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苏漓半天没回答,风晔察觉到了有些不妥,便补了一句:“那个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我们两个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也不忍心看着你流浪在街头上,我可以睡在书房,我把我的房间让给你。”
原本苏漓是想要推托的,但既然风晔邀请她,那她就答应了吧,刚好促进下邻里感情啊。
风晔的家里和他名字给人的感觉一样,很是整洁,并没有一点邋遢的感觉,这在男生里倒是并不多见啊。
屋子里装修也很是素净,苏漓勾了勾嘴角,不错,她喜欢。
风晔将她安置在客厅里,而自己转头进了厨房里忙碌。出于好奇,苏漓便走动了起来。不远处的阳台倒是吸引了她的注意,似乎有动静啊,难道风晔在阳台养了什么吗?
小心翼翼地打开阳台的门,一道白色的身影顺势挤了进来,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只拉布拉多的幼犬,看起来也就三个月左右大小。
试问谁不喜欢狗狗呢,她缓缓地蹲下身来抱起这只狗狗,这才发现它的后爪有一只受了伤。
而这时,风晔恰好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发现苏漓怀里抱着一只狗狗,便迎了过来,伸出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说:“毛毛呀,你怎么进来了呀。”
“毛毛,是它的名字吗,它的脚好像受伤了啊。”
“是啊,毛毛是我一个月前在小区外面捡到的,那时候它的脚还受了伤,虽然我带它去看了兽医,但是它也只能这么一瘸一拐了。”
听了风晔的话,苏漓有些心疼起毛毛了,这个伤不像是车子压的,大概是被一些坏人给恶意打断的吧。
一个月前毛毛也就两个月左右大小,到底什么样的心态,才能对这种弱小的动物下手,这么可爱的一只拉布拉多。
苏漓对于拉布拉多的好感还是源于以前看的《导盲犬小q》其他狗狗的电影也看过,如果说最喜欢什么品种的狗,答案是阿拉斯加,真是做梦都想养一只呢。
等以后回到了现实里,解决了一切问题,一定要养一只可爱的狗狗。
想不到风晔也是个这么有爱心的人,这让苏漓对于风晔的好感度又高了一些。
风晔做了三个菜一个汤,都是一些家常菜,不过味道倒是真不错。
“风晔,想不到你做饭的手艺这么好,吃到这么好吃的菜,真的很开心呢。”
风晔有些不好意思地将头撇向另一边轻咳了一声:“你喜欢就好,我还担心不对你胃口呢。”
苏漓连连摆手:“怎么会呢,你做的菜真的很好吃啊。”
原本风晔的厨艺很一般,但因为他本身不火,有时候一年里也接不到什么角色,空下来时候就只能研究一下制作美食了。
偶尔也会去微博晒一晒,粉丝们也调侃他,说自家男神变成了一个美食博主了。
其实他何尝不希望自己可以忙碌起来呢,天天在家里闲着,也总是容易想些有的没的。
比如尽管告诉自己不要去在意微博上的人说什么,但看到那些999+还是会点进去,就会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