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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丹妮指着他道,“这可是你说的。他那份我包揽了。”
  托马斯,“你们中国人真是啥都吃啊!上次让我吃蛐蛐,这次让我吃螃蟹,下次是不是要让我吃屎了!”
  曲丹妮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淡定,“想吃屎的话,给你指路日本。我们是吃货,但不是变态。”
  托马斯,“连这种东西都吃,你还说你不变态!”
  曲丹妮拿汤勺敲了下他的脑袋,示意他滚蛋,别在耳朵根边瞎逼逼。
  但,不管怎么说,活煮螃蟹这一幕都有些重口味,给德国人幼嫩的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就连见多识广的科导也默默地对拍摄组道,这一段还是剪辑掉吧。
  在托马斯连声哈利路亚下,螃蟹在锅里终于没了动静,秦黎将超市买的大白菜、蘑菇、蒜头、洋葱一股脑儿的扔了进去。然后往汤里加盐、胡椒、咖喱,最后又倒了一点奶油进去。
  不一会儿,一锅香喷喷的螃蟹奶油蔬菜汤就这么做好了。
  全场大概也就这两个中国姑娘是亢奋的,其余人都带着好奇惊疑和不可置信。
  秦黎给自己盛出一碗,尝了一口,奶油的香味混合螃蟹的鲜味,不能更美好。
  见大家看着自己,秦黎问,“要不要尝尝?”
  没人动手,于是,秦黎又补充了一句,“放心,没有毒。”
  最后,还是严森带头。
  托马斯叫道,“哥,你当心。”
  曲丹妮翻了个白眼,当心个毛啊。又不是吃外星人。
  在严森试吃的时候,所以人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不停地问,“怎么样?什么情况?能吃吗?”
  秦黎好气又好笑,这些德国人也是幽默,真好奇的话,自己试试,不就知道味道了!
  严森尝了一口,接着又往嘴里塞一口,没有评论。
  托马斯等不及他细嚼慢咽,追问,“到底怎么样?”
  严森点点头,“这是我三十年来喝过最奇特的汤。”
  托马斯追问,“那到底是好喝,还是不好喝?”
  严森,“不知道。只能说,让我吃了第一口还想再吃第二口。”
  托马斯见他说不出个所以然,干脆从他手里接过碗,往嘴里塞了一勺。
  他第一次尝螃蟹汤,跟想象中的黑暗料理完全不同,非常鲜美,没有一丝腥味,奶油味在嘴里回味无穷,确实吃上了就有点停不下来。
  见他和他哥一样,吃上了就没下文了,有人问,“好吃吗?”
  曲丹妮抢着道,“看他这样子还用问吗?”
  秦黎坐在石头上吃螃蟹,见她吃的滋滋有味的,严森忍不住道,“怎么吃,教我。”
  秦黎道,“像这样把大闸蟹掰开,然后顺着纹路撕成一条,用舌头把壳儿剔除,肉吞下。”
  听她说得简单,但做起来怎就那么费劲,严森吃来吃去只吃到壳。他看着秦黎熟练地将螃蟹壳肉分离,揶揄地笑了笑,“你的舌头挺灵活。下次接吻,也要发挥你这吃螃蟹的技术。”
  秦黎被他调侃得脸红脖子粗,连这么鲜香的螃蟹都失去了吸引力。
  虽然螃蟹长相太凶残,味道还是很不错的,你一碗我一碗,都说尝个味道,但不一会儿,一锅汤就见了底。
  托马斯吮吸手指,总结性发言道,“味道是不错,就是螃蟹吃起来太麻烦,而且壳太硬,对牙齿不好。”
  科导点头,对秦黎道,“跟着你们,每天都在刷新人生观。”
  螃蟹汤只是前餐,大家都没吃饱,托马斯道,“我们还是烤肉吧!”
  在德国肉才是王道,所以这句话一出,顿时一呼百应。
  烤肉没什么花头,只要把肉放在铁架子上,时不时翻个身就行。猪牛排被烤熟后,散发出诱人的肉香,顿时叫那些食肉动物饥肠辘辘。
  秦黎不爱吃那些肉排,嫌弃口感太粗糙,不够精致,就准备了鸡翅膀。鸡肉外面裹的那一层蜜汁,是自己调的,那叫一个香甜可口。烧烤的时候,鸡翅要不停地翻身,这样受热均匀,肉才容易熟。皮上的脂肪渗出,让皮层变成薄脆一层,一口咬下去,就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内里却照样柔软多汁。蜂蜜被碳烤后,散发出来的甜香味,就连不爱啃骨头的德国人,也没法抗拒。
  托马斯吮吸着手指,回味无穷,“为什么连烤鸡翅都能这么好吃!黎,你是怎么调出这个酱料的?”
  曲丹妮拿着树枝敲了他一下,“和你说了你也做不来。”
  托马斯摸着头叹息,“这倒是。这辈子我和厨子无缘。”
  曲丹妮,“你可以找个名厨当老婆。”
  托马斯,“名厨也比不上黎。如果不是我哥相中你了,我一定追你。”
  闻言,曲丹妮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一夜七次的本领,就别来追我们秦黎。”
  托马斯脸上拉下三条黑线,“一夜七次郎只存在于女人的幻想中,从生物学上来说,是不可能的。”
  曲丹妮取笑他,“自己做不到就说不可能。”
  托马斯辩驳道,“一夜七次,一个晚上一共就八小时,平均一个小时射一次,就算可能,也会精尽而亡。”
  曲丹妮,“……”
  垫饱肚子后,秦黎背起单反,打算四处逛逛。这里的一树一草,影影绰绰,都很有味道,值得留影。
  她正弯着腰在拍照,这时,背后传来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严森。她嘘了一声,又把头转回来,继续摆弄镜头。
  严森走近了,才发现她在拍一只刺猬。
  秦黎拜曲丹妮为师,跟着她学了一点三脚猫的摄影技术,和专业人士不能比,但用来显摆朋友圈是绰绰有余了。
  她刚学来一个新滤镜,想试试感觉,就各个方位都给刺猬来了一张。拍完后,她起身对严森道,“我想四处走走,你要不要跟我一起?”
  严森正有此意,所以才跟着来。
  森林里很安静,有些清凉,偶然会有鸟飞过。
  两人虽然接了吻,晚上也打算睡一起了,可严森依然闷葫芦,一路上都没有话。
  秦黎想要活跃下气氛,就问,“这里为什么叫魔法森林?”
  严森摇头,“不知道。”
  秦黎挣扎,“是不是因为这里特别美?”
  严森耸肩,“也许吧。”
  秦黎,“这里离国王湖远吗?”
  严森,“不远。”
  他这么惜字如金,秦黎聊不下去了,转头看他道,“你知道吗?和你说话是个技术活。”
  严森扬眉。
  秦黎抱怨,“你就不能热情点,多说几个字吗?”
  严森,“我尽量。”
  两人越走越深,树林里也越来越安静,秦黎忍不住想,这个树林里会不会真的有魔法?进去了就出不来了。
  秦黎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严森,突然很想握住他的手,可是她又提不起勇气,因为严森那不冷不热的态度总是让她望而生畏。
  可是不握手又有点心痒痒,她咬了咬牙,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抓他的手。谁知,她刚伸出手,他就把手插进了裤带里,让她扑了个空。
  秦黎太尴尬了。
  严森感觉到她的异常,就转头看来,秦黎僵着脸皮笑了下,指着对面的树装模作样地道,“你站到那里去,我给你拍张照吧!”
  严森似乎没有怀疑,哦了声,就听话地走了过去。秦黎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对了焦才发现,这地方真心不错,于是她调整方位还想再拍一张。突然眼睛一斜,看到严森的背后有一堆深褐色的小土坡。看上去像是蚂蚁堆,好像还会动。
  她觉得好奇,就指着那边问,“你看那是什么呀?”
  严森转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等他看清后,脸色一变,忙喝道,“别过去!”
  秦黎吓了一跳,急忙停住脚步,疑惑地望向严森。她还没反应过来,就瞧见一个黑影朝着自己这个方向冲来。
  我靠,这又是什么?
  第四十三章
  秦黎看到的那一堆东西不是蚂蚁窝, 而是十来只凑在一起的小野猪。小野猪比家猪长得可爱,背上深棕色的硬毛, 夹杂着一条条浅色的纹路, 眼睛大大的,鼻子大大的, 四肢粗短, 有点像没长开的梅花鹿。
  秦黎看清楚了后,立即拿起单反相机, 一连拍了好几张照片。
  大概是被咔嚓咔嚓的声音吓到了,小猪吭哧吭哧叫了几声, 一只接着一只地跑了出来。
  秦黎是城市人, 要不去动物园, 哪里能这么近距离的看到小猪仔?所以当它们屁颠颠在脚边跑过,就觉得特别萌,没有意识到潜伏着的危险在一点点的靠近。
  但严森不同, 他从小在这片林子里长大,也经常来打猎, 对这里的动物很了解。欧洲森林没有狼豺虎豹,如今最危险的动物就是野猪。成年的野猪有两三百斤,尤其是一对獠牙特吓人, 一鼻子能把人拱上天。一般野猪不攻击人,听到人的声音早就远远的躲开了,只有春天繁殖小猪的时候,它们才会出来寻找食物。出于天性, 只要感觉到危险靠近,母猪就会发飙。要是遇到一头发怒的母猪,就是狮子也要绕道走。
  所以,严森看清见地上那窝小野猪后,立即脸色一变,拽住秦黎,声音急促地道,“别过去。”
  秦黎还没反应过来,就瞧见一个黑影朝着她这边窜了出来,地上树枝被踩得咯吱作响。
  是一只野猪,公的,至于为什么她知道是公的,因为她看到了它裆下的的蛋蛋,大的逆天,比她两只拳头还大。
  还有那一副獠牙,要被戳到,不死也伤!小野猪这么可爱,大野猪却这么狰狞,秦黎就算再缺乏野外生存的常识,这回也感受到了危险。
  她心脏砰砰直跳,应该怎么办?趴地上装死?还是站着不动装树?
  见她站着发愣,严森抓住她的手,道,“快跑!”
  原来还是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秦黎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已经积极响应,跟着严森撒腿就跑。
  背后传来野猪越来越近的吼叫声,关键时刻她倒是没掉链子,拼了老命加大脚下的步伐。
  大概是因为恐惧,肾上腺素加速分泌,刺激了她的运动神经,一下子窜得老远,连严森都差点赶不上她。
  她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只倔强的野猪始终追在后面,不由大叫起来,“快点,快点,要追上来了。”
  两条腿的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的,更何况野猪是出了名的闪电侠,秦黎又急又怕,手上还拽着个不能扔的单反,眼泪都急出来了。
  严森见野猪越追越近,灵机一动,道,“别跑直线,九十度角迂回。”
  野猪体型庞大,速度又快,碰上拐弯就不那么灵活。
  两人九曲十八弯地来回跑,跟接力赛似的,秦黎气喘吁吁地快跑不动了,刚才那些吃的全消化掉了。
  他们虽然能暂时甩掉野猪,但不一会儿它又追上来,严森突然道,“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里叫魔法森林了。”
  秦黎,“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