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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我的创意工坊 > 第111章 转变
  “呃……好的,我为你登记一下。”仔细盯着摘下了墨镜的艾伦的脸,租车行的中年男人挠了挠眉梢,感觉有点尴尬。
  没想到这个穿着连衣裙,感觉娇滴滴的小姑娘竟然是个男人,好在他刚才没说出来什么小姐或者先生之类的指代词,不然指不定就被一句‘你是在假定我的性别吗?’给告了。
  自由美利坚嘛。
  心惊胆战的给艾伦办完了租车的手续,看着他把suv开出了店前,中年男人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租车5天,算押金一共不到600刀,还算比较合适,但超时的话价格就会暴涨,艾伦先给自己定了5天的目标时间,如果5天都找不见的话,再想办法。
  之后他直接开着车来到了老城区的一家枪店,这里他听自己的姐姐曾经谈论过,貌似很多老城区的人都会来这里买枪,虽然谈不上便宜,但也不会坑人。
  艾伦认不得枪的型号,在店老板的推荐下,他买了一把自动步枪。
  当然了,由于美利坚绝大部分州法律的限定下,这种步枪并不能开启自动模式,自动模式已经被锁死,它只能使用三连发或者点射。
  不过即便这样,步枪也是仅次于狙击枪的大威力武器,一把步枪外加一个备用弹夹,三盒子弹,一共1200刀。
  数了数剩余的钱,发现只剩下2100刀左右,艾伦又把车开向了百货商场,他购买了大量的饮水和压缩食物,自热食物,又配备了一些基础的野外求生工具,顺便买了些斧子和刀之类的道具,药物也购买了一大堆,后车厢乃至于后座都被他塞得满满当当。
  东西全部搞定,艾伦手头还剩下1000刀,这点钱他暂时没有想好用处,就全部都先存在了卡里,只取出来100刀当做零花。
  翻开了大地图,艾伦开始寻找起了自己的下一个目标,他所居住的城市周围的自然环境不怎么丰富,往东南的方向是大量的农田,绝大多数都是玉米地,剩下的就是胡萝卜跟土豆。
  向西面和北面就都是荒野,类似戈壁的那种模样,没什么树林和植物,仔细看了看地图,艾伦觉得西面和北面就算了吧,就算是狼人这种皮糙肉厚的生物,应该也没办法在戈壁滩上生存才是,他们总不能在地上打洞吧。
  而且如果能皮糙肉厚到扛住戈壁滩上的暴晒环境,那这种神秘生物的适应性跟艾伦绝对不匹配,所以他干脆的就向东南方开了过去。
  除了大量的农田外,东南面还有一小片树林以及一条小河,只不过这条河有点太细太窄了,应该只能叫做小溪。
  大约是中午1点出发,到晚上5点的时候,艾伦就已经来到了这条小溪旁边,他把车停了下来,走向了小溪简单的洗了一下双手。
  打量了一番周围的环境,艾伦把车停到了小溪旁边树林的边缘处,这里的树很茂密,而且周围没有什么走道,他从车后备箱里翻出了一大块深灰色的布把整辆车遮住,毕竟车的金属涂漆很吸引视线,那些神秘生物绝大多数都有着和人类差不多的智力,如果被他们发现的话不太好。
  整理了一**上的冲锋衣和冲锋裤,艾伦把步枪背在了背上,备用弹夹用皮带捆绑在腰上,皮带的另一侧装上了开山斧,手里拿着刀。
  准备齐全后,艾伦带上了大约两顿的食物和水,还有一些药物就向着森林里面走了进去。
  森林的深处,两点幽绿色缓缓亮起,尼克拉看着不远处的那个人影,口中流出的一道道涎水滴落在地上。
  去参加朋友之间的派对,然后被不知名的生物袭击了之后,尼克拉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儿,那就是他变的和那个未知的可怕生物一样了。
  他时不时的会因为无法控制身体而变成狼人的模样,身体变得强壮,长满了灰黑色的毛发,隐藏在心里的黑暗欲望全部都暴露了出来。
  尼克拉知道自己不能继续再在城市里面呆着了,继续下去的话会很危险,所以在外面呆了几天后,尼克拉就回寝室收拾东西打算离开城市,然而他才刚刚从学校里面出来,就在路上碰到了几个小混混。
  他的运气非常不好,大部分时候他在城里碰到的混混都是黑人,虽然对方不会因为大家都是黑人而不去抢劫尼克拉,但是他们至少不会把他往死里打,但今天他遇到的是几个墨西哥裔。
  这些穿着背心和牛仔裤的家伙天天溜冰,脑子已经不太好使了,在看到了尼克拉后,竟然直接就掏出了手枪把他往小巷里面拉。
  虽然不是专业混帮派的,但是尼克拉见过的阴暗的事情也多了去了,看到这些家伙的模样,他就知道这些混蛋要对自己做什么。
  在被拉到了小巷里面,并且看到其中一个墨西哥裔脱掉了裤子后,尼克拉就再也忍不住了,他瞬间变化成了狼人,在这些家伙悲惨的呼救声当中,把7个小混混全部都撕碎。
  当他再次恢复理智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蹲在一片血肉当中,嘴巴里满是血腥味儿,还有一大坨莫名其妙的有嚼劲的东西。
  碰了血的狼人就再也没有办法回到之前的模样了,就算尼克拉原本属于人类,但是也同样如此。
  在杀了那7个小混混,并且吞噬了他们的部分血肉之后,尼克拉似乎是觉醒了,他不再想着跑出城的事儿,而躲在城市的阴暗面,躲在那些小巷里,等待着自投罗网的家伙。
  大城市里的小巷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小混混,他们躲在这里抢劫别人,溜冰,互相打架,总之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尼克拉就在5天的时间里杀了十几个人。
  不过他的动作有些大了,再加上他蹲在一个小巷子里连续作案,刺鼻的血腥味直接传了出去,就在两天前两队警察来这里进行了一番搜捕。
  原本尼克拉是打算逃跑的,但是在逃离的过程中他被一个警察叫住,就因为他是黑人的模样,所以其中一个警察在看到他停下后,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