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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吃快吃。”大伯母拿了双筷子递给欢喜,便迫不及待的吹了吹葱花,大大的只唑了口汤。发出长长的喟叹声,心满意足。
  欢喜接过筷子,对大伯母笑了笑,也开始吃起来。味道很是不错,又鲜又滑,用料足实新鲜。
  “这味道真不错。份量足,实惠……”大伯母一边吃一边赞道:“这么一大碗,像咱这种干重活的,也能吃饱了。”
  欢喜抬头,回应大伯母一个浅笑。笑意还挂在嘴角,便微微一凝。
  视线所及之处,是巷子的另一头。与热闹的菜场不同,那边的街道宽敞干净。偶有人骑车而过,清脆的铃声,能传得老远。
  而就在她那一抬头的瞬间,她看到一辆自行车行过。一个看起来很文雅,身着中山装,戴着眼睛的男人,骑着自行车。车后座上,正坐着隔壁的那个女人。
  虽然是偶然的一瞥,可这足够让她看清,那女人的手搂着那个男人的腰,脸上的笑有多甜蜜。
  对方只是一闪而过,欢喜也就继续垂眸进食。只是,心里却将这件事给记了下来。她没忘记,在楼梯上相遇时,那个女人说得话。
  她不做好人很久了,睚眦必报,才是她现在坚持的风格。
  抿了抿唇,她突然觉得,馄饨的味道出乎意料的好。
  有大伯母在,她们并没去什么意外的地方,等到时间,来到集合地点,顺顺利利的上了车,便一路回来了。
  回来时才知道,虽然他们这里大多数人,都是搭着这采购车出门,可其实来往于县城跟军区的车,并不只有这一辆。只是,那些车并不会让他们随便使用罢了。
  回到罗欢乐家里时,已经下午了。罗欢乐的情况很不好,对于嗜睡的人来说,早起无疑是一种折磨。心情不好,又吐了个昏天地暗,身边无人作陪,开解逗乐,这会儿看着竟是面色枯暗,萎靡不振。
  大伯母一见,之前那点乐趣就全都抛开,心疼的不行。连声催欢喜快去熬汤……
  等罗欢乐终于缓过来,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
  罗欢乐睡了,大伯母叹息着揉着腰,来到欢喜守着的厨房。
  “唉,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大伯母很累。之前在外面走了大半天,回来又被罗欢乐吓了一跳。这会儿缓了过来,直觉得连抬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欢喜将之前炖的汤盛了一碗递过去。
  大伯母平时可舍不得,都想留给罗欢乐,这会儿也是不管了,狠狠喝了一碗,又让欢喜给她加了一碗。连喝两碗才长吁口气:“我就没见过这么娇气的,不就是怀个娃么?”
  欢喜讶异的看向她,怎么似乎郁气不小?
  大伯母也没顾忌,吧啦吧啦就说开了:“你说说,就怀个孩子,开明对她又那么好,她还有什么不满的。整天作,怨东怨西的……”
  说了半天,欢喜还是没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大伯母说到口干,欢喜又给盛了碗汤递过去。这一次,她不喝了。连之前喝的两碗,这会儿也后悔起来:“你姐啊,有主意。可就是好日子过多了,这心啊,也浮了。也亏得开明纵着她,纵得她越发没谱了。”
  欢喜干脆低头继续看书,她们母女的事,也没有她插手的余地。
  不过,母女没有隔夜仇,等到罗欢乐醒了,大伯母立刻又高高兴兴的过去陪着说话去了。
  …………
  欢喜很认真的安排着自己接下来的生活时间表。
  工作自然是要放在第一位的,毕竟,她是拿薪金的。她得对得起这份钱,也不能让别人背后说季开明小话。人家是好心帮忙,她不能恩将仇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罗欢乐的事情。
  虽然罗欢乐没说什么,但她不会忘记初衷。说得严重些,人不能忘本不是?这工作,是因为罗欢乐才有的。她怎么也不能就此对她的事撒手不管。
  罗欢乐也是农村出身,身体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这样,大半都是被宠出来的,还有大伯母在这里任她撒娇。等大伯母一走,她自然就坚强起来了。
  需要考虑的,就只是她的食物问题。她的孕吐确实有些重,平时吃的东西,也确实需注意。这一点,是任何一个孕妇都该有的特权。
  所以,她重点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在工作之余,将罗欢乐的一日三餐问题解决。
  至于学习的问题,反而是最不要紧的。她有原主的记忆,这两天,她又以自己方式,将那些书她都看了一遍。她相信,完全没有问题。
  最后,还有她自己身体的调养问题。
  她的嗓子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吃药,好没好转,她不好说。但她并不想好的太快,言多必失。面对这里这些聪明人,她还是不说话的好。因此,调理身体的事情,也被她无限的拖长。
  她最初的打算是,就算要好,也要等到离开这里才好。
  ……
  第二天,她依旧早早的起床,在楼下走动半个多小时才上楼。将早饭做好,快速的吃完,跟着季开明一起出发。出门的时候,碰上了季开明的那些同事。让欢喜特别注意的,是隔壁那位的丈夫。一直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秦络承。那人长得不错,高大英俊,一身正气。
  欢喜唯一注意到的就是,他并不是昨天骑自行车的男人。
  季开明将她送到王班长那里,交待了两句便走了。王班长领着欢喜直接去二食堂,“罗欢喜同志,从今天开始,你的工作岗位就在这里,为士兵们服务。”
  欢喜两腿并拢,腰秆挺直。
  “很好,就是要这精神状态。来,老赵,过来。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大厨罗欢喜同志。”
  第十二章
  欢喜对于工作适应很快,确切的说,仅一顿饭的时间,就彻底适应了。毕竟不是真的十八岁,也不是真的,没见过世面的农村丫头进城。
  再者,这年代还是单纯的。
  且在这里的全都是大男人,本来就在女人奇少的军营,欢喜长得漂亮,性格讨巧。再加上她是个一个小丫头,还是个哑巴。她什么都不用做,就足以让这些男人对她心生怜惜,多加照顾。
  更何况,一手好厨艺,只用一顿饭,确切的说,只是熬了一锅粥,就获得所有人的宠爱。成为二食堂小公主!!
  好吧,有些夸张。一群大老爷们,谁舍得欺负一个水嫩嫩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