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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每年都会举行一次员工活动,去年是全民健身操,前年是全民大竞走,按常理说,今年应该轮到了全民广场舞这类活动,怎么会冒出个舞会?
  哦,也许是广场舞会,这才符合我们总编的风格。
  于是我耸肩:“我不擅长跳舞,更别说广场舞。”
  “不是。”许志新有点急了,“说是一场舞会,每个人需带个舞伴参加,还得戴上面具。”
  我长长地吹个口哨,“不错的想法嘛,总算革新了,不再走老年人路线。”
  “那个,小沉,能不能拜托你一个忙。”
  “什么忙?”
  “我想邀请唐雨当我的舞伴。”许志新耳根有点红,“我猜她应该喜欢这种活动的。”
  嗯,果然是聪明人,唐雨确实会喜欢这种舞会,但是她不会喜欢当你的舞伴。我瞟他一眼,“那你跟唐雨说呗,跟我说做什么?”
  “我就有点不太确定她会答应,想让你当个说客。”
  我心里哈一声,跟许志新相处久了,怎么还会不明白他心中的小九九。不过就像曹平平说的,也没必要一下子对一个人下定论,许志新这种人的存在倒是能很好地磨练我的脾性。于是我破天荒地答应下来。
  公司举行舞会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活动瞬间让整个办公室沸腾起来,走到每个角落都能听到同事们在讨论邀请哪个舞伴参加,苏琼月悄悄凑上前,笑嘻嘻道:“我打算请方大哥当我的舞伴。”
  “你已经搞定他了?”我惊讶道。
  “上次为了感谢他帮我搞定那件麻烦事,私底下请他吃了顿饭,感觉他也不排斥,反正就慢慢发展咯。”
  我笑道:“有时候真的很佩服你,行动力和目标性并行。”
  “如果工作我也这么上心,如今也不会只是个小小摄影了。”苏琼月遗憾地摇摇头,问我,“你这次叫谁当你的舞伴?苏先生?还是最近送你礼物那个神秘男?”
  听到苏先生三个字,我的心敏感一颤,想起今早看到的那一幕,苦笑,还苏什么先生,也许在我以后的人生路上,这位先生已经是先人了。
  我笑而不语,苏琼月不想自讨没趣,耸耸肩,走回自己的座位。
  我打开电脑,粗略看了看曹平平刚发来的邮件,是关于消防队工作的资料,上次秦美美把这个专题推给我,自己因为采访那篇稿件大受欢迎,主编顺便在总编面前帮她美言了几句,总编大手一拍,一个想法出来,准备开设个明星专栏,专攻那些平日不怎么接受专题采访的明星,挖掘新话题,吸引用户群,而这个任务,理所当然落到秦美美身上,把她乐得整整三天在办公室五音不全地哼歌儿,一边哼一边在我和苏琼月面前转了好几个圈。
  我把资料打印出来,划了几个重点,丢到许志新桌面,让他熟悉一下,明天跟我一起跟队采访。
  “跟队?”许志新吓一跳,不明地瞅了我一眼,微微皱起眉,“为什么要跟队?消防员平日出任务很危险。”
  我无视他语气中的不满,“要想出好稿子,就要做充分的采访,你不去亲身体验消防员的生活,怎么能知道他们平时任务的危险性和艰巨性?按我说,这不但需要跟队一次任务,理论就应该跟他们同吃同住一个月或者再多时间。”
  许志新默了默,“我明白了。”
  “嗯。”
  我没理他明白了几分,反正该说的我已经说了,愿不愿意领悟和体会,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晚上回到家,远远便瞧见家中灯火通明。蒋雯雯居然没出去约会?
  蒋雯雯很快用实际行动回答我,从未下过厨的她此时正一手拿着锅铲一手拿着菜刀,听到我进屋,忙跑出厨房,“小沉,正好你回来,快过来。”
  “干嘛?”嘴这么说,我已经迈入厨房。
  “帮我尝一下这个泡菜肥牛够不够入味?”蒋雯雯从泥煲里舀出一小碗,端到我面前。
  “这是新菜色呀。”我尝了口,嘴里细细回味,“还不错,就是还不够咸,辣倒是够辣。”
  蒋雯雯闻言,记了下来。又从锅里拿出几块饼,“留给你的南瓜饼,刚弄的,尝尝。”
  我咬了一口,味道居然不错,竖起大拇指夸赞了几句,等南瓜饼啃完才觉得不对劲,这蒋雯雯虽然会做菜,但她一向认为厨房的女人最大的天敌,她受不了满身油烟味,平时不轻易下厨,一个月也就一两次的频率。
  “你家张景坤要来我们这做客吗?”也只有这个猜测了。
  “挺聪明嘛。”蒋雯雯未否认,用干毛巾擦擦手,“他听到我会做饭后,就迫不及待想来我们家尝一下我的手艺,我打算过几天请他来吃个饭,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让他来呗,那天我晚点回来就是。”
  “你也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我得找人打下手呀,你走了谁帮我洗菜洗碗?你知道我最讨厌洗碗了。”
  呃,原来我的存在价值等同于个洗碗大妈。
  蒋雯雯擦完手,往手上涂护手霜,她是个非常爱惜自己身体的人,从脚趾头到天灵盖,只要是有皮肤的地方,她就会抹各种各样护肤品,也因为她的勤奋保养,她的皮肤看起来跟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没太大差别。
  上午睡饱觉,此时我并无困意,打开电视看了一会,突然想到她送我的生日礼物,转过头冲在厕所里洗漱的她喊道:“你的礼物我拆开来看啦,很喜欢,谢谢你啊。”
  蒋雯雯闻言,冲干净嘴,拿起一条毛巾,说道,“你啊就应该多买一些化妆品,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心情才会好。我送你的口红昨晚用了吧?”
  “没有。”我老老实实道,昨晚又是喝酒又是吃夜宵,哪有空还想抹口红。
  “嘿,你昨晚不是跟苏墨风在外面过夜吗?居然没用上口红?浪费我一片心意。”
  我一口水喷出来,“谁说我跟苏墨风过夜了?”
  “但他昨晚在我们楼下等了好久,后来又走了,难道不是去找你?”
  六十、消防员
  我对消防队员一向怀抱很崇拜的敬意,小时候听到消防车低低高高呜啊呜啊的鸣笛声,就很兴奋地趴在窗户上好奇地张望,看远处是否冒起浓烟。长大后看了不少电视才明白消防员不仅仅是救火,原来很多鸡毛蒜皮在我们眼中看来特别小的事,只要是遇到困难,都可以让消防员立马整队出动。尤其是每次大灾难之后,抢在一线的、累倒在现场的,大部分都是穿着一身消防服的消防员,这更是让我内生敬佩。
  就在我觉得终于有一日能够接近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时,一声咆哮将我和许志新结结实实地吓了一大跳,许志新手一抖索,手机啪一声脱落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