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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武侠仙侠 > 和男主同归于尽后 > 和男主同归于尽后 第34节
  第34章
  一切变故来得快而突然,那鬼婴前一刻还嬉皮笑脸地吊在黑衣人手臂上荡秋千,扯长了调子冲薛妤等人挑衅,下一刻就抱着条鲜血淋漓的手臂滚了下来。
  还没来得及反应,善殊蓄力已久的佛门镇鬼法门就如同春日绵雨般落在了她身上,将她捆了个结结实实。
  那鬼婴在谢宅中生长了上百年,看过那么多人来人往,是是非非,真论起心智,跟朝年这等年龄的不相上下。当下知道自己流年不利,才出世就被镇压,几番思索后眼珠子一转,叫也不叫,动也不动,垂头丧气耷拉起脑袋装可怜。
  可惜现在没谁理她,唯一一个终于能腾出手来的,还是刚被她大言不惭挑衅过的九凤。
  鬼婴这头才低下,下巴就被一只纤纤柔夷猛的捏住,力道大得能让她皮骨分家,她被迫顺着力道抬头,正对上九凤那双微微往上挑着,似笑非笑的眼,“长得还真水灵,一身细皮嫩肉的,装起来也像模像样。”
  “来,将你方才对我喊的话再喊一遍。”
  大妖身来不羁,骨子里放荡惯了,稍微收敛点神色是懒洋洋的没骨头样的美人,这会真被挑起火气训人时,身上那点气势便一点就着似的“噌噌”往上升。
  那鬼婴睁大眼看着那双被金色火炎占据的瞳仁,又因为周身死气被封,当即脑子一懵,像是被人当头砸下一座山的重量,痛苦地闷哼出声。
  这几日九凤跟着薛妤敛声收色,跟苏允朝年等人也打打闹闹的没个正形,但这猝不及防的一释放气息,直接叫离得远的轻罗和梁燕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那是妖族刻在骨子里对顶级血脉的本能畏惧。
  离得最近的桃知才伸到半空阻止她动作的手掌也跟着止不住颤了颤。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半晌,又默默收了回去。
  “什么东西也敢在我面前大呼小叫。”九凤才经过云籁的死,又接连被汇觉和鬼婴一前一后挑衅,满肚子火终于在此时逮着爆发,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照九凤的话说,她跟薛妤相安无事是两人身份相当,谁也不压谁,又实打实的对撞过,认可她的实力。跟那些苏允小鬼是闹得玩,解解闷。跟普通人是根本没必要计较。
  可一个区区百年的小鬼,仗着一破灯短时间吸来的庞大灵力,又用里头妇人的身躯做遮挡,愣生生在她耳边吱哇鬼叫了大半夜,甚至屡次出言不逊,这怎么忍?
  能忍得下去都不叫九凤。
  眼看那鬼婴被九凤三两下揍得披头散发,从喉咙里哼哧哼哧地喷气,桃知上前一步,颇有些无奈地开口:“遥想。”
  “你别劝我。”察觉到他在身后,九凤气势汹汹地回,身上那股大妖的气却怕伤到人似的倏地往回收,“说什么都不好使。”
  “薛妤姑娘和善殊姑娘都进去了。”桃知生得清隽,声音也几乎是天生能浇灭人怒火的温柔:“我们毕竟是来处理那方士的。这鬼婴,你出过气,之后自有她们来料理。”
  说起方士,九凤霎时又想到那坦然承让借运之术出自他手,又大摇大摆从她眼皮子底下走进院子的和尚。
  她两相权衡下,用力地捏了捏鬼婴的下颚骨,阴恻恻地恐吓:“得了这一回教训,进圣地大牢里时也记得放乖一点,才出生就该夹着尾巴做人,嗯?”
  说罢,她一甩手,趾高气扬地进了那座闹得灯火通明的院子。
  洛彩的房里,薛妤和善殊一左一右,一个抵在床沿边的柱子上,一个站在房里的四方桌边,两人俱都沉默着,视线齐齐落在床沿边身着袈裟,手边落着禅杖的和尚身上。
  九凤兴师问罪来砍人的气势被这么凝重的氛围一压,神色莫名地侧了下头,朝薛妤看过去,问:“怎么回事?”
  “不知道。”薛妤旧伤未好,又强行引发杀招留下鬼婴,此时脸色苍白如纸张,话语却仍是冷的,不近人情的回答和平时没什么两样,“自己看。”
  三人于是一齐看过去。
  那眉清目秀的和尚先前为引鬼婴出来不要命的往外散出灵力修为,在鬼婴被引出来之后也没停歇,那些金色光点如春风细雨般将床榻上的姑娘一圈圈缠住,灵动而柔和地将她裹成了一个茧,只留下被他握在掌中的几根手指。
  因为那些流光溢彩的佛光,一时之间,整间屋子竟现出一种火树银花的迷离美感来。
  随着这样的变化,半跪在床沿前的汇觉像是被抽干了血肉,那张十分具有迷惑性,根本看不出年龄的俊俏脸庞上属于人的血色慢慢消散。
  而即使这样,他仍抖了抖肩,将身体中的积蕴不遗余力地抖落出来,到了最后,淌出的灵力甚至已经不完全是金色,而是一种掺杂了鲜血的惨红,像极了四月天里漫天绚烂的晚霞。
  薛妤和九凤说到底都不懂佛门功法,于是纷纷看向善殊。
  善殊像是受了什么震撼似的,扯了扯唇苦笑着看向她们,解释道:“我们佛门修行跟常人不一样,早期驱恶鬼,渡亡魂,平怨气,每做一件善事,便成一件功德。”
  “他早期既然能被北荒看中,必定做过不少善事,按照常理,之后他堕邪道,修恶术,这些算恶业。善与恶功过相抵,他其实尚有一线生机,即使死亡,也能成功入轮回。”
  “可他抱必死之心,将好的留给了洛彩姑娘,坏的给了自己。”
  从此再无来生。
  “与云籁姑娘当日所作所为有异曲同工之处,佛门功法与日月花皆以善为本,只不过他这个方式更霸道些。云籁姑娘能留下一颗妖珠,日后便还有无限可能,他这样一来,什么都留不下。”
  此时,汇觉的身形已经薄得像层纸,因为那一层茧的缘故,他已经看不到洛彩的脸,于是更用力地去握她的手,捏得那几根娇养出来,水葱一样的指头泛出反常的白。
  他才像是终于抓住了什么似的,很轻地滑动了下眼珠,轻轻吐出一口气:“从前啊。”
  从前啊。
  一千多年前,他还不叫汇觉,只是个初出茅庐,下山出寺,四处历练攒功德的小和尚。
  他背着那点聊胜有无的行囊,怀着少年一腔义气和对外界的向往预备斩妖除魔,保百姓安定,走到一半,发现只偷偷摸摸跟下山的小狐狸。
  “素色,我跟你说过,山下很危险,你不能再跟着我了。”
  汇觉跨上几层长了苔藓的石板街,三下两下将那只知道自己被发现了,索性窝成不挪动的纯白小狐狸捞起来坐端正,顶着张年轻俊秀的脸,话却是颇有其事的严肃:“我有时连自己都保护不好,怎么照顾你?”
  小狐狸突然在他眼前化出人形来,是个眉目灵动,五官精致美艳的小姑娘。她矮了他一头,就非得站上高的那层石街张扬气势:“我不需要你保护,我可以保护你,我可是妖!”
  素色在青山寺后山长大,跟一群深入浅出的僧人们生活在一起,没机会见识凡尘。她只看过几回话本,什么也没记住,只记住妖是种强大而神秘的生物,山下的人谈之色变,个个惧怕。
  因此那句“我是妖”说得自然而骄傲。
  汇觉努力摆正了脸,道:“不准去,再跟着我,我日后都不陪你玩。”
  于是小狐狸便只能每次在台阶上气急败坏地跺跺脚,看着甚至连少年都称不上的汇觉离开青山寺,时间一次比一次长,往往出去是暖融融的春日,回来时天已经冷下来。
  汇觉很争气,他自律而明是非,在佛法上的天资悟性极高,年纪轻轻就已在当地颇有声望。主持对他抱有厚望,于是教他时更用心,也更严格。
  他在寺里修行和下山除害这两种生活中渐渐长大,容貌更出众,实力也更强大,一言一行都是令人信服的安心。
  人们对他的称呼从“小和尚”,变成了“小圣僧”。
  后山的狐狸却还是那只狐狸,光长开了倾国倾城的容貌,脑子仍停留在令人昏昏欲睡的阳光和生动有趣的话本里。
  一年冬,素色实在没忍住,靠着一样追寻气息的法宝远远跟着汇觉下了山,她东躲西藏,生怕被他发现又被毫不留情地赶回去。
  结果最后还是被他发现了。
  瓢泼大雨中,破庙里横七倒八地歪着几根梁,里面才经历过一场恶战,素色小心翼翼探着脑袋往里看的时候,汇觉正念着佛号收了那只四处作怪的妖,手里尚往下滴着血迹。
  汇觉惊觉有人,以为是那妖的同伙,那一眼望过去时,眼里浮冰似的冷意一下就将小狐狸看懵了。
  他在她记忆中,还是小时候那般温的,软的,笑起来香甜极了。
  那种眼神,她从未在他身上看到过。
  她垂头丧气地走出来,以为会挨一顿骂,谁知他只是慢条斯理地擦干净了手,又细细看过她眉眼,见她形容虽然狼狈,但也都是从山林中蹿出来的落魄,并没有受什么欺负。
  “怕不怕?”他问。
  素色摇头,仍记得蔫声蔫气地讨好他:“我知道。你们只杀做坏事的妖。”
  跟都跟来了,再将她赶回去,这一路穷山恶水的,汇觉想来想去,实在不放心,就将她带在了身边。
  枯燥的日子因为她的到来变得生动有趣。
  人间红尘滚滚,远比小小的青山寺热闹。她仗着他在,更不顾忌,有时间就拉着他上街,要这个要那个,有时候也自知过分,看他隐隐忍耐的模样,并不吭声,只用一双眼看着他。
  她早长成了祸国殃民的倾城颜色,眉眼间,是挡都挡不住的天生媚意。她再那么楚楚可怜一求,软着嗓音撒娇,周围人看汇觉时便用上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揶揄与打量神色。
  或许是出来时间久了,她于是也知道了自己是个美人胚子,又正是这个年纪,常常在山水间捧着脸托着腮美滋滋欣赏自己的容貌。末了,还非得凑在汇觉面前,问他漂不漂亮。
  这种时候,汇觉往往面无神情,道:“出家人眼中,女色都是红粉骷髅,美与不美,分辨不出。”
  他不说,她也不闹,就那么捧着张脸看着他,大有一副要跟他比拼耐心的架势。
  他常常一睁眼,便能看到她的长长的睫毛,一点丰满的唇,还有眼尾一点点上扬的勾。可惜她不懂得利用自己的诸般优势,时常胡乱而故作姿态地乱用一通。
  可即使如此,哪怕汇觉遁入空门,不通情、欲,不以美丑辨人,也不得不承认,她是极好看的。
  那种美不仅在表面,而是水一样的透进了骨子里。
  人很难不被她吸引。
  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去,素色像是生了根的尾巴,跟在他屁股后面不走。或许是因为长大了,不被他哄孩子一样的威胁放在心上了,又或者是她太喜欢外面那样热闹的,可以和他游山玩水,吵吵闹闹的日子了。
  时间长了,素色少女心思,情窦初开,爱慕的对象是他,也只可能是他。
  可这根本不可能。
  事情败露时,她一脸做错事的心慌,哽着声音保证:“我知道你们的规矩,我们就,就还像从前一样,好不好?”
  她第一次真正用上乞求的语气,哭得脸上脂粉都花了。
  汇觉头一次那样冷着她,话说得决然而果断:“这次回去,别再跟着我出来了。”
  “素色,我没那么好,你别喜欢我。”
  之后,他果真说到做到,极少在她面前露面。而事实证明,以他当时的修为,真要想躲着她,根本不是她那点三脚猫功夫可以追得上的。
  很快,青山寺上下迎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汇觉被圣地一位长老看上,被破例纳入北荒,不日就要上佛洲继续深修了。
  入北荒,那是何其荣耀的一件事。
  深夜,一只雪白的狐狸顺着窗子爬进来,在他房里化成了披散发丝的女子,她蜷着膝,像是知道他不想搭理她,连话都说得小心翼翼,吞吞吐吐:“我不喜欢你了。”
  “汇觉,我不喜欢你了。”
  “你别不理我了,成不成。”
  汇觉听她一声更胜一声的哭腔,终究做不到无动于衷,他面无神情地坐起身,面向她,问:“真不喜欢了?”
  “不喜欢了,真不喜欢了。”她见他终于肯说话,一叠声地应,眼睛亮亮的,像是被水洗过,“我听他们说,你要入圣地了,那我、我日后变厉害了,可以去找你吗?”
  汇觉想到她那数十年如一日不变的软趴趴招数,忍不住扯了下唇,道:“变厉害了再说。”
  她却像是得到什么保证似的,抿着唇笑起来,语气又轻又软:“你答应我了啊,你答应的啊,不许食言,不许不理我。”
  那夜最后,她得了他的回答,欢天喜地地化作原形跑入了山野。
  那个时候,他没想到,也想不到,那竟是最后一面。
  就在他进圣地的前十天,她在他身边留着的灯突然灭了,他当时正在练字,见到那灯的变化,手中的笔“当”的一下落在素白的纸张上。
  自从他成年,少有那样不沉稳的时候,可那日他奔向后山时,步子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手和脚都是软的。
  那样多的血,从她狐狸窝里流出来,她仅撑着最后一口气,像是在等他来。
  现场几乎无法遮蔽的气息和痕迹,几乎在明明白白告诉他,他那对他严厉有加的师父,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的道心,也终于忍无可忍对素色下了死手。
  小狐狸一生天真烂漫,气息干净得跟白纸似的,甚至好长一段时间跟着他吃斋念佛,不论对谁,都没有过半分坏心,仅仅因为一句喜欢,仅仅因为喜欢他,就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