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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绿野人踪 > 绿野人踪 第31节
  “排不上,很多蟒和蚺都比它要大……但在我们这里它算大的了,我以前见过最大的也就比手臂粗点。”
  “……”农子剑只觉得瑟瑟发抖。
  “对不起,你吓坏了吧,我真没想到会遇到这么大的蛇……”兴奋过后,陆月歌再次道歉,农子剑这么怕蛇,是自己没有做好措施。
  “吓得心脏病都快犯了,真不是我太胆小啊……”农子剑擦了一把冷汗,缓过来之后,他现在感觉好很多了。
  其实有陆月歌在身边,好像真的没什么好怕的,还能遇到这种能吹一辈子牛-逼的事情……“再讲讲你们这里还有什么神奇的生物吧,我好有个心理准备。”
  “神奇的生物哪有这么容易见到啊。”陆月歌想了想,“我小时候,经常看到很多奇怪的东西,但是我阿爸阿妈都说那是我想多了,是我的幻觉……唔,要说最神奇的生物吧,应该是野人吧。”
  农子剑正在回望那被波光映照得金灿灿的洞穴,听到野人两字,他不禁有些汗毛竖起,“野人?神农架野人那样的?”
  就陆月歌这神秘兮兮的体质,他不得不信啊。
  陆月歌把橡皮艇放气卷起来,他们站在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榕树下,群鸟惊起,什么东西吧嗒一声落到了农子剑的肩头。
  “我去!这鸟还欺负生人啊!”农子剑捡了片树叶刮去肩上的鸟屎,催促陆月歌,“快说说野人的事情。”
  “是我刚有记忆时候的事情了,我跟我阿爸去采蜂蜜看到的,它头发很乱,不穿衣服,跟很多动物一样四脚爬行跳跃,爬树跟猴子一样灵活,嗖地一下就不见了。”
  农子剑对这种类似未解之谜的故事很感兴趣, “也许是狼孩呢,被谁家遗弃的小孩……”
  “不知道,这样的传说蛮多的,当时看得也不清楚,也许真的只是我自己的幻觉吧。”
  “我居然能结交你这么神奇的朋友,说不定以后我能写一本《我的大山朋友的传奇一生》……”
  “那你可要继续好好了解我。”
  “我估计我会英年早逝吧……”
  山中游玩几天后,地里的农作物已经适合收割,两人开始下地干活。
  早上六点,天蒙蒙亮了,陆月歌洗漱好后就去生火煮粥,去菜园里摘菜回来炒两个小菜,农子剑则负责打扫房子和牛棚鸡舍。
  七点,他们带上装好的水和粥出门。
  草木上还挂着露水,两人牵着马走过野草茂盛的地方,鞋子和裤子都被沾湿了不少,都乌和唧唧从草丛里钻出来,原本膨松的毛发都湿漉漉地贴在身上,更显得肌肉发达,很是威猛。
  这里山石多,但是因为地广人稀,所以耕地也不算少,陆月歌家的玉米地有三块,相距不远,都是在一座名唤桃山的山脚上一点,总共有四亩多。
  到了地里,他们一人各拿着一个袋子开始干活。
  上午的气温只有二十多度,还算凉爽,但农子剑的背后还是湿了一大片,带去的三大瓶水都喝完了。
  到了闷热的十二点钟,两人便回家休息,直到下午三点才拉着牛车出门继续劳作。
  六点多的时候,他们把掰好的一袋袋玉米扛到牛车上装好车,等拉车回到黑山,夕阳刚好坠入山头。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牵着马儿拉着一车玉米走在长满野草的路上,农子剑没想到自己还能把这首诗背完整,也许是因为这首诗太贴切现在的场景了,“大师就是大师,短短几句诗,就包含了那么多精髓在里面。”
  看着走在自己前面的农子剑,行走间,那宽松的牛仔裤都遮不住的浑-圆线条,陆月歌只想到了那位田园诗人最最经典的一句: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回到家里,两人把玉米卸下搬到屋檐下,等有空了还要脱粒晒干。
  农子剑把马儿赶到牛舍里拴好,再点燃艾草驱赶蚊虫。陆月歌摘菜淋菜,农子剑洗菜淘米,等菜和肉洗好切好了,他们一个人烧火,一个人炒菜——这样的生活,就像普通温馨的农家一日。
  两个青年劳动效率很高,五天里,他们就把地里的玉米全部收完拉回家里。
  收回来的玉米棒还要脱粒,家里没有脱粒机器,只能完全依靠人力,或是用搓衣板搓,这么多袋玉米都是这样脱粒的,工程量很大。
  脱粒后的玉米,还要在大太阳下翻晒三四天,才能收到仓库里。
  翻晒农作物也不轻松,楼顶晒了一片,楼下的晒谷场也晒了一片,七八月的天气多变,下午随时可能会有阵雨,抢雨也是非常累人的。
  下午三点,远处山脚下又黑压压的,天边飘来一片乌云,陆月歌看了看,感觉应该下不了,结果才一会儿,大颗大颗的雨点就砸了下来,两人赶紧拿了刮子去收,才刚刮起来要盖上塑料膜,雨就停了,乌云飘走了,太阳又出来了。
  两人坐在门槛上喘气,农子剑擦汗,看着飘着几朵白云的蓝天,“这天气是在耍人玩吗,差不多天天都要来一回。”
  “正常,有时候一天还会来两三次呢。”陆月歌早就习以为常,看天已经晴了,场地也干了,他们又去玉米堆摊开,继续翻晒。
  玉米刚晒干收进仓库里,两人割了一个早上的稻谷匆匆运回家,一场大雨就开始下不停。
  下雨天基本干不了什么活,两人要么呆在家,要么去山下河沟边摸螺丝钓鱼。
  雨下不停,吃过午饭,农子剑玩了下手机,山里没有信号,手机除了玩游戏,大部分时候都是拿来拍照了,想打电话的话,要回到寨子里用座机才能打,想发条朋友圈,那得去到乡里才勉强有信号。
  陆月歌给蓄电池配了个电压适配转化器,手机平板充电不成问题。回到这里,他不怎么使用手机,平时只用来拍点照片,充满电就可以用上三四天,家里没什么家用电器,照明有沼气灯,农子剑不来的话,家里基本是用不上电的。
  昨天和陆月歌去乡里玩,农子剑连发了几条朋友圈,不少同学好友都问他去哪个山旮旯隐居了。
  有几张照片陆月歌入镜了,农子剑特意拍了一些他做饭时候的照片,平时基本无人问津的朋友圈,一下子多了很多赞和评论,乔娇看到陆月歌的照片更是追问不停。
  农子剑也挺纳闷的,不是说女追男隔层纱吗,这都三年了,怎么还追不上?怎么还没放弃?
  “喂六月,乔娇是不是还在追你啊?”农子剑问道。
  门外大雨下不停,正在切竹笋的陆月歌顿了一下,“没有吧,我早就跟她说清楚了。”
  刚开始拒绝乔娇的时候,娃娃亲那个挡箭牌早就被鄢烈说破了,他被缠得烦了,就说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乔娇只当这是借口,就算对方真的有喜欢的人,看他那样,肯定是还没追到手,没追到手,那说明她还有机会。除非陆月歌哪天真的把他女朋友带到她前面,不然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农子剑这个一点都不开窍的木头,陆月歌哪里带得出来。
  所幸两人不在同一个学校,乔娇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她有自己的矜持和骄傲,这两年只是偶尔发些信息来,陆月歌从来不回,后来她的信息也就渐渐少了。
  但是陆月歌跟农子剑他们宿舍的人关系好,乔娇人气也高,农子剑他们宿舍的人又喜欢起哄拉郎配,一来二去,两人还是免不了有些交集。
  陆月歌并不讨厌乔娇,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女生,只可惜他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乔娇那类型的。
  他只喜欢农子剑,阳光好动,身姿矫健,乐于助人,有点迟钝有点害羞,有点大男子主义……怎么看怎么喜欢。
  陆月歌想象不出自己除了农子剑还会喜欢谁。
  农子剑躺在躺椅上,赤脚揉着趴在地上的大黄狗的皮毛,边玩游戏边和陆月歌说,“乔娇这样的你都看不上,我说,你喜欢的人到底是谁啊?”
  “喜欢你呗。”陆月歌一边掰开笋叶一边装作随口说道。
  农子剑对他的这些话习以为常,完全没当回事,他哈哈两声,“别开玩笑了,干嘛这么保密,连我都不让知道。”
  陆月歌挫败不已,他已经特意透露过很多讯息,但是对方永远都领悟不到。
  “他呀,迟钝得很,根本就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他。”
  两人在不同的学校,见面了也多是吃饭打球吹牛,很多时候都有旁人在,农子剑本身也不是八卦的人,只知道他应该是有喜欢的人了,却保密得很好,估计有什么隐情吧,于是他就没再多问了。
  “你不说别人怎么会知道!怕什么,就你这样的,谁能拒绝得了啊?”农子剑想不通。
  “就算说了,起码有百分之九十的概率,他不会接受我。说不定……到时候连朋友都做不了,你说……我还要跟他告白吗?”陆月歌手中动作飞速,切出的笋片薄厚均匀。
  农子剑停下手中的游戏看向他,“这——我觉得吧……基本没有哪个女人能拒绝你啊,怎么可能会有百分之九十的概率不接受呢……难道,你喜欢的人是——”
  陆月歌心脏砰砰直跳,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他。
  “有男朋友了?已婚女人?离婚带小孩的?”
  “……”果然不能指望这蠢家伙想到点上。
  瞧瞧,说什么都是女人女人,他的世界里只有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根本没想过一个男人会喜欢另一个男人。
  “……都不是。”
  “那你怎么就知道别人不会接受你,所以你要先让她知道啊,老话不是说,烈女怕郎缠,女人嘛,对她好,多哄点,肯定能追到!”没真正谈过恋爱的农子剑当起了爱情专家,开导起了自己的兄弟。
  “我——算了算了,不说我了。”陆月歌摇摇头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他很想对农子剑说 “我喜欢的人是你”,但是他们才刚回来这里没多久,要是说了,估计……他会被吓到,然后马上躲回市里……
  所以还是好好珍惜这个暑假吧,等开学就只剩最后一年了,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
  真舍不得……
  切好竹笋后,陆月歌拿到厨房去煮。鲜笋味道苦涩,要先放在淡盐水里煮几分钟,煮好后用清水漂一下再下锅,这样煮出来的竹笋味道才好吃。
  今天晚上菜色同样丰富,嫩笋炒鸡肉,韭菜炒鸡蛋,辣椒蒜末空心菜,还有蘑菇鸡杂汤。
  连续下了两天雨,晚上气温低至十多度,凉得都得披一件外套。
  陆月歌倒了一些捻子酒,他阿爸爱喝酒,墙边的矮柜上一溜摆着捻子酒、野葡萄酒、还有一罐蛇酒,几条不同纹路的剧毒蛇浸泡在金黄色的酒液里,还是很鲜活的样子让农子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总感觉一打开盖子,那些蛇就能复活过来咬人一口。
  捻子酒倒是很好喝,米酒是自家酿造的,味道香浓,纯度高,有35°左右,捻子是附近山上采的,洗净晒干后放到酒坛子里浸泡,几个月后便可饮用,听说还有滋-阴壮-阳的功能。
  农子剑酒量不行,啤酒四五瓶就会醉倒,白酒更加不行,非常容易醉。
  陆月歌给他倒了一小杯,他觉得挺好喝的,又自己倒了一杯,他不知道这酒度数这么高,吃完饭没多久,酒劲上来了,他开始面红耳赤晕晕乎乎的,陆月歌赶紧让他洗了澡去床上躺着。
  喂过猫狗,洗好碗筷,陆月歌才下楼洗澡。
  他的头发长到腰际,不油腻不干燥,隔两天洗一次,平时也不用特殊护理,就非常乌黑柔顺。
  以前寨子里没人买洗发水,山里种植了很多油茶树,结出来的茶籽就是上好的洗发精和护发素,所以寨子里很多姑娘都有一头黑亮浓密的长发,一些老人虽然已年过花甲,但仍有一头只参了些许银丝的黑发。
  陆月歌才刚把茶枯抹到头发上搓出泡沫,农子剑就跑来捣乱了,他推开卫生间的门说要尿-尿,扶着墙尿完了,又说要帮陆月歌洗头发。
  “你快出去,等下衣服要湿了。”陆月歌推他出去。
  “嗝、给我练习练习,哈哈……”农子剑醉醺醺地傻笑,他刚才起来找水喝,错把捻子酒当饮料给喝了,原本只是半醉,现在已经是醉迷糊了,一双爪子在陆月歌头上乱挠,“等、等我有女朋友了、我就帮她洗……”
  陆月歌气得反手拍了他一下,“滚蛋,要洗给她洗去!”
  被拍疼了的农子剑哎呦叫了一声,满是泡沫的手就压到了陆月歌的眼睛。
  双眼被辛辣的泡沫刺激到,陆月歌紧闭着眼睛,扑腾着想找桶里的水来冲洗,忙乱中旁边装有水的盆被他碰倒了,衣服也湿了,狼狈得不行。
  他有些头疼,“农子剑,你为了你那未来的女朋友,就这么折腾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