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我在国子监当厨娘 > 我在国子监当厨娘 第75节
  先找座位坐下,因着好友没有带干粮,只能从饭堂里买着吃。对方挑了半天,最后端着一碗蛋花汤和一个肉饼子回来。
  卢俊见状,颇为诧异:“你若想吃饼,我可以分你一些。”
  好友摇头:“算了,你拿的也不多。”
  之所以买肉饼,是因为他觉得肉饼最不容易踩雷,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填饱肚子。他先喝的蛋花汤,蛋花汤做法简单,大部分人都会做,所以入口之后,味道和其他的蛋花汤没有区别,甚至于更鲜美一些。
  越简单的食材,做起来越难,极其考验厨子的手艺。
  譬如这蛋花汤,有些人做出来的鸡蛋会有腥味,那是因为直接用开水淋了蛋液,又或者搅拌不均,使其凝结成块。
  国子监饭堂的蛋花汤就没有这些问题,蛋黄蛋清充分打散,融为一体,这样煮出来的蛋花轻薄均匀,像流云一样漂浮在表面。
  味道上,国子监蛋花汤鸡蛋爽滑,鲜嫩不腥,实在是蛋花汤中的精品。
  好友一口气将蛋花汤全部喝光,热出了满头大汗:“这个蛋花汤真不错,卢兄要不要尝尝?”
  “不用了。”卢俊拒绝。
  蛋花汤有什么好的,他继续喝一口奶茶,咬一口饼子,甜兮兮的奶茶泡软已经变硬的饼子,几口下去,有了饱腹感。
  好友推荐不成,心里颇为遗憾,作为一个一顿饭能吃早晚米饭的成年男子,一碗蛋花汤实在太少了,喝完之后肚子没有任何感觉,他犹豫着是否要再买一碗。
  这时候,目光突然看到桌子上的肉饼,这是他刚才一起拿回来的,卖饼的漂亮小娘子说,这个饼叫肉夹馍。
  为什么是肉夹馍?难道不是馍夹肉?
  此刻,几百年前的古人也发出了这样的疑惑。
  是去再买一碗蛋花汤,还是把肉夹馍吃掉?
  纠结来纠结去,最后饭堂的蛋花汤卖完了。
  好友:“……”
  摸了摸空瘪的肚子,后悔也没有用了,他咬牙将剩下的肉夹馍拿起来。
  心里想,大不了吃的快一点,只要够快,不管多么难吃的东西,都不会对他产生伤害。
  牙齿咬到酥脆的面饼,咔嚓——动静大的连对面的卢俊也听到了,卢俊一脸同情:“别吃了,我把我的饼给你。”
  好友仿佛没有听到一样,又咬了一口手中的肉夹馍,肉汁在馍里渗透,外酥里软——低着头,越吃越快,不一会儿就将整个肉夹馍吃完了。
  卢俊:“……”
  他不忍地将自己剩下的一个饼子推过去:“给你。”
  饿成这个样子,肯定是连早饭都没有吃吧。
  好友却没有要,抬起头,表情激动道:“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饼,里面夹的五花肉肥瘦相间,爽而不腻,堪称绝佳之饼……不行,我得再去买两个!”
  他不仅自己买,还给卢俊买了:“真的没有骗你,卢兄尝尝就知道了!”
  看在好友这般用力推荐,卢俊终于“被打动”了,放下自己手里的粗粮饼。
  只看外表,肉夹馍表皮金黄,纹理分明,里面夹着的肉馅足够多,险些都要溢出来,和外面夹肉的饼比,显然要实惠多了。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卢俊尝了第一口,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刚出炉的肉夹馍,温度烫手,但恰恰是这样的温度,吃起来才最美味。
  五花肉熬汤,所用配料复杂,足足有十几种,因此煮出来的肉格外特别,颜色红润漂亮,闻起来味道芬芳。
  入嘴细细咀嚼,卢俊发现,肉夹馍的肉肉质软糯,糜而不烂,无论小孩或者老人都能够咬动。
  于是连坚持不吃的他也丢盔弃甲了,把妻子做的饼丢之一旁,满心满眼只有肉夹馍。他无比庆幸自己听了好友的话,否则这般美味,今日就要错过。
  盏茶功夫,肉夹馍吃完了,卢俊砸吧砸吧嘴:“黎兄可饱了?”
  好友羞愧:“肚子说饱了,嘴好像在说饿……”
  嗯?这正合他的心意啊,卢俊微微一笑:“不然,我们再去尝尝其他吃食?”
  第70章 猪血炒蒜苗
  因为是第一次推出肉夹馍, 饭堂的其他厨子并不了解,所有步骤都需要蔺荷亲力亲为。
  比如发面的程度,揉面的力度, 甚至她亲自跟着李管事去割猪肉。
  猪肉贩子还是一个熟人, 之前蔺荷在他这里买过鸡鸭的下水货:“李店家, 你这里有没有猪下水啊, 便宜来一些。”
  “哎哟,正好今天刚杀了一头肥猪, 猪下水卖出去了部分,现在只剩下一副猪大肠。”
  “那就拿一副猪大肠吧。”
  猪大肠可以做爆炒肥肠,干煸肥肠或者和豆腐搭配做汤,都是极其好吃的美味。
  李三想起什么, “早上接了三桶的猪红没有卖,小娘子要不要?”
  闻言,蔺荷眼睛一亮:“要!给我来两桶!”
  猪红可是好东西, 价格便宜, 营养丰富,里面含蛋白质, 铁, 锌,钴等微量元素,只需要撒上葱、姜、香菜和胡椒粉,就能做成一道地道的猪红汤。
  蔺荷一口气就买了两桶, 李三接过铜板,热情地将东西拿出来,心里纳闷眼前这位娘子看着跟天仙似的,怎么总买一些奇怪的东西……莫非这些东西能够让人越长越好看?
  这样想他也这样问了, 蔺荷听到后笑起来:“能不能让人变好看我不清楚,但猪血营养价值确实很高,是一种健康的平民食物。”
  “我们也不是没有尝过,可每次做出来之后,血腥味太重,难以下口。”
  蔺荷点头,不会做猪血的人时常会有这样的困惑:“其实只需要在做的时候先用水煮一下,加入料酒,葱姜和一勺盐杀一下,这样就会没有血腥味了。”
  原来是这样啊!
  李三一一记下,怀着其他心思,当天有人向他买猪血的时候,李三拒绝了对方,将最后一桶猪红留了下来。
  收摊后他提着猪红回家,李三的妻子汪氏正在打扫院子,看见他提着一个木桶,问:“什么东西啊?”
  “猪红。”
  “没卖出去?”
  “不是,特意拿回来咱们自己吃。”
  汪氏双手抹了抹衣摆,担忧地问:“是不是最近生意萧条,没人买猪肉了?”要不然,以他们家的生活,怎么就沦落到要吃猪红的地步。
  “放心,买猪肉的主户很多,只国子监每日就要一整头猪,不仅没有亏,而且赚的还很多哩。”
  “那是为什么?”
  李三便和汪氏讲了蔺荷的事情,对方一听也觉得有道理,那可是国子监饭堂的厨娘,若不好吃,怎么可能会买,汪氏接过那一桶猪血,自告奋勇道:“我这就去做一道菜。”
  李三问她:“怎么做?”
  “按照那位小娘子说的做法,等猪血凝固,切成块,正好今天从王大娘家拔了一些蒜苗,和蒜苗一起炒。”
  汪氏的手艺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炒过猪血,但炒菜的步骤大多相同,暗红的猪血和翠绿的蒜苗一起翻炒,入眼红绿相间,竟是出奇的好看。
  等出锅后,夫妻两人坐到桌前,闻着空气中香喷喷的味道,彼此对视一眼,果断拿起筷子开吃。
  猪红又称血豆腐,凝固起来之后像豆腐一样滑嫩q弹,因为用食盐杀过,所以口感特别紧实。
  蒜苗有蒜的清香,但又不会像蒜一样过于辛辣,和猪血炒在一起,二者相得益彰。
  满满一碟猪血炒蒜苗,最后夫妻两人全部分刮掉,李三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感叹:“没想到这猪红居然能够这么好吃。”
  王氏:“亏了那位小娘子,若不是她,咱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去掉猪红的腥气,等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可一定要好好感谢人家。”
  李三点点头,于是等第二次遇见蔺荷来买猪肉,李三说什么也要陪送上两斤。
  一斤猪肉要三十文钱,两斤就是六十文,都是小本生意,哪能这样占人家的便宜,蔺荷不好意思白白接受,便推脱了。
  李三却道:“上次小娘子说的办法我家那口子尝试过,做出来的猪红果然没有腥味,我家那口子就一定让我好好感谢一下小娘子。”
  蔺荷没想到自己随口的事情,就得到了别人的感谢:“主要还是李店家的娘子厨艺好,否则即便把食谱放到面前,不会做饭的人也无法做出美食来。”
  听到她这样说,李三心里也很蕴藉:“小娘子还是收下吧,不然我也不好向我家那口子交代。”
  几次三番,蔺荷也不好再拒绝了 ,她的目光落到案板上几块没人要的猪骨头,忽然道:“肉就不要了,若你真的不好意思,把这几块骨头给我吧。”
  ……
  蔺荷带着猪骨头回去。
  饭堂里,一群新面孔排队打饭。
  蔺荷迈进门槛时,听到他们在议论哪一种吃食最好。
  “肯定是旋转小火锅,锅底选择酸菜鱼的,酸麻可口,想吃什么涮什么。”
  “在下倒觉得小笼包和拉面不错,小笼□□软馅香,里面还有汁水,面条根根分明,细如柳条,汤底更是熬的纯入味,在下一口气能吃两大碗。”
  “不对,你们说的都不对,最好的应当是肉夹馍和汉堡包,可以外带呢!”
  突然,大家的声音戛然而止。他们看着走近的蔺荷,脸上露出惊艳之色:“国子监里怎么还有姑娘家?”
  蔺荷看到角落里的陆史虞,正准备过去,恰好听到学子的嘟囔声,便停下来,对着说这话的年轻人挑了挑眉:“怎么就不能有?”
  年轻人姓钟名铭,江南学子,长得眉清目秀,年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被蔺荷这么一反问,从脸颊一路红到了耳后:“抱,抱歉,是在下孤陋寡闻,还望姑娘莫怪。”
  “你误会了,我不是国子监的学子,而是饭堂的厨娘。”对方有什么想法都写在脸上,蔺荷一看就知道他误会了。果然解释之后,钟鸣恍然大悟,“那这些美食都是你做的了?”
  “可以这样说吧。”
  钟鸣眼睛亮了亮,像有星星在闪一样:“你真的好厉害呀,我刚刚吃过肉夹馍还有芋圆奶茶,前者外酥里嫩,后者奶香里又包含着清茶的味道,我觉得我娘肯定会很喜欢!”
  “是吗?”
  “嗯,特别喜欢!”
  少年眨着一双狗狗眼,认真朝着蔺荷点头,好似点的头越重越能表明他的真诚。
  蔺荷笑了笑,作为厨子,没有什么比食客喜欢自己做的东西更开心:“喜欢就好,还请以后继续支持我们饭堂。”
  啊……笑起来更好看了,钟鸣握拳:“你放心!我会努力通过入学考,进国子监读书的!”
  蔺荷继续微笑:“那我先恭喜公子了。”
  说话间,余光注意到角落的位置空了,坐在那里的人不见踪影,已经走了吗?她心情有些低落,和钟鸣告辞:“公子若有问题可以询问我们饭堂的服务员,我还有事,就先离开了。”
  “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