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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鸩之媚 > 第17节
  在玉山寺下了车。沈陆嘉和伍媚两个人步行往阮公馆走去。
  路上,伍媚犹豫了片刻,还是提醒沈陆家嘉:“阮咸差人送的茶水点心一概不要碰。”
  “好。”沈陆嘉也不多问,一口应承下来。
  隔着老远,沈陆嘉便看见一片斑斓的花海,一栋白色的小楼掩映在重重花海里。走得近了,沈陆嘉才惊觉那些沉重硕大的花朵竟然都是罂粟花,一株株足有一人高,艳红、桃红、绛紫、纯白……华丽得让人心惊肉跳。好些绿孔雀、蓝孔雀在花阴下昂首阔步,旁若无人。还有背着枪械的健壮男人神情阴郁地在小楼周围逡巡。
  沈陆嘉不觉蹙眉,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先前在街边拦车,一听见是去阮公馆,那个司机便一踩油门跑了。他有预感,这个阮咸,根本就是危险的代名词。
  “伍小姐。”一个裹着白色包头的黝黑青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在伍媚面前微微躬身。他相貌平凡,唯有两只眼睛亮如寒星,身上穿着白色对襟布褂,下面是一条黑色熟罗裤子,脚上是黑色的布鞋。
  “穆。我要见你家主子。”伍媚声音冷淡。
  叫穆的青年却看了看她身旁的男人,不卑不亢地说道:“您见主人自然是不妨事,可是主子说了,今天不见外客。”
  伍媚哼了一声,抱着两条胳膊看着地面。沈陆嘉却在暗暗打量这个叫穆的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太平盛世里鲜见的阳刚戾气,这是只有在刀头舔血的人身上才有的肃杀气质。
  两方就这样僵持着。热风吹在人身上,沈陆嘉和伍媚额上全部沁出了绿豆大小的汗滴,而那个叫做穆的青年,却似浑然不觉。
  “带他们来见我。”穆的耳朵里塞着的微型通讯器里传来阮咸阴柔的声音。
  “两位请。”穆做了给请的手势,走在前面领路。
  小楼外表寻常,内里却别有洞天,只是布置得有些古怪,不中不洋。中国旧式的白粉墙上挂着西方的静物油画,古色古香的金漆几案上搁着多头银烛台,墙角一架三角钢琴上偏盖着蝙蝠纹样的大红绫子布,怪异极了。由于拉着窗帘,室内光鲜黯淡,还弥散着一种奇特的香味。
  穆掀开一道竹簟帘幕,请二人入了内。然后自己垂手恭容站在了帘幕之外。
  甫一入内,沈陆嘉便看见一个相貌秀美的混血青年半卧在一张雕花牙床上,他穿着一袭宽松的红色的睡袍,露出半个肩头,肩头上还有狰狞的纹身。男子的脸型是一个有弧度的倒三角,长着尖尖的下颌,疏朗的眉毛下是一双吊梢的凤眼,眼珠仿佛由于忧郁而变成了淡蓝色,呈半透明,又因为光线,像两颗毫无瑕疵的玻璃弹珠。嘴唇却是殷红如血。总而言之,他整个人充满了一种阴性之美,叫人不由想起古代专演旦角的绝世名伶。
  只是他的手里却捏着一柄翠玉镏金珐琅烟枪,枪头还镶嵌有烧蓝花卉纹的装饰。牙床前,一个穿着奥黛的美貌少女跪在地上,正在娴熟地将金黄色的鸦片膏搓成小丸,用银签子放在火上烤软。然后小心翼翼地掀开烟锅的白玉顶盖,将小丸塞进去。阮咸随之闲适地翻转烟锅对准火苗,吸食袅袅腾起香烟。
  一股浓烈的甜香弥漫开来,阮咸的神情沉醉而惬意。
  他身前的花几上还搁着一盘佛手和香椽,正散发出幽幽寒香。一只金丝猴坐在花几上,手里捧着黄橙橙的佛手,不时嗅嗅闻闻,发出吱吱叽叽的叫声。看见伍媚,那猴子顿时丢下佛手,三两下就扑了过来。
  伍媚却是一脸嫌恶,作势抬脚要踢,没好气地喝道“滚开”。
  阮咸徐徐吐出一口烟雾,“阿芒,回来。”
  那猴儿听到主人的声音,肩膀一垮,老老实实退了回去。
  将手里的烟枪递给少女,阮咸用手撑住头,斜着眼睛打量沈陆嘉。他年纪虽然不大,但阅历惊人,识人自有一套。古语有云“深沉厚重,魅力十足者,为第一等人;磊落豪迈,不拘小节者,为第二等人;聪明绝顶,辩才无碍者,为第三等人”。很显然,伍媚带来的这个男人是属于第一等。
  沈陆嘉知道阮咸性子古怪,一时也吃不准到底该怎么称呼他,便以退为进。
  “我又不是你亲爹,你带个男人来见我作什么?”阮咸忽然语出惊人,一双凤眼噙着笑,望向伍媚。
  伍媚岿然不动,淡漠道:“沈陆嘉,晟时的沈总,我的顶头上司。”
  “哦。”阮咸拉长了声音,又看向沈陆嘉,一脸诚恳地说道:“不好意思,没听说过,说不了久仰久仰。”
  沈陆嘉也不动怒,淡淡一笑:“我倒是对阮先生久仰的紧。”
  阮咸坐直了身体,饶有兴致地盯住沈陆嘉:“直说吧,来找我干吗?”
  “我想请阮先生,打消增持和收购鼎言股票的念头。”沈陆嘉开门见山。
  阮咸嗤嗤地笑起来,伸手指指自己的太阳穴,又看住伍媚:“你们沈总这儿不会有毛病吧?”
  “有毛病也没你严重。”伍媚语气讥诮。
  “你和他睡过了?”阮咸凤眼微眯,改用越南语质问伍媚,连声音也冷了几分。
  伍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并未回答。
  阮咸忽然笑起来,“沈总,您先去书房等我,我和您的这位伍小姐有几句话要讲。”他言辞客气,语气里却带着不可一世的自负和不容拒绝的傲慢。
  沈陆嘉并没有动,只是抬眸看向伍媚。
  伍媚知道他在征询她的意思,心头一暖,朝他点点头。
  “那我就把伍媚暂时交给阮先生了。”沈陆嘉淡淡撂下一句,迈开长腿离开了内室。
  阮咸脸上的笑意愈发意味深长,“我的小伍媚如今真是翅膀长硬了啊。知道帮着外人来算计我了。”
  “唷,阮大少您多厉害啊,粘上毛比猴儿都精,我要是能算计到您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伍媚冷笑。
  阮咸仿佛听不出她的冷嘲热讽,反而笑眯眯地讲起了故事:“从前,大森林里有一只老虎向猫学艺,猫教会了老虎跳跃和捕捉的技巧之后,老虎却妄图吃掉猫,不料猫还留了一手。”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赤脚下了床,走到伍媚面前,居高临下地一笑:“何况你还算不上是老虎。你今日所有的一切,大半皆来自于我,若是惹毛了我,你该知道代价。”
  伍媚刚想顶嘴,阮咸已经出手如电,右手狠狠地捏住了她的下颌,脸上笑容半丝未褪,“我帮你磨尖了牙齿和爪子,不是让你对付我的。”
  伍媚脸色有些发白,但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愤怒地盯着阮咸。
  阮咸却用左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好容易帮你把晏经纬调到蔺川去,乖,别辜负了哥哥的一片好心。”
  伍媚浑身一僵。晏经纬的高升居然是他在里面做的手脚?她认识他六年,还是摸不清楚这个男人的势力到底大到什么地步。
  阮咸却趁她分神,将脸凑向她雪白的耳廓,又伸出舌头含住了她圆润的耳珠,然后舌头恶劣地迤逦而下,缓缓扫过她的颈项。伍媚咬紧下唇,抬起膝盖就向阮咸的某个紧要部位顶去。
  阮咸惑人地一笑,双手捏紧伍媚的手腕,直接将她拖着一齐倒向了那张雕花牙床。
  叫阿芒的猴子吱吱怪叫两声,捂着眼睛跳到了旁边。
  阮咸低低一笑,伸手一扯牙床上猩红的帷幔,床尾露出一幅女子的半身□,照片里女子正在沐浴,仰着头任由水洒在脸上,双眸微眯,姿势放松而享受。打湿的乌发随意地披在胸前背后。
  “怎么样,我把你照的美不美?”阮咸含笑问伍媚。
  “你这个死变态,居然偷拍我。”伍媚咬牙切齿。
  阮咸嘴角的笑意逐渐扩大,“看见照片下面的这些斑点吗?我特别喜欢对着你这幅照片打飞机。至于那些斑点——”阮咸笑得很无耻,“可都是我的精华。”
  “阮大少您可是高富帅,居然也要靠打飞机度日?”伍媚猛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咸,讽刺道。
  “你知道的,妞泡多了会累,爱做多了会瞌睡。”
  “您这名字真是可惜了,您就该叫阮咸湿,又咸又湿,和你这个人一样,叫人恶心。”伍媚理了理身上的衣裳,起了身。
  阮咸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你说我把这幅照片给沈陆嘉,他会怎么样?”
  伍媚脚步一窒,却没有停住,只冷冰冰地丢下三个字:“随便你。”
  等到伍媚掀开竹簟帘幕,阮咸才自言自语一般,“我最讨厌那些健康的、正直的、干净的男人了。”说罢,懒洋洋地起了身,穿上木屐,弯腰抄起地上的猴子去了书房。
  沈陆嘉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伍媚坐在他身侧。
  阮咸状若无意地扫过沈陆嘉面前那杯红茶,没有丝毫饮用的痕迹,朝伍媚冷笑了两声。
  “沈总,我这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你要我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也行,但我有一个条件。”阮咸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阿芒金色的丝毛。
  “阮先生请讲。”
  “这只金丝猴我驯养了三年了,可惜它是个不识货的,你给它钞票,它会毫不犹豫地撕个粉碎,沈总是搞金融的,想必可以教教它仕途经济。”阮咸笑得邪恶,“倘若沈总在五天内教会它认得钞票,我就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还把我手里鼎言百分之六的鼎言股票送给你,如若不成,就请沈总打道回府。”
  “好。一言为定。”沈陆嘉起了身,沉稳地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阮咸并没有多喜欢伍媚。。。因为他是不会爱上人类的。。。
  不能倒戈啊姑娘们。
  小狼狗必须完胜阮咸湿。。。
  ☆、28远离尘嚣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粗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坚决跟领导共进退。”伍媚笑吟吟地回了一句。
  沈陆嘉笑笑,低头又去拨电话,却听见伍媚忽然问道:“你有把握吗?猴子再聪明,终归是头畜生,何况只有五天时间。”
  沈陆嘉朝她淡定地一笑,拨通了电话。
  应该是越洋电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电话里沈陆嘉请对方立刻搭乘飞机将三只分别叫拉格朗日、开普勒和诺特的僧帽猴送到河内来。
  伍媚啧嘴,这三只猴子的名字都来源于数学大家,拉格朗日在数学、力学和天文学上都是建树颇丰。至于开普勒,提出了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更是赫赫有名。而诺特,则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数学家,被誉为抽象代数之母。
  “这些猴子的名字够霸气啊。”伍媚揶揄道。
  “是我的一位学长起的。他为人比较狂傲。”沈陆嘉解释道。
  不用说伍媚都猜到这些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于端方严正的沈陆嘉,她有些好奇地接着问道:“诺特是只母猴子吧?”
  沈陆嘉点头,眼里有赞许之意。
  “你让别人给你送三只猴子过来做什么?阮咸让你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换你那个。’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有意思,就和我那位动物学专业的学长就进行了一项合作研究,教动物使用货币。那三只僧帽猴就是我们成功训练出来的样品。”
  “僧帽猴?”伍媚从没听说过这种猴子。
  “叫僧帽猴是由于它们头部有一大撮黑毛,看上去就像修道士的黑色风帽。这种猴子智商很高,而且*明确,只关心食物和□,非常适合做研究。”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将阿芒塞进笼子里,一手提着笼子,一手拉着行李箱朝门外走去。
  阿芒自由散漫惯了,在笼子里抓耳挠腮,窜上蹦下,唧唧乱叫。
  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去了三十六街区。小巷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蜿蜒曲折。一间间花花绿绿五色斑斓的店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肉感的美女海报、写有英文的酒吧招牌、鸽子笼一般的家庭旅馆、茶摊上挂着的锦缎灯笼……简直叫人疑心处于某个杂糅的时代。
  黎博元是一位越南珠宝商人,个子不高,但看上去相当精悍。他将店面暂时交由伙计打理,很殷勤地领着沈陆嘉和伍媚去了阁楼。
  阁楼临街,木制的,黎博元开了门锁,有轻微的苔藓味混杂着尘埃的气味扑进肺里。
  黎博元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连声道歉。
  “挺好的,不妨事。”沈陆嘉宽厚地一笑。
  阁楼分为上下两层,麻雀虽小,倒是五脏俱全。从只刷了一层清漆的古朴的木桌子和沉重的木椅到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将水电检查完毕后,黎博元告辞说待会儿送竹席被褥来。
  伍媚则望着天花板上的三叶电扇,叹了口气。
  沈陆嘉神色抱歉地看向她,继续建议:“要不你还是回酒店吧。”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走啊?”伍媚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
  “我只是怕你住不惯。”沈陆嘉有些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