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室友也都还没睡,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在看电视剧。
“伊然,大半夜的换衣服去哪?”
“有朋友过来找我,我去外面看看。”
刘伊然换好衣服就立刻下楼,她看到蔡景天发来的信息,停下来回复:【没事,你站在校门口等着,我现在就过去。】
“阿姨,我有朋友从外地过来给我送东西,我出去拿一下东西就回来。”
刘伊然平时乖巧,跟宿管阿姨关系还不错,宿管阿姨允许她出去半个小时。
“小伙子,你是来找女朋友的吗?”校门口的保安问蔡景天。
蔡景天害羞地摇摇头,说:“不是,是来找朋友的。”
看到刘伊然小跑过来,蔡景天连忙招招手:“伊然,我在这里。”
刘伊然气喘吁吁地跑过去,“你怎么这么晚跑过来?”
从江市到吉市坐车要两个多小时,她真的想不到蔡景天会那么晚大老远跑过来找她。
“我看到你朋友圈说心情不好想吃猪蹄,刚好知道有一家特别好吃的卤猪蹄,就给你送过来。”蔡景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此时,李伊然觉得心里暖暖的,有人关心自己、在意自己的感觉真好。
“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刘伊然突然开口问。
蔡景天脸一红,讪讪地说:“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啊!”
为了转移话题,蔡景天把卤猪蹄递给刘伊然,说:“这是给你买的卤猪蹄,听说这家店的卤猪蹄非常的好吃。”
刘伊然接过袋子,拿出袋子里的包装盒,还没打开包装盒,就已经闻到迷人的卤香味。
“哇!这个卤猪蹄好香!”
本来刘伊然肚子就有点饿,现在更饿了。
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盒,两个又肥又大的卤猪蹄躺在里面。在黑夜里,焦糖色的卤猪蹄显得更油亮、更诱人。
“我们去那边坐着吃。”刘伊然指着花坛旁边的石凳。
蔡景天想不到刘伊然现在就要吃,还以为她要拿回寝室再吃。
“我在这里吃完再回去,这么香的东西拿回寝室吃,会被室友骂大半夜放毒的。”刘伊然说。
两人坐在石凳上,刘伊然递一只一次性手套给蔡景天。
蔡景天摇摇头,说:“我不吃,这全是买给你吃的。”
“让我一个人吃两个,你打算让我胖死吗?”
其实刘伊然一个人吃两个是没问题的,但是她觉得蔡景天大老远赶过来,应该也饿了。
“让你吃,你就吃。”刘伊然硬塞给蔡景天。
蔡景天没有再拒绝。
“我要开动咯!”说着,刘伊然就一手抓起猪蹄,大大地咬了一口。
卤猪蹄又软又糯,入口即化,咬到蹄筋部分又非常地弹牙有劲道。
细细咀嚼,卤猪蹄的肉质让人赞不绝口,鲜香嫩滑,卤香味中夹杂着一份猪肉的鲜香,一口咬下去让人有一种满足感。
刘伊然第一次吃猪蹄是因为看到说猪蹄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质,吃了对皮肤好。然后吃着吃着,就爱上了猪蹄。她喜欢啃猪蹄时的爽感,里面的筋肉又糯又有劲道,咀嚼的时候与牙齿相较劲,让人很愉悦。
以前在首市生活的时候,她经常吃猪蹄,但到吉市上学后,发现吉市没有好吃的猪蹄,她只有偶尔回首市的时候才能吃上一口好吃的猪蹄。
想不到蔡景天从江市带来的卤猪蹄更加地好吃。
在她吃过的猪蹄里,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腥味。但蔡景天带来的卤猪蹄完全没有一点腥味,它的卤汁非常与众不同,有些清爽,清爽的卤汁压制住了猪肉的腥味,显得不油腻。
吃完卤猪蹄,刘伊然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的,转头看到蔡景天也快吃完了,“谢谢你送来的卤猪蹄,非常好吃,我现在心情好多了。”
看到刘伊然吃得很开心,蔡景天也很开心。
刘伊然:“真的好好吃,这个卤猪蹄是在哪家店买的?”
“是在江市的一家夜宵店买的,这家夜宵店很出名,听说店里所有的东西都很好吃。”
刘伊然突然想起一件事,拿出手机看了看,连忙站起来,说:“我要回寝室了,宿管阿姨只让出来半个小时。”
“嗯,你回去早点睡觉,不要熬夜。”蔡景天傻傻地招手。
刘伊然跑了一小段,突然停一下,转头说:“再见!下次我去江市,你可以带我去夜宵店吃卤猪蹄吗?”
“可以,只要你过来,我就带你去吃。”蔡景天笑呵呵的。
这一晚虽然很累,但他觉得非常幸福。
——
因为宝宝夜宵店,朱琳跟儿子的关系亲近了很多。
最近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去宝宝夜宵店吃宵夜。
夜宵店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他们不再是聊两句就无话可聊的母子。
吃生煎包的时候,她会跟儿子聊生煎包的味道,儿子会跟她讲生煎包的做法,要怎么做才好吃。
有时候儿子可以连续跟她聊半个小时,只要聊关于吃的,儿子话就特别多。
今晚,她收到儿子发来的信息的,儿子给她发了一张卤猪蹄的照片。
顾牧野:【妈,我们夜宵店又出新品,卤猪蹄。】
朱琳想不到儿子会主动给她发信息,突然好感动,她要感谢宝宝夜宵店,感谢宝宝夜宵店的美食,搭建了他们母子俩沟通的桥梁。
朱琳:【这个卤猪蹄的颜色好好看,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
顾牧野:【非常好吃,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尝一下。】
但是,今晚她真的没空,她在由义区那边的超市视察工作。
朱琳:【好,一会儿妈妈让工作人员去买。】
儿子好容易主动找她聊天,主动邀请她品尝新品,她怎么可能不吃。
朱琳打算找跑腿的帮忙买。
金韵如是超市的卖场经理,今晚朱琳在超市视察,由她陪同。
“金经理,跑腿的帮我买了两个卤猪蹄,现在刚送到超市门口,可以帮我去超市门口拿一下吗?”朱琳在看报表,暂时走不开。
卤猪蹄?
金韵如从跑腿的那里接过袋子,袋子上印着“宝宝夜宵店”。她知道宝宝夜宵店,最近她那个在理工大学读书的妹妹经常发朋友圈夸这家夜宵店的东西好吃。
她想不到朱琳也会吃夜市小店的东西,她以为像朱琳这种精致的女强人只会在高档饭店吃牛排。
第26章 卤猪蹄(2)
“我买了两个卤猪蹄, 我吃一个,一个给你吃。”朱琳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卤猪蹄,剩下一个递给金韵如。
金韵如接过卤猪蹄, 心里有点发难。大晚上的让人吃猪蹄, 非常注重保养身材的金韵如是吃不下去的。
但是上司给的东西,又不敢不要。
她把卤猪蹄放一边,假装在忙工作没空吃, 留着一会儿拿回去给家人吃。
突然一股浓郁的卤香味飘过来, 她抬头看到朱琳已经在啃猪蹄。
朱琳边吃边夸:“好好吃,怎么会那么好吃。”
猪蹄入口之后,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在嘴里弥漫开来,筋肉的软度刚刚好,软中带着一点劲道,口感不会软趴趴的, 也不会嚼不动, 就是刚刚好。
宝宝夜宵店的东西,果然都是绝味。
金韵如看朱琳吃得很香的样子, 她轻轻扒开包装盒, 看一眼自己的卤猪蹄。
猝不及防的,一股更加浓郁的卤香味钻进鼻子, 瞬间拨动了她的味蕾。
这也太香了!
这个卤香味不像别的卤香味会有一股味精的味道,这个卤香味特别的清爽,闻起来非常的舒服。
金韵如自认为自己的自控能力很强, 但是面对这个喷香的卤猪蹄,她的心动摇了。
“金经理, 你怎么不吃?这个卤猪蹄很好吃的。”朱琳抬头看到金韵如没有在吃猪蹄, 就随口问了一句。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就攻破了金韵如最后的防线。
“我现在吃。”
说着,就戴上一次性手套,用手从骨头上扒拉下一块肉,明显看到汁水在筋肉之间流淌着,越看越馋。
金韵如毫不犹豫地一口咬下去,猪皮十分软烂,入口即化,猪皮底下的油脂不是很厚,油脂在卤汁的浸泡下,吃起来也丝毫不油腻。
这个卤汁的味道真的很勾人,让人吃一口就想吃第二口,金韵如也不顾形象地开始大啃起来。
有个食客说过:“在宝宝夜宵店的卤猪蹄面前,没人会矜持。”
吃完后,金韵如拍了一张猪骨头的照片,然后发了朋友圈。
【今天的宵夜:卤猪蹄,非常好吃。】
刚发出去,她妹妹就评论了。
【老姐,你晚上不是不吃宵夜的嘛。】
金韵如:【偶尔吃一下没事的。】
妹妹:【宵夜只要有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金韵如竟然觉得妹妹说的蛮有道理的,因为她已经在想明天要自己去夜宵店买卤猪蹄。
——
卤猪蹄刚上市不久,就成了宝宝夜宵店的新宠,超越生煎包成为新科销售冠军。
这两天在宝宝夜宵店里,十个客人里就有五个人是在啃卤猪蹄的。
现在宝宝夜宵店里大多数都是老顾客,大家边吃边说说笑笑的,气氛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