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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抱风 > 抱风 第119节
  她一僵,垂眼。
  身上盖着灰黑色的被子。
  ——她躺在于瑾的床上。
  房间没有人,窗帘拉了一半,另一半敞开, 光照在床尾的墙面上, 阳光强烈。
  陶昉起身,拖鞋在床边整整齐齐放着。
  客厅很安静,没人。
  她穿着拖鞋晃看一圈, 发现餐桌上整齐的摆着早餐。
  一个小蒸锅,里面温着鸡蛋、玉米。
  桌上有三明治,还有一杯牛奶。
  她在房间里逡巡了一会儿,没看见于瑾的人。
  应该是上班去了。
  陶昉坐下来,喝了口牛奶,然后取出鸡蛋剥。
  她垂头剥蛋的时候,蛋壳一片一片落在盘子上,声音稀碎的脆响。
  仿佛敲出了一小段美妙的音符。
  好听的她唇都不自觉的弯了弯。
  *
  陶昉在b市最大的girqun门店呆了一下午。
  她昨天拿到了节目决赛的主题,于是来找设计师团队商量和选定衣服。
  节目剪辑是现场定题,但其实这种综艺类节目,主题以及赛制是早就确定好并且提前分发给明星和团队的。
  因为不确定负责的明星人选,所以替每个人都象征性做了备选。
  缺货的衣服要从其他门店调取。
  girqun倒是破天荒的重视这档节目,特别是中华区的负责人,觉得这是一次不错的品宣机会。
  商量着确定了衣服,剩下的事就由团队去完成,陶昉也没什么事了。
  她从门店出来,站在门口一时间竟也有些漫无目的。
  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看了眼。
  因为是新号,也没什么人。
  陶昉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儿,司机开车到她的位置。
  这里离陶家公司大楼也近,但是陶霁不在,她也鲜少去。
  最后让司机开去了陶家。
  这么些年来,陶家的庄园依然庄严而大气。
  只是经过岁月的洗礼,多了那么点沉稳肃穆。
  庄园依然有人打理,花园的草木被修剪的很平整。
  看门的依然是当年的管家。
  管家带着她往里走,因为陶昉回来他激动的话都有点抖。
  他是看着陶昉长大的,在她还没出生就已经在陶家当值。
  见证了陶家从繁华鼎盛到人丁稀少再到现在人走楼空。
  陶昉的小楼在她走后就被锁了起来,但是平时也有人打理。
  知道她回来,管家又让人打理了一遍,还换上了新的床单被子还有洗漱用品。
  小客厅的摆设还和当年一样,没有变化。
  书房靠窗的位置支着画架,旁边的柜子里摆着三把小提琴。
  陶昉把窗推开,有风灌了进来,窗帘轻拂摆动。
  她拿了把小提琴,架在脖子上弹了一曲。
  因为空旷,琴声传的格外悠远。
  她放下琴,靠在窗边,没来由总觉得自己如光束下纷飞晃动的细沙。
  只是它们是一群,她是一颗。
  小时候总觉得孤独是一时的,可几年辗转下来。
  生活好像也没有变好。
  也还是那个样,甚至更糟。
  在国外的几年,她适应起来也不难。
  孤独好像如影常伴,蚕食的她灵魂都适应了。
  陶昉在小楼住了一晚,没怎么睡着。
  第二天邓曦给她发消息,说之前的同学听说她回来,要请她吃饭。
  陶昉不爱聚,但是在b市的这些天,也挺无所事事的。
  凑个热闹,也便去了。
  聚会的场所在酒店,是个设有ktv的大包厢。
  邓曦和陶昉到的时候,里面一帮人在聊天,陆思炜拿着话筒鬼哭狼嚎。
  “啊,昉昉你来了啊。”
  最先出声的女孩叫楚甜,是陶昉的前桌,她那时候上学,楚甜特别喜欢转过身和她说话。
  她跑到陶昉面前拉她手,上上下下打量,“昉昉你怎么越长越好看了啊,简直比我爱豆还好看。”
  邓曦抱拳,问,“昉昉这小姑娘谁啊,嘴真甜。”
  陶昉向她介绍,“楚甜,我当年的前桌。”
  “哦,就是那个老拉你陪她上厕所的小姑娘?”
  听到这话,楚甜脸都红了,“那时候不太懂事嘛。”
  “还真是人如其名,真甜。”
  寒暄几句,楚甜拉她进去,就坐她旁边的位置。
  陆思炜唱一半,也不放心话筒,就那么拿着喊,“呦呵,大小姐来了,有失远迎啊。”
  邓曦瞪他,“陆思炜你有病吧,吵死了。”
  陆思炜把话筒关了,腻她,“怎么你拿着话筒巴拉巴拉就不吵了啊?”
  “我那是职业,你阴阳怪气什么呢,给我放下。”
  只是工作后万事不由己,邓熙坐下没几分钟,台里就来了一个电话,说是一档节目剪辑时发现问题,让她现在赶快回去补录。
  邓熙怨气重重的骂了几句,但也无可奈何。
  “应该不用多久,宝贝我去去就来。”
  说完他还腻了陆思纬一眼,“帮我看着点陶昉,灌她酒我和你没完。”
  像这种同学聚会,明面上打着思念的旗子,但寒暄几句,话往往引到现在的职业发展上。
  过的好的想炫耀一波,然后在恭维声中谦虚几句。
  混的不好的也过滤掉那些破事,捡点高光时刻再找几个听不懂的高端词包装一下,装个不相上下。
  “咱们班,虽说也被老师骂了个够呛,但到底都混的不错。”
  “没错,当老总的、创业的、从事金融的、主持人、设计师,应有尽有。”周意接话。
  八年过去,男生变化还挺明显的。
  陶昉记得当年的周意挺会玩,仗着相貌不错,女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换,还纠缠过他一段时间。
  几年洗礼后,人富余了不少。
  也说不上胖,就是壮,当年也是个清瘦的男孩,没几两肉,现在整个人肿了一圈,就好像骨头和肌肉一起充大了一样,还有些发腮。
  不知道为什么,看其他男人时她总忍不住拿于瑾来对比。
  同样是过了这么多年,于瑾好像给人一如既往的清爽感。
  一身黑衣夹克,碎发蓬松。
  他高高瘦瘦的,虽然身体长开,肩膀宽厚了些。
  但身上的薄肌线条利落拉伸,比例依然完美。
  几人又聊到年轻时做的那些轻狂事。
  周意端酒喝了口,笑骂,“往事难以直视,也许是那时候玩的狠了,老天惩罚我现在还单着。”
  “那你这样想是没错,你那时候就不是个人。”陆思炜吐槽,“丫的渣男啊。”
  周意笑,“年少轻狂嘛,我爸那钱砸豪车一辆一辆的砸,把我给砸晕头了,就觉得自己贼有钱特牛,看上哪个妞就是她的福气。”
  “我还觉得老子就是谁都配不起。”
  “哦吼,你还有这心思?”陆思炜吹了声口哨,“那我爸小时候打我还真打对了,我要不被他揍,我比你还飘。”
  “是呗,现在才知道,我家那点钱,和你还有陶昉家相比,那就不是一个量级。”
  周意喝了口酒,想到什么,笑,“不瞒你说,我还不要脸追过陶昉一段时间。”
  陆思炜:“我就知道。”
  周意:“我那时还很不爽,陆思炜你丫的我每次一提陶昉你就给我转话题,现在知道,这护的紧。”
  周意笑,“就一次ktv喝酒,我那时候想送陶昉回去,陆思炜这家伙偏不,非让隔壁崇礼的于瑾送。”
  他苦笑,“结果这送着,还不照样被人惦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