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说自己也是江湖儿女,那么混江湖的,就不能怕。”顾欺芳解下腰间玄色长刀,和一袋银子一起扔过来,“你还小,我不能强迫你的人生,但你现在必须做选择——是当个普通人平淡一生,还是跟我们一样做个厮杀不休的江湖人?”
他低声问:“……我选择了平淡,就必须走吗?”
“是我们得走。”顾欺芳摸摸他的脑袋,“旧怨上门,我们本来就该走了,你要是想做普通人,就留在这里,没人会难为你,不如就要跟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他犹豫了很久,顾欺芳也很有耐心地等着。
人这辈子会做很多次选择,有的轻率,有的郑重,但没有谁不为自己的未来无动于衷。
顾潇终究拿起了银子,顾欺芳眼中一黯,没等她说话,顾潇又拿起了刀,越过她往屋里走。
顾欺芳愣了一下:“诶?”
“我要去告诉师娘,你偷藏私房钱,一定是准备去买酒。”顾潇侧过头,笑出一对虎牙,“我跟你们一起走,教我学刀吧,师父。”
“……”顾欺芳心里百感交集,她死死盯着顾潇手里的钱袋,“乖徒弟,学刀好说,告状不行!”
他冲顾欺芳做了个鬼脸,大呼小叫地冲进了屋子。
当天晚上,被勒令不准进房的顾欺芳苦着一张脸把顾潇拎出来,往他嘴里塞了一大把姜糖,然后看着他扎马步。
顾潇被辛辣的甜味刺激得直流眼泪:“说好的学刀呢?骗子!”
顾欺芳翻了个白眼:“下盘不稳还想练我的刀法?丢不起这人!”
“你的刀法很厉害吗?装什么神气!”
“呸,不识货的崽子你记住了,这套刀法可是……”
一大一小在院子里互呛,端清放下支撑窗户的竹棍,挑亮了灯芯,铺开白纸,提笔写字——
惊鸿。
第26章 轻狂(二)
一剑破云开天地,三刀分流定乾坤。
破云剑消失在江湖已有十年,三刀之中断水风头正盛,挽月只传女子、至今已无昔日荣光,而惊鸿自三十年前扬名以来,历代传人都是昙花一现,神龙见首不见尾。
顾潇平日里在茶摊听说书的时候总能看见那些个所谓江湖人士满面唏嘘,都说江山如故而不知英雄安在,他听着那些传言,心里早已神往,只恨不能早生十几二十年,亲眼去见识见识。
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那不着四六的女流氓师父,竟然会是这一代惊鸿刀主。
等顾欺芳把他按在祖师爷灵位前磕了三个响头,顾潇还顶着一脑门儿灰没回过神来。
顾欺芳看得有趣,一边剥好果子给端清递过去,一边问道:“这孩子被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砸傻了?”
他们离开了原先所住的地方,辗转了两个月,才在这座无名深山落了脚,因着它高耸入云,奇松怪石嶙峋,因此被端清起名“飞云峰”。此地远离乡镇,背靠天堑,是易守难攻的地方,十分适合武人修炼,只是离人烟远了些,哪怕去最近的城镇,也要花上一整日的路程,好在顾欺芳轻功卓绝,拎着两大包琐碎用品就跟提棉花一样,脚下如御清风,不过一个时辰就能来回。
端清看了顾潇一眼,拈起枚果子吃了,这才慢条斯理地说道:“应该是臆想与现实差距太大,不能接受。”
“我怎么觉得你在嘲笑我?”顾欺芳掏掏耳朵,凑过去叼走他刚刚含在唇间的野樱桃,囫囵吞了下去。
端清瞥了她一眼,没说话,耳朵却红了,他板起脸:“休要胡闹,做事去吧。”
“哎哟喂,阿商你脸皮越来越薄了!”顾欺芳调戏了他两句,这才施施然走上前,抓住顾潇后衣领,把他像拎鸡崽子一样提了出去。
顾潇学刀的生涯很苦,苦得做梦都不愿意回想。
顾欺芳平日里嬉笑怒骂没个正形,在授刀这件事上却严苛得过分,她没有拿惊鸿刀,双手环胸,道:“一炷香内,你能碰到我的衣角,晚饭加鸡腿,不能的话就吃咸菜吧。”
顾潇从地上捡了根树枝,气沉丹田,脚下发力,立刻冲了上去。他体格小,力气也不大,于是聪明地避免了正面相抗,而是绕过顾欺芳身体,树枝从一个刁钻的角度疾点而出,又懂得留三分余劲,时进时退,以这样的年龄,就算放眼世家门派,也少有如此出色的弟子。
顾欺芳看得满意,双手依然未动,却总是在间不容发之际错开树枝,举手投足轻松写意,以至于一炷香后,顾潇已经满头大汗,可她连发丝都没乱。
就在这一刹那,她忽然抬腿,脚尖一扫顾潇小腿,身体前倾,顾潇整个人就砸在她腿上,好歹没吃一嘴灰。
“你躲得太快了!”顾潇一屁股坐在地上,累得直吐舌头。
“躲?”顾欺芳敲了他一个脑瓜崩儿,“傻徒弟,看清楚再说吧。”
顾潇的目光落在她脚下,他们练武的地方是一块沙地,此刻上面布满了他小而凌乱的脚印,顾欺芳的足迹却只有一双,似乎她一直站在原地,动也没动。
“看明白了吗?不是我快,是你太慢了。”风起,顾欺芳丢掉他手里的树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惊鸿刀法的真谛就在于一个‘快’字,是以翩若惊鸿、矫若游龙,无论步法、手法还是刀法,你都要比敌人更快,否则……”
说话间,顾潇只觉得眼前一花,来不及反应,背后就贴上一个人,他下意识地张开嘴,结果被塞了一嘴野樱桃。
顾欺芳在他身后站起身,把手里剩下的樱桃塞进嘴里,一口气吐出八九个核,在沙地上摞成一小堆,还不忘回头对端清抱怨:“太酸了,你怎么吃得下去?”
端清站在离她三丈远的一棵树下,看了看盘子里所剩无几的樱桃,摇摇头,没说话。
顾潇绷紧的皮却还没松弛下来,他含着一嘴樱桃,吞也不是,吐也不是,背后寒毛竖起。
顾欺芳揉着他的头:“你看,刚才如果我是敌人,你是不是就没命了?”
顾潇脸色惨白,顾欺芳擦了擦他脸上的灰,道:“《惊鸿决》分为七步练习,即眼、耳、手、足、心、感、刀,无论哪一处不够快,你都可能失了先机,所以从现在开始,不许喊累,不许叫苦,更不准偷懒,为师总不会害你的。”
“……弟子明白。”顾潇鼓起腮帮子好不容易把樱桃肉咽下,吐了好几枚果核,这才躬身应下。
在旁围观的端清吃完盘子里最后一颗樱桃,这才转身回去看书,他的嘴角轻轻勾起,颇为愉悦的样子——看来这一大一小未来几年都不会无聊了。
果不其然。
顾欺芳是严师,也是致力于把徒弟玩哭的恶师。
顾潇每天练习的内容千奇百怪,不是到草丛里捏着筷子捉蚊虫,就是被蒙上眼睛扔到树林中听顾欺芳扔石子敲击物品然后辨认方向,再不然就是漫山遍野追着鸟兽跑,到后来直接演变成两人对殴,别说无聊,就连休息的时间也不多。
一晃六年,孩童矮小的身体抽长成骨骼颀长的少年,眉目也渐渐长开,顾欺芳的面庞增添了妇人风韵,唯有端清始终不变,平淡如岁月静好的画卷。
崎岖江湖少年路,年华不饶英雄苦。
顾潇自幼跟随顾欺芳,先有七年反复锤炼打下的夯实基础,又有六载日兴夜继的艰苦训练,在他十六岁的那年春日,顾欺芳终于大发慈悲解了禁,扔给他一把刀和一个包袱,把他踹下飞云峰去江湖历练。
说什么井底之蛙不知天高地厚,总要出去见识一番,顾潇抱着行礼暗自吐槽,觉得师父是嫌弃自己妨碍她跟师娘蜜里调油。
背后是深山密林,眼前是苍茫天地,头顶青天白日,脚踏红尘万里。
顾欺芳因为被抓住偷偷喝酒,正被罚在家跪算盘,没来送他这段路,只有端清陪着他走出飞云峰。
“一步江湖深似海,不可大意。”
“师娘放心,弟子明白。”
“江湖险恶,死伤不知凡几,你当小心。”
“……您就不能说点吉祥话吗?”
端清笑了笑:“我问你,假如面临险境,进退难得,你当如何?”
顾潇想了想:“同归于尽,死也要拉个垫背……哎呀,师娘你为啥打我?”
“驽钝。”端清收回手,恨铁不成钢,“行事不得莽撞,三思而后行,谨防人心险恶,不可轻信他人,不可一时冲动。行了,我就送到这里,你且去吧,我与你师父等你回来。倘若堕了惊鸿威名,或者有所伤亡,便等教训吧。”
“……哦。”
少年背着包袱,腰悬长刀,一步三回头地走远。端清摇了摇头,转身,看到大树后露出的水绿袍角。
“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见他?”
“嘁,那崽子看着你都一脸要哭的样儿,我要是出来了,他不得哭鼻子?”顾欺芳从树后走出来,“我总也不能照看他一辈子,有的事情得自己去学,有的教训也要吃亏了才长记性,左右趁着你我还在,他就算把天捅了窟窿,也还能帮衬着写,不然等多年之后你我入土,就该他一个人被万丈红尘压得粉身碎骨。”
“你总是有道理的。”端清叹了口气,抬手折了一枝新桃,以指风削成花簪,轻轻插入她发髻间,“新绽的红桃,很配你。”
顾欺芳不是什么美人,充其量只能说眉清目秀,颇有几分南地女子的婉约姿容,然而她性格爽利,打扮也不浓艳,看起来多少有些没滋没味的朴素。
可端清为她插上这枝桃花,就好像在寡淡的水墨画上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仿佛穷山恶水间开出一朵艳丽的花,娇俏得让人屏息。
金风玉露一相逢,不若人面桃花相映红。
她摸着发上娇嫩的花朵,高兴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忍不住踮起脚把端清抱住,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阿商……”
端清笑了笑,任由她握住自己的手:“起风了,回去吧,他一定会平安回来。”
第27章 轻狂(三)
坟头野草论短长,荒山客栈有流氓。
顾潇觉得师父这辈子大概也就说了这么一句大实话。
他下山已经半年,从一开始面对花花世界的目不暇接,到现在深感所谓江湖就是一锅五味陈杂的浆糊,什么酸甜苦辣涩的玩意儿都倾倒其中,那些个不知所云的爱恨情仇随着腥风血雨扑面而来,糊得他简直找不到东南西北,
在山间小路救了遭遇劫匪的大姑娘小媳妇,却被一句“以身相许”吓得落荒而逃;去什么黑风寨老虎洞惩奸除恶,跟左青龙右白虎的绿林好汉斗殴;等走过了穷山恶水,度过几天逍遥日子,却因为在街上收拾了几个地痞流氓,又被不知哪旮旯来的乌合之众追着要求入伙。
人怎么这么复杂?
顾潇一脚把追上来游说他加入什么帮的小卒子踹翻在地,又把女子扔来的手帕团好放在花枝上等待主人取回,就啃着干馒头翻身上马,一骑绝尘。
他背后那把刀是顾欺芳花了三两银子去山下铁铺新打的,样式普通,也不算多么锋利,刀柄被师娘系了条黑色丝绦,末端坠着枚打磨粗劣的玉环,顾潇总觉得这是端清给自己的救命钱,等盘缠花光了也能把它当上两顿饭,不至于饿死街头。
顾潇懒洋洋地躺在马背上,这马已经老了,跑不快,却乖顺,不需要刻意鞭策,就知道慢吞吞地前进。
他下山之后举目无亲,也没有什么确切的目的,就随心所欲地把自己放逐在三山四海之间,走到哪里算哪里,遇到好事图个欢喜,惹上祸害权当历练。
天时入秋,落叶萧瑟,本就荒凉的野道愈加少了行人,路边几座无名的旧坟杂草丛生,间或有虫鸣唱晚,不觉悦耳,徒增三分阴森。
顾潇翻身下来,把中午吃剩的半个馒头喂给了马,然后才转过头,用睡意惺忪的眼睛打量着这家在夜色下更显幽深诡谲的荒野客栈。
这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这么一家怎么看怎么像黑店的客栈,三层楼高,黄泥糊墙,茅草盖顶,大门朽烂不堪,上面打补丁似地贴着数道新旧掺杂的木板,门前两盏纸灯笼里烛火明灭,映得门顶上的“天诚居”三个红漆字仿佛成了血糊的“人成尸”。
活人入此即成尸,说这不是宰客劫掠的地方,怕是鬼都不信。
顾潇看了看天色,阴风起,暗云涌,琢磨着怕是要下雨,他没打算露宿荒野成个落汤鸡,就施施然牵了马去敲门。
“来嘞,客官请!”
爽快的迎客声响起,摇摇欲坠的大门被拉开,露出一张满脸横肉的脸,顾潇看了一眼就扭过头,觉得这人长得不像小二,更像个杀猪的。
“帮我把马喂了,再来一间房,上些热食。”
他扔了一块碎银子,小二掂了掂分量,笑得更真切了些,一手牵着马,一手虚引示意他往里走:“好嘞,您先坐下歇会儿!”
顾潇迈过门槛,只见大堂内倒是灯火颇明,左侧一道破破烂烂的布帘子挡住后院,右侧桌椅摆放整齐,只是陈旧得很,上面还有擦不掉的油污,看着颇为倒胃口。
小二牵着马往后院去了,顾潇扫了一眼,三个人高马大的跑堂正在收拾桌上残羹剩饭,只是不见客人。
正前方的柜台后站着位发束银簪的老板娘,年纪大概三十多岁,敷粉施艳,看着倒不大显老,只是也不像良家子。见顾潇进来,她眼里亮了亮,从柜台后走出来,一手还拿着笔,一手提起了酒壶,笑道:“哎哟,好久不见这样俊俏的客官,这天儿冷,先喝杯酒暖暖身子?”
“多谢掌柜的。”顾潇接过酒杯仰头饮下,借着袖子遮挡把一杯酒倒进了衣襟里,好在今儿穿了一身黑衣,看不出有何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