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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最强匹夫 > 第267节
  对面的动物抽抽鼻子,昂起头,拉长声音叫起来:“啊呜——”
  周围群山里远远传来狼嚎的回应:“啊呜——”
  狼嚎声把面前动物的身份表露无疑,鞠庆才当时就吓趴了,狼嚎的作用就是把这只两足动物变成了四足动物。
  四足动物随着狼嚎声扭身就往下跑,这种四足动物的生理特征跟兔子差不多,后腿长前腿短,所以兔子往山上跑速度会很快,往山下跑因为后腿太长,跑不几步就会一头抢翻,只好滚了。
  想不到四足动物比兔子高级,往下跑了两步居然还能直立起来奔跑,可是这条山路太陡了,变回两足动物的鞠庆才越跑越快,跑到这个速度,刹车系统已经不管用了,整个人张开双臂,两条腿以令人不可思议的速度摆动着,如果是大白天有人从一侧看,很有点凌波微步的味道。
  鞠庆才喜欢光临镇上的美发店,美发店里那个技师理发技术高超,据说能把人头理成狗头,然后进到后面亮着红色灯泡、喷着劣质香水的小屋里,技术也很高超,往往主动把鞠庆才压在身下,她在上面忽闪着两道软塌塌的肥肉很卖力地扭动,捎带着还问:“感觉像在飞吧?”
  现在鞠庆才找着感觉了,感觉像在飞!如果在他的胳膊上粘上几根羽毛,扑闪两下,估计不用到上崖开车,直接就能滑翔到镇上了。
  ……
  夜猫子腿上带着捕兽夹子,两手拄着棍子艰难地往上崖挪动,刚出村就听到山路上有狼嚎,他感到很奇怪,山里野生动物不少,但是村委里有狩猎队,把附近的野生动物都给打来吃了,多少年没见有狼进村了,这只狼从哪里跑来的?
  他害怕了,就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是碰上狼那就是人家的一顿美餐啊,虽然自己身上没多少肉,可他知道狼最喜欢吃下水,自己一肚子肝肺肠子,要是一只狼的话够吃两三顿的。
  夜猫子忍不住想打电话求援,可他知道村长的脾气,打电话一说任务失败,肯定要惹他火起,最好的述职办法是赶回去向他展示自己的断腿,然后再添油加醋把自己美化一番,这样或许能得到村长的谅解,甚至还能抚恤一番。
  正在犹豫不决,他突然一眼瞥见一团黑影从山路上飞速冲来,我操,这是狼吗,怎么跑这么快,完了!
  夜猫子腿脚不灵便,黑影速度太快,躲都躲不开,直到黑影撞到他身上,他才听到黑影嘴里还有“啊——”的惨叫声。
  鞠庆才撞到夜猫子身上,差点撞晕过去,趴在地上觉得浑身都散架了,夜猫子被撞到肚子,腹腔内一阵剧痛,当时就晕过去了。
  本来撞得这么厉害,鞠庆才还想赖在地上舒舒服服躺一会儿,可他一眼瞥见山路上有一团黑影冲下来,知道是狼追来了,吓得他翻身从地上爬起来,往村里就跑,一边跑一边扯着嗓子大喊:“狼来了,狼来了,打狼啊……”
  没喊两声那只狼就赶上他了,从后面扑在他后背上把他扑倒,然后狼一下子跳到他前边,挡住了他进村的去路。
  到了这个份上,鞠庆才只好拼了,他一翻身爬起来,扭身就跑,自己都奇怪,自己的动作怎么变得这么灵活了?其实他是忘了本地人有句俗话:“八十的老妈没让狼撵着!”
  狼跑得多快啊,马上就追上来了,鞠庆才身上有个包,那包里除了很多欠条和单据外,还有上万块钱的现金,饶是鞠庆才爱钱如命,现在也顾不得了,摘下单肩包没命地抡起来打狼。
  狼的身形很灵活,往旁边一跳就闪过去了,鞠庆才顾不得心疼自己的钱,趁着狼延缓了追击,赶紧逃跑。
  可那个包的作用不过起了两三步的作用,狼马上又追上来了,鞠庆才现在身无长物,狼又步步紧逼,慌乱中俯身捡石头,划拉起几块石头发疯一样扔出去打狼。
  不知道鞠庆才的准头太差还是狼太灵活,石头根本打不到狼,鞠庆才知道就是打得到,打在狼身上也不管用,据说狼的皮肉很结实,皮糙肉厚不怕打。令人庆幸的是石头打出去能延缓狼的追击速度,所以鞠庆才以石头为掩护,边打边撤。
  这只阿狼似乎肚子不饿,并不急于进攻,而是一副猫抓老鼠逗他玩儿的样子,只是拦着不让他往村里跑,把他往旁边深山里追,追得满山乱跑,追击的速度还很有节奏感,一阵快一阵慢,一阵急一阵缓,把鞠庆才追得一惊一乍的。
  在这深夜的大山里,狼轻快地跳动着尽情发挥,只是苦了鞠庆才,他快要被累死了,边打边跑的鞠医生最后总算得到一个从没有过的人生感悟,跟狼打游击并不是那么好玩的!
  就在鞠庆才又惊又累眼冒金星的时候,他一脚踏空了,身子一轻飘起来,他知道完了,掉悬崖了,本能地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拉长音调“啊——”地惨叫着飞速下坠。
  不知道是鞠庆才有幸还是不幸,峭壁上伸出一棵松树,把他接住了,虽然松树的枝干把他摔得多处骨折,还好没摔死。
  这是一个露结为霜的深秋之夜,鞠庆才的一身名牌外表好看,但并不能抵御霜寒,他被挑在树枝上当风晾着,穿什么样的衣物都像光着膀子似的。一开始他还能惨呼救命,但是到了下半夜,他的嗓子哑掉了。
  398章权当复习
  李时他们四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听到山里有此起彼伏的狼嚎声,李时笑道:“开始了!”
  毛雪和王琳琳听到狼嚎吓得胆战心惊,都抱着彼此男友的胳膊找点安全感。
  “鞠医生现在被狼撵得满山乱窜呢!”易晓明幸灾乐祸地说。
  “你怎么知道?”
  “呵呵,那声狼嚎是小混混叫的,我听得出来。”
  “小混混会狼嚎,它真是狗和狼的孩子?”王琳琳问道。
  易晓明道:“小混混小时候不会狼嚎,就会汪汪,后来居然会狼嚎了,我也不知道它这门外语从哪学的,也许我不在家的时候它进山找到它的兄弟姐妹了吧!”
  “那你还跟它那么亲近,狼可是凶残的动物,要是有一天突然恢复野性,伤了你咋办,你得防着它点!”
  易晓明鼻子里“哼——”了一声,有点不高兴了:“就是一只狼,也比人可靠!李哥,真有你的,我看姓鞠的这回凶多吉少了!”
  “他是凶是吉跟咱们没有半点关系,谁让他深更半夜不坐诊,跑到深山里来胡溜溜呢!”
  毛雪毕竟心软:“不会出人命吧?”
  “那可是难说。”李时对易晓明道,“晓明你说对吧,动物跟动物之间的事,没深没浅,谁知道有什么后果?”
  易晓明冷笑道:“就他那种人,死了更好,免得更多的人被坑!”
  “是啊。”李时笑道,“这也是造福群众,今天晚上妇女们摸黑上街也不用怕了,至少没有夜猫子!”
  回到易晓明的家,四个人先打着手电观察了院里的痕迹,夜猫子从哪里爬出去的,顺着血迹一看就能明白,墙根底下的血迹很多,而且有多次践踏的迹象,说明夜猫子往外爬墙的时候并不是那么顺利。
  村头的石板路上,夜猫子悠悠醒过来,身子动了动,肚子里一阵剧痛,嘴里吐出一口血来,他知道自己伤得不轻。
  掏出手机来准备求救,可是还没拨号,手机又放回去了,即使是给别人打电话,他也怕惊动了村长,他很了解村长的威严,将心比心,如果是自己的手下办事办砸了,就该把那个手下处死,不然不解恨。
  夜猫子嘴里吐着血,奄奄一息地往上崖爬,爬上几级台阶,又晕过去了。醒来后终于下决心打电话叫人,他知道不然的话自己今晚就死在这里了。
  平常跟夜猫子关系不错的几个人接到电话,从上崖赶过来,把他抬上去,拉着去了县医院。
  ……
  四个人进了屋,家里好几个月没住人了,一层尘灰,虽然现在已经是下半夜,但是还是要擦洗打扫一番。
  一切准备就绪,该睡觉了,但是对于怎么个睡法的问题,四个人看起来都有点纠结,有点各怀鬼胎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