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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里,灯光暧昧,人们肆意的随着音乐的节律跳动。
  沉揽月坐在角落的吧台边,调酒师将调完的酒放在她手边,沉揽月接过,有一口没一口的嘬饮。
  她手边摆满了交迭的酒杯,暗示着她已经在这呆了多时。
  一个男人注意到坐在凳子上的沉揽月,高脚凳过高,美人的脚无处安放,白花花的腿在空气中晃荡,笔直匀称,背部优美的曲线,在酒吧的灯光下格外耀眼。
  他走到她身边,看看她稍漫红晕的脸庞,再看到一旁交迭的酒杯,自然的揽住她的背,沉揽月看向他。
  男人一时间被她的脸惊艳到,精致的五官,一眸一笑都妩媚到了极致,不是他在酒吧里那些玩弄的那些酒女的俗到厌恶的妩媚,而是高贵而又妖娆的玫瑰。
  跟眼前这朵红玫瑰比起来,之前的酒女一下子低到尘埃里。
  男人收起那常惯的轻佻的笑容,友好的朝沉揽月笑了笑,牵起她的一只手,放到嘴边,来了个极其正式的绅士吻,笑道,“谁家的红玫瑰,竟让她独自一人。”
  沉揽月红唇勾起,酒红色的裙子荡漾在空中,“这位先生的搭讪方式很特别。”
  “对待美丽的小姐,就要用特别的方式。”男人笑得更灿烂了。
  沉揽月一把勾住他的脖子,笑的跟个祸国妖民的妲己,抬起他的下巴,凭借着高脚椅的优势,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他。
  被这么一双含水带秋的美眸盯着,一眼看去望不见底,男人顿时下身一紧,燥火由下而上引燃。
  沉揽月盯着他的眼睛,英国人普遍五官深邃,而眼前的男人眼眸竟是少有的墨绿色,为他的颜值更添一番风情。
  “我喜欢你的眼睛。”沉揽月俯下身,红唇覆在他的眼上,男人不自觉的闭上眼,黑暗中尽是眼皮上柔软的触感。
  男人再也忍不住,将她从椅子上抱下,横抱在怀里,沉揽月顺势挽住他的脖子。
  “比起我的眼睛,我会让你喜欢上我的人。”
  “哦?怎么个喜欢法?”她手指在男人胸前打圈,呼出的热气扑在男人脖颈处。
  暧昧的气息在两人之间无限拉扯,嘈杂的音乐声在男人耳中渐渐减小,满脑子都是她的那句“……怎么个喜欢法……”。
  他内心暗骂一句“妖精”,抓住她的纤手,握在手心中使劲揉了揉,柔软似他小侄子常吃的棉花糖,让他现在就想将她按在床上吃掉。
  “我新送来了一瓶古董酒,能否赏脸上楼品尝?”男人语气中的暗示再明显不过。
  品酒?正好。
  沉揽月勾起红唇,嘴角上扬,甜腻腻的说,“好啊。”
  作为一所英国的高端酒吧,酒吧总共叁层,第叁层为一整层的房间,服务也是多样化的,专门为满足顾客的多元化需求,情到深处时的需要。
  被他搂着穿过人海,身旁传来众人一阵起哄唏嘘声,看着妖艳的高岭之花被拿下,众人又是惋惜,又是贪婪与渴望。
  酒保为男人按下电梯,电梯内四面都是镜子,地下是厚厚的地毯。
  她瞄了一眼,伊丽莎白,品味真不怎样,比起过于奢侈隆重的皇家土鳖品牌,她更侧重于意大利罗马的地毯。
  电梯门打开,长廊尽是清一色同色系地毯。
  电话声响起,清脆的电话声在悠长的长廊中格外刺耳,是她的手机
  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果断挂断。
  对于任何影响她良辰美景的因素,她都果断不予理会。
  电话声没过一会又响起,沉揽月厌恶的看了眼手机,按掉静音键,将手机扔回包里。
  男人见她手机频频响起,生怕她因为电话中的事离开,独留他腹中的欲火,却又非常绅士的问了一句,“是有什么急事吗?”
  “没什么。”沉揽月说到。
  “嗯,那就好。”男人加快了步伐,想尽快将其带回房间。
  “滴——”的一声,房门打开,房间内桌上早已布置好美酒,就等着女人品酒。
  男人将沉揽月放到凳子上,打开酒瓶盖,醒酒,倒酒,手法专业。
  酒红色的液体在玻璃杯中摇晃,透过猩红的液体,她看到他眼中的欲望在燃烧,她的欲望也在燃烧。
  他贪恋她的美色,她又何其不是贪婪他的脸?
  她不是什么好人,看上眼了,就一定得拿到手。
  她将酒杯放到鼻前,轻轻一嗅,果然是好酒,几口下去,微微醺人,后劲却是大,这就是男人的心机之处。
  酒是好酒,美人品酒,他品美人。
  他借着扶她休息的理由,将场地换到床上,绅士的外皮终于扯破,贪婪的狼流着口水,迫不及待地褪去她的衣服……
  掉落在地上的包包内,手机闪屏又黑屏,闪屏又黑屏……
  ——————————
  办公室内,沉琨呆呆的站在办公室内,脸上尽是淤肿,身旁还有同站着的几位男同学,脸上也是青紫一片,不过沉琨的上师是最重的。
  班主任看着一遍遍都无人接听的电话,更是火冒叁丈,“啪”一声将手机扔在桌上,“你父母是怎么回事!这么多遍都没接。”
  沉琨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能说出什么。
  母亲一直都是这样,他在学校里的事务她几乎都没管过,五年的中学,她来的次数叁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你是不是报了假电话!你母亲就这么忙吗!”  杰姆森教授看着眼前低着头的少年,叹了口气。
  这孩子,是他最得意的学生,这四年来,一直勤勤恳恳,成绩更是学校数一数二。也是学校最有机会上剑桥大学的学生。
  他与其他那些惹是生非的贵族子弟不同,一直埋头苦读,是他这几十年来唯一一个这么拼的学生。
  不过这孩子的母亲……
  杰姆森教授摇了摇头,缓和了语气对他说,“还有一年,就要GCSE测试了,现在是最关键的时候,你怎么会和那帮小混混混在一起?”
  沉琨将事情的原委缓缓道来。
  学校总有一些不正之风,那帮小混混就是学校代表,成天早退,堵在校园的拐角拦截学生收保护费,恰巧今天他们堵到沉琨。
  沉琨见状撒腿就跑,小混混追着,毕竟人多势众,沉琨没一会就被追上。被几个人追着打着,差点就要把沉琨衣服扒了,幸亏教导主任经过,把一帮小混混连带着沉琨揪回学校。
  杰姆森教授叹了口气,安慰道“下次注意点。”
  这种情况,他也没什么办法,小混混背后都是些家境显赫的贵族,管也管不了,开除也开除不了,校方就只能视而不见。
  再嘱咐几句,杰姆森教授便放沉琨出办公室。
  经过小混混的时候,一个黄发混混哼了一声,“还挺牛啊。”
  沉琨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一名菲佣在厨房准备晚餐。
  沉琨看了眼玄关处的拖鞋,知道母亲今晚又是晚归或整夜不回。
  菲佣已经做好饭菜,他把菲佣叫走,提早给她下班。
  菲佣一走,空荡荡的别墅就只剩他一人,别墅内灯火通明,也照不亮他内心的空洞黑暗。
  吃完饭,收拾完餐具,沉琨看见客厅内母亲常躺着的贵妃椅上落了件披风,他慢慢走近,擦干净手,拎起那件披风,慢慢将它折迭好来。
  指尖是上好的棉布的柔软的触感,他悄悄用力揉搓几下,然后猛的将折迭好的披风蒙在头上,整张脸埋进披风,大口大口的深呼吸,鼻尖都是母亲的味道。
  他躺进贵妃榻,身下是柔软的兔毛,触感细腻。
  母亲是否也是如此细腻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