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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守寡多年后战死的糙汉回家嘤嘤嘤 > 守寡多年后战死的糙汉回家嘤嘤嘤 第135节
  结果,张秀才不愿意。
  沈万贯听长女回来说这个消息,气得七窍生烟:“他一个光棍,狗屁没有,白得我女儿,还挑三拣四?不愿意拉倒!”
  可是奈何女儿就是看中了啊!
  “爹,他也没求别的,也说高攀了我……”沈翠枝道,“他只是不想入赘而已,这不是人之常情吗?”
  好男人,谁愿意入赘?
  更何况,人家读书人,本来也格外清高一些。
  沈翠枝表示,她就看上了张秀才,非君不嫁。
  沈万贯对两个女儿娇惯,所以两个人都不怕老爹。
  沈万贯气得直拍大腿:“我怎么养出这么个傻女儿啊!都是你娘死得早……”
  “我娘前年才没的,那时候我早就大了,懂事了。我傻,不单赖您!”
  泼辣的沈翠枝,把沈万贯怼得哑口无言。
  “枝枝啊,这事真的没法再商量商量吗?”沈万贯苦哈哈地道,“你看那王某某,赵某某……”
  “您要是看好了,您去嫁,反正我不嫁。”
  “可是他不入赘,咱们家业怎么办?”
  “还有翠花!您给她招赘婿。”沈翠枝指了指在旁边啃猪肘子的妹妹。
  沈翠花六七岁的时候,正是母亲开始缠绵病榻的时候,没人管她。
  带她的下人也不敢不尽心尽力,万事由着她,所以就养成她骄纵的性格。
  而那时候沈翠枝因为在姑母家,姑母嫁了个窝囊的商n代,自己出头撑生意,十分泼辣,沈翠枝性格就随了姑母。
  沈翠花啃着肘子,连声答应:“行,我招赘婿,那咱爹抠搜这么多年攒下的家底,你不许带走。”
  沈万贯:“胡咧咧什么!”
  手心手背都是肉,两个女儿还得分出厚薄吗?
  “手心都是肉,手背只有皮。”沈翠花道。
  沈翠枝很有傲气,道:“既然张郎出不了聘礼,我也不会要嫁妆。好女不穿嫁时衣,以后就靠我们自己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沈万贯就知道这件事情没什么挽回余地了。
  所以他也只能忍痛答应。
  ——便宜那个穷秀才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年,小女儿也长大了,竟然爱上了另一个更穷的贺狗剩。
  就那贺家,真是一穷二白,耗子进去都得抹着眼泪出来。
  而且就穷成这样,贺家还不肯放狗剩入赘。
  沈万贯想拿捏拿捏,奈何还是女儿拖后腿,上杆子非要嫁。
  于是沈万贯,含泪把二女儿也嫁了出去。
  沈翠枝两口子过得很好,琴瑟和鸣,日子也渐渐有了起色,张秀才还中了举,让沈万贯觉得面子上都有光了。
  不过,张秀才不是红河镇人,所以这个成绩,不能算作当地的。
  当然,也拍大腿遗憾当年没坚持坚持入赘,否则现在举人老爷,不就是他家的了吗?
  还给红河镇争光呢!
  遗憾有点,但是总体来说,沈万贯对大女儿的选择,是满意的。
  问题出在二女儿身上。
  第147章 亲爹来了(二)
  沈翠花嫁出去,三日回门没回家。
  这把沈万贯给急的,自己跑到了女儿家。
  结果发现,姑爷投军去了?
  仔细打听,洞房花烛夜,这俩人乒乒乓乓动了手。
  这贺家,也欺人太甚了吧!
  他可怜的女儿,还是个二百多斤的宝宝啊!
  沈万贯一顿大闹,然而女儿还是不愿意和他回去。
  沈背锅云清表示,我刚来,我还混乱着呢。
  后来事情似乎慢慢就变了,女儿越来越瘦……刚开始沈万贯还以为女儿被虐待,或者贺家太清苦,总是偷偷给女儿送肘子。
  给别人给自己他舍不得,但是在吃上,他从来不亏待女儿。
  沈云清:“爹,我不吃。”
  都胖成球了,吃什么猪肘子啊!
  沈万贯心疼得直抹眼泪:“花花啊,跟着爹回家吧,看给孩子瘦的。”
  二百斤的沈云清:“……”
  后来沈云清也学精了,肘子咬一口收下,给贺家人吃。
  只是后来她越来越瘦,贺家人脸色却越来越好,沈万贯发现了端倪,心疼得又把大腿拍红了。
  这翠花,还不如翠枝呢!
  她这是割了自己的肉去补贴婆家啊!
  好在后来沈云清发达了,总是给他银子,沈万贯这才不说什么了。
  ——那个投军的狗男人,就死在外面吧。
  最初他想的是,回头给女儿过继一个贺家小叔子的孩子,随着女儿姓,回家继承家产!
  贺家的男人,身体都不错,在这个孩子不好养活的年代,留个精壮的种子也特别重要,就当为了孩子留在贺家了。
  以后再给女儿寻个壮实的男人,一定得比贺狗剩好。
  女儿就吃这一口的。
  但是万万没想到,瘦下来的女儿,某天竟然抱着个孩子回娘家,说是她儿子。
  沈万贯:“你小叔子,和谁生的?不是还没成亲吗?”
  沈云清:“我自己生的!”
  沈万贯:“……”
  那也行!
  在女儿问题上,老沈是没什么底线的。
  他自我安慰,亲生的比过继的强。
  还是一句话,贺狗剩赶紧死在外面,千万别回来了,他们日子好着呢!
  然后他心想事成地得到了贺长恭的死讯。
  这下放心了,孩子就是自家孩子了。
  这就是沈万贯的盘算。
  沈云清对这个老爹,虽然有些啼笑皆非,但是也是真的爱重。
  ——人家对她掏心掏肺,她很难对人狼心狗肺。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大冬天从怀里掏出热乎乎猪肘子的沈万贯。
  这就是她从来没有体会到过的父爱。
  沈云清和温止那会儿,沈万贯是很高兴的。
  毕竟那是知府的儿子,属于实现阶层跨越了。
  自家女儿如此优秀,二婚都能找到这样的男人!
  沈万贯非常骄傲,和沈云清说,不会让人看轻她,要多多给她陪嫁。
  沈云清自然不要。
  但是后来温夫人找了沈万贯,回来后他就去找沈云清,说:“花花啊,男人千千万,咱们再换一个吧。”
  彼时沈云清其实已经认清形势,大惊失色道:“爹,您去见了温夫人,她有没有羞辱您?”
  “那倒是没有,就是说了些不好听的话。”
  那还叫没羞辱?
  “那些不重要,”沈万贯道,“温止不行,咱换一个,花花。”
  “行,咱们换一个。”
  这一换,就再没了音信。
  沈云清上京为贺仲景寻师这件事,沈万贯倒是支持的。
  他大概也觉得,应该离温止远一点。
  而且他觉得,自己女儿,应该嫁到京城。
  因为知道他不太待见贺长恭,所以沈云清暂时还没有把这个好消息写信告诉他。
  只给他写了几封平安信,另外逢年过节也都有礼物送回去。
  万万没想到,沈万贯竟然进京来了。
  沈云清听说便宜爹来了,第一反应是不信,第二反应是,肯定发生大事了。
  这要不是家里地被占了,房子被烧了这样的大事,沈万贯绝对不会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