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水生生物只能生活在水中。你要将它们养在泉水里吗?”
“会有池塘。”随着它的声音,大泉眼附近瞬间清出一片空地,一个边长约摸二十米的正方形空地,又是一眨眼的时间,那片空地往下凹了下去,底面是一个椎形,中间最深,约摸十来米,最边上却只一米来深。一道小小的水沟,连通着泉眼与池池塘,水慢慢流了过去,只有八分满便停了下来。接着,一点点的绿意从塘底探出,铺开,很快就铺满水面。星星点点的粉红点缀其中……几乎眨眼之间,一片荷塘,便从无到有的出现在她的面前。
便是再见多识广,她也被震撼了。
旋即又想到:“你可以让植物的速度加快?”那些药材不说,这荷花,绝不是眨眼之间可以长成的,确切的说:“你可以控制这小世界里的时间?”
“不能。我只是在水里加了些我的本源,它可以使得植物生长速度加快。雨水里也有,只是极少。”
本源?灵泉。
“灵田上的药材呢?”
“灵田上的药材,你并不急着需要。”
“如果我急着需要,用你的灵泉水,可以加速么?”
“……可以。”但它一点都不希望她加速。它经历人间万世,虽然以前的它意识并不清晰,却深知人性的贪婪。这位契约者以前也拥有这样的贪婪习性,吃了亏后才好一点,它不确定她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可是,它不能欺骗契约者。
那就好!欢喜松了口气。她虽然不会再利用空间谋财,但她还是想拥有一点灵药。不为求财,只为了以防万一。
“替我浇灌一株吧,保持在百年以上就好。”
“好。”小世界也松了口气。
第二百零四章
清晨的阳光普照大地,欢喜与李青阳双双从睡梦中醒来。
对于相爱的人,最幸福的,大概就是清晨醒来,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彼此了。
因着有彼此在,两人不约而同的选择的赖床。甜甜蜜蜜的腻呼着,直到不得不起身的时候,才双双起床洗漱。早饭是王叔早就买好的……用完早饭,便一起出门。
待到欢喜在学校门口被放下,目送着车离远,她才恍惚一笑。
这模式,到有几分老夫老妻的意思。
再一想,又觉得这样也是顶好了。感情保持在蜜恋期,行为保持着老夫老妻的默契。这样怎么可能不好呢?这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了。
尤其是,别人家从恋爱到结婚,共同生活之后,还需要个磨合阶段。万一弄个不好,离婚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可他们两……啧,好像已经磨合完了,所以她接下来,只要继续的生活,可劲儿的恋爱就行。
这么一想,心里就什么想法也没有了。安心的享受生活就行……有伴侣,有爱情,有一个家……这么一来,其他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不,不是不重要,而是可以接受。不管是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生活中的一些约束……这些,与拥有他而言,全都变得无足轻重。
每个人对生活的要求都不同,有的人追求物质高于一切,有的人则完全追求自我,有的人为了爱情可以抛弃一切。相对来说,她自然是更重情的,只是并不到为了爱情,而抛弃一切。这到不是爱得不够,只是因为,理智已经刻在骨子里了。
都说嫁人等于第二次投胎,欢喜觉得,今天完全可以算得上是新生。而目前看来,她这次算是投了个好胎。
跟林青云碰头,敏感的她立刻就发现了:“有什么好事发生么?”
欢喜笑着点头,将戴着戒指的手竖了起来。
赤金的戒指,在这个年代,可是十分显眼的。而戴在无名指上,代表着什么意思,也已算得上是人尽皆知了。
林青云果然大吃一惊,手捂着唇,将尖叫捂了回去。她兀自在原地蹦了几下,才凑过来,小声的问:“天啊,你结婚了?”
欢喜点头,复又解释道:“只是领了证。”
“天啊,你才二十岁,居然就领证了?”林青云一脸的不敢置信:“你这么小,这么年轻,你还没毕业……天啊,天啊……”
欢喜见她被刺激的都快胡言乱语了,干脆停下脚步,等她慢慢平静。所幸,她恢复的挺快。长长的吸了口气,才很人真的道:“我觉得,你应该先将戒指挡一挡,不然,那些人不知道又要说什么了。”
虽然校规上并没有明确标注,在校生不允许结婚,但人们习惯视学生就是单纯的学生。一旦结婚,就已经成年,是社会人士。所以,大家也是约定成俗,很少有在校就结婚的。
当然,你要结,学校也无法以此为理由开除。甚至于,老师都不会多管什么。只是,被学生看到,到底是有些影响的。有些人特别重视别人的眼光,很可能因此而受到伤害。流言蜚语,有的时候是很伤人的。
“我带了手套。”欢喜从口袋里拿了薄薄的手套,还是露手指的,直接戴在左手:“这个,本来就是给你看的。”
听她这么说,林青云很高兴。然后才开始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是你的正义使者?”
欢喜点头。
“昨天扯的?”
再点头。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很幸福的。这婚姻,应该也是你所期待的……”她渭叹一声:“不管怎么样,祝福你。至于礼物,等这周休息的时候,我再去准备,下周再补上。”
她祝福的真诚,欢喜接得也痛快:“那行,我就等着你的贺礼了。回头要举行仪式的时候,我给你送帖子。”
“那可说好了。”
从头到尾,林青云都没问她,正义使者到底是谁。许是她猜到了,又或者是因为,她前次的拒绝。不管如何,她这样的行为,让人觉得贴心极了。
一天繁忙的学习结束,欢喜被李青阳接回家。
晚上,两人在书房里,依着以前的习惯,她在电脑前敲着键盘,他则在处理文件。最后一份文件处理完,他的工作告一段落。便端着杯子,靠着椅背,静静的看着她。
认真的人真美丽,不论男女。
而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李青阳此时的眼里,欢喜美丽,更添了几分。让他看直了眼,看愣了神。直到欢喜因为习惯,抬头看过来,对上他的眼,他才悠悠回神:“今天晚上,我们住你那屋。”
欢喜诡异的看着他,为什么?她到不是非要睡他那屋。事实上吧,有些事是一鼓作气,再而衰……虽说领了证,一屋也睡了,可到底最后一步,偏偏没进行下去。而且,还是一次又一次。然后,她现在羞意后缓上来,到是有些放不开了。
结果,他突然说晚上要住她那屋,这是什么道理?意外来得如此突然,让她连刚刚漫起害羞都被打散了。
她那屋的床比较特别?所以,第一次一定要在那里?呃,虽然相对来说,她个人是挺喜欢她那张千工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