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非什么三好青年,或是认真的资优生,年少轻狂时也惹过不少麻烦。李胖说过,我天生就长得兇神恶煞,不笑的时候看起来要去讨钱,抽菸的时候更像是帮派老大,一句话,就是坏。虽然坏但是帅。
这种坏人般的长相在女生间挺受欢迎,那时我女友一个一个换,有个忘了叫佳芬还是佳芳的人说,我属猫相,但我肯定不是家猫,是流浪猫,野性特别强,别人一靠近就直哈气的那种。就算好不容易亲近了,最终也不会跟你走。她说我就是那种四处讨摸的流浪猫,结果一溜烟就跑不见了,可恶又可爱。
我嘿嘿一笑,无法反驳,我只想要轻松快速、可以轻易结束的关係,特别怕麻烦。
她惆悵地说:「要是你这个浪子真的定下来,那个人一定很特别,她一定是给了你『家』的感觉,是别人给也给不起的。」
我打冷颤:「别开玩笑,我不想一辈子被一个人束缚到天涯海角,想想就可怕。」
一语成讖。
隔天我拎着小不点回他家,我发现他们家敲门有暗号,「叩——叩——叩——,叩、叩。」三长两短,是自己人的意思。他妈妈一拉开门就喊:「你昨晚是跑去哪里!」
结果一看到我也在门外,她尷尬地和我点头,连忙拉男孩进去。我下意识牵住男孩的手,不想放开,好像那道门一旦闔上就再也见不到了,心里慌慌的。
「我和他约好了,每週两次,我教他读书写字。」
「什么?」
「我看他这个年纪却连书都不会读,有点担心。还是您觉得我太鸡婆了?这种事果然还是经由社福机构,不该由我这个邻居来⋯⋯」
「没事!学生您愿意教他当然好,不用麻烦社工。」她客套又紧张地说。
「那好,就每週三和日好了,三等我放学、日可以全天。」不给她反悔的机会,我迅速定出时间。
见她点头,我才放心地松手,男孩在门缝间说:「哥哥再见。」
有一点可爱。
多了个弟弟原来是件这么快乐的事吗?
如果李胖看到这样的我肯定要吓死,他会觉得我脑子坏了,那个天地之间唯我独尊的苏千里、花丛间来去自如的苏千里,居然蹲在房里,一笔划、一笔划教着小孩写字。
换作以前,我肯定对这样的自己嗤之以鼻,我想我最近是同情心氾滥,算了!就当作积阴德,说不定以后下地狱可以抵一些风流债。
妙的是,我可不是那种慈眉善目的邻家哥哥,天天翘课,嘴里叼着菸,小不点也不害怕,就只知道一个劲地跟着我。该说他是傻还是聪明呢?说他傻,他是真傻,哪天被我这个品行不正的人誆了都不知道;说他聪明,也真是聪明,不挑别人就偏偏挑了我,捏在我心里最软的那片地,我无法置之不理。一声声「哥哥」,叫得让人心底融化。
「再叫一次。」
「哥哥。」
「不允许你这样叫其他人,你只有我这一个哥,知道吗?」
「知道。」
「嗯,很乖。」
「我写好了,你看。」男孩亮出手上的白纸,歪歪斜斜的字称不上好看,甚至有点鬼画符,但还是勉强能辨识他的字跡,他努力地写了那三个字:「苏、千、里。」
白纸黑字,一整面,写的都是同样三个字。
我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划教他写的。
「苏千里是谁?」我插腰,神气地问。
「是你。」
「对,是你最帅最好的千里哥。」像是想起什么,我接着问:「你名字是什么?」
小东西不说话了,想了很久。最后,他摇头,他说:「死掉的人没有名字。」
看吧。他不只捏在了我心尖最柔软的那块地、还用力踏了两下。那双灰色眼睛没有情绪,没有喜怒哀乐,有的只是困惑,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名字了。
「你眼睛是灰色的。知道什么是灰色吗?」
男孩点头又摇头,似懂非懂。
「雷雨前的乌云是灰色的、草木燃烧的馀烬是灰色的、都市的尘雾是灰色的、下水道逃窜的老鼠们也是灰色的。」我揉揉他那头乱发:「小不点,你也是灰色的。」
小不点听懂了,眼睛亮了。
「小灰。」我笑了:「决定了,从此以后你就叫小灰。」
小灰来我家的事已经不是秘密,爸妈出乎意料地答应,或许是因为人类都有惻隐之心?我们搬家搬得勤,旧衣都丢光了,妈妈看着小不点的背影,愣愣地说早知道就多留几件。我开玩笑说你是不是想收乾儿子了?妈妈立刻又板起那副刻薄脸孔:「不收不收!经济这么不景气,你当我搞慈善事业的?」说归说,还是煮了一桌子丰盛好菜,催促小灰吃饭。她说童年吃不好,以后青春期长不高怎么办?一边唸一边夹菜到他碗里,饭菜堆成一座小山。
小灰的魔力,是让人内心能变得柔软,真神奇。
「那孩子很黏你、信赖你,真想不到。」妈妈边洗碗边说。
「当然,我是他哥。」
「天底下有这种天天翘课打混的哥哥?」
「我教他读书写字!教得可好了!」
「千里,明年春天我们就走了,我怕他捨不得。」
闻言,我手中叉子掉了,哐啷一声掉到旧沙发底下,我伸进黑暗之中摸索:「这不是还有半年吗?还远着呢。」
很奇怪,我的指尖在颤抖,我明明不怕黑、更不怕脏的。
「很快的,小孩子长大都是一瞬间的事。」
在黑暗中我握着叉子,喃喃自语:「我希望小灰永远长不大,他永远都是那个需要我保护的小不点。」
妈妈走过来甩了我一脸洗碗精泡沫:「我就说天底下没你这种咒弟弟长不大的哥哥!」
「好痛!泡沫流进眼睛了——」
嬉皮笑脸底下我的内心很慌张,我在害怕,怕最后不是小灰捨不得,是我捨不得走。那瞬间我明白了小灰的魔力,不只让人内心更柔软、同时也更加软弱。因为太过害怕失去他而变得软弱。
我看过他破皮的膝盖和瘀青的手臂,他都没喊一声疼,问他怎么弄的,他也愣是说不出来,逆来顺受到近乎病态的程度,好像再大的伤对他而言都是不痛不痒。
于是我忍不住生气了:「你怎么受伤也不说?」
那时他的回覆我至今难以忘怀:「说了的话会改变吗?」
「什么?」
「就算说很疼也没人会听、没人在乎,那为什么要说?」
小灰是真的很困惑。
妈的,那句话让我心疼死了。那具小小身躯承载了世界太大的恶意。
「下次要说,我会在乎。」我揉揉他那颗小脑袋:「这世上还有千里哥哥会在乎你。」
还记得小时候每次搬家时,我会大声嚷嚷我不要走,闹得鸡犬不寧,虽然知道一定会失败,但我还是会大声哭闹,至少心里不满的情绪得以宣洩。好像是稍微长大后,看得出父母不耐烦与困扰的表情,我就把嘴巴闭上再也不说了。
反正父母不听、也不在乎。反正最后都得乖乖跟着走才行。或许是那样一次次的压抑心情,让我最后用云淡风轻的态度面对每次离别。我不希望小灰变成这样。
「不管什么感受都要说出口,知道吗?」我不熟练地替他的膝盖上药:「疼痛、害怕、开心、难过、讨厌、喜欢⋯⋯世上有好多好多情绪,你要诚实面对,不要欺骗自己。」
小东西点头。
我吹吹他涂上碘酒的膝盖:「痛不痛?」
「不痛。」
「刚刚我才说要诚实的?」
「真的不痛。」
「好,你是男子汉,不痛就不痛。」我笑了,朝他伸出小指:「打勾勾,在哥哥面前,你永远要诚实面对自己的感受,说谎的是小狗!」
他伸出小指拉勾。
——那时我还想不到,未来是我必须对自己的心情说谎。
「哥哥,」他勾着我的小指,微笑:「好喜欢你。」
像天使一样温柔平和的笑容。
他补了句:「我很诚实。」
「哈哈,对,很棒很棒⋯⋯」
喂,心脏别跳得那么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