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电?”罗兰困惑地重复。冰宿咬了咬牙:“就是笑啦!”真可恶!
“我刚才有笑吗?我没发觉。”罗兰耸耸肩。冰宿诧异地眨眨眼:“你连自己笑了没笑都没感觉!?”
“大概因为已经成为习惯了罢。”
“糟糕的习惯。”冰宿毫不客气地批评。罗兰也不介意,反而微笑起来:“政治家说穿了和底层的舞妓没有区别,都是需要表面功夫的职业。”
冰宿吓了大跳,头一次听见对方用这种直截了当的口吻说话,更让她惊讶的是青年隐隐流露在笑容里的沧桑感,明明是笑着的表情,却让人感到疏离。
“所以你无论对谁都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冰宿暗暗焦躁,再一次,她感到和这个男人的距离是那么遥远。尽管她从来就不曾真正了解罗兰,但近日来,她以为他们的关系已逐渐拉近,甚至滋生出友谊。可现在看见这个表情,她觉得一切根本没有改变,是她自以为是。
“怎会,我也看对象的。”罗兰摆摆手,又恢复轻松的笑脸,“如果对敌人还摆出一副笑嘻嘻的样子,不是被当成疯子,就是换来穿胸一剑。”
冰宿明白他所说的“敌人”是战场上的对手,而非政敌。
“对姑娘也分对象吗?”无法抑制地,茶发少女问出真正困扰她的问题。
事实上,她对此刻盘旋在心底的那份情感也是懵懵懂懂,甚至潜意识里感到一丝恐惧,但是渴望靠近金发青年的欲望还是凌驾了一切。
罗兰眯起眼,他就算再迟钝,也不可能觉察不出少女那双墨绿眸子里丝丝点点的情愫,何况他并不是迟钝的人。然而他不能说,因为他看出对方还没发现自己的心意。一旦他点明了,那些现在还是涓涓细流的情感会在瞬间汇聚成汪洋大海。
和冰宿不同,罗兰很清楚她是怎么样的人——和自己这种狡诈圆滑的人相反,这个少女固然非常聪明,却是个极为单纯的人。她一旦投入情感,就是毫无保留,无怨无悔的付出。这种情操是很伟大,给他却是糟蹋,因为她绝对不会有回报的。罗兰不希望看到这种结果,他已经害了朵琳和美洛达,不想再看见另一个难得令他动心的女子为他心碎肠断。
只是……感情的事,不是靠智谋就可以解决得了的,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这些想法只在金发青年脑海一晃而过,所以冰宿压根没发现他开过小差。
“冰宿,这实在不像你问出来的问题。”罗兰敛去眼底的思绪,小心地选择措辞,免得被对方看出破绽,“尽管刚才我用那种不太雅观的比喻,但我的职业终究体面点,不至于出卖自己的皮相,也没有这个必要。”
“对老板娘有出卖皮相的必要吗?”
说来说去,原来她是在吃一个徐娘半老的女人的醋!罗兰一阵无力,忍不住呻.吟道:“冰宿,我说过那是我无意识的笑容了。”怎么觉得口气好像一个向打翻醋桶的妻子澄清所谓外遇是一场误会的丈夫?
少女抿抿唇,心情舒畅许多,但还是有点不满:“你应该改改这个坏习惯,虽然你是无心的,却会给别人带来困扰。”这家伙对自己的长相太缺乏危机意识!
“这些人中也包括你吗?”罗兰一笑,在看到冰宿怔愕的表情时僵住:惨了惨了!不是决定不刺激她了!怎么还说出这么轻佻的言语?我是哪根神经搭错了!
正当气氛变得有些暧昧时,老板娘端着托盘走进来,手里还押着一个男孩子。
将托盘递给冰宿后,她敲了男孩一记,喝道:“调皮鬼,还不向客人道歉!先生,这是我儿子罗兰,就是他在你的粥里搞恶作剧。”
年轻的城主保持平静的表情,没有一丝细微的变化,茶发少女却吃惊得差点端不稳手里的托盘,转头瞪向男孩:“你叫罗兰!?”
她的眼神过于凌厉,原本一脸顽劣的男孩不禁缩缩脖子,躲到母亲身后。老板娘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不明白哪里得罪了贵客。
“是的,他叫罗兰,怎…怎么了?”
“没什么,我的名字也叫罗兰,所以我的朋友吓了一跳。”罗兰温和的声音驱散了紧张的氛围。
老板娘恍然大悟,接着兴奋地嚷道:“啊!你也是改名的吧!”
“改名?”这回不止冰宿,罗兰也怔了怔。
“是啊!这个镇年纪小的男孩子几乎全叫罗兰,而小伙子呢,因为来不及,只好改名了。客人你也是这样吧!”老板娘滔滔不绝,罗兰和冰宿却越听越糊涂。
“为什么非要叫罗兰?”少女精准地抓住对方话里的关键。
老板娘吃惊得瞪大眼:“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城主大人啦!客人,你们是外乡人吧?唉,难怪不知道。我跟你们说,伊维尔伦真的是个好地方,赋税低,收成好,又和平,其他地方没一个及得上这里。我听说全国各地正在闹饥荒,可是你看咱们这儿,还是丰衣足食。虽然穷地方也有,比如盐湖那边,但是绝不会像卡萨兰的东境一样,田里连根草也被贵族拔光,大家都能填饱肚子——这些都是因为现在那位城主大人!”
“我是个乡下人,没办法形容他的好,但是我肯定,以前的城主没一个及得上他!更别说那个贪得无厌的国王了!十年前,也就是罗兰大人继位前,我们也是能勉强糊口饭吃,但绝对想不到有今天这样的好日子。罗兰大人是真的在为我们这些平民着想。他修公路,建水道,挖矿山,初时咱们不懂,以为他是大兴那个什么木的,可是事实证明,他做的每件事都有道理。交通方便了,工作有了,灌溉也容易了。他还开了学校和医院,让咱们的小鬼都能上学,我家老头子疼了二十年的风湿也被镇上的医师治好——你说,咱们能不感激他吗?”
“更别说罗兰大人在战场上立了多少汗马功劳,蛮族都是他赶跑的,魔兽也是,镇上的小伙子都快崇拜死他了!个个巴不得去参军,就算是当罗兰大人底下一个小兵也好。取名字也是前几年流行起来的东西,总觉得这样能稍微表达一点咱们对罗兰大人的爱戴。客人,相信我,这世上绝没有再比罗兰大人更好的统治者!我瞧你一表人才的,跟咱们完全不同,肯定是个当大官的料!快点去投奔罗兰大人,保证他赏识你!真的真的,伊维尔伦是个好地方,我不骗你!”
冰宿有些好笑,但更多的还是震撼。她转过头,想看看罗兰对这席话有什么反应。让她失望的,他的表情仍是一如冻池的水面般无波无痕。
然而稍加观察,她登时如遭雷殛,青年冰蓝色的眸子里荡漾着她前所未见的激烈情感,仿佛决堤的江水,掀起阵阵狂澜。
茶发少女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几乎流下泪来。她猛地别过头,勉强抑制住感情,脸蛋却已涨得通红。
我这个傻瓜!身为一名统治者,他怎么可能对这样一番话没有感觉!这是任何华丽的歌功颂德也比不上,最朴素也最真挚的赞扬啊!
“客人……”另一边,老板娘有点惴惴地瞧着罗兰看不出情绪起伏的脸。
“好的。”
金发青年绽开男孩般清朗的笑容,“我一定考虑您的建议。”
第一百四十八章 城主的巡礼(四)
如果把时光倒退十年,东城北方与沉寂冰原相邻的帕尔玛雪原只是一片人烟稀少的荒凉之境,除了绝境长城南边的军镇外,只有像赛罗斯镇这样寥寥数个村落分布,连领地也称不上。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山中大煤矿和地下铁矿的相继发现。
这一届城主罗兰·福斯继位后,不仅在治水上表现出卓越的功绩,还提携许多有能力的探险家,对东城各地进行勘察,挖掘出相当数量的宝贵矿脉。其中,最有名的要数中部的银矿山,靠海的珍珠石和蓝钻,南部的岩盐和无烟炭,以及帕尔玛雪原的桑切斯铁矿和图利亚煤矿。
有煤才能炼铁,桑切斯铁矿与图利亚煤矿相辅相成支撑起伊维尔伦三分之二的军备。从那以后,绝境长城的驻兵再不用为装备苦恼,上界的官员们也不必再为长途运输伤透脑筋。
黑色的黄金还为帕尔玛雪原带来繁荣。依着两座矿山,无数村落星罗棋布般兴起,逐渐发展为综合城镇,最后融和成黑铁郡和红峰郡两个大规模都市。
至今为止,每年全国各地都有数以千计的流浪者来此讨生活。近年来由于旱情加重,以中城东境百姓为首的难民就愈发多了。毕竟,当矿工虽然辛苦,却比吃不饱饭好得太多。不能干体力活的老弱妇孺也能在此领到一份罗兰特别拨出的津贴,从事种植棉花(注:我知道棉花是热带作物,这是罗兰改良过的棉花,可以在寒带生长)及纺织等轻工业。
然而半年前,国王亚拉里特颁下「锁城令」,命令包括罗兰在内的四名城主不得收留逃荒的难民,关闭了辖地的边境,派以重兵把守。东境百姓因此怨声载道,群情激愤。这是题外话。
告别了赛罗斯镇上热情的老板娘,罗兰一行前往红峰郡搭乘空浮舟,抵达东城首府坎塔萨。因为下一班去蓝镜湖的船还要过段时间再到,病愈的罗兰就拉着冰宿上街闲逛。
秋高气爽,碧蓝的晴空万里无云,午后的阳光下,整座首府呈现出极为繁华的气象。宽敞整洁的石板道上商铺林立,车水马龙。不时可以看见贩卖稀奇商品,来自外大陆的旅行商人;黑发碧眼的卡萨兰人,小麦色皮肤的伊斯法人,身量魁梧的埃特拉人,甚至艾斯嘉大陆最保守恋家的梅迪美女,在这里都能找到踪影。
广场上,四座白玉砌成的喷泉分占四角,中央的人鱼像栩栩如生,在水珠的映衬下,精雕细琢的五官和举着水瓶的皓臂像水晶般晶莹剔透。旅行艺人和流浪歌舞团在喷泉旁表演技艺,吸引过往行人驻足观看。
但是,整个坎塔萨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天桥般交叉耸立的两条高架水道,流线形的设计、比城里最高的建筑还高大坚固的支架融和了优美和壮阔的风格,一眼就夺去初到者的视线。
虽然半年前冰宿和大神官法利恩来过这里,但当时城里被建筑工事弄得乱糟糟的,到处是忙着接轨的士兵和平民志愿者,所以今天,她才真正见识东城首府的市容,不禁为它超乎寻常的繁华和美丽深深叹息。
“怎么样?很棒吧?”一直观察她表情的金发青年问,口气像极一个献宝的小孩。
“很出色。”一语双关的回答,令罗兰高兴得扬起唇角。
这时,四下响起一片喧哗:“哎呀,这不是城主大人嘛!”
“您来巡视了啊?怎么也不跟大伙说一声!”
“哇哇——还有救世主小姐!头一次看见您和大人在一起!”
“救世主小姐,您还记得我吗?我帮您端过凳子!”
“大人,快来我的馄饨摊坐坐!”
“救世主小姐,尝尝我卖的西红柿!”
“还有我的煎饼!”
“我的……”
一大堆自说自话听得冰宿头晕脑涨,铺天盖地的“进贡”更让她目瞪口呆,与她相比,有过无数次经验的罗兰反应就快多了。
黑色的斗篷大鹏展翅般飞扬起来,一件不落地兜住从天而降的杂货瀑布。之所以说杂货,是因为里面除了食物,还有衣服、日用品、书籍、化妆品、武器甚至家具!亏得罗兰的斗篷装得下。他利落地一抄一收,斗篷就变成一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扛在肩上。
叫好声震天响起。
“你们这些家伙。”罗兰无奈摇首,“不知要撑坏我多少条斗篷才甘心。”一位布匹店老板笑道:“不碍事,大人,刚才我送了两件披风给您!”众人轰堂大笑。
罗兰白了他一眼。一个蔬菜摊的大婶拉过还在发呆的冰宿,抓起两只红艳艳的西红柿就往她怀里塞,热情地道:“救世主小姐,快尝尝,是我亲手种的西红柿,还是刚长出来的,可水灵呢!您快尝尝!”
“这,我……”茶发少女十分困窘,不知如何是好。金发青年凑过来:“咦,我没有份吗?蒂丝婶,你偏心哦!”
蒂丝塞给他一只特大号的西红柿,摸了摸他的头,笑道:“好啦,给你最大的一只。”
“这还差不多。”罗兰满意地咬了一口西红柿,捅捅身旁的同伴,“尝尝,不错。”
冰宿呆呆看了他一会儿,才拿起一只西红柿,放到唇边咬了口,一股酸甜的清香立刻在她嘴里扩散开来。“很好吃。”她情不自禁地道。
“嘿嘿。”蒂丝笑得合不拢嘴,满肚子自夸在看见少女明亮真诚的笑靥时哽在喉间,变成只能傻笑。
其他市民见状,不甘寂寞地抓起自家的东西塞进冰宿的臂弯里,七嘴八舌地嚷道:“救世主小姐,也尝尝我的xxx,保证更好吃……”
许久,罗兰和冰宿才千辛万苦地从疯狂推销的队伍里挣脱出来,逃之夭夭。两人都是满头大汗,襟口敞开,发丝凌乱,模样十分狼狈。但罗兰仍旧背着他那只大包裹。因为经历了太过激烈的挤压,不堪负荷的斗篷裂开好几个小口。罗兰不得不把它放在地上,抽出布匹店老板送的披风包在外面,再扛回肩上。
“你现在的样子就像个逃荒的。”冰宿损道,嘴角却漾着笑意。
“彼此彼此,你也好不到哪去,而且看起来比我更穷。”罗兰回嘴,指着她满怀的蔬菜瓜果,“连包裹也没有。”
“有包裹反而蠢。”
“哼!”罗兰撇嘴,把注意力调回两旁,向欢呼致意的人们挥手回应,不时同店铺老板、从窗口探出头的主妇寒喧两句,脸上的笑容是少女从所未见的灿烂,令她心跳失速。
“这里的人真是热情,我上次来也没这样。”拐进一个小巷子后,冰宿终于逮到机会开口,其实她是想问罗兰为什么认识这么多平民。
听出她的言下之意,东城城主转过头,微笑道:“因为我是在这里出生的。”
“耶!?”冰宿着实吃了一惊。
金发青年接住一只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皮球,道:“刚刚送你西红柿的蒂丝婶是我义母的朋友,打小时候起就很照顾我,这城里老一辈的人我几乎全认识。六岁时我跟着义母离开时,他们差点没心疼死,流下的眼泪能用缸来计算——怎样,我很受欢迎吧?”
“既然他们哭了,你也不可能笑嘻嘻像个没事人一样。”
“……冰宿,你一定要让我无地自容,才满意是不是?”罗兰斜睨她。冰宿轻笑:“六岁的小孩子,就算大哭大闹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啊。”
“可是,我是男孩子啊。”金发青年眼底闪过晦涩的情绪,冰宿及时捕捉到,却不明白是什么缘故。这时,两人下方响起稚嫩的声音:“大哥哥,我的球。”
“哦,这是你们的?”罗兰看看脚边不到他腰高的一帮小萝卜头,准确地将球弹给为首的孩子,“接着!”
“谢谢大哥哥。”孩子们礼貌地鞠躬,跑到另一边玩起来。
三十岁的大男人还能被一群小孩自发叫哥哥,足可瞑目了。冰宿这才迟来的发觉罗兰长得实在后生,换成在地球都像个刚入学的大学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身上的秘密。
两人不知不觉走到了中心广场,罗兰看了看喷水池,转头问同伴:“你渴不渴?”
“有一点。”
“我去打水,你等会儿。”罗兰说完就跑开,冰宿喊道:“杯子呢?”
“包里有!”
“……”茶发少女忍俊不禁地看着青年将包裹搁在水池边,埋头翻找,突然觉得有点手酸,左右张望了一下,见不远处的梧桐树下有一张木制凉椅,便走了过去。
凉椅上坐着一个像是旅行艺人的流浪汉,膝上放着一把小提琴。冰宿本来没在意他,但走得近了,瞥见那流浪汉满脸惊骇,双眼直勾勾盯着前方。冰宿好奇地转过头,看见一脚跪在池沿,伸手接水的金发青年。
“月舞者……”
被青年出尘绝美的侧颜吸引,少女略略失神,没听清传入耳中的名词,当她反应过来回过头时,只看到流浪艺人抱着小提琴匆匆离去的背影,不一会儿,身后传来熟悉的呼唤:“冰宿!”
罗兰端着杯子奔过来,脚步轻盈稳健,没让杯里的液体洒出半点:“快点喝!我刚刚听见站台的钟声,再不回去就要误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