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书月是真的不懂,宋琛是怎么做到一本正经地说出这种话的。
她没来由地想到以前在某不知名论坛看到过的一个帖子,叫“原来不止弃猫效应,也有弃狗效应啊”。
大意是博主养了一只狗,对那只狗百般爱护,称得上是百依百顺,那只狗每天早上把她叫起来喂饭,打翻粮食碗,挠沙发,甚至不怎么搭理她也不在乎,她只是想有个活物陪在身边。
可后来家里经济出了问题,她连温饱都困难,迫不得已只好把它送给一个家里养狗的朋友。
过了很多年,她经济周转过来了,忽然想看看那只被她送人的狗,现在长成什么样了,会不会已经不认识她了。
她联系了那个朋友,那个朋友很爽快地同意了她想看小狗一眼的请求。
朋友住得是别墅,家里有个小院子,博主到的时候,那只狗正懒洋洋地趴在院子里晒太阳。
那只狗比她送人时更大了些,尽管它趴在地上,体积也已经超过了她的小腿,毛茸茸的,闭着眼,应该是在睡觉。
博主还附了张照片,是只很可爱的萨摩耶,雪白雪白的,看得出来被打理得很好。
她朋友笑着说:“它完全没你说得那么叛逆啊,可听话了。刚被送过来的时候天天趴在门口,估计是在等你把它接回去,过了大概一个月吧,突然不见了,我找了好久,也不敢告诉你,结果第二天自己回来了。这几年都没叫过几声,饭也乖乖吃的,也不拆家,就像这样趴在院子里,比我家几只可爱多了。”
易书月还记得,那个博主的原话是:【当时我听了还挺不高兴的。我养的时候它根本没这么乖,叁天两头惹我生气,我好几次想送走,一直没舍得,结果它在别人家这么乖,真的会气死。】
【看它在睡觉我就没打扰它,可能我确实不太适合养狗吧。我就过去摸了摸它的头,它的毛真的好舒服,让人很想埋进去睡觉,但我也知道它已经不是我的东西了,所以我摸了两下就打算回去了。】
【它下意识拿脑袋蹭我,然后突然醒了,看到我还愣了会儿,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就这么盯着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它好像快哭了,我狠心站起身,才发现它死死咬住我的裤脚,不让我走。】
【我试了好几下都没挣脱,我朋友忽然笑了,让我把它领回去,它待在这儿也不开心。我这几年也挺想它,就把它领回去了,它现在在家里特别乖,特别喜欢趴在我脚边,我感觉它和以前不一样了,说不上来好还是坏,但我可能更喜欢以前的它。】
最后,博主说她发这个帖子只是想感慨一下,并不支持网友模仿这种行为,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是一直陪在宠物身边比较好。
当时的易书月看完这个帖子,想起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宋琛,又用力摇了摇头。
不像心理年龄最多六七岁的小狗,宋琛是人,还是比她智商高得多,几乎全能,生来就站在顶端的人。
没了她,他的身边还有那么多形形燕燕,比她漂亮,比她有趣,还比她有才能的人比比皆是,她何德何能成为他的念念不忘。
注意到她又在走神,宋琛烦躁地皱起眉,用力把她推倒在床上,修长手指用力对着她的阴蒂揉捏,等她出了点水,毫不犹豫地扶着阴茎尽根插入。
易书月呜咽一声,感觉宋琛俯身上来,在吃她的奶子,舌尖叼着敏感的乳尖挑动,似乎还不满足,他甚至用牙齿轻咬。
“易书月,如果你不想被我操得几天下不了床,现在立刻马上给他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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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就当端午和一百收加更吧!摆烂雨雨子如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