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棋很厉害,杀的我片甲不留,于是我找了波特和卢平做军师。
“莱姆斯,你很厉害啊!”被打得节节败退的布莱克,惊讶地看了卢平一眼,然后他撵开我,“莉莉,你让让,我和莱姆斯下。”
然后他们两个下起来。
我没得玩,就和波特聊天。
“你暑假去哪儿玩?”波特问我。
我想了想,说道:“可能会去西班牙玩几天,然后要回来看书。”
“你暑假还看书?”波特有点惊讶。
我就趴在桌上,怏怏地道:“佩妮说,等我从霍格沃茨毕业后,还要在麻瓜学校继续上学,所以给我准备了很多课程。”
“这样啊。”波特的眼睛亮晶晶的,“麻瓜的课程难不难?”
“还好。”我说道,“没有魔法课有趣,但是也没有一些恶心的虫子要切。”
波特就笑起来:“都上了两年魔药课了,你怎么还不习惯?”
“再上几年都不习惯。”我说道。
快下车的时候,波特对我说道:“我能去你家,跟你一起学麻瓜课程吗?”
“咦,你对这个感兴趣?”我有点诧异。
波特有点害羞,他说道:“我觉得麻瓜的很多玩意儿,比巫师的好玩。”
“你真有眼光!”我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你等着,等我旅游回来就给你写信!”
“好的。”波特点点头。
然后我们就下了车,往出站口走去。
远远看见了斯内普,他站在那里,看着我的方向。
我和佩妮一人提着一个行李箱,佩妮没看见斯内普,我看见斯内普了但我不说话。
“我帮你提着?”斯内普走过来,黑漆漆的眼睛看着我道。
我冷冷地道:“怎么敢劳烦你?”
“怎么了?”佩妮讶异地看了看我们两个。
我扭过头道:“没什么。我们走吧,佩妮。”
然后我拉着佩妮走了。
说我不好相处,明明会讨好人却不讨好我,一整个学期都不怎么和我说话,我才不原谅他。
斯内普在后面叫我的名字,我也不回头。
他说自己想讨好人的时候,还从来没有失手过。我打算看看,他要怎么讨好我?
但他喊了我几声,就不再喊了。我等了一会儿,就回头看过去,发现那里已经没有人了。
这就是他所说的讨好人?我撇了撇嘴。
“你们两个吵架啦?”佩妮问我。
我摇摇头:“没有。”
“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很难维持友谊。”佩妮摸了摸我的头,“别放在心上。”
我点点头:“嗯。”
这一年的暑假和去年一样。
佩妮去她同学家了,她今年仍要跳级,如果她成功了,开学就去五年级了。
我没有跳级的资格,假期我要学习麻瓜的课程。
我给波特写了信,邀请他来玩。波特如约来了,他没有穿巫师袍,而是穿着麻瓜男孩的衣服。
颜色鲜艳的t恤,合身的牛仔裤,使他看起来活力满满,是个英俊精致的小少年。
波特之前没接触过麻瓜的课程,我把我小时候用过的基础书给他看。
他很聪明,没过多久就看完了,跟上了我的课程。
然后我发现,他实在是很聪明,以至于后来他放慢脚步,带着我学qaq。
好处是我们早早就完成了佩妮交代的任务,还有很多时间去玩。
我带他去了我常常去的小河边。
我还给他看了百合花。
“不知道西里斯在干什么?”我抓着小石子往河里丢。
波特道:“他去他叔叔家了。他家里实在乱糟糟的,以他的脾气,才待不下去。”
汤姆和他的食死徒,不再干那些血腥残暴的事情,甚至还约束他们。
但是纯血家族不是那么好约束的,比如布莱克家,到处为汤姆招兵买马,对方如果不愿意,他们就用暴力压制。
西里斯看不过去,又阻止不了,就搬出去住了。
第232章
一转眼, 两年过去了。
我顺利升入了五年级, 而且是每年全o的成绩。
佩妮今年七年级,她成功跳级两次,而且成绩都是o, 被誉为学霸中的战斗机。
我常常收到许多羡慕的眼神, 同学们都说我有个可厉害可厉害的姐姐。
波特的成绩很稳定,他和我一样都是o。同样的还有卢平、斯内普。
布莱克偶尔会得到e, 这让我们常常嘲笑他。
当然,我们虽然嘲笑他,却没有再把他赶出车厢——虽然斯内普也是o,但是这两年他和我不冷不热的,我没有再邀请他进来。
霍普、马尔福、纳西莎早就毕业了。
霍普去了魔法部工作,他成了一名傲罗,也就是魔法界的警察。
马尔福去了食死徒集团,成为了财政部经理, 因为他家很有钱, 而且他很会经营。
对了,食死徒不再是从前的食死徒了。因为汤姆不再是从前的v先生了,他不再是几分之一, 他合体了,变成了一整个儿的他。
他收敛了残暴的因子, 他变得温和可亲,虚心采纳别人的建议,成立了食死徒集团, 不再是眼里只有纯血,他还大力聘请混血巫师,甚至具有才华的麻瓜巫师。
食死徒集团飞快壮大,不仅每年的斯莱特林毕业后加入进去,就连他们的家属也会考虑加入。
比如纳西莎。她和马尔福结婚后,本来打算做全职太太的,但是在汤姆的诚恳邀请下,她也加入了食死徒。她长得好,情商高,从来不得罪人,汤姆聘她做公关部经理。
另外,在我不遗余力地对食死徒的外形的嘲笑下,汤姆还开设了一个叫培训部的部门,让纳西莎兼职培训部经理,引导食死徒们打扮自己,维持形象。
至于我,成为了食死徒集团的人事部顾问。
是的,我和汤姆和解了。
就在汤姆的灵魂切片都合体后,整个人变成了活色生香的绝色大美男后,每年圣诞节都会给我寄别致可爱的小礼物后,他拿出每个月五十个金加隆的佣金,我就答应了他。
在我的建议下,食死徒转正需要两个条件。
第一,文化课过关。由汤姆亲自出卷子,内容涵盖了魔法史、魔药知识、魔咒学、如何处理上下级关系、背锅的技巧、薪水存在哪里才保值等等。
第二,战斗力不渣。由我向他们发起攻击,一分钟后,没昏迷的就算过关,并且以身上的伤痕的多少来定员工级别和薪资。
现在大家再提起食死徒的时候,不再是一脸嫌恶、憎恨、害怕的表情。
就连苏珊都一脸复杂:“如果食死徒一直是这样,等毕业后,我也会投简历的。”
她在四年级的下半年,成功追到了雷古勒斯·布莱克,成为了雷古勒斯的女朋友。而雷古勒斯毕业后是肯定会去食死徒集团工作的,作为雷古勒斯的女朋友,苏珊一向看雷古勒斯看得很紧,她说:“小雷长得这么帅,我不放心把他一个人扔在食死徒。”
“你高兴就好。”我耸了耸肩。
身为格兰芬多,却选择加入食死徒,真是叫人感慨。
说起来,就在食死徒壮大后,邓布利多也开始行动了,他创办了一个叫凤凰社的团体,吸纳白巫师进来,对抗举止不端的黑巫师。
基本上每一届的格兰芬多毕业后,都会加入凤凰社。因此,现在的英国巫师非官方组织,划分为两块势力,汤姆领导的食死徒,和邓布利多领导的凤凰社。
前者的理念是巫师高人一等,麻瓜要匍匐在巫师脚下,为巫师效力。
后者的理念是人人平等,世界和平,巫师有义务维护麻瓜的生存条件和生活权利。
要我说的话,后者还蛮虚伪的。
汤姆要带领魔法界征服麻瓜们,因为他认为巫师高人一等,就该站在统治者的地位。
而邓布利多口口声声说着人人平等,却又组织巫师们保护麻瓜,不是说明他自己也觉得巫师比麻瓜厉害?这就好像人类保护珍稀动物一样,态度都是高高在上的。
有一次我和汤姆聊天,听到汤姆鄙视邓布利多:“他就是要和我作对!我要征服麻瓜,跟他有什么关系?我已经不打打杀杀了,他非要组织起来一个凤凰社来对抗我!”
我也觉得邓布利多有点没事找事的意思。
食死徒已经不搞事了,他组织凤凰社对抗食死徒,有点“我就是看你不顺眼”的意思。而且,就算食死徒搞事,有魔法部裁判、定罪,邓布利多组织的凤凰社,属于民间组织,名不正、言不顺的。
而且他还不发工资。
邓布利多比汤姆还抠,他的凤凰社人员都是义工,有架要打的时候就喊人家,打完架就各回各家,别说工资了,连口饭都不给吃。
但是很多巫师都吃邓布利多这一套。比如波特,比如布莱克。
“我家又不缺钱。”布莱克摊了摊手。
波特也耸耸肩:“我家也不缺。”
他们两个对食死徒的印象一直不好,尤其是布莱克,他简直深恶痛疾:“你以为食死徒真的洗白了吗?你没看到而已!”
他自从二年级暑假搬出家里,跟他的叔叔住在一起后,就再也没回过家了。
“你以为很多纯血家族、混血巫师是主动自愿加入食死徒的吗?”布莱克拧着眉头,一脸厌恶,“都是食死徒逼的!我们加入凤凰社,就是为了拯救他们!”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凤凰社的力量也在飞快壮大了。
虽然凤凰社不发工资,但是员工也不用天天上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