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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禽迷婚骨 > 第171节
  “今天一共来了几家公司议标?”我问。
  “他说有三家,然后每一家都不知道有竞争对手。”方慕晨说完,看了看我问,“林姐,我有点被搞糊涂了,不管是议标还是招标,应标方不都应该知道一共有多少个竞争对手参与么?”
  “不一定。”我叹了一口气说,“有些公司为了保证整个过程的公正性,会隐瞒某些真实内容。不过,这种做法真的不多,我是第二次遇到。”
  到今天,我才真正触到程新那一点本质,老奸巨滑。表面看是人畜无害的样子,而且行事周全,为人温和有礼。实际上,在你对他放松警惕的同时,他已经把你耍得团团转了。
  如果不是方慕晨这种高中同学的关系,我们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我心里有点打鼓,那个最近两周想要置我于死地的公司参加这个项目了吗?如果是市场上的正常竞争,我并不害怕。大家八仙过海,各凭本事。做得下是能力,做不下来是技不如人。但是如果真进一个水平还不错,还处处求赔本经营的竞争对手,这一次参与议标的大伙都得死。
  做企业的人,最看重的是成本,只有成本降低了,利润才会更高。
  这家新冒出来的公司用的招式很没水平,但却能一招致命,价格的恶性竞争有时候会做坏一个行业。
  如果放到平常时候,我一定会认真等待最后的结果,但是这一次我怕结果出来以后,一切都晚了。
  下班以后,我鼓足勇气给程新打了个电话,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我还没忘。只要从程新这里找到突破口,一切都还有回旋的余地。
  再者,我心里存着一点小小的希望——如果程新是何连成,如果一切他还没忘干净……
  其实,在打电话之前我是犹豫,我怕他记得一切事,那样我在他面前的表现就像个傻子;我又怕他忘记一切事,那我在他面前的表现也像个傻子。总之,他忘得一身轻松也好,他演得惟妙惟肖也好,我都处在尴尬的两难境地。
  他在那边答应的很轻松,最后临挂电话的时候,用稍微犹豫的语气问:“你还带着孩子上班?”
  “嗯,下周就不用带了。”我微笑着解释,心里就像钻进一只兔子,上蹿下跳的。
  “没事没事……我不是说不喜欢这个孩子。”他忙解释。
  “您放心,晚上约您吃饭,只有我一个人。”我听到他的解释,越发冷静起来。
  他如果真的是想演戏,我陪他演。只是,我怕演了大半天,最后发现他与何连成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临赴约前,我才真正放下心理的包袱。管他这些七七八八的事情,先把项目拿下来是硬道理。孩子们的吃穿住用行,都指望着我去用两只爬子刨呢。
  小包间里安静温馨,菜香味儿四溢。
  这里上菜速度很快,点了菜不足十分钟,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都上齐了。程新看着桌子上的菜品说:“这里真不错,你经常来?”
  “来过几次,经常谈不上。”我微微笑着。
  “怎么没带孩子?”他问。
  “小东西睡得早,托朋友带回去了。”我说,“带着孩子来见你,总归不合适,他坐都坐不安稳的。”
  “我看还挺可爱。”他嘴角一扬,露出一丝笑。
  这个表情让我拿着筷子的手顿了一下,太像了。难道真的是一个人?
  “今天约您出来,其实是有事相求。”我直言不讳,请他出来本来就是想问一下项目的进程,他是大老板,应该很了解进程。
  “项目的事?”他倒是一点就透。
  “是的。”我想了一下继续说,“每一次和你们这边的沟通都非常有效率,差不多都是当时就能提出修改意见,今天全部讲完以后,竟然没反应。所以想了解一下,是不是某些东西我们想得不周全?”
  我用试探的语气,把话说得风轻云淡。
  他一笑,眉眼间都是了然的表情,自己端起白水抿了一口说:“你倒是挺直接。这事我也是下班之前才知道了,他们招标部的人用这招出其不意,为公司争取下不少好项目。这一次,又是这招。”
  “哦。”我应了一声,专心听他说。
  他继续说:“其实这种举动也没什么,中国人不都讲究货比三家么。只是这次你这边是由我提名的,所以大家关注的多一些。今天我大致问了一下情况,你们的表现还算不错,只是价格谈不上优惠。”
  一听这句话,我心一下就凉到了底儿。
  果然是出在价格上了,可是那样的报价我们的利润点已经很低了。我没一个强大的后盾,会用巨额的钱来支持我靠价格竞争去抢占有市场。
  第023 陌生人间的夜聊
  “我们报的价格,已经算是很优惠了,如果算上成本的话。不计成本的经营方式,能做多久?”我笑着说,把最后一句话加重了语气。
  “也有道理,但是在商场之上,压低成本是所有公司的目的。”程新说,“我理解你的感受,不过某些事情上还要看看大家讨论的结果。你们的优点是创意新颖,推广方式多样,而且受众的调查报告很周详。不像有的公司,一看就像是编出来的一样。”
  “谢谢。”我客气地道谢。
  程新真的不是何连成,他不会在这个时候还用这么冷静的语气分析我们公司方案的优劣。
  我想多了。
  九点半的时候,我看了看时间对他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咱们有时间再联系。”
  “好,我送你回去。”他拿起椅背上的衣服,对我说。
  “不用啦,我打一辆车很快就回去,这时候不堵车了。”我也站了起来,拿起自己的手包。
  “我送你吧。”他固执地说这一句话,拿着衣服站在我身边。
  这样的人让人不好拒绝,不找理由,不解释,直接就想达到目的。而我的直言拒绝,他就像没听见一样。
  毕竟是准合作关系,我不好把关系弄得太僵,勉强笑了一下说:“麻烦你了。”
  “没事。”他应了一声。
  在车上,我看着窗外,一路上一句话都找不出来。想要谈的,想要知道的,刚才在饭桌上已经知道了,再接下来说什么?我最想知道的就是他是不是何连成整容和失忆。可这话怎么问?如果一切都是真的,他失忆了,整容了,我再去追究以前的事还有意义吗?
  以前不管多么相爱,纠缠有多深,真的当其中一个人记忆清零以后,一切都没意义了。
  过去就真的只是过去。
  我忽然间就失去再去探根问底的冲动,沈末帮我做了那么多,在最后一步,我居然会这么轻易就放弃了。
  一路之上,我脑海里反反复复想的就是这件事儿。要不要问,怎么问,但是最终还是决定随其自然吧。现在不管是谁,都有自己的生活不是吗?再者,他如果真的是何连成,这样理智犀利的活着,也挺幸福。至少他自身价值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如果再次出现,会不会把他的生活打扰得一团糟?
  “到了。”程新地声音在前座上响起,我迅速抬起头。
  刚才为了避免暧昧,我特意坐在后排座儿,这样的话即使一路无话可说,也不算太尴尬。在静默当中,时间有时过得极快,有时过得极慢。
  这时他已经停好了车,微微半侧着身子,半张侧脸在路灯下看着,莫名让我心里一动。
  “谢谢。”我道谢,然后拉开车门下车。
  就在我向他挥手告别以后,准备抬步上台阶时,他突然从车窗探出脑袋说:“能不能请我进去坐一坐?忽然有点口渴了。”
  这个理由蹩脚又让人无法拒绝。同时,我心里开始疑惑,他突然说这样的话,难道是想找一个-安全的环境和我谈谈吗?拒绝的话,我要用什么理由,我想了半天,一时想不出合适的拒绝理由。说孩子睡觉了不方便?这样生硬的拒绝人,会不会把最后拿下项目的机会也给拒绝掉了?
  “可以,家里没什么好茶了。”我微微笑着,半侧身站在第一台的台阶上。
  “没关系,谢谢。”他已经下了车,几步走到我跟前,抬头看看那扇已经剥落掉原有颜色的木质大门说,“帝都这个地方,随便走走,都觉得满满都是沧桑感。”
  “这个城市经历了无数次战火,处处都是历史的痕迹。”我边说边打开了大门锁。
  推开门,屋子里的灯还亮着,透过窗子灯影投射到院子的方形青砖上,影影绰绰的像是艺术画儿一样。
  “挺好的。”他轻声说了一句。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环境好,还是其它什么好,只得笑着开了门。屋子里静悄悄的,三个孩子已经睡了。
  今天下午是沈末帮我接的孩子,我和他说过把孩子安置好,他就可以尽快回无名居,我不会太晚。我去茶几上找沈末的留言,竟然没有。他是走得太急,忘记给我写留言了?
  这时卧室的门打开了,沈末从里面走出来,刚准备笑着说什么,就看到了在沙发上坐下来的程新,他脸色一紧,马上换了一副无事的表情说:“林大小姐,孩子都帮你哄睡了,我得回去照看生意了。”说到这儿,他停了下来,转向程新说,“这位是?”
  “程新,今天回来的有点晚,他送我回来的。”我向沈末解释。
  程新大概没想到我家里藏着一个男人还敢带他进来,也是一脸的尴尬,干笑了两声说:“我不知道今天晚上林小姐家里有客人,真是不好意思。”
  “我跟她是哥们儿。”
  “我跟他是哥们儿。”
  ……
  沈末和我的声音重叠在一起,我忽然觉得没面子,用得着这么着急解释吗?沈末生怕我赖上他吗,太过分了。
  “哦。”程新笑了笑说,“有能够托付孩子的朋友,真的挺好的。”
  “怎么了?这是男朋友?”沈末促狭的挤了一下眼睛问。
  程新笑了笑说:“我还真没有这个荣幸。”
  我看到两个平和的搭上了话,笑着介绍两人认识:“程新,这是我好朋友沈末,在这附件开着一家餐馆。”然后对沈末说,“程新,红日投资的总经理,业界的精英。”
  两人握手寒喧,沈末借着程新不注意的时候向我挤了一下眼睛。我理解他眼神里的含义。
  他在说:动作挺快,这么快就把程新搞定了!
  我笑了笑,不做解释,然后起身给他们倒水喝。家里只有袋装的立顿红茶,我冲了三杯端上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不好意思,家里没有好茶,那天有时间我做东,请你们喝好的去,今天先凑合一下。”
  沈末不等程新说话,就接了一句:“当真哈,不许耍赖。”
  我无可奈何的说了一句:“放心吧,一定。”
  程新看着我们聊天,倒也不插话,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这个味道也不错。”
  沈末有点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端起来也喝了一口,刚准备开口说话,他的手机在口袋里震了起来。
  他掏出电话,接通了喂了一声,然后听了一会儿说:“好的,我马上回去。”
  说完他抱歉的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店里有点事儿,我先回去一下,改天我做东,请你去我的馆子里吃点正宗的官府菜。”
  “谢谢。”程新礼貌的道谢。
  沈末走后,屋子里更安静,程新先打破了安静,说:“你的这个朋友挺有意思的。”
  “认识时间久了,大家都很熟悉,所以说话就很随便了。”我不知为什么,会向程新解释我与沈末之间的默契。
  “挺羡慕的你这样的生活。”他说。
  “羡慕我?别逗了,天天为生意忙得焦头烂额,我们这个行业和你们不一样,挣的是个辛苦钱,门槛低,竞争多。”我苦笑了一声,他说羡慕我,简直像是在说笑话。
  “我和你不一样,身边基本上没朋友。”他转着自己手里的茶杯,抬头看了看屋子的装饰,又说,“每天住在公寓式酒店里,能看到了都是格式化的东西,白的灰的咖啡色的,还有些所谓的红木色……”
  “出差比较多,确实是这样的。您在帝都没房子吗?”我问的同时,心里有点奇怪。
  他们的收入租一套房子或者买一套也是轻易而举的事,干嘛天天住酒店。
  “单身的人,住酒店反而方便一些,每天有人收拾房间,衣物也直接送到洗衣间。”他简略解释着说,“我好像从有记忆起,就一直住酒店里。”
  “啊,不会吧。”我到家以后,明显放松。这样的话竟然都能一下子当着一个不太熟悉的人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