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水薇还是道:“邹茗芳的尸检结果里,没有显示她怀孕。”
“她根本就没有怀孕。”
张眉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她做事缜密有条理,这次出手也是因为邹茗芳威胁到了自己女儿的地位。
在自己被发现和女儿之间,她选择了女儿。
就算是被警方发现,她也是有底气不慌张的。
这是为了女儿,必要的牺牲,如果她没有这么做,那她本应该可以得到一切的女儿将会失去所有。
但现在,邹茗芳根本没有怀孕。
那她做的那些算是什么……
直到张眉被带出去的时候,神情都还是恍惚的。
也许邹茗芳是编瞎话来骗曾龙海,好让他施压给张眉,从而得到张华,也许是她气不过张华被夺走,故意和张眉作对。
但无论事情的真相是什么,邹茗芳已经死了,谁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水薇看了一眼原本邹茗芳待着的地方,她已经消失不见了。
冥冥之中,她有种感觉。
只要破了案,让真正的凶手落入法网,灵魂就不会再跟着她。
而且,只要拉拉林队的手,她就不会感受到那股好像要把人冻死的寒冷。
结案后,一群人累的瘫成死狗时,水薇拉着林时恒出去悄悄摸摸的告诉了他自己的发现。
“而且我发现邹茗芳的灵魂对外界根本就没有反应,也没有攻击的意思,她连话都不会说,就是一个劲跟着我,等到案子破了,她就消失了。”
“不过我总觉得,还会碰到这样的事。”
“这很好。”
林时恒面无表情的分析:“查案的时候尸体就跟在旁边,还没有腐烂臭味,方便案子进展。”
“是哦!”
水薇眼睛也亮了起来:“而且我只要和林队你碰碰就没事了,对我就一点伤害也没了,到时候大家查案只能对着照片和尸检报告,但是我的话,随身就带这个尸体,就跟小说里的金手指一样!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呀!”
兴奋的水薇开开心心拉了拉林时恒的手:“林队,你说对不对?”
“不对。”
林时恒与迷茫的女孩四目相对,磁性声音淡淡响起。
“我才是你的金手指。”
水薇呆呆的望着这张好看的脸蛋上认真的神情,脸一点点红了下来。
“是、是的。”
比起随身跟着尸体,当然是随身跟个帅哥更加像金手指了!
****
这个案子破案速度很快,上头又批了聚餐经费,大家索性连着上次的一起,找了家昂贵的店吃吃喝喝。
顺便,还公布了一下林时恒与水薇的恋情。
这几天虽然大家忙着查案,但也看出来不少端倪,消息一公布,除了一些平时不怎么喜欢观察别人的同事,其他人都是一脸的早有预料。
恭喜调侃一轮之后,有同事开玩笑的说了声:“林队,这样的好日子,不送点礼物给阿薇吗?”
没人指望林时恒真的有礼物,没想到他居然还真的拿了礼物出来。
打开来看,一群兴致勃勃好奇心满点想要看看林时恒送了什么好东西的同事们都抽了抽嘴角。
“一双……鞋?”
“嗯。”
林时恒好像是压根没看到同事们脸上那副“啊果然不该指望林队这个注孤身会送什么浪漫的东西”的神情,而是郑重其事的将鞋盒递了过去。
“那天看你很想要。”
水薇接过鞋盒,打开一看,果然是查案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半个月工资一双的鞋。
“谢谢。”
她抬起头,笑吟吟的望向男友。
“比起鞋盒,我还可以得到其他的礼物吗?”
林时恒严肃着脸毫不犹豫答应了下来。
下一秒,水薇踮起脚尖,对着他的左边脸颊,轻轻亲了一口。
“哇哦!!!”
“阿薇好样的!!”
那天,几乎都没怎么睡觉的刑警们嗨翻了天。
***
确认关系之后,他们的相处模式也和以前没什么不同,依旧每天一起查案,一起研究凶手的破绽,一起四处奔波。
第七分局的同事有调走的,也有调来的,林时恒和水薇倒是一直都在。
时间长了,两人竟然还得了个外号。
破案双煞。
因为他们总在一起行动,又总是能很快速的破案,本以为跟不上林时恒步伐的水薇比很多人想象的要更加厉害,居然以极其快速的速度跟上了男友的步伐。
只是他们总是形影不离,就算是出差,也是要么都不去,要么两个人一起去。
别人自然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只笑他们关系好。
***
在一次查案过程中,凶手发现情况不对暴起伤人,林时恒挡在了水薇面前,枪被丢下了楼,只能徒手对上拿刀的凶手。
事实证明,他虽然是靠着破案能力出名的,但一手的擒拿本事也从没有丢下过,你来我往后,带着一些伤痕将凶手按在了地上。
他受的都是一些小伤,却吓坏了水薇,一向最会安慰自己的她坐在车上握着男友的手哭的喘不过气来,险些让赶来的同事们以为林队眼看着就要咽气。
好在就在他们误会的前一刻,躺着的林时恒突然严肃的冒出一句话:“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水薇哭声一顿,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但还是流着泪摇头。
“那就好。”
浑身大大小小伤口的男人明显松了口气。
“我说过,我会保护好这张脸的。”
同事们:“哈???”
***
受伤不重的林时恒还是获得了休假。
趁着这次难得的休假,他和水薇办了婚礼。
这对破案双煞顺顺利利的继续破案下去,直到退休的年纪才一起退休。
这一辈子,他们办了数不清的案子,为死去的死者找到凶手,又让逍遥法外的行凶者得到的惩罚,见证了悲欢离合,又看清了时间的残酷。
但好在,他们始终在一起。
退休后,水薇再也没见过死者的灵魂,但她却早就习惯了时时刻刻与丈夫待在一处。
六十五岁时,她率先离世,林时恒跟上。
总算是得了个善终结局。
【叮!任务完成,请选择:1,继续任务,2,度假】
【继续任务。】
***
林时恒还没睁开眼,就先闻到了一股焦糊的味道,他缓缓睁开眼,开始接收记忆。
唔,美食吗?
第104章 美食(1)
记忆接收的很顺利, 也很繁杂。
原主这个年纪也才刚刚十八岁,正是成年的年纪, 但他的一生却可以称得上是跌宕起伏。
这里也与林时恒之前去过的地方不同,科技更加高端,曾经的那些世界旅游只能全世界旅游, 而在这里, 却可以在星球与星球之间旅游。
也就是星际世界。
原主是蓝星人, 准确的说,曾经是地球人,蓝星曾经本名地球, 本来按部就班的发展着科技,结果一名科技比地球高端出不少的外星王子因为在宇宙中遇到了黑洞,掉落到了地球。
他被地球人救助之后,对地球这颗在他看来落后的小破球有了好感,因为本身地位挺高,在他的星球也很受宠爱,外星王子很轻易的就决定了要拿出自己星球的一部分科技, 帮助地球加入到星际联盟中。
从那以后,地球不再是一个不被星际联盟承认的小破球,而是作为弱者星球成为了星际联盟中的一员。
只是毕竟对于各种星际大球来说, 地球只是一颗小破球, 他们所有的科技来源全部全都是靠着外星王子支援, 本身的科技人员还是有些跟不上着突然跨越几万光年的进步, 因此在地球加入星际联盟后, 也没想着要在星际中展现自己,端着外星王子给的科技回到了自己的地盘开始专心钻研。
虽然他们好歹也是一颗星球,但在当时的星际联盟各大星球眼里,就好像是现代人看蛮荒时代的山顶洞人一样,除了被山顶洞人救了而对他们有好感的外星王子,其他星球的人都对“与远古时代的山顶洞人打交道”不感兴趣。
一来二去,地球不主动出现在星际联盟,专心窝在自己的小破球里面研究科技,星际联盟的人也没人想着去地球,渐渐星际联盟中的人也就忘了还有这么一个小破球。
也算是因祸得福,不光是星际联盟的人忘了地球,就连星际海盗都忘了地球。
一千年前,一队武装力量强大,又充满了杀戮的星际海盗出现在了星际中,他们与星际联盟里的这些“大家各玩各的我们和和平平就很好”的各大星球不一样,从出现开始就没掩饰要一统星际的野望。
星际海盗出现的太快,到达一个星球就会毫不犹豫的摧毁整个星球,完全没有要打下来做殖民地的意思,反正宇宙中星球这么多,科技高超能与海盗对战的只有星际联盟里的星球,只要消灭了它们,剩下的那些落后星球还不是手到擒来。
各大星球一向各自为政,从来不会越界也不会干涉其他星球,现在突然出现一个星际海盗,只能慌乱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