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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一夜回到七零末 > 第68节
  “能有什么,不是野鸡,就是兔子,还有走了狗屎运的野猪。”赵国生无聊的抽搐着嘴角,不太配合的猜。
  野鸡,野兔子最近倒是在陷阱里捉了不少,为了吃其新鲜的肉,但凡没有受伤的,刘兰秀全部把他们圈养起来,就等着过两天送去给他姐家。
  弟媳妇做到这份上,刘兰秀让人挑不出闲话来。
  “哎呀,我告诉你,是野猪,四头野猪,我们发大财了。”刘兰秀手舞足蹈激动的胡乱挥舞着手,惊的抓在手中的野鸡‘咯咯咯’的用力挣扎着乱窜。
  一个不留神,慌乱中害怕的野鸡不适时的拉了一坨屎,好丑不坏的被胡乱挥舞中的刘兰秀高举到赵国生头上去了。
  “啪嗒”有种不好预感的赵国生,颤巍巍的伸着右手战战兢兢的摸着脸上‘从天而降’的湿润物。
  眼尖手快的刘兰秀立马注意到了,想笑不敢笑的憋着,脸上有几分不好意思的尴尬,更多是眼中隐藏不住的笑意。
  “刘兰秀,这是什么?”赵国生在摸到湿润鸡屎的第一时间,条件反射的把手伸到鼻子底下去闻。
  这种愚蠢不堪的行为严重的刺激到反应神经过慢的赵国生,怒气汹汹的连名带姓的怒斥道。
  什么野猪,四只野猪,再多野猪也掩盖不了赵国生心中此刻的恼怒和难堪。
  “没事的,国生,我来帮你擦干净。”说着刘兰秀刻不容缓的伸手前去拭擦。
  好巧不巧,刘兰秀暂时忘记手中的野鸡了,直接捉着两只野鸡往赵国生脸上扑过去。
  很好,原本只是臭鸡屎,难闻不雅观的难堪罢了,这下,受到惊慌的野鸡,穷凶恶极的凶猛的在赵国生脸上啄,以及锋利的鸡爪子朝赵国生脸上抓去。
  “刺啦”一条鲜明的血迹,火辣辣的迅速出现在赵国生脸上。
  “啊,你走开,里离我远点。”请保持安全距离,好吗?心有余悸的赵国生连忙退后几步,难以置信的摸着死死血迹在指尖。
  俗话说,万事要有一个好兆头,他出师不利,今天诸事不利。
  一大清早的,什么事都没干的赵国生,祸事从天而降,明确无误的砸在他身上。
  “国生,我……我不是故意的,是不小心,我现在把野鸡用箩筐罩着了,你让我看看吧。”意识到事情大条的刘兰秀心急如焚的张口结舌。
  她真的不是有意的,真的,她遑急的可以发誓。
  “行了,行了,去给我弄快干净的湿帕子来。”赵国生心情极其糟糕的苦涩摇头,真是倒霉。
  当然知道刘兰秀不是故意的了,这种意外,防不胜防。
  总不能因为这点小事,赵国生不分青红皂白的向刘兰秀发脾气吧?
  算了,只能只认倒霉了,打破牙齿往肚子里吞。
  “好,我这就去,马上拿湿帕子来,你放心,那条血迹不大,应该不会破相。”手忙脚乱的刘兰秀不放心的安慰他。
  赵国生无奈的叹了口气,咧嘴着嘴角,脸上受伤处火辣辣的痛。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赵国生很在意的轻轻触摸着脸上的那一道抓横,总觉得特别严重。
  可能是刘兰秀那句‘破相’刺激到他那根敏感的神经。
  从不在乎皮囊的赵国生,在真正处于破相未知的边缘时,出乎人意料之外的惴惴不安。
  ‘呸’矫情,赵国生突然大吞一口口水在地上,暗暗的唾弃自己矫情。
  男子汉,大丈夫,留点条小痕迹又怎样?小人多作怪。
  “湿帕子来了,国生你在长板凳上坐着,我来帮你擦,你自己看不见。”刘兰秀拿着洗脸的帕子,打湿水拎干,随手还拿了上次家里来客人喝剩下的烈酒。
  不一会工夫,赵国生脸上的血迹擦干净了,痕迹很短,很浅,估摸着不出一个星期,差不多可以结疤痕了。
  “国生,忍着点啊。”豪气的刘兰秀一口深闷,仰头喝了一大口烈酒含在口里,然后在赵国生没注意的情况下,喷了他一脸。
  赵国生:“……”什么情况?
  莫名其妙被喷了一脸酒?赵国生捂着被烈酒浸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烧的痛,毫无心理准备。
  “你……你这是干嘛?”赵国生皱着眉头,稍稍动怒的大声吼道。
  简直神经病。
  “给你伤口消毒啊,你不会想着去秋医生那里抓药吧?”刘兰秀理直气壮的翻了个白眼。
  就这点伤势,随便处理下就好,没必要找村里的医生,大惊小怪的。
  仔细检查过赵国生伤口后,刘兰秀那颗愧疚不安的心又恢复平常心态。
  赵国生:“……”那也应该提前跟他说一声啊。
  突然喷他一脸酒口水,很嫌弃的。
  “好了,你这伤口没什么大问题,就不要再啰嗦了,我们赶紧去山上把野猪给弄回来。”至始至终,刘兰秀都没有忘记最为重要的野猪。
  赵国生:“……”呵呵,你记性真好。
  “你确定要大白天的往家里抬野猪?”赵国生故意斜着眼睛,像看白痴眼神一样的看着乐坏大脑的刘兰秀。
  不说野猪是不是在公共区域的陷阱里套到的,见着有份在这个年代的农村还是很流行的。
  不说村里家家户户,人手一份,至少,那些相邻相好的家里,都得送一份过去,虐表心意。
  四头野猪全部曝光的话,盯着全村人的目光,顶多能守住一头野猪卖钱,其他的基本上现宰现分了。
  “哼,我傻呀,我早就想好了,卖一头野猪,送一头野猪给你姐,一头野猪交给村子里,剩下的那头野猪我们家自家人分。”刘兰秀是什么人?葛朗台,精明着呢。
  若不是最近几年家里条件好了,有了一定的固定经济收入,她手头宽裕了,这四头野猪,别人连根毛也别想知道。
  “行,听你的。”赵国生捂着疼痛的脸,笑着说。
  这是最好的结果了,他不可能阻拦刘兰秀一头野猪也不卖。
  那不现实,怎么说呢,物极必反。
  惹急了刘兰秀,她狗急跳墙的一口气嚷嚷着把野猪全部卖了。
  “对了,要卖的那头野猪也现在抬回来吗?”赵国生突然想到什么,停顿了会问道。
  “不用,要卖的那头野猪,这会子估计已经被爱华用绳子赶着在去县城的半道上了。”要不先弄到县城去卖,现在去山上抬野猪,不就露陷了吗?
  一次性发现好几头野猪,村里肯定会引起轰动,到时候大伙一股脑的跑进山里去陷阱里寻找,她就算把野猪藏得再好,也会被找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看完第一二部《家有儿女》
  换了小雪的第三四部,不是很喜欢!
  第100章
  跟钱沾上边的事情, 刘兰秀永远是那么积极,警惕的让人醍醐灌顶的赶不上。
  瞧瞧刘兰秀这事做的干净利索, 滴水不漏。
  “那吃过早饭再去山里抬野猪吧。”还没洗脸刷牙的赵国生转身回堂屋后面的横长木板上拿杯子,准备先清理好个人卫生。
  既然打算把野猪给贡献出来做人情,那就没必要急急忙忙的偷偷摸摸进行了, 光明正大的吃过早饭再去也不迟。
  “不行,不能吃过早饭再去, 要马上就去山上抬野猪,要不然被别人发现了。”刘兰秀皱着眉头不情愿的急忙反对。
  陷阱是她家男人设置的, 野猪是她发现的, 绝对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功劳让人半路给截胡了。
  换句不好听的话来说,刘兰秀是那种典型没有读过很多书, 有点小肚鸡肠又稍有点虚荣好面子的农村妇女。
  “别人发现就发现呗, 有三头野猪呢, 怎么着也会留一头给你的。”赵国生刷着牙, 满口泡沫的含糊不清的说。
  按照村里人的习惯,哪怕真有人不讲理的偷抬了他们家陷阱里的野猪, 那也不会一只都不留的。
  “那不行, 那是我先发现的,不能让人给抢了。”刘兰秀语气不满的提高嗓门大声反驳。
  绝对不行,她主动交给村里一头野猪和被动的被人偷了一辆头野猪,那感觉完全不一样。
  前者是她心地善良,有良心, 愿意分给村里人。
  后者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莫名其妙的被人给偷了。
  性子再好的人,换谁,谁心里会舒服?
  “快点,不要磨磨蹭蹭的拖延时间。”刘兰秀吹胡子瞪眼睛的有点不高兴的瞪他。
  这人,性子怎么就这么缓呢?
  “好了,我先去山里陷阱边守着,你去找人来帮忙。”看不下去的刘兰秀直接甩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快步往屋外走。
  一边往后山疾步赶路,刘兰秀一边心里暗暗后悔,早知道这样,她如何鬼鬼祟祟的小心翼翼?下山的时候直接大声嚷嚷让所有人知道不就成了?
  那功劳还不是算在她头上?
  赵国生:“……”
  好像刘兰秀生气了?赵国生吐完最后一口牙膏泡沫,不确定的眨眼睛疑问?
  因为无妄之灾,野鸡爪子抓破脸,留下鲜血痕迹,压抑着窝火心里的赵国生叹了口气。
  惹怒刘兰秀,有些得不偿失啊。
  用冰冷的清水抹了把脸,重重的用洗得发黄的旧帕子狠狠的搓两下。
  “呲”烈酒消毒的伤口,又一次疼痛起来。
  赵国生有丝恼羞成怒的把洗脸帕往堂屋后门边上横着吊起来的竹竿上一扔,没拎干的帕子在滴答滴答的滴着水。
  几只不知名的鸟儿站在摇曳不定的树枝上,昂着头,抖着翅膀,争相卖弄着动人的歌喉,悦耳的歌声似行云流水,给烦躁窝火的赵国生来了一剂心灵抚慰。
  生活如此美好,他为何要如此暴躁?不好,不好。
  默默在心底奉劝式的催眠着安慰自己。
  慢慢的,赵国生那颗烦躁的心恢复平静。
  银白的曙光渐渐显出绯红,朝霞映在千家万户的窗门之上。
  “爸,你在家吗?”恢复冷静的赵国生第一时间想到是赵父。
  借花献佛的美事,由家中见多识广的长辈出面料理,再好不过了。
  “是国生啊,你爸在家呢,正在后院喂鸡呢。”赵母拄着拐杖步子缓慢的从内屋探出脑袋,抿着嘴笑着说。
  从拄着拐杖的用力度,和步伐情急缓慢的程度来看,赵母的腰伤恢复的不错。
  “姆妈,我找我爸有点事,刚才兰秀从后山的陷阱里发现了三头猪,这不,我想找爸一起去后山弄回来。”赵国生站在门口没进去,扶着门框不急不缓的说。
  “真的?有三头野猪?那你赶紧叫你爸一起,快去,可别让人抢了先。”一听三头野猪,赵母心里为赵国生乐开了花,赶忙催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