“锄强扶弱,兼爱非攻,我能救一个便算一个,问心无愧,多的倒是没想那么多,舍生取义那些儒家大道理我也不懂。”荆轲策马奔腾,他没什么远大志向,做事仅凭自己好恶,行侠仗义,快意恩仇,余下的时间只要能跟丽姬在一起便足够了。
“荆大哥如此洒脱,倒也自在。”忘机淡淡道,“救一个人,还有千万人,是救不过来的,人人都想要停止战争,却从不去思考为何会有战争。”
所以如此性格的荆轲为什么会替燕太子丹走上刺秦之路呢?此时的墨家高层似乎并没有燕太子丹这个人,难道是隐姓埋名?忘机决定派人去查一下燕丹。
荆轲觉得灵台似有一通,想到底却还是雾蒙蒙,不大清楚,他摸摸脑袋,“我觉得你同丽姬应当会很有共同语言,她平日里也经常思考这些,我是不太懂,不过可以请她想想答案。”
忘机突然想到了丽姬,历史上并未听说这个人,但她所处的世界本就跟历史完全不一样,从她的观察来看,对荆轲来说,恐怕是江湖上的一切,乃至于他自己的性命都比不上丽姬重要,所以,丽姬会不会就是他刺秦的重要原因?
那嬴政怎么会招惹丽姬,难不成是看上她的美貌了?仔细想想,好像还真没有别的可能,也说的通,忘机扶额,现下可不能让他胡来了,自然而然的换了个话题,“大哥去过农家么,不知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不知道有没有啊,我跟农家熟,也不熟,他们的侠魁田光,是个值得结交的豪侠,智勇双全,我经常同他切磋,喝酒,至于其他人就不了解了,也不感兴趣。”荆轲苦思冥想,努力从记忆里找出能帮到忘机的东西,“呃,农家六堂有神农堂,烈山堂——”
“既然大哥同侠魁熟识,我何必舍近求远,有什么想法直接同侠魁先生说就是了,只是劳烦荆大哥牵线搭桥,至于报酬,美酒奉上,如何?”忘机挑了挑眉,打断了荆轲的话。
“咳,小事小事,不用客气,本来不用什么报酬,可是美酒嘛,咳咳,不白占小妹便宜,有什么事包在大哥身上!”一激动,荆轲拍拍胸脯,连对忘机的称呼都换了。
荆轲看这里地势开阔,刚才又路过了小溪,觉得是个不错的地方,“骑了一天马,天也黑了,咱们坐下来吃点东西,休息几个时辰再出发。”
“说的也是。”忘机点点头,落地后,顺手将马拴在了树干上,又取下了一个小包袱,里面有糕饼和水袋。
荆轲摆摆手,面露苦色,语气生敬,“那些东西又冷又硬,也亏你咽的下去,我可得弄点东西下酒。”
“我不会烤鱼,那就麻烦荆大哥了,我就负责找木材吧。”忘机不太在意口腹之欲,也不擅料理,她生好了火,在原地等着,不一会儿,荆轲便提着两条鱼回来了,他动作麻利,叁两下就把鱼处理好,串在树枝上开始烤着。
“倒是看不出来,你模样柔弱,体力倒不错,我本来想你什么时候开口,就什么时候停下来休息的。”荆轲也没料到忘机能坚持骑一整天马,他自己都有些累了,不过医家的弟子平时需要上山采药,想想也合理。
好像她是会一点儿武功的,荆轲又兴致勃勃地问道,“对了,小妹,你的武功如何,要不要与我切磋一番?”
“很少有出手的时候。”忘机神色坦然,但语气迟疑了一下,“大约足够应付情况。”
荆轲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就是武功一般了,也不再提切磋一事,“喏,烤好了,你尝一下味道怎么样。”
烤鱼表面略带焦脆,微微爆皮,露出雪白的鱼肉,呈蒜瓣状,只是淡淡的一点盐,便鲜嫩无比。
“荆大哥的手艺很好。”忘机慢慢的吃着,一口又一口,上一次吃这个东西,还是在去韩国的路上,与韩非第一次见面时,他烤出来的,只是提起这个名字,她心里......
荆轲粗枝大叶,完全没有意识到忘机的情绪变化,他拿出酒袋,这是夜星这次带来的一点点双月酒,送了他一小罐,一口鱼肉一口美酒,十分惬意,“要是再有点小曲儿,就完美了。”
“这不是有现成的么?”忘机轻轻一笑,抛开那些情绪,她说过不后悔的,像是被荆轲的无忧无虑感染,她起身取下马背上挂着的琴。
素手轻扬,音符如雨泄般叮咚流出,悠远中透着一丝轻快,抑扬顿挫,古琴本身厚重的音质与乐曲不经意间透露出的灵动相得益彰。
荆轲沉醉,他闭上眼,不知是手中的酒醉人,还是美妙的音乐让他心醉,一曲奏罢,他感叹道,“我曾有幸听过旷修先生的音乐,可是今夜魏姑娘所奏,丝毫不逊色于他!”
“旷修先生技艺超凡绝伦,诚于琴音,我不过是小小的爱好,荆大哥别说笑。”忘机谦虚一笑,琴曲古今有别,她自认为占了后世他人的创意,所以让人耳目一新,对于旷修这样用尽生平只钻研一门技艺的人,才值得尊重。
荆轲吃饱喝足,突然一拍大腿,“小妹,你为人直爽,懂酒,懂音乐,左右你大哥,大哥这么叫我,不如我们义结金兰,让我正式认你这个妹子。”
“作为我自己,自然愿意同大哥结交,但你是墨家统领,而我是夜星的统领。”忘机先是正色道,然后脸上多了一分俏皮,“但大哥若与小妹投缘,是不是真正的义结金兰,也不重要,对吗?”
荆轲哈哈一笑,又喝下一口美酒,“哎,实在是难得遇到一个懂酒,懂音乐,还谈得来的朋友,不过你说的有道理,不跟墨家打交道的时候,就叫我大哥吧。”
他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练武,喝酒,听小曲儿,旷修虽然弹得一手好琴,性格却老成古板,不爱喝酒,陪他喝酒的那群朋友却无人懂音乐,实在恼人。
“会遇到的,天下之大,一定有一个既会喝酒,又会弹琴,嫉恶如仇,能陪大哥行侠仗义的人存在。”忘机笑笑,倘若真有这么一个人,她也会很感兴趣,放下琴便拿起剑,一文一武完美相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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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前面就是农家所在地,大泽山。”荆轲指着前面绵延起伏的群山。
“农家的据地范围竟然这么广,他们有多少弟子?”忘机皱眉,抬头仰望着大泽山,楚国竟然放任如此多的民众在此割据一方,这真的合理吗?难道就不怕这里变成一股反叛势力?
“农家可是号称十万弟子,虽说有些夸张,不过几万人是有的。”荆轲耸耸肩,边说边下马,“行踪肯定被农家的岗哨发现了,找个地方待着,等他们去通报。”
果不其然,立刻就有穿着粗布衣服的人靠过来,其中一个面色谨慎的上前询问忘机他们,“敢问二位,来我农家有何指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准确的找到大泽山内部,眼前的男人虽然十分放松,但背后的剑即使未曾出鞘,也已经锋芒毕露,值得礼遇。
“墨家荆轲,来拜访侠魁。”荆轲抱拳,“打扰了。”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荆轲先生,劳烦您两位在山脚下稍作休息,我这就去通知堂主。”这弟子的神情立刻软化了不少,墨家与农家关系向来不错,荆轲又是常常与农家打交道,江湖上还不至于有人敢到大泽山来冒充荆轲。
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男子走过来,衣襟上挂着七星珠草,他五官端正,给人一种正直沉稳的感觉,挥手屏退众人,“不必了。”
“好家伙,几个月没见,你就变成堂主了,恭喜你啊!”荆轲大笑一声,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拍了拍男子的肩膀,然后对着忘机说道,“介绍一下,他叫陈胜,是我的好朋友,现在是魁伟堂的堂主了。”
“师傅虽然去接任长老的位置了,但还是考验了我很久。”陈胜内敛的一笑,摆摆手,示意荆轲冷静,跟随荆轲的视线看向忘机,“荆兄,不知这位是?”
陈胜,农家,十万弟子,农民起义,忘机并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否就是历史上那位大名鼎鼎的,但她觉得这个概率不小,看来,诸子百家都是搅动七国风云的推手,隐藏在史书简单字句的背后,是异常隐秘的故事。
“她是墨家的朋友,这次想来拜访一下农家,巨子大人叫我送她一程,魏姑娘?魏姑娘?”荆轲揽住陈胜的肩膀,一连叫了几声,才把忘机的思绪拉回来。
忘机面露歉意,拱手作揖,“我叫魏念,方才见到堂主,比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一时有些愣住了。”
“农家弟子都是这样的。”陈胜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全赖周围人的信任与支持。
忘机回忆刚才陈胜走过来时结实的脚步,看着他粗壮的肌肉,以及背后的长剑,便知道他是一个内外兼修的武学高手,微笑道,“不必菲薄,陈堂主一看便是个非凡的人。”
对着明晃晃的夸赞,陈胜即便不理解,却也不会说什么,“那好,荆兄,魏姑娘,先跟我来,侠魁外出,过两日才会回来。”
农家的地盘的确很大,怪不得陈胜若无其事的带着他们走了许久,不怕暴露什么,因为即便这样,他们依然在魁伟堂范围内,忘机的情报仅限于知道神农堂、魁隗堂、四岳堂、共工堂、蚩尤堂、烈山堂顺时针围绕着大泽山中心的神农像驻扎,却不知道具体的划分。
周围虽然不像墨家那般遍布机关,但是阵法倒是不少,忘机眨了眨眼睛,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只有亲自来一趟,才能拿到这些情报,不枉她费心控制秦墨,联系上墨家,最后借助他们的愧疚打好关系,然后靠着墨家正大光明的深入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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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人多,时间乱七八糟,六大长老曾参与过猎杀白起,按照历史,白起死于公元前251年,那表示此时他们就不是农家堂主了,有新任堂主继任,然而剧里明确提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朱家才成为农家神农堂的堂主,田仲又是被朱家提拔为共工堂堂主的,中间就缺堂主,另外按照年龄算,如果251年胜七接手魁隗堂,那第五部时他应该有50+岁,总不可能十几岁就当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