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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八零屯垦生活 > 八零屯垦生活 第7节
  郭刚语塞,见林早早睁着眼看他,笑嘻嘻问道:“早早,叔叔给你买了好吃的,有鹌鹑蛋罐头和橘子罐头,吃不吃?叔叔给你开打开。”
  林早早已经八岁了,会看大人脸色听大人说话,她见林卫国脸色阴沉,知道爸爸不喜欢这个叔叔,摇了摇头:“不吃,难受。”
  郭刚脸上的笑容顿时多了几分尴尬。
  这时陈红兵对林卫国道:“早早受了惊吓,要多休息,让她再睡会吧。”
  “你看着早早,我们出去说。”林卫国对赵国兴说完又看向郭刚,郭刚会意,对林早早道:“那叔叔先走了,记得吃鹌鹑蛋啊。”
  林早早没吱声,闭上了眼睛。
  待林卫国和郭刚出去后,赵国兴为林早早盖好被子,又问陈红兵:“真没事?”
  “没事,”陈红兵说完又弯下腰摸了摸林早早的额头,“再插个体温看看。”
  赵国兴拿出体温计将水银线甩到三十六度以下,帮林早早夹在了咯吱窝。
  五分钟后,赵国兴拿出体温计一看,三十六度四,果然不烧了,陈红兵接过体温计看过后问林早早:“早早还害怕吗?”
  林早早摇了摇头:“不害怕了。”
  “早早真勇敢,姑父要奖励早早,”陈红兵神秘兮兮说道,“你先睡一觉,醒来叔叔将奖励给你了。”
  林琼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回昆岗,被分配在墨城的师中学任教,一年前两个人便结了婚,不过一直两地分居。
  “什么奖励?”林早早好奇,想坐起身,让陈红兵又按了下去,“睡醒了才能给你,若是不好好睡觉奖励可就没有了。”
  “那我这就睡。”林早早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片刻,林早早睡熟了,赵国兴给陈红兵倒了杯水,问道:“你不是说今天去墨城师部医院报道吗?怎么没走?”
  “这边还有些事没交接完,明天再走。”陈红兵被墨城师部医院借调,原本今天就该去墨城。
  “那你快去忙,别耽误事,”赵国兴催促他,“早早退烧我就放心了。”
  “没事了,你们不用担心,我走后有事你们找吴医生,我会提前打好招呼。”陈红兵交代道。
  “行,知道了。”
  陈红兵出去片刻又回来了,拿了一个小袋子递给赵国兴:“给早早的奖励,明天一早我就走了,嫂子你给她吧。”
  “怎么又给她买东西,”赵国兴接过袋子,“留着钱你们以后用,别乱花。”
  “这不是去了墨城短期内回不来吗。”陈红兵未将话说死,他去墨城师部医院,说是借调,很有可能就留下了,两口子两地分居一年多,总算苦尽甘来了。
  赵国兴哪里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去了好好表现,留下就是城里人了。”她说完又觉着自己这话说得欠妥当,陈红兵原本是诗城人,诗城可比墨城大多了。林卫国正好进来了,陈红兵少不得又将为何今日没去墨城的原因解释一番。
  待陈红兵出去后,赵国兴问林卫国:“郭刚走了?”
  “走了,”林卫国从口袋里掏出十元钱,“赔了十块。”
  “呀,这么多?”赵国兴望着林卫国手中的两张五块钱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她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多元,林卫国也才四十多元。
  “就这我还嫌少呢,”林卫国沉着脸,“要不是邓碧华和马新丽刚好瞧见,咱早早能好端端躺在这儿?就该让他多赔些,省得有恃无恐总是不拴狗。”
  赵国兴一听顿时一阵后怕。
  林早早在医院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神清气爽,已经没什么大碍,当然,除了胸口的咬伤还有些疼。
  回家又养了两日,她便上学去了,请了三天假,还不知落下多少知识,就快其中考试了,得赶紧补上来。
  去了学校,免不了被同学追问怎么回事,杜凡那日倒是躲了过去,后来觉着扔下女同学一人跑丢人,没敢在教室说此事。
  路娟虽然是林早早的表妹,可赵国荣在种子加工厂上班,两家住的远,赵国兴又没将此事告诉妹妹,路娟自然也不知道,所以同学们并不知道林早早为何请假。
  听说林早早被狗咬,赵园园和蒋小丽两个好朋友纷纷说起了自己小时候被狗咬的经历。
  林早早说完拿出陈红兵送的铅笔盒,两个好朋友顿时凑近了瞧,“哇,可真漂亮,早早,谁给你买的?”蒋小丽捧着铅笔盒爱不释手。
  “好看吧,这是我姑父送的。”铅笔盒上是花仙子,林早早最喜欢的动画人物。
  “你姑父可真好。”赵园园羡慕道,“早早,给我用用,我要把上头的花仙子画下了。”
  “给你,不过画完了要先给我。”林早早将铅笔盒塞到赵园园的怀里。
  “没问题。”
  “那我也要。”蒋小丽道。
  “都有都有。”
  第11章 蓝天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众人纷纷跑回座位,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坐等老师来上课,熊明杰朝林早早这边靠了靠,低声问道:“你咋会被狗咬?”
  这个问题林早早还真没好好想过,让熊明杰一问她也纳了闷,好歹从小和狗玩到大,怎么会让狗咬,她开始回想那日的经过。
  前天出院后林卫国给她传授了预防狗咬的经验,看见狗千万不能跑,再害怕也别跑,一跑狗会立刻追过来,那天是杜凡先跑的,对,就是杜凡一跑引来了狗,她回头瞪杜凡,瞧见杜凡也正在望她。
  你还敢看我,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被狗咬,林早早气不打一处来,若非上课只怕就冲过去报仇了。第一节 课是语文课,按照老规矩先听写上节课学过的字词,听写本发下来后,林早早犯愁了,她两天没上课,妈妈听姑父的话让她在家多睡觉养神,那可真是多睡啊,基本吃了就睡,压根没碰过书,看来听写本上要有一个鸭蛋了,唉,她叹了口气。
  下课后,不等林早早去找杜凡算账,杜凡自己倒先跑过来了:“早早,你没事吧?”
  “哼!”林早早不搭理杜凡,都是他害的自己被狗咬落下功课,今天听写果然一堆不会的字词,她可从来没得过鸭蛋。
  “早早,我那天不是故意跑的,我不知道一跑狗会追过来。”那天他瞧见林早早晕倒后也吓坏了,回到刘春芳家将事情一说,姨夫周世军就告诉他看见狗即便害怕也不能跑,一跑狗更要追上你咬,最好的办法是蹲下,或者捡个棍子石头之类的,这样狗就不敢过来了,可他事先不知道啊,他家又没养狗。
  原来他也不知道,林早早有些心软了,可心里头还是不得劲,他不知道又怎样,被狗咬的可是她。
  “早早,你别气了。”杜凡看林早早还是不理他有些着急,“下回,下回再遇到狗我一定不跑了,更不会扔下你不管。”
  对啊,他还自己跑了,他看见狗来了自己跑了,林早早心里头刚刚泛起的一点儿不忍心顿时烟消云散了。
  “那你说,你说怎么办你才能不生气?”杜凡可怜兮兮问。
  林早早眨巴眨巴眼睛想了片刻:“你让你妈妈帮我妈妈做一个钱包。”
  “钱包?”杜凡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你妈妈用挂历纸给你小姨做的那种钱包,长方形带盖子的,盖子上还有个小暗扣扣住,很漂亮的那种。”林早早用手比划着下大小,她在刘春芳家见过那种包,硬硬的,扁长带个小提手,还能打开放钱,她也在街上见过有人用那种钱包,她妈妈的钱都是塞在口袋里,她头一次瞧见那个钱包就想让妈妈也做一个装钱用,可是妈妈说不会做,她又说那就让周玲的大姨给做,妈妈又说那个很难做,不好麻烦人家。
  杜凡恍然大悟:“你说那个啊,好好,我回去就给我妈说。”
  因为林妈妈说那个钱包很难做,所以林早早没想到杜凡能立刻答应,不太敢相信:“真的?你妈妈会答应吗?我妈妈说那个钱包可难做了。”
  “我妈妈经常帮别人做,一点儿也不难做,再说我说什么我妈都答应,你等着,做好了我就带来给你。”杜凡自信满满打包票。
  林早早高兴极了,若是把那个钱包给妈妈,妈妈一定会很高兴。
  下午放学后,林早早和赵园园、蒋小丽一同回家,要分开时赵园园将画好的花仙子给两人,是用铅笔在田字格纸上画的,没有涂色。
  “你怎么画这么快,真好。”林早早拿着画很羡慕,她也喜欢画画,可没有赵园园画得好。
  “我是上课偷偷画的。”赵园园嘻嘻笑道,“没时间涂颜色,你们拿回家用水彩笔涂上颜色更好看。”
  “你帮我也涂了吧。”蒋小丽把画递给林早早。
  林早早接过画:“行,明天给你。”
  林早早拿着画边走边看,不知不觉走到食品加工厂,食品加工厂的围墙只抹了一层水泥,并没有刷白灰,上头好些用粉笔写得字画的画,林早早想起她书包里有一些从教室讲台上捡的粉笔头,都是老师不要的,刚好拿出来在墙上画画。
  从书包里翻出粉笔,她一手拿画一手画,一点一点比照着,小心翼翼,尽量画的和赵园园的一样,画了一个觉得不好就再画,不知不觉已经画了六个花仙子,从一点儿也不像到渐渐有了那么一些意思,现在画的这第六幅已经有五六分相似了。
  “你怎么又不回家?”身后突然有人说话。
  林早早画得全神贯注,猛然听见声音吓了一跳,粉笔本来就短,画的时候手指头离墙极近,这一惊之下失了分寸指头擦在墙上,生疼,她抽了口气,连忙看手,右手食指指甲盖上面的皮肉都蹭破了,还粘着墙上的粉笔灰和水泥碎屑。
  “手怎么了?”说话的人绕到她身侧,见她攥着手指头,问道。
  林早早不说话,是疼,也是气,更是戒备,她如今大了,也知道不认得的人不能随便搭理。
  “我看看——”男孩说话间就想去拉林早早的手。
  林早早飞快地朝后一退,戒备地望着男孩,这人浓眉大眼瞧着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不认得了?”男孩笑了,果然是小没良心的,不过都两年了,也难怪她不记得,他朝前看了看,离堆稻糠的地方还有些距离,算了也别等着她想起来了,还是自己说吧,“林早早你不记得我了?前头稻糠堆上,我帮你找过钥匙,两年前一天下午放学后。”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林早早迷惑。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妈妈还想给我生个你这样的妹妹呢,不过,妹妹倒是没生出来,弟弟却有了一个,真讨厌,男孩如是想,笑容也淡了,望着她摇了摇脖子上挂着的钥匙。
  看见钥匙林早早顿时想起来,这不就是爸爸高中同学蓝叔叔的儿子蓝天吗:“是你啊。”她伸手指着男孩,刚好是擦伤的那根指头。
  男孩一瞧蹙起了眉头:“烂了——”他瞥见林早早胳膊上挂着的水瓶,“赶紧用水冲一下,上头都是灰。”
  去年昆岗团部前那条主干道边修建了一栋两层的商场,有许多新鲜的东西卖,上个星期她跟爸爸妈妈进去逛,央求爸爸买了一瓶橘子汽水,汽水瓶是塑料的,二十多厘米高,底子直径将近十厘米,上半部是椎型,盖子是个半圆球,上头挂了个长带子,拧开能当杯子,拧上能挂在身上,林早早喝完汽水舍不得扔瓶子,宝贝似的用瓶子带水上学,别提多洋气了。
  林早早将画卷起来塞进书包侧兜,拧开水瓶盖子,慢慢冲洗手指头,洗干净瞧着红兮兮烂乎乎的,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伤口,就是擦的那一瞬疼,也不见流血。
  “你也是一中的学生?”林早早见他背着书包问道。
  “我原来在昆岗中学,这学期刚转到团部一中。”
  “你从这条路回家,家也住修造厂?”
  “不是,我住在我奶奶家,值班一连。”
  值班一连在修造厂后头,难怪从这走,林早早微微颔首,“你上几年级?六年级吗?”
  “四年级,比你高一个年级。”男孩解释。
  “你这么高个头才上四年级?”林早早用手从自己头顶比划到蓝天的高度,比她高了将近一个头呢。
  “我从小就高,你忘了,一年级的时候你才到我这儿。”他使手在胸前比划了下。
  “哪有。”林早早早产,所以比同龄人矮。
  “你怎么总是喜欢在路上玩?”蓝天去看墙上林早早画的花仙子,一步一步慢慢朝前走,走到最前头一副时露出嫌弃的表情,“真难看,你画的?”
  林早早顿时脸发烫,心中不服气,小声嘀咕道:“好像你画得多好看似的。”
  声音不大,奈何蓝天离得近,听得真真切切,朝她摊开手:“还有粉笔吗?给我。”
  “干什么?”林早早没好气。
  “让你瞧瞧画得好是什么样。”蓝天始终笑嘻嘻的。
  “给你!”林早早从书包中掏出所剩不多的粉笔放在蓝天手中,心道:我不给你图,看你怎么画。
  蓝天绕过林早早走到墙面上没有画图写字的地方,沉思片刻,拿起粉笔在墙面上认真画了起来。
  林早早强忍着好奇不去看,直到蓝天画完才过去,一瞧愣了,画得可真好,还涂了颜色,大约是粉笔颜色的缘故,涂得和原图颜色有些出入,可瞧着也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