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听此,定定地望着阿烟比落雪还要清冷的脸庞:
“也对,婶婶从来都是照应我,哪里需要我的照应。只是我自己不放心,想跟着过去,难道不可以吗?”
阿烟挑眉,探究地看着他道:“你不是才定下和阿媹郡主的婚事吗?难道你如今不是应该留在燕京城,小心地巴结住齐王,免得失了这门亲事。”
沈越闻言却是怔了半响,最后苦涩一笑:
“婶婶终究是记着往年的事呢。”
阿烟垂眸,淡淡地道:“不,我都差不多忘记了,如今只是想劝你,齐王身边未必太平,你还是留在燕京城好。一开春,燕京城里闹腾起来,晋江侯府若是再次被牵扯进去,岂不是麻烦?”
沈越咬了咬好看的唇:“婶婶,你不必担心这个,我早已经做好准备,晋江侯府自然会保下的。”
阿烟闻言却是轻笑:
“不过是顺口提醒下罢了,你的事儿,和我原本也没什么关系。”
沈越听她这么一说,顿时胸口被人轻轻戳了下般,不是很疼,可总觉得别样的难受,堵得慌,他在那里愣了半响,忽而抬首隔着窗子看阿烟,看阿烟那比记忆中年轻也比记忆中娇美的容颜。
他垂下眸子,越发苦涩地笑了:“婶婶,我当年实在是错了。”
他跟随在婶婶身边十年,婶侄二人一直感情深厚,可是到了他上燕京赶路之前,临别之时,却有过一场激烈的争吵。
当一切尘埃落定后,沈越握着婶婶临死前留下的些许遗物,一遍又一遍地揣度着她临终之前到底在想着什么,可是无论怎么想,他都明白,婶婶到底是对自己失望了吧。
从他坚决放弃了她早些年定下的那门亲事,远赴燕京城赶考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开始失望了。
阿烟疏远地望着这个上辈子的侄子,许久后,只是依旧淡淡地道:“都是上辈子的黄历了。”
说着这个,她不再理会沈越,径自关上了那扇窗棂。
门外的雪越下越大了,渐渐在驿站的院中落了厚厚一层。那个身披狐裘的少年,默默地站了许久后,这才回过身来,一步步地往自己的客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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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正峰回来的时候,身上已经落满了积雪,他走到驿站的房廊下,先拂去身上的雪花,这才走进房去。
他采买的其他吃食所用物品都已经吩咐萧荣放到马车上了,如今却从怀里拿出一个油皮包,里面是现烤的猪手:“这个地方市井间最流行碳烤的肉,这是刚烤好的猪手,我闻着香得很,快尝尝吧。”
阿烟见他那油纸一层层地揭开,露出里面犹自带着余温的猪手,看着外面焦黄酥脆,引人食欲,心里明白他是怕冷了,便在怀里揣着呢。
阿烟咬唇笑着,眸中晶亮:“虽说爱吃,也不至于馋成这样,值得你当什么好东西巴巴地藏在怀里揣回来!”
话虽这么说,心里还是喜欢的,不光是为了那口吃的,还是喜欢他把自己的事情这么放在心上。当下她也就不客气,拿了竹筷戳了戳那猪手,笑道:“我一个人也吃不了的,咱们一起吃吧。”
两个人吃完了这个,萧正峰洗过手后,却又从怀里变出一个褐色的如来佛像来。阿烟借过来拿在手中,却见那根雕采用的是黄杨木的根部雕刻而成,木制细腻材质上好,借用了树根的凹凸之状巧夺天工,握在手中光滑小巧,那佛像也是惟妙惟肖。她翻来覆去把玩了一番,倒是觉得好玩。
萧正峰笑道:
“我一眼看到了,想着你或许会喜欢,便买来了。这虽然不是出自名家,也没有玉器金器珍贵,可是倒也有趣。”
阿烟笑着点头:“这个我确实喜欢。你还买了什么,都说来听听?”
萧正峰当下历数一番,最后道:
“还买了些粳米并红薯,想着等下让驿衙帮着熬个粥喝。”
阿烟听说这个,却是笑道:
“何必麻烦驿衙呢,我也会熬这个的,咱们借用下锅灶,自己做了来吃,既干净吃得也舒心。”
萧正峰却是不愿的:
“你会?只是外面冷得很,你还是留在屋里歇息吧。”
阿烟笑叹了口气:
“我以为我真是纸糊得灯笼一吹就倒啊?还是说不信我会熬粥?”
萧正峰听她这般说,哪里能不信呢,只好道:
“你若执意要熬也行,等下我帮你打下手吧。”
洗锅淘米烧柴这种粗活,还是他来吧。
当下两个人说干就干,萧正峰先去借用了炉灶,这个自然是没问题的,接着萧正峰便开始淘米刷锅烧柴。阿烟见此,只好坐在那里从旁等着,她见萧正峰淘米的样子倒是颇为在行,不免挑眉道:“你还干过这个?”
萧正峰利索地拎了一瓢水泼到洗干净的锅里,笑道:
“以前刚参军的时候,不过个小卒罢了,什么都干,火头军也当过啊!”
阿烟倒是没想到他还有这一出,不免感兴趣起来,一边开始帮着一起做饭,一边问道:
“你当火头军的时候,可学会了做什么菜?”
萧正峰却道:“我是什么都会做。”
啊?阿烟顿时诧异地看向他,不免佩服极了,想着这人上得战场,又能下得灶房,实在是无所不能啊。谁知道正想着的时候,萧正峰却道:
“无论是什么食材,无论是米啊谷啊菜啊肉啊,我都统统放水里煮一煮,再撒点盐,放点油,只要煮熟了,保准能吃!”
阿烟:“……”
良久后,她点点头:“说得对,确实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第117章
阿烟熬的粳米红薯粥确实好喝,喷香软糯,只闻一下仿佛就能让人食欲大开。说来也奇怪,同样的食材同样的做法,似乎经了不同人的手,就能出来截然不同的味道。
如果说之前萧正峰对于自己的小娇娘是否真会做饭还抱有疑惑的话,那么现在他算是心服口服了。此时想起自己的做饭**,不免惭愧,笑道:“那个只能用来喂兵卒们。”
阿烟笑叹:“你这分明是喂猪的做法。”
萧正峰挑眉为自己辩解:“火头军都是这么干的。”
说归说,他还是承认自己水平远不如阿烟的,一边尝着心爱的女人亲手做出的粳米粥,一边吩咐萧荣过来,取了一些分给马夫一起品尝。
阿烟低头望着碗中那粳米粥,却想起了对面客房里的沈越。上一辈子的顾烟,变着法子地为沈越做些好吃的,曾经在寒冬之季拿着铲子去地里挖寻农人们残留在地里的谷米。运气好的话,也能寻到好的粳米,凑在一起给沈越做顿好吃的。
想到这里,她抬起头来,望向了对面的客房。越过漫天飞舞的雪花,就在隔着一个巴掌大小院子的客房里,传出来沈越断断续续的咳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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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的客房比起寻常的客栈总是要好的,譬如驿站里就舍得在这冷天给客人把炉子烧得暖和,里面放足了炭。跟随在沈越身边的侍卫名叫张恒的,生得黝黑高大,此时正铁棍拨弄着炭火,以便让炭火烧得更旺。
一边拨弄着,一边望向站在窗前的沈越,却见沈越身上依旧裹着那袭白狐裘。其实张恒鼻尖上都已经开始冒出汗了呢,屋子里并不冷的。
不过张恒也并不敢问,只是恭敬地问道:“公子爷,今日晚膳用些什么?我稍后吩咐驿衙去给您做来?”
沈越已经站在窗前好久了,事实上从阿烟的窗前离开后,他就一直以这个姿势站在这里。透过这半开的窗子,望着对面客房的动静。
他看到她把门窗紧闭,也看到萧正峰提着诸多采买来的物事交给小厮萧荣,更看到萧正峰怀里揣着什么带着笑进屋去了。他闭上眼睛,听到了对面屋子里传来说话的声音,其中隐约有她撒娇的笑声。
紧接着,他还看到门开了,萧正峰牵着她的手,犹如护着一个宝贝般去了灶房,于是这夫妻二人便在灶房里开始拾掇起来,竟如同乡下亲手做饭的最普通的夫妻般,你烧火来我做饭,偶尔的一个眼神交流里都是浓浓的情意。
从他的角度,并看不真切里面的情景,只看到萧正峰高大健壮的身子因为灶房的局促而不得不微弯着腰,可是他看起来并不觉得委屈,反而一直带着温煦的笑意。
其实这样的萧正峰,对于沈越来说是陌生的。
当沈越靠着一支笔一路闯关斩将最终来到金銮宝殿跪在天子面前时,萧正峰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大将军。他所知道的那个萧正峰,不苟言笑性情萧冷,处事间果决狠厉,绝对不可能是如今这个陪着娘子下灶房的温和男人。
就是这个男人,和他为了婶婶的死争斗了十年。当时的自己几乎是用尽一切手段矢志将这个害死婶婶的男人绳之以法,他是发誓要让他付出代价的。
在那十年的相争中,自己固然疲惫不堪,可是这个萧正峰想来也并不好过。
沈越想到这里,怔怔地望着那对夫妻携手走入了客房,将门扉重新关上。
小院子里的雪依旧在下,稀薄清凉的雪落在地上,一片一片地堆砌,最终成为厚厚的一层,将这个世间尽数染成了白色。
沈越轻轻叹了口气,缓缓闭上眸子。
明明客房里很是暖和,他身上也穿着天底下最华贵的狐裘,可是他依然觉得冷,好冷,冷得心底发寒。
一旁的张恒为难地望着沈越:“公子爷,天色也不早了,您想用点什么,我去让驿卒帮你做?”
他从很早就开始服侍照顾沈越了,按说和沈越应是很熟的,可是谁都知道这晋江侯府的小公子生性孤僻奇怪,明明是个晶莹剔透的小人儿,可是却总是默默地坐在那里发呆,跟个傻子一样。但你若说他是傻子吧,有时候他又聪明机灵,悟性极高。
这一次沈越出来,张恒单独跟随沈越伺候,可真是老为难了。譬如现在,公子爷连个饭都不吃,就这么一直裹着皮裘站在窗前望着外面,还时不时咳嗽两声。
他是实在没办法明白,公子爷到底在看什么?若说看雪,难道燕京城的雪还没看够吗?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便听到外面有敲门声,忙过去打开门看了,外面却是之前见过的那个小厮——萧将军身边的萧荣。此时萧荣手里捧着一个瓷碗,瓷碗上还细心地罩着一块白色的笼布。
萧荣笑着道:“这是我家夫人亲手熬的粳米粥,想着虽不是什么好菜,可出门在外的这饭食也比不得家里,如今送给你家小公子,只图吃个热乎吧。”
张恒听着这个,连忙点头收下,并谢过了。
一时萧荣离开了,张恒捧着那粥放到了桌上,请示沈越道:“公子爷,这个怎么处置?”
他家小公子从来不吃来历不明的吃食的,况且本来今晚就一副不想吃饭的样子,张恒根本不指望沈越会吃的。
谁知道沈越却睁开眼睛,清淡的目光落在那碗粥上,怔怔地望着,也不说话。
张恒没办法,只好上前就要端起那碗粥:“小公子,那我拿出去偷偷扔了?”
沈越听到这个,微怔,淡扫向张恒:“你出去吧。”
啊?
张恒微诧,不过想着公子的心思他从来都搞不懂,便点头:“好,公子我先出去了,若是有事再叫我。”
待张恒出去后,沈越才迈步来到桌前,小心地掀开盖着的白笼布,却见里面果然是一碗炖得稀烂喷香的粳米粥,素白的粳米中有着几块黄橙橙的红薯。
沈越凝视着那碗粥,愣愣地站了好久,最后才轻轻尝了一口。
软糯秾香的滋味,稀烂喷香的口感,这是只有婶婶才能做出的味道。
眼前忽然便恍惚起来,他的记忆陡然间回到了上一世,许多许多年前,在他还没有金榜题名看尽长街花,还不是那个人人称羡的长公主驸马爷的时候,在他还没有被怨恨蒙蔽了心,还没有和萧正峰十年相争的时候,在他困顿而温暖的少年时代,在那个灰暗冰冷的茅屋里,他的婶婶带着温柔的笑对他说,越儿晚上读书饿不饿,喝碗粥吧,暖暖胃,听说这个还能补血益气呢。
猝不及防间,泪水一下子就涌出来,大滴的泪水落在那软糯香甜的红薯粳米粥里,他颤抖的手捧着那碗粥,泣不成声地道:
“婶婶……是我错了……我当日不该不听你的劝告,一步错步步错……是我的自以为是年幼无知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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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客房里,吃过晚膳后,阿烟起身去收拾桌上的碗筷。原本这些事该是青枫做的,如今青枫不在了,她便起身去做。萧正峰见此,抬手阻止了她:“我来吧。”
见此情景,她也没有拒绝,左右也没什么事,两个人便一起把桌子收拾过了,恰好驿卒送来了热水,两个人便分别洗过了。
若是以前,就这么陪着自家男人共同洗浴,阿烟怕是还有几分羞涩的。可是这段时间两个人窝在马车里,萧正峰时不时干点偷腥的事儿,把该看的该摸的都摊开来看过摸过了,阿烟也渐渐习惯自己和这男人实在是亲密无间,让他看着身子所产生的强烈羞涩和不安感也慢慢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