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就算了,还不忘浇下一桶冷水,轻描淡写的语气说:“太慢了。”
“……”程恩恩有点不开心,偷偷瞪了眼他距离越拉越远的背影。
然后发觉,他跑步的样子竟然有点帅。
念头刚冒出来,她立刻一激灵,啪地一下把这个不合时宜的想法拍回去,做贼心虚地把视线从他背上挪开。
更更让人懊恼的,没多久,他再次从背后追上来,这次留下的三个字是:“第二圈。”
程恩恩忽然想起漫威电影中,美国队长和猎鹰一起跑步,一圈圈超过他时就是这样数着一二三。不仅从生理上碾压你,还要从心理上击溃你,可恶!
真是又累又生气。
已经跑了好多圈,但程恩恩努力坚持着没有停下,一边暗中留意着江与城的位置。在他第三次从自己身旁经过时,抢在他开口之前,出其不意地转过身冲他“哈!”了一声。
她是想吓他,但大概心底积攒了一点怒气值,张大嘴巴的表情像头想发威的小老虎。
江与城怔了一瞬,随即停下脚步,笑出声来。
所谓奶凶,就是这个意思吧?
程恩恩被他笑愣了,停在那儿不跑了。
见过吓人没吓着,还把人逗笑的吗?尴尬。
她还是很有毅力的,一直坚持着在跑,停下来之后其实已经没什么力气。擦擦汗休息片刻,江小粲在器材区玩了一会儿,三个人在夜幕星辰下并肩朝停车场走去。
今天的夜空也很漂亮,星星是满的。
那一场赛跑让两人消耗完了精力,一上车江小粲就倒在座椅上,很快响起小呼噜声。程恩恩也是脑袋一点、一点,没多久也歪着头睡着了。
江与城不动声色地坐了片刻,等她睡熟,才用手掌托起她的脑袋,慢慢把人放到自己腿上。
她每回在车上睡觉,都会枕着他的腿,睡得太香口水把他裤子浸湿一片的情况没少发生,江与城都习惯了。
还习惯在她睡觉的时候摸她的脸。
程恩恩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枕在他腿上的,她醒来时已经是这样的姿势。
她感觉到男人带着轻微粗粝感的手指在她脸上抚摸,时而拂过她的脸颊,时而触碰她的鼻尖,甚至停留在她嘴唇上,轻柔而缓慢地来回摩挲。
一种亲昵的、迷恋的温存。
程恩恩不敢动,僵硬着身体,呼吸都小心翼翼。
她听到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如擂鼓。
第40章
江与城察觉到她气息忽然的颤抖, 手指微微一顿,却并未收回。
车厢昏暗, 霓虹从他肩上披落, 微光映亮她弧线圆润的脸颊。江与城眼眸低垂, 视线跟随手指移动, 从她下颌缓缓蹭过。
那里皮肤细软, 滑腻。
程恩恩紧张地吞咽口水,仍自欺欺人地紧闭眼睛假装沉睡。手放在胸腔,紧紧攥着拳头。
她小心翼翼,懵懵懂懂, 甚至不知自己为何要这样假装着。
她只是在那一段煎熬与虔诚杂陈的时间里, 清楚地感觉到,她喜欢他的触碰,喜欢他手指的温度。
僵硬的姿势保持太久, 程恩恩坚持不住,她不知自己蹩脚的演技早露出了马脚, 憋得脸都红了还硬撑着。
直到车在某个路口陡然地一刹,一向好脾气的司机老张打开窗户语气不佳地说了句:“带着孩子过马路当心些!别闯红灯。”
程恩恩的身体震了一下,忙抓住机会假装被吵醒, 从江与城腿上直起身。
“醒了?”他低低沉沉的嗓音今天格外鼓动人耳膜。
程恩恩含糊“唔”了一声,把脸扭向窗外,几乎快贴到玻璃上去。仿佛那样能躲开车厢里粘稠流动的暧昧因子,呼吸到新鲜氧气。
她因乱掉的心跳而恍惚,江与城几次与她说话, 都是嗯嗯啊啊的心不在焉的应付,她已经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那天回到家,洗澡时更是心思飘忽,沐浴露当洗发水,洗面奶当牙膏。好不容易折腾完,已经无心学习,她关了灯躺在床上,盯着乌漆墨黑的天花板,眼前挥之不去的,全是江与城的身影。
闭上眼,仿佛还能感觉到,他指间的温柔在脸上流连……
程恩恩猛地抓起被子把脸埋进去。
江与城发现自从那晚开始,程恩恩再也没有直视过他,每天都在很努力地在避免看到他——不是躲着不见他,只是避开视线不看他。晚上被他叫到书房讲题,每每目光躲闪,红着两只耳朵尖儿,不敢看他。
和当年刚刚开窍的时候一模一样。
江与城那时候喜欢逗她,看她脸红成一片的样子便说:“你的番茄熟了。”
第一次她上当,傻乎乎地抬头问:“哪里有番茄?”
江与城便用食指指背在她脸上弹了两下:“这里。”
她恼羞成怒,抓起抱枕将他捂在沙发上。
那时候他问她:“这几天为什么不肯看我?我变难看了?”
她答:“不是。”
“那是为什么?”
她老实得很,说:“我一看见你就心慌。”
——讲到一半没了声音,程恩恩偷偷瞄一眼,发现他正望着自己,似乎在出神。
深邃的眼睛总是迷人的,尤其是当那目光落在你身上。程恩恩顿时跟被烫着似的,脸又烧起来。
江与城回神,看着她红溜溜的脸蛋儿,幽幽说:“你的番茄熟了。”
程恩恩的反应却和记忆中有所偏差,她惊讶极了:“真的吗?什么时候结果子了?”
说完,也没等江与城反应过来她在讲什么,趿着拖鞋就急匆匆往厨房跑。
厨房带着一个大阳台,她上个月路过市场买了一颗番茄幼苗回来栽在花盆里,平时都是阿姨照看的。还有几盆其他植物,程恩恩跑过去蹲在地上看了一圈,才认出来哪儿颗是自己的番茄苗。
但时日尚短,天气冷不适宜生长,植株都没长大,更别说长果子了。
江叔叔骗人。
程恩恩回到书房,看他的那一眼隐隐有几分谴责:“苗苗还没有做长大。”
“……”
江与城捏了捏太阳穴。
他答应了给程恩恩补习,陪她夜跑,每天都做到了。公司事情多,并不能日日准时下班,但他每次都会在九点之间回家。有时甚至刚刚到家,换一身衣服便要陪她出门。
说实在的,不感动是不可能的。程恩恩有时候会想,自己何德何能啊,让江叔叔对她这般好。
连着两周,江与城白天高密度地安排工作以便腾出时间,晚上超过九点的应酬不论缘由一律推掉,方麦冬苦不堪言。连轴转的工作好说,高强度的工作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只是许多应酬邀约并不好应付,稍有差池便会得罪人。
客户要维系,各类局长处长的面子也要给,说一句色彩悲凉的话,生意场上,身处这个位置的男人,注定不能做一个二十四孝好丈夫。
推掉应酬说到底是拂了对方面子,方麦冬办事再周到,难免遇到几个不好相与的,不敢对江与城有意见,气儿自然冲着他这个助理发。
这天几个主管从江与城办公室里出来时,方麦冬正接着一通客户的电话,扯皮扯了半天,才说服对方将饭局挪到周三中午。挂断时正好看见江与城拿着大衣走出办公室,快步上前压低声音道:“高致在大堂等了两个小时,坚持要见您一面。”
江与城微微蹙眉。
自从万圣节意外的碰面,高致便一直在暗中打探程恩恩的下落,这些逃不过江与城的眼睛。他将一切安排得滴水不漏,高致自然是找不到人。不想销声匿迹了半个月,又冒出来。
“他说,有两句话一定要当面跟您说,不听您一定会后悔。”
方麦冬将话转达到,江与城神色难辨,将大衣搭在臂弯里大步走向电梯。方麦冬送他到电梯间,摁开电梯,用手在门上一挡,等江与城进去,才道:
“两个小时之前,他向您的邮箱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被秘书室拦截下来。内容只有一个网址,”方麦冬停顿一下,“——是《蜜恋之夏》发表的网页。”
“我知道了。”江与城摁下数字1。
电梯静谧,只有机械运行的轻微响声,光洁的电梯壁映照出清晰的男人身影,一身笔挺西装,面容冷峻。
电梯停在一楼,江与城迈步而出,迎面经过的人恭敬颔首问好,他目不斜视,视线遥遥落向右前方。
诚礼的会客区很舒适,暖气开得不冷不热刚刚好,连提供的咖啡都是咖啡豆现磨。高致等得都快睡着了,打了数不清多少个呵欠,余光略过某处忽然顿住。
他盯着正向这里走来的男人。不得不承认,事业成功的男人总是容易俘获年轻小姑娘的芳心,再加上一副好皮囊,一个不错的身家,便可称为什么钻石王老五。但凡遇上个心术不正的,便是实打实的祸害。
高致瞧着眼前这个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十六七岁的男孩女孩谈恋爱,那叫早恋,叫青春;但一个二十多岁心智成熟的成年男人,和一个十七岁的学生谈恋爱,那就是拐骗未成年少女。
初恋被江与城拐走,是高致一直意难平的事情,他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成功男士”了。
尤其是江与城在对面坐下来,气定神闲运筹帷幄的姿态,仿佛稳操胜券似的。
高致轻轻勾起一边嘴角,略有些讽刺的笑容。
“我瞅你这张脸就来气,懒得跟你废话了,”他手肘撑在膝盖上,看着江与城,“我就问你,到底把恩恩藏到哪儿了。”
江与城眉眼不动:“如果是这个问题,我想之前我已经回答得很清楚了,她还轮不到你管。”
高致冷笑一声:“江与城,你有意思吗?你俩都离婚了,为什么还不放过她?你要是真爱她,能跟她走到离婚这一步?”
江与城抬起手腕看表,表达着不耐烦与随时会起身走人的意思。
高致也懒得磨嘴皮子:“我给你发的邮件看到了吧。要不是这回到处查恩恩的消息,我还不知道,原来她把我们俩的事写成了小说。”
他说话时脸上挂着一种说不出是得意还是感怀的表情,无论是什么,落在江与城眼中都极为刺眼。他搁在沙发扶手的上暗暗用力,青筋绷起,面上却没显出一丝异样。
“虽然她改了名字,但我一看就认出来了,她写的是我,不仅钢笔的事她记得,所有的事她都记得。”高致说,“小说的名字叫《蜜恋之夏》,你们离婚之后她写的,想必你还没看过。没看最好,你不用看,那是我们俩的故事。”
江与城的眼底染上阴霾,随着他每说出的一个字,一分一分地加重,冷意从那双眼睛中散发出来。
“你知道唯一的区别是什么吗?”高致向前倾身,语气里是压不住的恶意和快意,“区别是,当年她被你抢走,但在小说里,她和我在一起。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她后悔了。
——后悔选择你。”
没人知道那短短的刹那间,江与城的心头经历了怎样一番风云变幻。
他直起身时面色如常,连眉眼间那一分轻蔑都如常。
“臆想太多是病,有空找我不如去看医生。”
他丢下一张名片,挺刮的纸张在光滑的玻璃桌面上划过一段距离,稳稳停在高致面前。然后起身,拿起大衣大步离去。
背影修长而挺拔,在傍晚的余晖中气度轩昂,叫人看不出那强撑起的骄傲的框架之下,是一片怎样的荒芜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