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走。
事情发展到现在,怎么会留。
曾经的林蝶衣有着很深的军人情节,在这里即便不是军嫂却也距离军营很近,说实话,林蝶衣很喜欢这个环境。
可是,现在……和王建设闹得这么僵,她已经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林蝶衣静静的站在那里眺望远方,微风轻轻拂过,吹乱了一头秀发。
那宁静的画面,让刚刚走下楼的楚君殊看呆了两秒。
看着那绿色下的一抹颜色,心里闪过一抹异样。
“走吧,该回了。”
“美妞……我舍不得你。”
王兰英看着林蝶衣,眼中满满的都是不舍。
林蝶衣笑了笑,“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会记得你。”
“我也会记得你,还会想你。”
林蝶衣笑了下,“我也会想你。
以后,蔡珍珠肯定会来军营,你要小心她,她没有看上去那么柔弱。”
“我才不怕她。”
林蝶衣摇了摇头,看着王兰英语重心长的说:“英子,蔡珍珠这个人不简单,她的心机很深,擅于装柔弱,擅于利用身边的人和物,懂得如何抓住男人心,而且,这个人心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你一定要小心。
最好不要再和她对撞,能躲多远躲多远。”
书中的王兰英因为胖美妞的关系被蔡珍珠记恨,虽然她的父母及时的把她远嫁,却也没落下好名声,在夫家的日子过得一般般,没有多苦却也不幸福。
“那你呢?
她会不会给你找麻烦。”
“我啊……”林蝶衣微微笑着看向远方,“我大姨夫是村支书,大表哥是我们队的大队长,大表姐是供销社的销售员,二表哥在县里工作,三表哥是村里的拖拉机手,青梅竹马是我们那儿的民兵队长,我姥爷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赤脚医生,而她蔡珍珠是我们村的下乡知青,你觉得她在我们那儿能把我怎么样?”
“我的老天,你行啊,美妞,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身份。
呃,不对呀,美妞,既然这样,为什么蔡珍珠还敢欺负你。”
林蝶衣看向远方,深深地叹息,“因为她确定王建设一定会听她的,因为她确定王建设的家里一定会听王建设的,因为她确定王建设一定不会舍得她留在乡下受苦。”
“不舍得她在乡下受苦?
王建设要把她弄到这里来?”
“如果没有发生招待所里的那件事,王建设一定会把蔡珍珠弄来。”
书中就是这样的,王建设把蔡珍珠安排在镇上的幼儿园上班,蔡珍珠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小镇上租了一个房子,王建设有空的时候就会去看她。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就保持着这种关系。
“那现在呢?
王建设还会把蔡珍珠弄来吗?”
王兰英问。
“不好说。”
德行有亏的人不可能去部队幼儿园上班,至于其他地方……难说。
也或者,王建设会直接打结婚报告,然后在工厂里给她找个活儿?
谁知道呢?
一切还都在路上走着。
“我是不会让她过来的。”
王兰英举起拳头,气乎乎的说道。
林蝶衣“噗嗤”一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怎么这么可爱呢。
英子,不要去惹她,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更何况,你拦得了一时拦不了一世,王建设一定会写结婚报告的。”
“真气人。”
“没什么好气的。
现如今的蔡珍珠已经有了污点,不能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就够了,我们过我们的日子,不必理会她。”
今天,林蝶衣的感触很大,王建设嘴里的纸票子把她砸的不清,头脑异常清醒,没有一刻这么清晰的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大小姐,她已经变成了一个村姑,而且,还是一个接替别人命运的村姑。
心情不是很好,本想拿王建设和蔡珍珠开刀,却也明白这已经不是任由她任性的那一世。
都说既来之则安之,可是,真正做到并不容易。
哎,算了,既然回不去就努力的接受吧,仔细想想,做一个潇洒自在的村姑也挺好。
林蝶衣被工厂的领导叫走,医院里的人都知道。
自古以来,桃色事件都是人们八卦的“头等大事”。
所以,等林蝶衣一回来,小钱护士便跑过来。
“我答应成全他们,但是,他们两个得当着众人的面给我道歉。”
不等小钱护士问,林蝶衣便主动提起此事。
“林蝶衣,你傻啊,那可是你男人,你就这么成全他们,你怎么办?”
小钱护士十分惊讶林蝶衣的决定,瞪大眼睛不赞同的看着林蝶衣。
“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他看不上我,那我就退出呗。”
“可是,你,你以后可怎么办啊。”
小钱护士一脸的苦瓜样,看着林蝶衣的眼神满是心疼。
“没事儿,不就是男人吗,大不了不找,一辈子一个人也挺好。”
“林蝶衣,你的命咋这么苦呢。”
“我的天,小钱护士你哭什么啊?”
林蝶衣看着小钱护士噼里啪啦的开始掉眼泪愣了一下,随即哈哈笑了起来。
多大的事儿啊,她都没在意,怎么还把人弄哭了?
“你还笑,我家也是农村的,村里的那些长舌妇一个比一个能笑话人,她们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你。”
“不会,错又不在我,别人会比我更惨。”
“可是,你以后找婆家就难了。”
“你看我这个样子,没发生这件事找婆家也难。”
小钱护士看了林蝶衣一眼,没说话,却也知道林蝶衣说的有点儿道理,她实在是太胖了,而且还黑。
其实,林蝶衣没有告诉她的是,在和王建设成亲之前她的亲事就是老大难,不是因为长得胖长得黑,而是因为胖美妞的名声本就不怎么样。
胖美妞没有父亲,母亲又体弱多病,母亲只有一个同胞姐姐,所以,胖美妞的大姨把胖美妞当作自己的亲闺女照顾。
大姨一家也都把胖美妞当成一个宝。
“美妞”这个昵称就是胖美妞大姨一家叫起来。
那一年,村里来了几个下乡知青。
城里来的小青年和村里长大的孩子有很大的不同,气质上就压人一头,这些人引起村里人的注意,尤其是村里的年轻人都很喜欢和这些人接触。
胖美妞也不例外,只是,她太胖太黑,心里很自卑,她只敢远远的看着他们却不敢走近。
知青里,有两个人很特别,一个是女知青蔡珍珠,她是本县的知青,姥姥家是下洼村的,距离他们村不远,而且,她和王家的王建设是同班同学,所以,过来这里就像回家一样,和村里的人相处的都很融洽。
另一个是男知青郝冬,郝冬长像斯文,说话温柔,做事有礼,知识面广,懂的东西多,而且还会拉手风琴,很得村里小姑娘的喜欢。
村里的日子苦,人们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自从郝冬来了以后,村里的年轻人经常在晚饭后跑到知青点,听他拉手风琴,听他唱不同于地方戏的歌曲。
胖美妞也喜欢,喜欢听手风琴的声音,她觉得那声音很美妙,比她吹的笛子好听得多。
她还喜欢听他唱歌,他觉得那歌声有一种振奋人心的东西。
那一年的夏天雨水大,知青点的房子过于老旧,在大雨的冲刷下倒塌了一半,知青们没有地方住,村支书没有办法,只得把众知青分派到各家。
十九岁的郝冬被分派到胖美妞的姥爷家,他就住在姥爷家的厢房,和胖美妞家只有一墙之隔。
郝冬嘴儿甜,人也勤快,而且还会来事儿,时不时的给姥爷和胖美妞的母亲送点儿吃的。
所以,这人很得姥爷和胖美妞妈的喜欢。
胖美妞从小跟在姥爷身边做事,自从郝冬住在姥爷家以后,胖美妞跑的更勤。
一来二去的便和郝冬混熟了。
不知道是村里的娃早熟还是郝冬的故意接近,不到一年,郝冬和胖美妞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那一年,胖美妞十五岁。
胖美妞的大姨夫是他们村的村支书,手里掌握着工农兵大学的直推名额。
郝冬有知识有文化,人勤快,做事也积极,他的名字和另外两个老知青的名字都在工农兵大学的候选名单里头,这样的事情本应该优先选择老知青,但是,因为胖美妞的恳求,胖美妞的大姨夫把这个名额给了郝冬。
郝冬如愿以偿的成了大学生,答应胖美妞会回来接她,可是,这一走就是音信全无。
胖美妞在家望眼欲穿的等待,也没等来郝冬的一点儿只言片语。
她一狠心,揣上钱,拿着村里的介绍信,第一次踏上北上的列车。
可是,等到她找到人的时候,看到的却是郝冬的婚礼。
那个曾经和她海誓山盟的人早已经把她忘记,确切的说,就从不曾记得,和胖美妞交往也不过是郝冬的计谋罢了。
胖美妞伤心欲绝的回到村里,等来的不是母亲的安慰,而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怒骂。
憋憋屈屈的病了一回,好了以后性格变得有些偏激。
因为这件事,胖美妞在乡下的名声不是很好,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三人成虎的故事在胖美妞的身上得到很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