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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节
  佛祖每天吃的是不是都是这些美味?真羡慕佛祖!
  原以为换个地方,就不会做噩梦,但当晚睡觉的时候,金毓、金娇、梁月、金虎、丁洒、金兰、金父七人都做噩梦了,金虎和梁月还发了热,显然被白日的事儿吓惨了。
  那时他们虽然都没哭出来,也没说害怕之类的话,可还是被吓着了,只是一直在强忍着而已。
  这可心疼坏了大人们。
  好在他们手上有宋神医给的药,里头就要退热的,连忙给两个孩子服下。
  这个晚上,金兰和金母一直守着金虎和梁月,在她们的细心照顾下,卯时日出,两小孩这才退了热。
  退热后,人立马就精神了,活蹦乱跳的你追我躲。
  众人松了口气,心中无比感激宋神医。
  金母拉着金毓的手感叹:“咱们队里属你最弱,可如今,发热的却是虎子和小月。”
  金毓:“他们两个是小孩,经历了那么多可怕的事情,害怕到生病很正常的,我虽然弱,可我是大人呀!”
  金母笑了:“嗯,你是大人了!”
  嘴上这么说,但金母心底挺感到万幸的,以往在家的时候,大女儿经常发热、咳嗽,好几次差点就没了。
  现如今,大女儿在逃荒路上比在家里的时候还健康。
  她希望女儿能一直这么安康下去。
  接下来的路程,金毓等人走得很慢,一是前面的路越来越不好走了,二是他们想顺路挖点药材。
  宋神医教给他们的那些药,金母等人没有记住多少,金毓记住了一大半,梁元却全都记住了。
  见金毓居然能记住那么多,梁元感到很意外。
  他能记住宋神医所说的东西是因为他上辈子跟宋神医是至交好友,他跟着宋神医学过一段时间医术,认识了很多药材,在战场上无药可用的时候,他都是自己去找药材制药。
  对药材很熟。
  但金毓却……嗯,是个聪明的。
  金毓对梁元能记住药材也感到很好奇,趁着旁人不注意的时候问了他:“你是不是学过药理?”
  梁元点点头,并不打算隐瞒:“除了放在明面上的药材,我们再多挖点其他的药材,放在你这里,以备不时之需。”
  “好”金毓点点头,越发觉得梁元可靠了,这个大佬的腿必须抱稳了。
  于是乎,之后的每一天,金毓和梁元挖到的药材大多都放进了空间里,稀有的野果也放了很多。
  当天晚上,野牛王来找到了他们,要与他们一起同行,不理那头蠢大虫了。
  有野牛王在,路上极为安全,遇上野兽,不用金毓叫它,野牛王就会自个过去找它们“玩”。
  金毓等人原本是想一直沿着外围走的,但有些地方从外围走不了,就只能选其他路走,不知不觉的就走到了内围,瘴气、沼泽地、鳄鱼、长虫、熊瞎子等等每一样东西都被他们遇上了,幸好他们身上有药,还有弓箭刀具,最重要的是有野牛王跟在身边,大家又很齐心协力,因此都是有惊无险。
  深山里危险与机遇并存。
  走出沼泽地没多久,金毓等人找到了两株百年野山参,然后当晚找地方休息的时候,又看到了十几个灵芝。
  刚进山的那几天没看到这些,如今越发深入之后,才发现好东西真的太多了。
  三天后,山里的气温冷得让人受不了,金毓等人浑身狼狈的沿着一条小河走,总算找到了一个山洞休息。
  众人观察了山洞里里外外,一致决定在此多休息几天,买点布和棉花以及针线,把衣服做了。
  做衣服的活儿落到了金毓、金兰、金母、梁宏四人的身上。
  拿着针线和布,金毓努力回忆着原主做针线活的记忆,试着缝了几针,动作又慢又笨拙,但好在没缝错。
  虽然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有原主的一双巧手,可是她在现代从未做过衣服,这会儿一接触针线,还是很生疏。
  她需要适应的时间。
  好在她适应力很强,加上小手是真的很巧,不到一刻钟就能将针线应用自如了。
  梁宏一边缝衣服一边笑着夸赞金毓:“小毓的针线活做得真好。”
  金毓笑了笑:“伯父也不差。”
  她真没想到,梁宏居然会女红。
  第31章 法器买的“月事带”真好用
  金母看着梁宏,见他飞针走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她和金兰差,忍不住感叹:“我这是第一次看到男子做针线活,这速度,这动作,够麻利的,小元他爹,你可真让人刮目相看。”
  梁宏不好意思的笑着说:“你们不笑话我像个娘们就行。”
  男人做的都是体力活,若谁家的男人做这种女人才会做的针线活,那是要被人看不起嘲笑的。
  金兰和金母连忙摆手:“不会,不会,我们不会嘲笑你的,就是觉得稀奇。”
  梁宏:“的确挺稀奇的,但这也没办法,小元和小月的娘去世得早,小元十一岁就放弃读书挣钱养家,不仅要进山打猎,回来还得照顾妹妹,我这个当爹的,没了右腿,很多事儿都做不好。两个孩子长得快,每年都得换衣服,一次可以请人做,次数多了就不行了,所以我就自个学着做衣服,多做几次之后就发现,做衣服其实也不难......”
  他说得轻巧,可其中的艰辛外人难以体会。
  金毓看了一眼梁宏,是个好爹呀!
  妻子去世了,他的腿也断了,女儿又是个傻的,一般人遇上这种事儿,恐怕早就崩溃了。
  但梁宏却坚强的活了下来,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拿孩子发泄,为了孩子,还学会了针线活。
  古代的棉衣样式简单,没有现代的复杂,也没什么花样,做起来挺快的。
  金毓几人做棉袄的时候,梁元等人就负责照看孩子,捡柴生火做饭,每个人都在忙着,谁也不闲着。
  不到两天,十四人的棉袄全做好了,为了赶路方便,棉袄没有区分男女,下装全做成了裤子,用的都是深灰色的料子,方领窄袖,虽然都不怎么好看,但胜在暖和方便。
  穿上厚实的棉袄,金毓的身形看上去才没那么瘦了。
  而金母的身形本就魁梧,穿上棉袄后更显壮硕,又是下身裤子的款式,一眼看去竟比丁达这些男人还更显男子气概。
  金母看了眼水中的倒影,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孩子们,过来瞧,娘是不是比你爹更俊。”
  金毓三姐弟狂点头:“嗯嗯嗯,娘是最俊的。”
  金母有些烦恼:“这走出去后要是有大姑娘瞧上我了怎么办?”
  金父呵呵:“你怕是在做梦!”
  金母冷眼瞪过去,金父立马改口:“那就告诉她们你已经娶......嫁人了!”
  金毓等人拼命忍笑。
  在此休息了两天,也不见有人过来,可见那些在他们身后进山的人,定是凶多吉少。
  不是谁都会有他们这么好的运气的。
  有了棉袄,金毓等人继续赶路,接下来的路程,他们没有遇上人,野兽和宝贝倒是挺多的。
  什么狼呀虎呀狐狸呀都有,这些野兽在看到金毓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要靠过来,然而一抬眼就看到了野牛王,立马止住了脚步。
  都很怕这个大家伙。
  野牛王却很喜欢它们,一看到它们就欢喜的跑过去,就好像是小孩子遇上了好朋友一般,要去找它们玩耍。
  众兽们吓得转身就跑。
  这天,刚吃完晚饭,金母就忽然脸色大变,拉住金毓就钻进林子里。
  金母一脸着急:“小毓,你赶紧帮娘买一包手机上的那种月事布,娘那个来了,哎呦!裤子都要脏了。”
  金毓瞬间明白过来她是要买卫生巾,于是赶紧掏出手机,买了一包递给金母,教她怎么用。
  金母一听就懂了,赶忙把这个东西用上。
  前两日做衣服的时候,她本想顺带缝点月事带的,可小毓说手机有很好用的月事带,用了直接用火烧了就行,省事不用水洗,所以她就没做。
  这会儿用上这么新奇的“月事带”,金母蛮喜欢的。
  果然很方便呀!
  “娘,好了吗?”
  “好了,好了!”金母提了裤子就跑过来,拉住金毓的手:“那玩意儿很好用,娘可稀罕了,以后都不做月事带了,每次洗月事带都很麻烦。”
  她的月事早该来了,只是前段时间赶路劳累,又吃不饱,月事就推迟了好久,今天一下子来了,吓了她一跳。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压着声音问:“小毓,你的月事早晚会来的,不必着急。”
  她十三岁就来了月事,可她大女儿十五了还没来,她生怕她的身子有问题。
  若是一直不来月事,那就是不能生的石女了,算不上完整的女人,人生可就完了。
  “嗯,我不急,你也别担心。”金毓点点头,她是真的不着急,在灵泉的滋养下,她的身体想不好都难:“以前咱们隔壁村不是个大姐姐是十八岁才来的月事吗?说不定我也会是那个年纪才来呢!”
  金母立马就想起她说的那人是谁了,那姑娘叫王春,因为一直没来月事,被人嘲笑辱骂说她不能生的石女,后来被自家亲娘卖给了一个老头做小妾,谁知当了小妾后没多久,她就来月事了,之后不到一年,就给那老头生了一个儿子,母凭子贵。
  这事儿传得十里八村人人皆知。
  “你说的对,咱们不能瞎想,我闺女这么好,肯定会来月事的。”金母语气坚定道。
  回到队伍后,金母就凑到金兰的耳边,给她说了用卫生巾的感受,听得金兰都想赶紧来月事去试用一下了,但她的月事已经推迟两个月没来了,就很烦。
  闲聊了一会儿后,众人就疲惫的睡了,野牛王见他们睡了,就看了守夜的丁达一眼,看得丁达心里发毛。
  “壮壮,你看着我做什么?”丁达不解的问。
  野牛王哞的叫声。
  丑人,我要离开一会儿,照顾好我的甜人。
  多天的相处已经让它明白,这些异类叫做人了。
  但在它眼里,人只分为两种,一种是丑人,一种是甜人。
  金毓是甜人,其余的都是丑人。
  丁达没听懂野牛王的话,见它叫完后就走了,他也没多问,问了也是白问。
  野牛王走后没多久,周围的树上就出现了十几只猴子,它们盯着金毓望了几眼,然后从树上下来,想要悄悄靠近金毓。
  可才刚走几步,一只白狐就从树林里窜了出来,警告的盯着这些猴子。
  猴子们不甘示弱,与它较量,把它按在地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