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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乡间小饭馆[美食] > 乡间小饭馆[美食] 第76节
  “你先吃两口再睡,你不是说九点钟之前不吃饭的话对胃不好吗?”
  门内响起脚步声,下一秒门被打开,袁如珠的出现在门缝里,“那我先吃点再睡。”
  今天是末伏。度过头伏和中伏,身体就算是无病也得三分虚,而到了末伏,秋老虎袭来,来给身体火上浇油,这种情况下就得多补补身体,否则等进入秋天,身体会更虚。
  俗话说得好,“伏末吃三宝,不劳医生跑。”
  三宝即鸡蛋饼、南瓜、猪蹄。
  度过头伏和中伏,人难免消瘦,鸡蛋饼高营养高蛋白,好吃又养人,很补身体。末伏时节的南瓜营养价值正高,可去“秋燥”。“头伏火腿二伏鸡,三伏要吃金银蹄”,金银蹄即猪蹄。猪蹄胶原蛋白丰富,能有效的弥补因伏天而亏欠的身体。
  所以进入末伏,人们往往会吃这三宝,以此来滋补身体。
  吴桂芳早饭做了鸡蛋烙饼,南瓜粥和红烧猪蹄。她给袁如珠夹猪蹄,说:“多吃点,吃饱了再睡。”
  “嗯。”
  南瓜粥糯糯的,很是香甜,鸡蛋烙饼烙得很香嫩,红烧猪蹄q弹味美,鲜味十足,袁如珠弯唇,笑眼如弯弯的新月,“好吃。”
  她喝了一碗粥,啃了半张饼,再吃了几块猪蹄,而后返回房间补觉。
  将将吃过早饭,李长贵就接到供应商的电话。供应商将餐巾纸打包盒等餐饮用具,送了过来,车子已经抵达饭馆。李长贵和吴桂芳赶忙去往饭馆。
  如珠饭馆后门,吴桂芳和李长贵清点完货物过后开始卸货。很快卸完货,李长贵和吴桂芳一人拎着一大提抽纸回家。
  途经农田,见老刘和妻子在田里浇菜,李长贵向他们打招呼。
  老刘抬首应了声,他摘掉草帽,用手背擦额间的汗。李长贵撕开抽纸,递给他一包纸,“拿着,用纸擦。”
  老刘也没跟他客气,直接抽出纸巾擦汗,“哎哟,这纸咋这么香。”
  老刘妻子闻了闻纸巾,说:“跟喷了香水似的,老香了。”
  不仅很香,质地还很细腻绵柔,很贴皮肤。老刘妻子没用过质地这样好的纸巾,她问:“这纸不便宜吧?”
  “是不便宜,这纸质量好,用着舒服。”李长贵回道。
  老刘调侃道:“你们现在连用纸都这么讲究了。”
  李长贵一笑,“我跟桂芳先回去了。”
  “哎,把纸拿走。”
  “你俩留着用吧。”李长贵和吴桂芳领着抽纸走远。老刘捏着手里的抽纸,啧了一声,“长贵他们现在的日子真是越过越好啊。”
  老刘妻子晃了晃水瓢里的水,“咱也努力把日子越过越好。”
  “嗯!”老刘放下纸,继续浇菜。现在他们不仅每天给如珠饭馆供应蔬菜,还在如珠饭馆边上摆了摊子卖菜,生意还挺不错。那些从镇里城里来的食客挺喜欢他们种的农家天然蔬菜,所以生意还不错。
  他乐呵呵地浇着菜,“会越过越好的。”
  又是忙碌的一日过去,袁如珠披着一身月色回家。明天是周末,放假了,可以休息两天了。
  她从冰箱里取出一支雪糕,刚要关上冰箱门,目光触及冰箱里放着的生猪蹄,她略一思索,取出生猪蹄。
  吴桂芳探过头,“你把猪蹄拿出来干啥?”
  “煮了吃了。”
  “又饿了?不是才吃过夜宵?”
  “明天吃。”
  “那你咋现在就拿出来?”
  “我要做猪脚姜醋蛋,猪脚姜醋蛋煮好了得焖一晚上才好吃。今晚上焖了,明早起来直接烧开就可以吃了。”
  “你也不嫌累。”
  “正是因为累,所以才想吃猪脚姜醋蛋,好好补一补嘛。”
  猪脚姜醋蛋,广式菜肴,具有美容养颜,增进食欲的功效,营养十分丰富,体虚时食用,很是滋补。
  三两口吃完雪糕,袁如珠进入灶屋。她用冷水、姜片和料酒给切成块的猪脚焯水。煮到熟透了之后,她捞出猪脚,冲洗干净。
  爆香拍碎的姜片,待姜片爆香,她将猪脚倒入锅内炒。翻炒几许,白酒淋进锅里。酒香入了猪脚里,猪脚焦香浓浓时,她又往锅里淋了些甜醋。
  为了增加甜度,她还往里放了一片冰片糖。用盐调过味之后,她取出瓦煲,把锅里的姜片和猪脚全部倒进瓦煲里,添水开火煲猪脚。
  猪脚烧开了差不多五分钟,她将剥了壳的熟鸡蛋倒进瓦煲里,连同姜和猪脚一起焖煮。
  瓦煲里的汤汁咕嘟咕嘟,姜的辛味,甜醋的酸甜以及猪脚的鲜香在咕嘟咕嘟的声响里越发浓郁。
  中火熬煮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袁如珠揭开瓦煲盖子,拿汤勺搅动汤汁。
  小夏摩拳擦掌,“是不是快好了?可以吃啦?”
  “还没,还要炖一会儿,炖好了也还要焖一个晚上,明天才能吃。”
  并不知猪脚还要焖一晚上才能吃的小夏遗憾地瘪嘴,“那我明天一定要早点起来!”
  “嗯,快去睡吧。”
  “幺姨,明天你们起得早的话,就先热了吃,别管我,我睡醒再吃。”
  “哎,行。”
  袁如珠用勺子搅动瓦煲里的猪脚。棕红的汤汁喧嚣沸腾,一股一股浇着鸡蛋和猪脚,浓浓的猪脚肉香在空气里扑腾,肉香里混合着鸡蛋的鲜味,香味尤其浓郁强烈,其中隐隐含着甜醋的酸甜和姜的辛辣,只让人闻之口水直流,饥饿不已。
  浓烈的香味飘出灶屋,被风送远,挨着李家院子的农舍里,正在酣睡的村民悠悠转醒。
  “大半夜的,谁在炖肉?”
  “这是在炖猪蹄吧?”村民吞咽唾液,睡意被飘进屋子里的浓香完全驱赶,“咋这么香。”
  肚子咕咕作响,唱起空城计,村民按住肚皮,“谁大半夜的作孽!”
  村民旁边,他妻子打着呵欠,“李长贵家呗,也就他家外甥女能把猪蹄炖得这么香。”
  村民反应过来,“又是如珠那女娃在作孽啊。”他们的房子挨着李家院子,故而经常能闻到从李家院子飘出来的香味,每每闻到香味,他们都怨念不已,只能闻味儿却吃不到,当真是折磨人!
  “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说着怨念不满的话,村民却把脖子往前一伸,更近距离地嗅空气里的浓香,很快露出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喔喔喔!”嘹亮的鸡鸣声划破漫长的黑夜,打破维持许久的静谧。
  吴桂芳苏醒过来。此时才六点。以前这个时间点,她得起床打扫屋子,剁猪草,煮猪食,喂鸡鸭,准备早饭。现在不用起早干活,她可以多睡一些时间。
  她看了眼钟表,正准备继续睡,忽而想起什么,她迅速清醒。一下床就直奔灶屋,开火热瓦煲里的猪脚姜醋蛋。
  她洗漱完,瓦煲里的猪脚姜醋蛋也烧热了。她正揭开锅盖,就见李长贵进了灶屋。
  吴桂芳:“你也起这么早?”
  “这不是惦记着珠珠昨晚上做的猪脚姜醋蛋嘛。”李长贵笑容憨厚,“热好了?快给我舀一碗尝尝。”
  浓烈的猪蹄香味迎面而来,肚子空了一夜的李长贵只觉饥饿难耐。吴桂芳指挥他:“你先去坛子里舀一碗酸萝卜,切成片。”
  李长贵麻利地去舀酸萝卜。他切酸萝卜时,吴桂芳盛了两碗南瓜粥。
  家里其他人都还在梦乡里酣睡,就他们两个人吃早饭,所以早饭弄得比较简单,只有猪脚姜醋蛋、南瓜粥、泡萝卜,以及一盘切块水果。
  入座后,李长贵和吴桂芳的目光齐齐陆落在冒着热气的猪脚姜醋蛋上。棕红的汤汁上浮着细碎翠绿的葱花,汤汁浸泡着油亮的猪蹄,块块猪蹄之间,圆溜溜的鸡蛋油红油红。红绿之间,给人一种“红妆碧佩总相宜”的视觉冲击感。
  夫妻俩迫不及待,急忙动筷。
  筷子夹起猪蹄,猪蹄带着晶莹的猪皮,盈汪汪的,油光发亮。焖了一晚上的猪蹄十分酥软弹牙,酸酸甜甜中透着辛味的汤汁压住了猪蹄的肥腻,因而猪蹄吃起来一点也不腻味,反而十分爽口。
  尝过猪蹄,再去尝那炖得软乎乎的鸡蛋,蛋白滑溜溜,因为已经完全渗透汤汁,所以入口同样酸酸甜甜。牙齿划破蛋白,绵软的蛋黄抵住了牙齿,蛋黄原本应是沙绵的口感,但因为被汤汁浸泡过,所以吃起来很是软润,有一种流油的口感,宛若出油的咸鸭蛋那般可口。
  不止猪蹄和鸡蛋美味非凡,就连姜片也尤其美味,脆脆的姜片带着微微的辣意,非常清新解腻。
  猪脚酸甜劲道,鸡蛋绵软流汁,姜片爽口解腻,独特的风味在唇齿间肆虐,吃后就像美酒下肚,甘醇怡人,令人神清气爽,心情高扬起来。
  作者有话说:
  更新!猪脚姜醋蛋绝绝子!吸溜吸溜吸溜~
  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美食],开局一个路边摊[美食]
  第49章
  ◎酸辣土豆丝◎
  吴桂芳和李长贵以前从未吃过猪脚姜醋蛋这道菜, 并不知猪脚姜醋蛋这么好吃。吴桂芳细细品味劲道弹牙的猪脚和绵软流汁的鸡蛋,她说:“我也把这道菜学会,以后常做了吃。”
  李长贵正要说话, 就见小秋顶着鸡窝头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爸爸, 妈妈,好香呀!”
  小秋是闻到香味被馋醒的。没过多久, 小夏也顶着鸡窝头走进堂屋,他也被香醒了。
  一家四口围坐在桌子周围,吃得极香。吴桂芳啃着猪脚, 视线投向袁如珠的房间。
  小夏小秋年幼嗜睡,比珠珠更嗜睡, 他俩以前至少要睡到八点多才会醒, 而今天才七点不到就被猪脚姜醋蛋香醒了, 他俩都被香醒了, 珠珠却未有任何动静, 大抵是因为过于劳累,所以才醒不来。
  思及此,吴桂芳面露心疼, 一时心情复杂起来。她既希望店里生意好, 珠珠能多挣点钱,又希望店里生意不那么好,珠珠能多休息, 不用那么劳累。
  九点多,袁如珠起床吃早饭, “你们都吃了?”
  吴桂芳:“七点多就吃了。”
  “那, ”袁如珠扫视桌上的早餐, “这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完,你们再吃点?”
  先前吴桂芳他们的早饭只有南瓜粥、猪脚姜醋蛋、泡萝卜和果盘,而吴桂芳想着要给袁如珠多补补身体,给她多准备了许多菜。
  桌上摆放着南瓜粥,猪脚姜醋蛋,泡萝卜,果盘,蒸蛋羹,饺饼筒,牛肉饼,炸鹌鹑,肉包,骨汤,一大桌菜“琳琅满目”,热香熏人。
  吴桂芳盛了一小碗骨汤,递给袁如珠,“吃不下了,你多吃点,要是吃不完下次再吃。”
  “嗯。”袁如珠用汤匙涤荡汤汁。汤汁冒着热气,汁液明透,她吸溜一口热乎乎的骨汤。骨汤汤味醇厚,下肚后十分温胃润肠。
  袁如珠吹气,“骨汤炖得蛮香的,是不是炖了两个多小时?”
  “对。”吴桂芳暗暗赞叹,珠珠的味觉很神,总能尝出饭菜的具体烹饪时间。她感叹完,犹豫片刻,说:“珠珠,要不以后饭馆少开几个小时吧?”
  “嗯?”
  “我看你挺累的,就算每天饭馆少开几个小时,赚的钱也不少,不用那么拼。”
  汤匙搅动着骨汤,袁如珠说:“我想多挣点钱,重新建一个饭馆。”
  “啥?”
  “我想重新建一个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