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放开那个女巫 > 第78节
  当然,这个消息还是需要尽快通知罗兰殿下。
  想到这儿,他叫来之前的那名骑士,“维斯特洛,你带上三匹短尾马,一路换乘,尽快将这个消息告诉边陲镇领主。就说,提费科的人马来了。”
  “遵命。”维斯特洛点头道。
  看到骑士转身离去,培罗叹了口气,“我们下去迎接新王使者吧。”
  ……
  站在城门口时他才发现,除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十来人显得精神抖擞外,其余骑士看上去有些萎靡,坐在马上佝偻着身子,仿佛随时要倒下来一般。
  “你好,雷曼爵士,”培罗点头致意道,“我是要塞管理者,金银花家族的培罗·赫尔蒙。”
  要塞管理者一词让他感到有些涩口。假若自己真的是西境执掌、要塞公爵,自不必向使者行礼,甚至不用在门口迎接对方,只用待在领主城堡,等待对方求见就好。
  “我在寒风岭就听过你的名字,‘代公爵大人’,”雷曼翻身下马,走到他面前笑了笑,“你们西境还真是个奇怪的地方,莱恩公爵集合大军竟没能打下一个小镇,反而赔上了自己的性命,这在灰堡可不多见。当然,对金银花来说这或许是个好消息。”
  培罗自动忽略了他话里的讽刺,“你的部下还好吗?他们看上去有点……难受。”
  “不用管他们,”雷曼回头瞟了一眼,“大概是一路奔波加水土不服,休息阵子就好了。老实说,这地方也太热了。”
  “是北方太冷了,”既然对方不在乎,培罗也懒得再理会这事,“我很好奇为什么陛下的使者为什么会从寒风岭出发,而不是来自王都?”
  “因为提费科陛下此时正在北境,”他直言道,“艾斯公爵趁着边境卫队实力空虚之际在北方制造暴动,涉嫌叛乱,国王不得不发兵平叛。”
  叛乱?培罗皱起眉头,这不符合常理,边境卫队虽然有来自灰堡各地的骑士和佣兵,但大部分成员仍是公爵本人的手下,哪有自己部下损失惨重的情况下发起叛乱的道理?想起莱恩公爵本打算趁着这个机会吞并北地的信件,他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莫非提费科·温布顿打的是同样的主意?
  “那么王都的决议是什么?”
  “召回令,”雷曼说道,“陛下派我来此的目的正是不想看到西境也陷入战乱之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早在邪魔之月时,国王陛下就向罗兰·温布顿寄来了召回令,可他现在依然没有返回王都。”
  “该文书送至要塞的时间应该是在五个月前,不过罗兰殿下并没有像往年那些领主一样,在邪月降临前返回要塞避难,”培罗顿了顿,“当时他正在边陲镇领导他的人民抵御邪兽的侵袭,没法立刻启程返回王都。”
  “如今邪魔之月已经结束快三个月了,”雷曼不可置否道,“国王派我来护送他回王都。”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前往边陲镇?”
  “明天一早便出发。”
  正常赶路的话,抵达小镇需要三天时间,自己派出的骑士日夜兼程的话,一天一晚就能将消息送到,这样罗兰殿下也应该能做好应对的准备,培罗想,自己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带着使者团一行人来到要塞营地,他停下脚步道,“这里原本是公爵骑士团的驻扎地,你们就在这里好好休息一晚吧,晚餐会有专人送到。至于使者先生,”他看向雷曼·霍斯,“城堡会为你举办一场丰盛的晚宴,请务必参加。”
  “多谢你的慷慨,培罗爵士。”后者笑道。
  ……
  晚宴结束后,雷曼返回营地,走入中央大帐篷,几名手下立刻围了上来。
  “情况怎么样?”他问。
  “四周都有人在监视,出口处还驻有一支近百人的部队,不过大部分没有完备的盔甲,应该是城市巡逻队,”一人汇报道。“看来领主大人并不放心我们。”
  “至少情报是正确的,我从宴席上打听到的消息也证实了这点。”雷曼沉声道。“公爵战败后,大部分骑士都被抓去了边陲镇,要塞里能用于作战的精锐并不多。”
  在抵达此地之前,他就已经详细了解过长歌要塞的情况。提费科陛下交代给他的任务也十分简单,那就是打探清楚公爵失败的缘由,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尽早夺取西境控制权。
  “那些服药者……状态如何?”
  “已经快到极限了,”另一人说道,“现在只要给他们药丸,任何事他们都愿意去做。”
  使者团不过是个幌子,一支五十人的队伍,真正的骑士仅有一十三位,其他都是假扮成骑士的雇佣兵,在教会药丸影响下,他们现在比猎犬还要听话,比邪兽还要凶残。这正是雷曼夺取城门的关键。按照计划,另一支一千五百人的民兵队伍正在缓缓向要塞靠近,只要打开城门,这座城市就会落入自己的手中。
  “分发药丸,让十人留下来对付巡逻队,其他人向东门方向进发。”他下令道。
  第一百九十三章 城堡浴室
  戏剧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两周内演出三场《灰姑娘》,许多领民看了不止一次,如果说首演是在宣传和通知下才有这么多人观看,接下来的两场便完全是自发行为了。甚至还有领民前往市政厅,询问何时会演出第四场。
  这样的反响让罗兰喜出望外,大家完全被故事所吸引,几乎没有人提出异议,为什么帮助灰姑娘的是一位女巫。等到下个月《午夜鸡啼》时,几乎是穷苦百姓专场了,也不知道农奴对在剧里帮助他们的女巫会持什么看法。
  另外值得高兴的是,剧组在小镇安定下来,并且接受了女巫的存在——在三场演出后,艾琳主动找到了罗兰,向他询问表演时为什么会有突然响起的“伴奏”,而罗兰将回音介绍给了她。
  在夜莺的暗中观察下,艾琳虽然大吃一惊,却没有表现出任何反感和厌恶之情,回过神后来还显得十分好奇,围着回音问东问西,又让她演示了几遍幻声术。于是,回音也加入了剧组,成为隐藏幕后的配乐大师——为了避免意外,艾琳只有在需要搭配声效时才会和回音单独排练,剧组其他人对此毫不知情。毫无疑问,下一场戏剧将在声效丰富程度上达到一个新高点。
  另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便是,城堡即将迎来自来水时代。
  高耸的水塔矗立在城堡后院,塔身由铁架焊接而成,呈三角状,塔顶连着一个直径两米,高三米的铁桶,桶中带浮球阀,可以极为方便的控制水面高度。铁塔由安娜负责焊接,再经索罗娅覆盖防锈涂层,最后借助蜂鸟之手,消去大部分重量,以便竖立起来安装在预先浇好的水泥基座上。
  由于城堡高度问题,后院的水塔比赤水河边的更高,已逼近十二米,几乎和城堡顶端持平。为了防止再倒塌,罗兰还在塔身上加设了连墙件,使水塔和城堡连成一个整体。
  蒸汽机则设置在后院外,用于向水塔供水,水源则来自城堡后院里的那口井。细算下来,这已经是第三代蒸汽机,最大的改进便是极大地减少了噪音污染。
  在蒸汽机的每个连接点上,都加装了垫片——这种浅蓝色的垫片正是索罗娅绘制天空时的色彩,十分柔软且富有韧性,使机器工作时的震动噪音大为下降。气缸内和活塞边缘则覆盖了草地色彩,降低漏气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能。容易产生震颤的部件,如排气管道,全部更换成了涂层软管。
  为了不让蒸汽机日晒雨淋,以及进一步隔绝噪音,罗兰还在它周围专门搭建了一间小屋子,屋内墙壁由索罗娅绘上一层蜂巢涂装,充作多孔吸声材料。实际测试效果表明,即使在晚上运行,机器的噪音也不会惊醒城堡内沉睡的人们。
  不过罗兰想让蒸汽机自动进料的尝试终告失败。他原本设想是由蒸汽机调速器的飞球来控制木箱活门,当蒸汽压力下降,飞球收拢时打开活门,让木箱里的木柴滚入炉内,但如此一来调速器就必须做得很大,不然飞球的自重无法带动活门。罗兰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作罢,木箱里最多装填一次木柴,用完后还得人工填满,不如每天定时安排人手为水箱充水。
  最后一步便是水管入户——包括龙头、花洒、管道以及相应的排水管安装。
  由于城堡不像小区新建的砖房,余留了这些孔洞,石头垒出的顶板和墙面导致改造起来十分麻烦,这一步足足花了近一周时间,为了美好幸福的生活,罗兰亲自指挥卡尔将二层和三层各一间房间改造成浴室。
  索罗娅的新能力再次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铺好排水管道的地面刷上水泥后,再画上一层薄薄的草地,不仅能起到防水作用,走进浴室时还犹如漫步在草原之上。受到这一点启发,罗兰干脆让她将整个房间都涂了个遍。顶棚是空旷的碧空和云彩,四面墙壁能看到远处的山谷和绿茵,浴缸四壁则晶莹剔透,犹如宝石一般。
  自来水系统运行的当天,王子把所有女巫都叫到了浴室里,体验这一伟大的成果。
  后院水箱里已经装满了水,他拧开龙头,水便顺着管道涌了出来。
  “从今天开始,就不必从井里提水上来了,”罗兰得意地宣布道,“洗澡水也不用三天一换,只要站在花洒下,扳下这个开关即可。”
  “咦?水从哪里冒出来的?”闪电伸出舌头舔了舔源源不绝的水珠,“挺甜的。”
  麦茜从闪电身下伸出脑袋,照着做了遍,“挺甜的咕!”
  罗兰按住了第三个想要把头凑过来的娜娜瓦,“凡是想要喝水的,必须烧开后才能喝,从这里流出来的水只能用于洗手和洗澡。”
  “这是……虹吸原理,对吗?”安娜望向罗兰,湖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那是什么?”蜂鸟举手问。
  在书卷老师的培训下,上课的女巫们如今都养成了举手发问的习惯。
  “《初等物理》上说,当两个容器液面高低不同时,用管子将两者液体连通,不论管子是什么形状,在液体自身重力作用下,总有保持液面相平的运动趋势。”安娜一边回忆一边解释道,“我们所处的位置比水塔要低,因此水会不断向这里流动。”
  “完全正确。”罗兰称赞道。能将所学到的知识与实际联系起来,不愧是天才般的人物。
  “那这个呢?”夜莺好奇地指着挂在高处的花洒,“为什么它底部要开这么多小孔?”
  罗兰转开阀门,让细小的水珠喷洒而出,“为了方便洗澡啊。只要站在花洒下面,一个人也能很轻松地清洗身体了。”
  “所以说,你在城堡里折腾了一周,就是为了洗澡时更舒服?”莉莉撇撇嘴,低声道,“不愧是喜好骄奢享受的贵族。”
  “莉莉!”书卷皱眉说。
  “没事,”罗兰摆摆手,表示自己不介意,“追求享受可是人类进步的源动力之一,我当然也不例外。”
  第一百九十四章 莉莉
  王子回到办公室后没多久,书卷也跟着走了进来。
  “殿下,抱歉,莉莉那孩子……不是故意的。”
  “我并不在意,”他笑了笑,“她只是个小姑娘罢了。”
  “只有您才对我们如此宽容,”书卷叹了口气,“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只是被人欺骗过后,她现在已很难相信普通人了。”
  “是加入共助会之前的事吗?”他问,“我记得她加入你们才一年的时间。”
  “的确是这样,我是在赤水城郊外发现她的,”书卷说道,“您知道,我能感受到魔力的存在,距离越近就越强烈,虽然不像夜莺那样可以直接看到魔力的形状和颜色,但它至少可以用来发现新的女巫。所以每经过一座城镇,我都会伪装成想要收养小孩的贵族夫人,去当地的收容所或孤儿院看看,寻找或许已经觉醒的姐妹。”她顿了顿,“当时莉莉就被关在一间偏僻的乡镇收容所里,可我指名要收养她时,却被拒绝了,经营这家收容所的主人告诉我,他们这里只卖成年的姑娘。”
  “为什么?”罗兰疑惑道。女巫最晚的觉醒时间便在成年之前,难道跟这个有关?
  “当时我们也觉得十分奇怪,于是便让夜莺潜入收容所,查找所里的账簿、记录和相关信息。幸好收容所离镇子较远,所以我们可以在此地停留较长时间。”
  “你们为何不直接带走莉莉?有夜莺的帮助,这应该不难吧?”
  “的确不难,”书卷点点头,“除了经营者身上佩戴有一块神罚之石外,收容所里再也没有安置其他石头或机关。但我们不能这样做,这种事情有过先例。”
  “什么先例?”王子为书卷泡了被茶。
  “谢谢,”她接过茶杯,“一开始我们只要发现女巫,就会强行带走她,可在海风郡时发生的一场变故改变了我们的做法,当时一位刚觉醒不久的年轻女巫认为我们才是邪恶之徒,被带回共助会后不听解释便向我们发动了攻击,最终有两名姐妹伤重不治,她也被哈卡拉的‘死刑’魔蛇杀死。所以从那以后,我们会小心翼翼地观察女巫一段时间,确定她的处境和想法后才采取行动。如果教会追得紧迫,我们……只能选择放弃。”
  “这么说来,夜莺和温蒂的相遇不是场偶然?”
  “当然不是,”书卷抿了口茶,笑着摇摇头,“从发现夜莺存在到温蒂与之接触,差不过间隔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其间我们还招到了其他姐妹,例如红椒和追风……”她说到这儿表情黯淡了不少,“可惜她们都葬身在蛮荒地。如果大家一开始就选择来边陲镇安身该多好。”
  罗兰也感到颇为遗憾,要是共助会四十多位女巫齐聚小镇,恐怕这里已经进入现代化生活了。
  “不说那些了,”书卷深吸口气,“还是说莉莉的事吧。在搜查过收容所以及跟踪主人行迹后,我们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这间规模不大的乡间小楼既不是真正的收容所,也不是为筛选女巫而建立的。”
  “那是为了什么?”
  “为了满足经营者的一己私欲。”即使是涵养好如书卷,在说这段话时神情也有些阴郁,“经营者每周都会前往赤水城贫民区,诱拐那些流浪女孩子,并欺骗她们说,自己是一位好心贵族,在郊外开办了间收容所,那里经常会有大贵族乔装登门挑选养女,只要被选中的话,一辈子都不用担心吃穿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被骗到,不过……十几年下来,陆陆续续前往收容所的女孩也有数百名。”
  “这么多?”罗兰皱眉道,“可你说收容所规模并不大。”
  “数百名只是账本上的记录,大多数人都……死了,”她低声道,“十几年里他一共发现了三名女巫,全数卖给了教会,其他姑娘如果容貌较好的,他也会打扮一番卖给那些有需求的人,而无人问津的,都被他杀死在收容所的林子里。”
  “……”王子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忽然间,他感到一双手从背后轻轻搭在了自己肩头。
  “女巫的觉醒几率并不高,所以除去收容花费,他这些年赚得的金龙大约在二十枚左右,这是根据账本记录得出的数据。可为了这二十枚金龙,死掉了近三百人,林子里的土坑里填满了尸体。哈卡拉审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竟然说,赚取金龙并不是他的本意,仅仅是为了维持收容所运转而已,只出售成年女子也是因为这个理由——一个女巫能比普通女子卖出高得多的价钱。他的目的是为了享受生杀予夺之权的快感,随意处置这些流浪女孩的性命让他有成为国王的感觉。哈卡拉在盛怒之下杀死了他,而当我们想要驱散这群姑娘时,大部分人对我们怒目而视,仿佛是我们夺走了她们被贵族收养的机会。”
  “莉莉一开始也是如此,直到哈卡拉带着她去了一趟小楼后的树林,在那里,她看到了自己的朋友——谎称被贵族选中,一个月前离开收容所的‘幸运’女孩,以及数个已经发臭的土坑,随后莉莉吐得一塌糊涂,晕倒在哈卡拉怀里。醒来后也是神情木然,眼睛里看不到任何神采,直到后来在温蒂的照顾下才慢慢恢复过来。从此以后,她就对普通人充满警惕和不信任,尤其是贵族。”书卷说道,“不过我相信她会慢慢纠正这样的观点的,毕竟您也是贵族中的一员。”
  “原来如此。”罗兰心里暗自感慨,在经历了这种事后,还能振作精神已经算得上意志坚韧了。
  书卷提起水壶,将两人杯子重新装满,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开口道,“殿下,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您。”
  “什么问题?”他怔了怔,发现书卷的表情有些严肃。
  “夜莺,你也在吧?”
  “唔,”夜莺浮现出身形,“需要我离开吗?”
  “不……这件事你反正也知道,”她摇摇头,“就当陪我一起见证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