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董璐把钱带去医院,董璐负责缴费,辛家则趴在李锦病床边睡着了。
等董璐回来一直叫不醒她才发现她感冒发烧了,而且伤口也有感染的迹象,现在手头宽裕的董璐立马决定也给辛家办个住院。
辛家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又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病床上,她下床,提着输液瓶上楼去看李锦的情况,而这时候,做完身体检查的李锦则已经成功脱离了危险状态转到普通病房。
董璐为了照顾两个病号方便,直接要求要把两个人安排在一间病房。
董璐进病房没看见辛家,她猜辛家应该是回去找李锦了,她看了眼没被辛家拿走的手机,挂了电话,拜托护士帮忙把移动病床上的李锦移动到病房的病床上,自己则拿着两个手机上楼去找辛家。
董璐刚下电梯,辛家的手机就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
“喂?”
“请问是病房302患者的手机吗?”
“是的,我拿着她手机走了,等会儿就回来...”董璐还没说完,对面就直接掐了她的电话。
董璐莫名其妙看了眼手机,撇了撇嘴,“护士综合征啊...有病。”
电梯发出嘀的一声,董璐到了重症监护室一层,而同一时间,嘀的一声,302的心电图检测仪拉扯出了让人心惊的一条横直线。
第104章
董璐找到辛家的时候,她正一脸懵的看着空荡荡的床铺发呆。
空荡荡的病号服挂在她躯干上, 她单手举着瓶子, 手指节泛着莹润的白光。
董璐好心情的走过去拍了下她肩膀, 辛家回头对上董璐的眼, 轻挑眉梢:“李锦呢?”
“早上有检查你忘了?”
辛家侧了侧头, 五官微恍:“哦, 还没做完?”
“做完了, 不过医生说他的情况已经稳定了, 所以可以移去普通病房。”
董璐踮脚帮她举着输液瓶,拉着她进了电梯, “我把李锦和你安排在一间病房了, 这样我们轮班照顾起来也容易些。”
董璐事无巨细的安排了个全, 她眼底有浅浅的喜悦,因为生活里所有的一切都回到了正轨上。
电梯门打开, 护士刺耳的声音穿透薄如蚕翼的空气在两人耳边炸响。
“快通知李锦家属,病危通知书需要有人签字。”
不是说好了生活或早或迟总会朝好的方向前进吗?
董璐松开手里的输液瓶,轰的一下冲出去。
瓶身碰地而碎, 拽拉辛家手背上的针头,辛家抿住涌出来的血, 没心情管满地狼藉跟着董璐跑出去。
辛家和董璐来迟了一步, 李锦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
董璐眼角神经质的抽搐了几下:“我...我刚才上去的时候医生还跟我说他情况在好转, 为什么就这么几分钟就病危啊, 为什么啊。”
护士:“患者本来就因为创伤有急性肾衰和肺水肿并发症, 肺动脉主干或大分支梗塞都会表现出心衰的症状, 现在医生正在极力抢救,你们有谁是他亲属吗?”
董璐:“我,我是他女朋友。”
医院常兵荒马乱,也轻易能够找回秩序井然,董璐签了字,两人并排坐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
辛家翘着腿,手背淤青一片和精致的脚踝形成对比,她目光落在虚空,“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直都是。”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你会一到法定年龄就结婚,不过我直接问像是怂恿你们不结婚一样,所以我一次都没跟你提过。”辛家停顿一下,侧头看董璐,眸色认真,“所以你为什么想结婚?”
“还能为什么?想结就结了呗...”
辛家:“可是我觉得你好像喜欢的李锦。”
董璐回视她:“哪条法律规定了结婚一定要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我跟喜欢我的人结婚犯法了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辛家不说话了,她把自己的恋爱都搞得一塌糊涂,哪里有资格去评价别人。
董璐的情绪变得复杂尖锐,露出辛家从未见过的獠牙:“辛家,你不懂的,你根本不懂,你在感情上从来都是顺风顺水,你根本就不知道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有多难过。”
“叶希成也知道我喜欢李锦的,可是他也知道李锦一辈子都不会喜欢我,他主动跟我求婚的,我答应了,我不想再给自己后路,我要嫁给一个喜欢我的人,至少不会每天辗转反侧。”
“因为有你在,李锦永远都不会喜欢上我。”
辛家身体一顿,侧头看董璐。
董璐弯着唇笑了笑,“是不是很傻啊,李锦总觉得现在玩情深似海这一套很俗很丢人,他总嘻嘻哈哈插诨打科从来不透露一个字,你看,他都这样了,你都还不知道他喜欢你。”
辛家觉得她大脑当机了,不太中用,她扭过脖子看董璐,把她嘴里的词全部打散又重新组合,不太明白其中的含义。
“我有自己的私心,我本来想一直瞒着的死也不告诉你的,但是我真的要跟叶希成好好过了,所以我能把李锦拜托给你吗?你做他女朋友,跟他结婚,一辈子都要好好在一起。”
这时候急匆匆的赶来的李锦的父母打断了董璐和辛家的对话。
他们俩看着手术室直抹眼泪,董璐连忙起身,扶着李锦他妈坐下,“阿姨你不要太担心,李锦的情况发现得非常及时,没有任何的延误,这医院的医生技术都很高超,不会出事的。”
她另外一只手抓住李锦他爸,“叔叔,刚才下午的时候医生才说了李锦恢复得非常好,你们不要担心,他很快就会平安出来的。”
李锦他妈用掌根还在抹眼泪,絮絮叨叨:“李锦这孩子虽然没什么大出息,但是他工作特别努力,每个月花钱给我和他爸买药看病,上上个月的时候他还给他爸买了一套按摩仪,说要他爸天天按摩避免肌肉萎缩,这孩子多好啊...为什么...为什么遇上我这样的妈。”
边上李锦他爸的情绪也被感染了,“对啊,没碰上我们这样的父母就好了,不用去工地打工也不用受伤,更不会...”
一个好好的八尺男儿说到这里情不自禁的红了眼眶,哽咽几声说不下去了。
“他有空都要给我熬骨头汤,说喝了那个对骨头好。”
“他特别喜欢他侄子,总会想着方儿逗他开心,半年前还组装出了个四驱车模型给他玩。”
董璐抓住他们的手,把坚定的信念传递过去,“好人有好报,李锦这么懂事这么孝顺,肯定不会出事的。”
辛家不会安抚人,她定定的看着红的手术灯,在心里暗暗祈求神明保佑李锦平安,她等着一会儿戴口罩穿白大褂的医生出来告诉她手术很成功。
但是灯熄了,医生说‘他已经尽力了,节哀。’
不是说好生活会朝越来越好的方向前进吗?
不是说会更好吗?
李锦他爸妈一听这个消息猛地一下嚎啕哭出声来,两个人跌坐在地上,捶着胸口说是自己的错。
刚才还安抚得比谁都上劲的董璐一下扑到医生身上,难以置信,“死了?你们说李锦死了?你们可是医生,怎么能开这种玩笑啊!”
说着,董璐脚一软跪在地上,她死命的拉着医生的袖口,鼻涕横流,“是假的对不对?怎么会死啊,不是手都动了吗?不是都快醒了吗?你们说话啊。”
辛家的五脏六腑被锤子砸得稀巴烂,她唇渗着惨淡的白,仿佛那些天崩地裂的情绪马上就要顶破腹腔露出来。
她哭,然后又一下忍住,然后又啜泣了两声,没忍住,“他不能死的啊,你们怎么不跟他说他不可以死。”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周末,有工作结束的白领跟爱人一起看了一场温馨的电影,有忙里偷闲的学生用语文壳子包着小说看了一整天,也有人在警察局闹得翻天地覆,还有人不得不去接受朋友离世的事实。
辛家浑浑噩噩的在李锦病床上坐了一晚上,宁愿坐着也不愿意去看李锦一眼,就好像看了这一眼,李锦就真真的不在了。
她一直坐到早晨六点开始收拾李锦的行李。
这段时间为了唤醒他的意识,他们用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方法,而现在这些东西应该回到应在的位置了。
有零分,被硬生生改成了九十分的试卷;有他舍不得扔的人生第一双足球鞋;有他最喜欢看的英雄类漫画;也有激发了他绘画技能和空前想象力的语文书... ...
辛家收拾好所有东西,抱在怀里,坐车去了李锦家。
李锦家坐落在老旧的城区,窗户外面安装了防盗网,窗户是很土的蓝色,晾衣杆上空荡荡的,几盆焉嗒嗒的芦荟在告诉辛家她没有记错楼层。
辛家上去敲门,没有人应。
她试着再敲,还是没人应。
这个时间点,不应该没人才是... ...,各种乱七八糟的联想充斥她的脑海,有可能两人受不了丧子之痛要轻生?
辛家看着挎着菜篮从对面房间出来的人,弯腰问好:“请问你知道这家人是几点出去的吗?”
“你找他们?”
“嗯。”
“他们可能不回来了哦,你要找他们直接打电话会比较好。”
“什么叫不回来了?”
“哦,就是搬新家了,昨天两口子提着行李走的,说是买新房子了。”
辛家抱着纸箱回了医院,她混混沌沌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胡涂叫她的时候,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到她伸手在纸箱子上敲了敲,辛家才缓一步回过神来,“有事吗?”
“有事。”胡涂往四周看看,拉着她的手腕走到安全通道的角落:“本来这事是不能外传的,但是实在太奇怪了,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句。”
“你说。”
“李锦的情况我一直清楚,按理说不应该病情突然恶化,昨天他去世之后,我又反回去查他的诊断记录,从彩超结果上看他根本没有任何心衰的迹象,...人体本来就复杂又精密,这些事说不清楚什么因果,有可能就是上一瞬间活力满满的人下一秒钟就停了心跳,所以我也没打算告诉你这些。”
辛家:“但是你现在说了。”
胡涂:“因为昨天人刚死,他也没有签署任何自愿捐献器官的同意书,但是今天一大早,他父母说李锦生前有自愿捐献器官的意愿,... ...这种事在医院也不少见,按正常程序走就行,但是李锦的数据还没有录入整个大系统,他的眼膜就已经确认捐献出去了。”
辛家眸色很淡,冷意在她瞳孔里乱窜,显得那双眸璀璨得让人无法直视。
胡涂显然有些惴惴不安,“这个消息也是我通过朋友聊八卦知道的,本来不应该泄露这些信息,但是我真的觉得太奇怪了。”
辛家低头掩住眸里的情绪,“谢谢你,之后的事情我自己再去了解,不过...能不能麻烦你给我一下李锦他妈的联系方式。”
辛家约陈丽娟在一家隐私极好的咖啡厅见面的,显然,陈丽娟喝不惯这些洋玩意儿,皱了皱眉,咂嘴摆手,“喝不惯这味儿。”
辛家手指捏着瓷杯的耳朵,“没关系,再给您换个别的。”
“也不用换了,我就是拿一下我家小子的东西。”
辛家淡淡的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把摆在椅子上的纸箱放桌上,朝陈丽娟推过去,“都是李锦的。”
陈丽娟面色露出悲戚,那些负面的苍凉情绪一点不似作假。
陈丽娟粗糙的手指摩了摩箱子表面,然后拿出里面的试卷看了眼,“当时我还因为他改成绩特别生气打了他...”
“这双鞋子是他当时偷我的钱去买的,我是好久之后才发现的,当时他穿着这双鞋溜得可快了,我根本收拾不了他。”
“他总喜欢买乱七八糟的漫画看,让他好好学习不许看这些玩意儿,他就藏在语文数学书壳子里偷着看。”
“这本语文书我给他买三次了,之前好几册也是,把人家好好的图画得乱七八糟的,哪里有在认真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