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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请继续恩爱 > 请继续恩爱 第36节
  第二天傍晚,跟费兰斯去听音乐会。中场休息的时候,她偶遇了同样来听音乐会的沈庭川。
  虽然她觉得这可能不是偶遇,却也只能当成是偶遇。
  “跟你一起来的人,是在游船上的那个人吗?”
  “是他。”宁清道。
  “他不是什么好人,秦知洲的死很可能跟他有关。”
  她知道。“有证据吗?”如果有证据,完全可以抓他。就算他不是本国公民,也可以将他遣送出境。
  但很可惜:“没有。”
  宁清皱着眉:“除了秦知洲的事,他还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么??”
  沈庭川再次摇头:“没有证据。”
  宁清一叹,又笑道:“那我总不能因为你的怀疑就对他如何吧?”费兰斯也许以前不是什么好人,但跟她在一起之后,应该就没再做过什么坏事。当然,不管以前还是以后,如果有证据,她不会包庇。可如果没证据,她也不会用异样的眼光去看他。
  “你小心他。”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下半场开始,她便又回到费兰斯身边,他也是刚刚回来,身上染了一些旁人的气息。他的心情应该很不错,对她笑得越发迷人。
  “他们看你还真是看的紧。”费兰斯颇为不满,“那个沈庭川曾经潜伏到我的船上,偷走了我的一个手下。”
  宁清看了他一眼:“你要报复吗?”
  “看在亲爱的你的份上。”他咕哝了一声。
  “秦知洲做了什么?”做了什么,才让他不远万里的自己跑过来,要弄死他。
  费兰斯居然并未否认:“他太贪心了。而且,我并没有做什么。他只是被自己吓死了。”虽然他手上并不干净,但这种事在他看来太没有美感,他是不屑于去做的。
  可秦知洲确实是因为他而死,而这使得她损失了一大笔气运。
  第56章 重生逆袭气运多【二十】
  费兰斯说,秦知洲跟他有生意往来,事实上,到游船的很多客人都跟他有一些生意上的往来。但秦知洲是最贪婪的那个。
  原来,就在她帮着浓庭川救他表弟的时候,秦知洲也没闲着,偷了他船上的某样东西。最后甚至逼得他不得不弃了船……从破坏力上来说,也是很厉害的了。他说:“他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的能力并不算多么强大,但却总能做到一些他本不该能完成的事情。你能相信吗,他做成一件事,百分之八十全是因为巧合。就像上帝在帮他!”
  那是当然,因为他是主角,是气运之子。
  “虽然他确实受命运女神眷顾,但只要观察的足够仔细,对他的行为了解的足够深,那么……也就没什么了不起了。”费兰斯叹息道:“那些命运安排的巧合防不胜防。”
  “你说他偷了你的东西,既然你早已发现,那么……”
  “哦,我无法阻止他成功,所以只能将他的目标更换。事实证明,哪怕我明知道一切,可依旧无法阻止。”
  “所以,当我听说他出了事,甚至被这边的警方控制住之后,我立刻就赶了过来。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厉害,居然能让他吃这么大的亏。可惜,他的心理素质非常糟糕。他只看到我,就被吓坏了。而且就像我说的,他的能力非常一般,没有命运女神的帮助,他什么都做不了。他甚至不知道到底是谁导致了他的结果……”
  “就是这样。”费兰斯当然不会告诉她,他跟秦知洲见面的过程。他们有过交谈,当然,他做了一些语言上的暗示。虽然他没吃大亏,可却依旧生气。
  “听起来真糟糕。”宁清小声道。仅仅只是巧合,就让她遭受这么大一笔损失,他也挺受命运的眷顾的。
  “非常糟糕。”与秦知洲这样的人交锋实在不是什么好的体验,失败的时候感受到的全是憋屈,而胜利也毫无成就感。他喜欢各种挑战,势均力敌时,失败亦让人觉得痛快。秦知洲这种人,完全没资格做他的对手。他的挑战像个笑话,他的胜利更像是滑稽表演,笨拙可笑到了极点。
  音乐会结束,费兰斯将宁清送到家,他自己却离开了。
  “我需要处理一些事情,等我这边结束,我就可以带你去看画展,带你去任何地方。亲爱的,等我回来。”
  “我很期待!”自由,当然很值得期待。
  宁清决定不再动任何不该动的东西,转而投身艺术。
  沈庭川来过两次,第一次他跟着沈一梵来,第二次带了一个据说是他的朋友。在看到她沉迷艺术之后,似乎欲言又止,连他身边的朋友想要说什么都被他强行扯住,拉走。
  他们的意思她懂,但她并不准备配合他们。
  世界的发展也需要循序渐进,这是科技世界,科技上的每一点进步都是整个世界的进步。没有谁能永远走在最前方……你追我赶,各领风骚数百年,这才是主流。
  华国的科技正在稳步发展,也并没有落后别人多少。她的行为虽然能起一时之功,可却无异于拔苗助长。可在她拔苗的同时,别人会盯着她,然后奋起直追。而华国这边却因为拔苗而影响了根基,得不尝失。
  所以,对于沈庭川以及他带来的人的意思她明白,她的态度也明确。她不会再做什么,以后最多就玩玩纯艺术。这就是她的态度,不管谁来都不会改。不会因为跟沈家的关系就多做什么,也不会因为费兰斯而去帮别人。
  而沈庭川是个聪明人,他看懂了她的意思。因此才阻止其他人开口。因为在此之外,还有一个她拒绝不了的人,那就是沈一梵。只要有沈一梵在,也许她不会再做什么,可是却会教导沈一梵。
  “为什么不让我开口?”跟着沈庭川一起来的人,一出了宁清家,就对着沈庭川开火了。
  沈庭川只是看着他:“你准备怎么说?她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说再多也不会改变她的心意。而你的话很可能开罪她……”
  “脾气这么大,就该……”
  “什么也不该。”沈庭川不再看他:“我们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查到她的来历。”说得难听点,他们甚至不能确定,她是不是华国人。她之前之所以一直配合,只是因为沈一梵罢了。他们所有人加在一起,在她面前都没有沈一梵的面子大。
  “你这么护着她,该不会对她有什么意思吗?沈庭川同志,你可不能犯错误。”
  沈庭川不屑的看了那人一眼,猛的发动车子,撞的那人一头差点磕到。“喂,你不是来真的吧?这个女人一看就是不安份的。而且,她还有一个男朋友……”
  沈庭川又猛的将车停下,把人直接推下车,独自开车走了。
  宁清重新获得了清静,之后就又把沈一梵接了过来,带着他漫山遍野的玩,直到学校开学。
  他已经四岁了,可以上学前班了。
  对于上学,没去过的小孩总是报着极大的兴趣。一群跟自己一样的小孩一起玩耍,这对他们来说吸引力很大。可惜他只去了两天,第三天就自己从幼儿园逃了出来,自己打车来到她这里。
  幼儿园那边丢了个孩子,立刻就惊动了沈家。然后一家子不管忙不忙,全都找到了这边。
  沈庭然差点把沈一梵揍一顿,被沈夫人死死拉住,沈一梵才得以逃过一劫。
  “他们太幼稚了,因为少吃一块糖就哭,所有人都在哭,我不要待在那里。老师?老师也很幼稚……”
  天才和普通人的差距,是无法跨越的。
  如果强行让沈一梵留在那里,去适应那个环境,那很可能终有一天,他会变得跟身边的人一样,泯然于众。
  “他确实不适合待在那样的环境。”自己养得崽自己心疼,宁清可舍不得自家崽有一天变成那样鼻涕鬼:“不如,请家教吧。”
  小崽子不适合跟着其他小孩一样,按部就班的来。那样的教学适合绝大多数小孩,可小崽子比他们强太多太多,让他待在那里就是浪费时间,浪费天赋。
  沈家人对此到是十分开明。“家教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请得来的。”
  “那就先让他跟着我。”正好冬天过去了,她这里有的是人,多他一个也没什么不好。
  对于此沈家自然不会拒绝,尤其是沈庭然知道的要比别人更多一些:“那就辛苦宁小姐了。”
  如此一来,便是皆大欢喜了。
  于是等到费兰斯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里多了一个特别粘人的小崽子。他当然知道这个小崽子是谁,这是他家亲爱的之前捡的孩子,小崽子的运气很好,居然碰到他家亲爱的。又替他找到了家人……
  “你对他太好了。”费兰斯对此很有些吃味,到也没到跟一个小崽子计较的地步。但是,人都是贪心的。他也是,现在有机会摆在眼前,他当然会紧紧抓住,好好利用一回。毕竟,除了大年三十那晚,之后他家亲爱的可一直没再让他近身。这可太糟糕了!“亲爱的,我会嫉妒。”
  “他不会在这里待很长时间。”
  “需要什么?”
  “合适的家教。”宁清趁着这段时间,给小白的内存里加了很多东西。确保以后就算没有合适的家教,宁一梵也能在小白的督促下好好学习。
  “那还真不好找。”
  家教容易找,可合适的不容易找。他跟小崽子也接触了几天,自然知道小崽子智商有多高。而且大概是因为之前是他家亲爱的教养长大的原因,他的学习能力堪称变态,除非能找到一个跟他家亲爱的差不多的人来教导他,差一点都不行。一是思维跟不上,二是用不了多久,那些人脑子里的东西就会被他挖个精光。
  这么一想,他到是升起几分爱材之心。
  “那就让他留下吧。”由他跟亲爱的一起教导长大,似乎也是件不错的事情。他可以看看,小崽子将来到底能成长到什么程度。
  宁清看了他一眼,这里是她的地盘,什么时候轮到他说话了?可到底没怼回去。
  这人就不能做亏心事啊!
  没过两天,宁清再次被费兰斯钻了被窝。尝到甜头的费兰斯粘她粘得更紧,整天巴在她身上,接手了沈一梵的所有教育问题。当然,也是顺便阻碍了沈一梵粘着宁清的行为。
  沈一梵虽然小,可却也不是好相与的。小家伙除了心智不够,智商可以杠杠的。知道这个大个子是跟自己抢清姐的,就像炸了刺的刺猬,立刻就跟他对上了。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整天斗的跟乌鸡眼似的,到是让宁清看足了热闹。沈一梵也在斗智斗勇中,飞速成长着。
  第57章 重生逆袭气运多【二十一】
  费兰斯为宁清拿了个联合国的户照!
  宁清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毕竟在这个世界,要拿到这样的户照意味着联合国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同意。哪怕有一张反对票,它也不可能生效。
  不用想也知道,费兰斯肯定为此付出不小的代价。
  其实相比较而言,她更好奇,费兰斯自己是怎么拥有那么一份户照的。毕竟,这不是有钱能做到的,也不是他在某一个国家有权有势就能够达成的。
  “我设计了一款武器。”费兰斯耸了耸肩:“我告诉他们,谁要是不同意,我的武器就会对准谁。”
  宁清几乎立刻就想到:“传说中的湮灭之光?”它最大的杀伤力有多大根本无人得知,但它唯一一次展露它的威力是一次据说有一颗有十分之一月球那么大陨石差一点撞上地球。而当时,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办法解决这颗陨石,都以为这会是地球的末日……结果,在极速之下,一道湮灭之光将那颗陨石直接变成粉末。
  湮灭之光,也是别人替它取的名字。
  外界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样子,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可它的主人却成为不可说的存在,跟它和他有关的所有资料全都是最高极密。当然,再高机密的东西如果她感兴趣,也总会知道的。
  只是,“我记得,它的发明人应该叫格力弗什么什么的,名字很长很长。”那个名字很长,但她确信,里面并没有费兰斯这个名字。
  “哦,事实上,在我们家族每一个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对常用名,一个是真名。真名只有我们的父亲,以及替我们洗礼的神父才知道。至于要不要让伴侣知道,这由我们自己决定。因为据说,如果真名被人知道,会带来灾难。这一说法出自上个世纪,女巫盛行的时代。因为女巫需要知道一个人的真名才能施展诅咒。所以,真名很重要。”
  “连母亲都没资格知道?”
  “是的。”
  “那如果是女儿呢?”
  “没有女儿。”费兰斯道:“据说我们家族在上个世纪曾被诅咒过,从来只有男婴出生,没有女婴。也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会有后来真名保密的规矩。”
  “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
  好吧,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武器。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伯爵号那样的存在,却从来没有人敢说什么,也没人敢管。为什么沈庭川的表弟陷在上面也没有敢光明正大的去要人,或是搜查,而只敢偷偷去偷人。不光是因为它行驶在公海上,更多的是因为,它的主人的拳头太大。
  当然,哪怕他再厉害,依旧还是毁在男女主的手上了。也就难怪当他知道男主被警方收押之后,他会好奇的立刻赶过来。主角的气运,确实是一种可怕的存在。它无视了人类间的潜在规则,无视强弱和智慧……简直比湮灭之光还可怕。
  向武力低头,面对这样的大杀器,不过是一个通行证,谁敢不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