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一红。
计大春:“我要有那布阵的手段,我要有那走遍全世界古战场,收集到六十四个怨气最大的亡灵尸骨的手段,我计大春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般地步了。六十四个战场啊。大爷的,机票钱得花多少?”
计大春抹了把脸复又说:“事儿不是我干的,他们那个队伍里头起内讧了,到头来,这事儿往哪个方向走还说不定呢。我,我计某容易嘛,排奇门,推九遁,我推来算去,差点没给自已算吐血了,我才算到你的落脚点是这儿。你人仙呐,仙呐,拿奇门来推算一个仙人的命数,我这也是找死喽。要不然,那几片生鱼,能给我吃的拉肚子?为算你,我,我阳气都快耗尽了。”
耳听至此,我不无歉意地对计大春说:“不好意思了前辈,我误会你了。”
计大春:“行了,也不跟你扯那么多,把石头扔过来。”
我呆了呆:“干啥?”低见介技。
计大春:“擦屁股呗!”
我无语间,就把手中的石头丢给了计大春,后者伸手拿过,一番处理之后,他如释重负地长舒口气,跟着系好了裤子,一步步走过来,先对马玉荣说:“卢申的死,抱歉了啊,我一个不小心,没看住那孩子。不过,他命数也是如此,该着,那天我跟他说了,让他别出门,别出门,为此我还特意把我住那地方的门给反锁了。可他愣是不听,唉!”
计大春叹口气说:“死了,就死了吧。马胖子啊,记得我话,你以后可别再收徒弟了。”
马玉荣抽泣了一声说:“不收,再不收了。再说了,大春,我现在改行了。”
计大春:“改行干嘛了?”
马玉荣一指我说:“这不,改行,我给他收尸了。”
计大春:“哟,这个好。这个好,高,高哇,真的是高。”
计大春朝我竖了一个大拇指。
“这样,我看你俩这游一路也怪冷的了,咱们先找个地方烤会火,吃点烤鱼。”
马玉荣:“你都拉肚子,你怎么还吃?”
计大春:“我那不是病,这是为了接到你们,我强给人仙推算命数,结果阳气损的太多,这不就拉肚子了。来来,过来吧。过来吃烤鱼。”
说话间计大春给我们领到了距离海边大概两公里远的一个棚子里,棚子里头堆了不少的生活用品,看得出,他在这儿生活不是一两天了。
计大春的手艺不错,不大一会儿功夫,给我和马玉荣就弄出了几条很香的烤鱼。
可是,一直等到我吃了两条鱼,这才想起来,计大春没洗手……
“是这样,朱朴,也就是你们说的那个什么,小霸王,对干脆叫他小霸王得了,朱朴这名太别扭。小霸王的魂魄让人给收了,收他魂魄那人叫凌元贞,这个凌元贞,关兄弟,你应该知道他是什么人吧。”
我说:“知道,他是我名单上的人。”
计大春点下头:“嗯,就知道你脑子里有这么一份名单。”
“凌元贞几年前在琉球附近的海底发现了一处很有趣的地方,他从那地方得到了一些启示,想要重新恢复i一个很古老的炼气修行门派。”
“炼气……呵呵。”
计大春笑了下,扒开烤鱼扔嘴里一边嚼着一边说:“古时候地球空气里的含氧量非常的高,高到离谱,大气层也跟现在的不一样,外面多了好几层的防护。可随着咱们人类的活动加剧,人口越来越多,还有森林,各方面的资源,让人类利用的越来越高。炼气这种事,已经不可能了。”
“凌元贞试了两年,他没成,但最后他结识了一个东洋鬼子,这个东洋鬼子提出了一个损的不能再损的主意。这不是氧气含量不够嘛,达不到炼气的要求。然后他们就模仿上古的一个修行场所,建了一个地方,并且还在那地方里,安排了很多人工制造合成的氧气。”
马玉荣听到这儿笑了。
计大春也笑了。
“人工合成的氧气,用起来表面看一样,但跟地球,天然形成的那个,差的不是一丁半点,简直就是十万八千里。”
“不过,它也有效果。我打听到的就是,凌元贞有一个叫野岛的大弟子,他就练成了。成什么样不知道,但是他成了。”
“成了后呢,这科研有了成果,凌元贞就想进一步开发,然后他就打算跟小霸王家族中的人商量,要借用他们的一个道场。也就是我们的那个老窝。”
我一怔,看着计大春:“你们老窝在哪儿?”
计大春喝了口水:“南极!南极地底下。”
“那地方灵气不错,但还不是神仙地,神仙地在国内,那一般人进不去。”
“凌元贞想要跟朱家的人借用那块地方。朱家的人不肯借,然后……”
计大春摊手说:“现在,小霸王的魂魄就让凌元贞给招去了。”
我思忖说:“凌元贞这是作死啊。”
计大春:“是啊,但也不能这么说。因缘呐,因缘,要不是凌元贞把小霸王的魂魄弄了过去。”计大春看着我说:“你们那一条船上的人,还有你的亲人,包括你本人,可就没有那么容易活喽。朱家的反应速度,还是很快,很快的。”
我听到这儿思忖说:“那咱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计大春:“小霸王他妈,他妈姓什么来着,对了,姓什么不知道,知道道号,她有个道号叫青柳散人。”
“青柳散人,估计明天晚上就能去凌元贞藏身的地方,然后,她要抢回儿子的魂魄。至于咱们呢。”计大春看着我说:“咱们要把小霸王的魂魄,从他妈,还有凌元贞手中抢出来。”
我一皱眉:“这事情,是不是有些违天和呀,人家母亲,抢儿子的魂魄……”
不容我说完,计大春笑了。
他打断我的话说:“自古豪门多恩怨,海外这个老朱家,算得上是豪门中的豪门了。我能跟你说的就是,小霸王不一定是他妈的儿子,他妈来找他的魂魄,也不一定是为了救他。”
我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计大春。
计大春说:“你给小霸王斩了,本不该斩,不该杀的人,你给斩了。这事儿,你得给他一个说法儿,要不然这个因缘你得担。所以,你需要把他的魂魄搞到手。然后,你们两个人,好好的谈一下。”
讲过这些,计大春长叹口气说:“苏丫头领她徒弟在京城开面馆了。这算是真正退出江湖,不问恩怨喽。我原打算,也就此洗手不跟那帮人混了。可奈何之前造下的因缘太多了。走也走不了,索性混到黑,混到死吧。”
“你,关道友,关兄弟,你现在是人仙了。小霸王他妈,青柳散人,这女人十三年前,就已经是人仙了。”
“你们都是仙儿。然后,凌元贞,七年前,入了人仙之境。”
“他也是仙儿。”
计大春咽了口唾沫,他扭头盯着马玉荣说:“马胖子,想不想看神仙打架呀。”
马玉荣:“呃,这个。”
我摇头一笑说:“行了,计前辈,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小霸王是含冤死的。他死的有点不明不白,因为之前有人挑唆他了。对了挑唆的人是谁?”
我问计大春。
后者打了个哆嗦,反问我说:“兄弟,你以为给你们这些神仙算命,看气数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吗?是一件花钱就能办的事吗?”
我盯着计大春那张元气大伤的腊黄脸,我说:“前辈辛苦了,这样吧,找到小霸王的魂魄,我亲自跟他谈吧。”
江湖永远都是波涛汹涌,事实的真相,永远都要比想像的离奇。
海外的这一大家族,它在欲界之中,存在延续了这么多年。它受七情六欲的支使,那些所谓的狗血事,真的是一点都不稀奇。
别的不说,就算普通过日子的百姓,还有一个传说中的’隔壁老王’呢。
更何况,这么一大家子的修行人了。
情念,欲念,种种交织纷割,只有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家族,也是一个真正的江湖。
计大春元气伤的厉害。
但他很聪明,算到了自已会元气大伤,所以他就准备了很多的药材在棚子里。
不过术有专攻,他推算厉害,看病却不行。
而马玉荣呢,他的长项就是这些医家之类的手段。接下来的四个小时,我打坐,休息,用体温烤衣服。马玉荣给计大春配药。
一番的忙活后,计大春喝了两大碗的药,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他这才将元气恢复了九成。
接着,又吃了通鱼肉,元气尽数找回之余,计大春看了下时辰,他告诉我说,现在就得出发,因为那个岛离这儿还有三十几海里。
而今晚的子时,青柳散人,就会对凌元贞下手了。
一听又要走,马玉荣急忙问:“船呢,有船吗?”
计大春哈哈一笑,从床底下翻出一个叠起来的橡皮艇说:“就用这个,不过……”
“打气筒没了,咱们得一起轮班使劲,把它给吹起来。”
于是三人一番努力,将这个小橡皮艇吹起来后,我们拿了两块木板做桨,趁黄昏夜色,悄悄来到海边,放下小艇,坐上去后,直奔计大春说的那个小岛划去了。
第七百二十四章 高手对面,局势僵住
小船儿在海上悠悠的行进,我坐在船尾静心去品整个事件的经过,末了我发现,这真的可以说是天意,也可以说是巧合。
如果没有凌元贞收魂一事。我还有叶凝等人绝不会轻易逃开霸王正道的追杀。现在,凌元贞又有难了,我则要过来把凌元贞拿下的这条魂魄再给抢走。
人世间的亿万般事件,我想大概都是这样演化的吧,凡事都是一个因缘际会,最终牵出了一个又一个结果。
玄妙当真是玄妙无比。
这诺大个人间,真仿佛一件设计精密的仪器。动了一个地方,另一个地方跟着也会产生相应变化。一时间,我沉于对因缘的感悟中,不知不觉,马玉荣和计大春就把船划到了指定的海域。
这是一片礁石海域。越过礁石后,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岛屿,计大春小心把船在一块礁石旁停靠完毕,他搓了搓手,小声对我说:“凌元贞,他的那个道场就在这岛上的一个隐密地方。那地方让他修成了一个大大的菜园子。不过菜园子是掩护,他真正目地是藏身园子里的一处建筑里面炼气。”
“来来来,今晚来的妖蛾子比较多,手段一个比一个厉害。你这人仙,虽说手里有剑,但要是硬拼的话也不一样能是青柳散人的对手。所以嘛……”
计大春讲到这儿,他从怀里小心掏出了一个黄布小包,打开包,里面就露出了三块黑呼呼的竹简。“来,每人一块。”
计大春给我和马玉荣分发。
马道长接过。他看了一眼说:“这东西是做什么的?能吃吗?”
计大春“你个马胖子,几个月不见。功夫怎么又通步了。这是竹符。懂吗?竹符。这可是我费了极大力气,在一个洋鬼子手里忽悠来的。这符对普通人来说没什么用,既保不了平安,也退不了凶煞。但对我们来说。却极其有用,因为,它能隐去一身的气机。”
说了话,计大春开始教我们怎么用这个符。
当下,他来打样儿,用这个符,先是要咬破中指,然后用指尖的血涂到符身上。待那血气完全融入进去后,除非我站到对方面前,否则,即便是再厉害的感知,符术,术法,都无法探知到我的存在。
但这个符有个弊端。
弊端在于,别人探知不到我,我也同样无法感知到别人了。
马玉荣听过讲解,他苦笑说:“计大春,你这,这是什么符啊。”
计大春:“天下事不能两全,不想让别人探知到你,也就意味着,你也探知不到别人了。就是这样。来,咱搓个绳,系好了,戴上吧。”
当下我依了计大春的做法,咬破了中指,刚要把血挤出来,就在这一瞬间,我发现我的血不对劲了。
用科学话讲,就是血红素少了。
我这血,打个比方就好像是用水稀释过的鸡蛋清,泛着那么一道发黄的颜色。我一惊之余,计大春嗖的一下夺步过来,一把抢过我的手指头,猛地一吸,吸了一口我的血后,这老家伙,又挤了一滴落在符上,末了他说:“人仙的血呀,无比珍贵,喝一口顶得上一碗十全大补汤。”
“嗯,兄弟,果然成了人仙了。不错,真的不错。”计大春伸手拍了我的肩膀,一脸正式地说。
我坐在海风中,微微凌乱了一下。随之,耳边传来马玉荣感慨:“曾经,曾经我的血比你的这个成色也要好,曾经,曾经……哎,不说了。”
马玉荣一脸怆然地望向海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