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湛蓝色的跑车车窗里,探出来一个脑袋。
里面坐着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鲜肉,长得特像陈学东,白齿红唇瓜子脸,像极了那些年的小花旦。
小鲜肉穿的很潮,右手腕戴着一只银色的表,左手腕戴着一串一点二的褐色手串。
“等等嘿,我说收破烂的,你刚说要把什么卖了嘿?”
金锋看看小鲜肉手腕上的褐色手串,隔着老远就闻到了一缕浓浓的幽香。
那香味言不尽意,说不出来具体的香味,很浓, 很醇,闻着很舒服,令人神安气宁。
这是沉香的特有香味,而且还是水沉香。
水沉香是沉香中的极品,仅次于奇楠沉香,价格跟和田玉籽料和高等级翡翠一样,都是论克来卖的,价格更是远超黄金。
这只是其一,金锋注意到那小鲜肉的水沉香手串包浆厚实和香味,一下就断定这手串至少也得有一百年以上。
再看看小鲜肉开的红色跑车,车标是一匹骏马,法拉利458,价值至少两百万。
这是一个极其有钱的富二代。
金锋从包里摸出昨天捡到的小叶紫檀针盒,随手扬了扬,语气平和。
“小叶紫檀毫针盒。里面装着七十二根乌金毫针。”
“啊——”
“不是吧!”
小鲜肉赶紧摘了墨镜扔一边去,轻轻一摁,剪刀门往上开开,引来了好多人羡慕的目光。
中年人见了这小鲜肉赶紧跑过去,满堆谄媚的笑,弯腰低头,低低叫了声。
“小少爷,要出去啊?”
小鲜肉正眼都没回中年人一个,三步并作两步到了金锋跟前,定眼一看,顿时咝了一声。
看金锋的眼神都不对了。
“这……”
“嗳我说……哥们,这东西你从哪儿来的?”
这一幕出来,刚才还对金锋气势汹汹的中年人瞬间哑巴了。
“捡……捡的?!”
“不是,哥们,这玩意你……上哪儿捡去啊?”
“这是我们葛家传了两百多年的乌金针呀!”
这话出来,那中年人当即倒吸一口冷气,脸色剧变,看热闹看稀奇的人们也是被吓得不轻。
金锋不冷不热的说道:“针确实是乌金针。东西,确实是我捡的。”
小鲜肉啊啊两声,猛一拍脑袋,恍然大悟的叫喊起来。
“嗳嗳嗳,我晓得了,你……”
忽然小鲜肉凑近金锋跟前,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道:“哥们,昨天在黄泉路,是不是你?”
金锋偏头扫了小鲜肉一眼,嗯了一声。
听到这话,小鲜肉顿时瞪大了眼,直溜溜的上下打量金锋起来。
小鲜肉看金锋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嘿嘿嘿的笑起着,神情古怪,甚至有些滑稽。
“我就说怎么男人婆今天一早就跑峨眉山给爷爷烧香去了,爷爷跟老汉今天火气也不小……”
“怪不得嘞,原来是这样。”
“哈哈,原来……哈哈哈……”
小鲜肉肆无忌惮、旁若无人的哈哈笑着,不停的摇头。
金锋微闭着眼,沉声说道。
“我,现在要见葛关月。”
小鲜肉微微一愣,禁不住抠抠脑袋:“今天恐怕不行,爷爷他正在给人看病,要下针嘞……”
“没了乌金针,爷爷得改用石砭针,估计累得够呛……”
“要不明天你再来!?嘿嘿,明天……我小姨一准在……”
金锋心一沉,冷冷说道:“乌金针,我卖古玩城去。”
小鲜肉呆了呆,眨眨眼,小声说道:“我说哥们,你真是来卖针的?”
“不是来泡妞……”
金锋转身就走。
十分钟后,小鲜肉葛俊轩领着金锋大摇大摆的走进了泰华堂后院。
连路过来,映入眼帘的全是密密麻麻的锦旗,各式各样,看得眼花缭乱。
最豪的几面锦旗,上面的字都是用金丝缝的,边上还嵌了各色宝石,豪得令人不敢相信。
再看看上面送锦旗人的大名,澳岛千亿级巨擘,人称赌王,也就释然了。
连着穿了四个天井,每个天井都别有洞天,风格各异,极具品味。
到了后堂,风景更是绝好,颇具民国风情,让金锋有些恍惚。
假山鱼塘,香樟笔直。
一丛丛金色翠竹生机盎然,各色兰草轻轻绽放,芬香满园。
来不及欣赏眼前的美景,金锋的脸色微微一变。
近七十平米的院子里站着不少的男男女女,个个气度不凡,衣着华丽,穿戴名贵。
每个人的神色肃穆沉重,院子里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就连空气中泛出沉闷的压抑。
那颗树龄已经超过八百年的银杏树下,一位须发俱白的老者靠在藤椅上。
老者穿的一身福寿对襟唐装,脚下是一双千层底布鞋,脸上有些个老人斑,神色有些不自然。
“那就是我爷爷,看见没?”
“我爷爷给那小孩看病,估计遇着事了。不敢下针。”
葛俊轩带着金锋进来,压根就没引起在场人的注意。
躲在众人后面,压着声音对金锋说道:“我爷爷这回要栽,从我起来到现在,都坐了好半天了,喂,你就在这别动啊……”
“等我爷爷完事,再跟你谈乌金针的事。”
“嘿嘿,我爷爷见了你,肯定要留你吃饭,大救星呐……”
不着边际的话让金锋有些奇怪,很快就被眼前的情况给吸引住了。
藤椅上的就是全国十大名医之一的葛关月,年纪已经九十高龄。
学中医的,一般保养得都很好,葛老神医也不例外。
不过看见他现在的脸色有些发青,金锋也感到微微讶异。
要知道,葛关月已经金盆洗手多年,倒也不是不给人瞧病,不过能让葛关月上手把脉的,全国也不会超过一百个。
轻轻上前扫视一圈,只见着旁边放着一张特制的专业级活动病床,病床两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专业设备,呼吸机、监护仪、血袋。
每一件仪器上都标注的外文,全是进口货。
病床上躺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是个光头,面色惨白得可怕,就像是死去多时刚从冰棺里拖出来那般。
浑身僵硬,手足平放,嘴唇青紫,若不是睫毛轻轻的闪动,金锋也会把他当做死人。
病床周围站着四名中年护士,还有两名白大褂,各有分工,一直守着小男孩。
再看看葛老神医,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脸上发青发黑,嘴里嚼着参片,胸口急促起伏,面前的条案上搁着一排专业的毫针,在太阳光下烁烁闪着冷光。
“精绝十三针!?”
看情况,葛老神医似乎出了针,似乎也没医好人。
“不对啊,我爷爷出针了,哎呀……我就知道……”
“完了,这回……栽了!”
“妈逼的,我就知道,天都城老钟家就是靠不住。”
葛俊轩一拍脑地,懊悔不迭,捏着拳头恨恨的叫着。
葛俊轩虽然是个富n代,但却是个自来熟,性格也开朗,丝毫没有因为金锋是收破烂的就嫌弃金锋。
话多的葛俊轩拉着金锋,忿忿不平的说道了一番,金锋也弄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床上躺着的这个小男孩叫闫开宇,来自邻省闫家,矿业大王。
闫开宇的出生本就颇废了一番大周折,他母亲是天生的婴儿子宫,书名叫做幼稚子宫。
这属于先天性的病,发育不良,为了生他,他母亲做了很大牺牲,生下闫开宇以后,自宫切除,终生不能再孕。
闫开宇作为唯一的嫡长孙,将来可是要继承家业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含着金钥匙出生,享尽荣华富贵。
但世上之事不如意十之八九。
六岁那年,闫开宇得了一种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