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丑女翻身之傲娇宠妃 > 第637章 命不该绝
  “快看,那是…”
  突然撇到不远处有人影,伴着铃铛叮咚的声音,宁朝歌放开抓着金洛的脖子,略带兴奋的唤道。
  “商队!有商队!”
  兴许是喝了水的原因,金洛也精神了不少,如今看到商队,那就等于是看到了救命的稻草。
  商队能带他们走出去!
  “只怕是敌人伪装成的商队。”
  宁朝歌还是多留了一份心。
  “你傻啊,你看那些人,并没有武器,而且有老有少,还有女人,骑的是骆驼,还有商号的旗子,如果是敌人,你觉得会伪装的这么好么?是我们命不该绝,快,跟上去。”
  连忙拉着宁朝歌爬了起来,牵过马缰,连忙向那商队靠拢。
  那商队的领头人也发现了两人,均是戒备的状态。
  金洛可不敢让宁朝歌上前,他身上戾气重,只怕会吓坏了这些淳朴的商人。
  “大哥,我们在沙漠里迷路了,能与你们同行么?”
  “你们是什么人?”
  那年龄稍长一些的中年男人戒备的问道。
  “我们…我们也是商人,路上遇到风沙还碰到了马匪,所以与商队走散了。”
  那人打量了他们一番,还是有些将信将疑,他在他们身上根本看不到所谓的商人气息,倒是有些像武人。
  “爹,就带他们一程吧,反正咱们人多,也不怕。”
  说话的是老商人身边的女娃,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年纪,带着面纱,一双灵动的双眸扑闪扑闪,像是会说话一样。
  “就你好心!”
  小丫头吐了吐舌头,那眼睛还滴溜溜的在金洛和宁朝歌身上转了转。
  “带你们到前面的镇上,接下来就靠你们自己走了。”
  “多谢这位大哥。”
  金洛离连忙拱手道谢,与宁朝歌翻身上马,骑在马背上,无不唏嘘,命不该绝!
  商队的人用一些金洛不怎么听的懂的胡话交流,他想问宁朝歌,但是那人却异常沉默着,似乎很疲惫。
  金洛便不再吭声,细长的眼睛四处瞅着,忽然对上那之前帮他们说话的小姑娘的眼睛。
  那小姑娘似乎对他们很有兴趣。
  见着金洛的视线也不躲,反而弯起了大大的眼睛,像是月亮一样,闪耀着光芒。
  金洛回以一笑。
  “大哥,你们商队是要往哪里去?”
  “我们这次是要往白马城去。”
  “那真是太巧了,我们兄弟也正想要去白马城。”
  “听说离国那边战火吃紧,白马城城主现在还保持中立,既不表态支持新皇也不与大齐开战。”
  那应答的商人将自己听到的流言告诉金洛,恰巧这也是金洛最想听到的,连忙又问。
  “那大齐的军队到哪了?”
  “呵,听说已经驻扎到朱雀关了,白马城可是要地,是大齐和离国必争之地,就是不知道白马城城主慕容白会怎么做。”
  “要我说,肯定是投靠离国啊,那本就是离国分裂出来的。”
  “我看未必,大齐一直比离国强势,虽两年前受创甚重,但在新帝的统治下越发的繁荣昌盛,这白马城城主要是投靠了大齐,日后定然不会受亏待的。”
  “嘿,那就得看两国使者的本事了。”
  那些人的对话中夹带着一些胡话,虽也用通用的汉语交流,但口音还是比较重,金洛听个半懂,转眸瞥向宁朝歌,那人却是睁着一双赤红的眼珠子,那眸子里满是血丝,也是,两人这几日都未曾好生休息,偶尔休息,宁朝歌也睡不安稳,两人轮流守夜,但大部分都是金洛在休息,而宁朝歌守着。
  他,应该很疲惫吧。
  “大哥,喝点水吧。”
  忽然那商人的女儿骑着小骆驼靠到两人的身边,将一个水囊递给金洛,金洛犹豫了一下,道了声谢,便将水囊递给了宁朝歌,他倒是不客气,接过便大喝了几口。
  复而又将水囊递还给了金洛。
  那小丫头的眼睛滴溜溜的在宁朝歌的身上转着,显然对他很有兴趣。
  “两位大哥,你们是从哪里来啊。”
  两人没想到小姑娘会这么问,愣了一下,宁朝歌没吭声,继续装高冷。
  “我们从洛阳来。”
  “洛阳?是大齐的那个洛阳么?”
  小丫头眼中流露出向往的神彩。
  “我听说洛阳很繁华,家家户户歌舞升平,治安好到晚上睡觉都不用关门的。”
  金洛失笑,这形容未免有些夸张了,但对这战乱的边境沙漠来说,却实实在在不是可比的。
  点了点头。
  “你想去洛阳么?”
  “挺想的,不过爹爹不允许我去,而且,我要跟爹爹在一起,我得陪着他。”
  小丫头略带失望的说道。
  “噢,对了,刚才跟你说话的那个就是我爹爹,他们都叫他裘叔,我叫阿朵。”
  “阿朵,我叫…阿洛。”
  金洛话音刚落,便听到一声嗤笑。
  阿洛…这个人,跟谁都这么热乎。
  宁朝歌哼唧了一声,并没加入两人之间的聊天。
  “这是我兄弟,叫朝歌。”
  “朝歌?陌上朝歌的朝歌么?”
  “没想到你这小丫头懂的还不少。”
  “我向往大齐文化,我娘是大齐人。”
  小丫头吐了吐舌头,笑嘻嘻的说道。
  这丫头活的率性又没什么烦恼,笑起来眉眼弯弯,很是惹人怜爱。
  “你们是去白马城么?现在好多人都往白马城流去,那边的城主会收留一些侠客和隐士。”
  “恩,我们是去白马城,但我们并不是侠客,也不是隐士,我们跟你们一样,是商人,在那里等同伴而已。”
  “洛大哥,你就别骗我了,你们啊,哪里像是商人啊。”
  阿朵抿唇一笑,偷偷打量了宁朝歌一眼。
  “我阿爹其实也看出来了,不过看你们两个落魄,朝歌大哥又受伤了,我们人多,你们就算有什么居心,也抢不了我们东西。”
  “没想到你这小丫头倒是挺机灵,不过你们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坏人,等到了白马城,我们便不再叨唠。”
  阿朵哈哈的笑了笑,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胯、下骆驼的毛,一会儿拍了拍骆驼的脖子。
  “你们还会回洛阳么?”
  “会,当然会。”
  那里是他的家,不管走多远,总是要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