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濂,我有病。
如果按照大众的眼光去看,我应该是有病的。
我的病因是一个人,一个我应该讨厌却怎么也讨厌不起来的人。
杨杨,这个只比我大8天的混蛋女人。
8天的差距,她成了我姐姐,永远要压我一头。
因为有她,我的童年变成了黑白色。
她是个受害者,父母离异,她成了没人要的孩子。
她也是个加害者,她的来到夺去了我本应该享受的关注。
凭什么?
一个爹妈都不要的孩子,她不配抢走我的关爱。
我太讨厌她了。
下雨天偷她雨伞,让她淋湿回家;往她房间里放蟑螂,吓得她哇哇乱叫;把她的寒假作业扔给隔壁家的狗玩,害她被老师罚写…
每一次被欺负,她都会哭,脏兮兮的,又卖乖,真是讨厌极了。
我挨过的打,多半都是因为她。
我们俩吵架,打架,无论是谁的错,我都免不了一顿揍。
无所谓,我早晚会还回来。
那句话怎么说,君子报仇,十天不晚。
家里人都护着她,越护着她,我越要欺负她。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的没那么讨人厌了,捉弄她开始变成乐趣,而不仅仅是报复。
整人变成了乐趣,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每次见到我,她就会变成一只惊慌失措的小兔子。
可是,我想要更多。
我希望,她会对我笑,也会戳我的小酒窝。
明明我比二叔的酒窝更深,为什么她注意不到呢?
真是个讨厌的人。
13岁的那一年,我闯祸了,她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流了那么多的血,她的脸惨白。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吓吓她,我知道她害怕打雷天。
我只是想吓吓她而已。
她的头上缝了好几针,躺在医院的床上,可怜死了。
我想抱抱她,和她说声“对不起”。
可那声“对不起”还没来得及说,我就被送出国了。
没办法,她差点摔死。在我和她之中选择,所有人都会选她。
英国的天气很适合我,我没有任何反抗。
但我不喜欢那个老头,哦,他叫David,是个心理医生,杨期安排的。
说起来有点搞笑,他仅有的那点父爱都给了杨杨,现在却来装作关心我。
何必呢?
David是个白胡子的老头,烦得很。
他总是用一种“慈爱”的目光看着我,好像真的关心我一样。
假如没有杨期的支票,他大概连个微笑都吝啬,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Allen, you need to focus on yourself instead of her.”
他总是这样一句话,翻来覆去。
我当然知道,我不应该再去关注她。
更搞笑的是,他说我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开玩笑,我才是加害者,她才是受害者,为什么我会有这种奇怪的症状?
这是个庸医。
我把我曾经对她做的事情都告诉了他,他却说我是受害者,开玩笑。
我是一个好病人,我的情绪一直很稳定。
David的问题,我也会好好回答。
至于是真是假,就要由他去分辨了。
在英国的四年,我一次都没回去过。
我的成绩很好,也在按时看心理医生,我就是个正常人。
四年了,快到时间了。
其实我可以伪装的再久一点,18岁我就是成年人了,我不需要别人的管教约束了。
但是,一张照片打乱了我的计划。
感谢我亲爱的老妈,总是热衷给我发各种照片。
那张照片里,她躲在爷爷的背后,冲着小叔开心地笑。
她也会对其他人笑,可是我知道,那个笑是不一样的。
她的眉眼盈盈,眼神里全是爱意。
她喜欢上别人了?那个人还是小叔?
我的脑子“轰”的一声,炸了。
我知道我不在的这些年里,也许她会谈恋爱,但也许不会。
但我不在乎,没有人会比我更爱她,也没有人比我和她更亲近。
可偏偏,是小叔,如果她不在意伦理这种问题,那我这么久的等待是为了什么?
她真是一如既往的讨厌。
可是再讨厌,她也应该是我的。
她抢走了我的一切,就该把自己赔给我,不是么?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名字应该叫“怨妇杨濂的独白”,病娇还不要脸,说的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