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起床,水瑟嬉笑着帮自己的相公束起发冠,人族的习俗是,未婚前的男儿只能用发带或者镶玉的发套束起发髻,而成婚后的男子则是用发冠,有时妻主还喜欢用簪子穿过发冠,做个点缀,这也是极其得宠的才可如此。问雪坐在铜镜面前,任水瑟给自己摆弄,时不时还插上两手,新婚生活甚是甜蜜。
“相公,我看深冬将至,我今日去城里买点棉衣吧,这如果要走,也做好准备。”水瑟给自己挑了一件颜色明快的新衣,刚刚成婚,不宜穿的太素,“妻主做主就好,我...我没意见...”问雪说的顺口,说完才想起自己喊了妻主,脸颊又红,“那你记得等会把药熬上,早点喝下去,然后呢,把家里要带的东西准备好,我们尽快就离开这里。”水瑟把药包放在桌上,嘱咐道,问雪应下,继续拿起针线开始绣昨日未完成的鸳鸯。
水瑟搓着双手往外院外走去,依稀还能听见问雪的咳嗽声,他这病定要早治,若是拖下去,还不知会出现什么情况,何况人族寿命很短,水瑟下定决心要想办法让他长寿,即使不能陪她到老,也要长长久久。
水瑟在制衣店里挑了两件棉衣,衣袖处有密密的狐狸毛,很厚实,还选了两条兔子绒的皮围脖,抓在手里很软很舒服,东西很不错,自然价格不菲。除此以外,水瑟又跑到临近的鞋垫买了两双过冬的棉鞋,帮子要软,底子要厚,更是要耐磨,不然走到半路万一坏了,都不知到哪里买新的去。
备好衣物鞋袜,水瑟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去买旅行用具,起码马车是要准备的,眼看天要下雪,早日离开,也更安全些,谁知道那个抽风的官差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身份。再等水瑟赶着马车要回家之时,街上却突然开始人潮涌动,不少人围着一面墙壁,指指点点不知说些什么,还有人咒骂什么,水瑟拉低了帽子,跳下马车,也钻进人群。
“丧尽天良啊,别人打仗,为什么我们要参与,还要拉壮丁?”一个年轻的女子愤慨道,旁边的围观者也跟着附和,一时间骂声不断,“大娘,大娘,出什么事了?”水瑟故意压低声音,趁乱问道,“默辰国要帮助巫国去消灭金族,现在在征兵,说是一群丧家之犬,很是容易,其实不然啊...”水瑟边上的大娘用围裙擦着油腻腻的手,冷笑说道,“啊?为什么啊,不都说是金族气数已尽,只等着我们挖宝吗?”水瑟还未开口,另一青年问道,“呵,金族哪里有那么容易就被你们挖出来,切不说它本身如何,我可听说了,金族找天族联盟,天族的人可都在路上了,这样再和逃跑的水族木族凑合到一起,我们能有好嘛。”大娘八卦的透露道,水瑟周围又是一片叹息。
水瑟默默从人群中退了出来,似乎没受影响,重新回到马车上,扬起了鞭子,抽动之下,那普通的杉木马车缓缓起步,卷着一小点儿尘土,扬长而去。水瑟虽然表面上装作与自己无关,可心里早就跳跃起来,她要去倭瓜国,然后让那人给她打听消息,她不能再坐以待毙,她必须把握这次机会东山再起,人人都说乱世出英雄,这次水瑟却要乱世兴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