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王世子秦温也是京中许多贵女的心仪对象,虽然齐王妃是继母,但秦温世子地位稳固,还备受皇帝伯父器重,多的是人想成为世子妃。
拿不出证据是一回事,不便出门也是一个问题。
萧函也是暂时养好了身子才来想这次的任务了。
说机会也是有的,没几日就听絮儿说有个游园会,就在敬安侯府,全京城的贵女都会去,卫四姑娘也必定会露面。原身记忆里没有参加这场宴会。
平日的宴会十场她能有一两场去就不错了,宋矜思也不大喜欢那样热闹的地方,对沈淮一见钟情的花会也是因为由兄长主持,为了照顾兄长面子,宋矜思才去的。
但这次的宴会,萧函得去了,不然总不能等到唯一见到卫四姑娘还是她惊艳全场的那次去,时机越晚越不利。
萧函特地去她现在的母亲,国公夫人说了,秦永芳本是不打算让女儿去的,她刚生了场病初愈,但这又是难得女儿同她提出要求。
在府里的大夫都给萧函把过脉,说身子最近大好了,外出无妨后,国公夫人才同意下来。
国公府的大夫表示,最近宋小姐的脉搏是越来越奇怪了,但似乎也不坏。
敬安侯府的宴会上,贵女和公子都是分开待在两处阁楼,但两边的丝竹声也会传过去。
见到英国公府这位有名的病美人,但却没有什么贵女亲近的,一是宋矜思不常来,和她们的交情都比较淡薄,二是她们也知道宋矜思如同瓷娃娃一般,轻易碰不得,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心悸咳血了。
可惜了这副好相貌,她们在心中叹道,却也有些平衡,不然多了一位出身高贵又美貌的贵女来与她们相争,她们就该着急了。
“那位是谁家小姐,我怎么瞧着有些眼生。”卫袖唇畔微沾了杯沿,举止优雅从容,眸如秋水,对旁人问道。
“卫四姑娘,你没见过她所以不知道,她是英国公府的嫡小姐,因着娘胎里就生了病,自打生下来就是吃药的,不得见风,也不常参加聚会。”
卫袖听了,望向萧函的目光里不免带上了同情和怜悯。
原是私下打量,但却见正主回望了过来,又来不及掩饰她眼中透出的情绪,卫袖稍稍有些尴尬,微微一笑算是抹过去了。
第136章 病弱贵女
席上虽有各色瓜果点心,还有适合女眷的果酒, 但萧函半点也不曾沾过, 絮儿也在一旁盯着, 这还是国公夫人叮嘱过的, 怕小姐吃了什么容易诱发病症的东西。
萧函要来,国公夫人却没有让两个庶女也一同去,与其让她们照顾矜思,还不如担心她们会欺负她, 所以也就多加叮嘱了几个陪同的侍女, 寸步不离, 时刻注意着小姐的身子。
另外贵公子那一桌还有宋成器, 倒是让国公夫人放心不已。
贵女之间的聚会除了聊天,无非是玩乐什么的,但到底自持身份贵重,连玩乐也会雅致一些,直接行起了酒令,卫袖的一首兰花令让全场黯然失色, 尤其是排在她之后的贵女, 咬咬唇, 就是做出来了也无法与之相比, 有的干脆直接自罚了一杯。
当酒令行到萧函时, 卫袖主动出言道,“宋小姐身子弱,不便饮酒, 便将她略过吧。”
旁人有感于卫四姑娘温良体贴,善解人意,没有提及宋矜思很可能做不出来酒令,而是以身体弱为由,也算是为她解了围。
至于宋矜思是否做得出酒令,她们是不曾想过的,过去也没有传出过类似的名声,宋矜思整天病秧秧的,又怎么可能读得进书呢。
萧函没有应下卫袖的好意,开口道了一首清平令,虽不比卫袖的兰花令,但言辞清丽婉约,别有典雅之意,倒也应景。令其中一些贵女稍稍正视了这位英国公府嫡千金。
卫袖眸中也闪过一丝惊诧,继而笑道,“我竟不知宋小姐还有这样的才情。”
萧函淡淡道,“只是在家中偶尔会看些书。”
她所做的酒令符合宋矜思本人的水平,换做是宋矜思,她也会接下酒令,毕竟她也不怎么想饮酒,更不想失了英国公府的面子。
她身后的絮儿眸子里掩饰不住的骄傲,她家小姐怎么可能不通诗书,院子书房里可是有一墙书柜的书。虽然国公夫人担心女儿劳累,但宋矜思有时病的难受了,也会看书,看多了也能静心养气,否则多年的病痛折磨,哪有这样的好性情。
这也是为什么萧函借口从古籍中找到的药膳方子,身边的丫鬟和国公夫人没有任何怀疑,也不曾探寻,那么多的书,萧函只说当时记下来了,她们也不可能一本本去翻。
时人崇尚女子才德兼备,京中还有开办女学,虽然能进去的除了才学,家世也是不可缺少的衡量标准。能否入选女学以及在女学中也成为贵女之间相互攀比的理由,其中最优秀的莫过于卫家四姑娘卫袖。
她不仅才情卓越,而且还有一副世外仙姝的天然秀丽的容貌,让人嫉妒,仿佛老天爷的宠爱都给了她。
和卫袖隔着两个座的淡绿罗衣的少女饮着果子酒,掩去眼底的那一抹讥讽。
最后卫袖的兰花令当之无愧地夺得了魁首,而第二名是卫裳。
“不愧是卫家出来的姑娘,随随便便就把我们全给比下去了。”领座的贵女私语道。
卫裳?萧函落到那位淡绿罗衣的少女身上,听别人议论才知是卫家二房的姑娘,卫袖的堂妹。
与卫袖相比清秀有余,但细看,举止雅致,不卑不亢,不失卫家女风度,只是在卫袖身边,被遮掩去了大半光华。
夺得第三名的是位行关山令的将门之女,哪怕不论词如何,单论此令赞了边关将士,就没有人敢说不好的,卫袖就同那位将门之女陈小姐有说有笑的。
席上酒令所作的词,旁边还有懂书墨的侍女誊写下来,有的留下来细品,有的则拿到那边去了。世家勋贵子弟那边也一样,若是有什么好的诗作画作。
说直白点,就是炫耀才华。
也不用担心诗词流传了出去,能传出才名才是为自己的名声增光添彩,日后的婚嫁也有助力。
……
“卫四姑娘的兰花令真是妙绝啊。”
正是因为卫袖的才情还有容貌,令她成为了京中许多贵公子心中的白月光。听说贵女那边有诗作,第一个看的便是卫袖的。
“这位英国公府小姐?不知是哪位啊。”有与之交好的人向宋成器问道。
宋成器解释道,“这是我嫡亲的妹妹,前阵子身子好转了,便出来透透气。”
自家人还是知道宋矜思喜欢看书,偶尔也能与他谈今论古。
一听便知道是哪位了,也敢有什么绮思,单纯赞叹道,“宋小姐的才情不输于成器啊。”
“那是自然。”
宋成器炫耀了一把后自己把那份诗稿给收了,虽非亲笔,但还是由他收着放心,省得招来些狂蜂浪蝶。
更多人的目光还是在卫袖的兰花令上赏析品鉴。
坐在席上的一位锦衣男子眸色微暗,唇角带着笑,但若仔细注意到他的笑就会发现并非温和,而是带着一股寒彻绝狠,和他俊美的外貌如同两个样子。
众贵公子对一人更是羡慕嫉妒,便是沈公子沈淮,
奈何如今罗敷有夫,只能叹惋不已。
“欸,我记得某人好像方才画的也是兰花吧。”有人开玩笑道。
闻言,沈淮白皙的面容也不禁染上红晕。
回来的侍女还捧一案的纸稿,询问的贵女才知道,原来那边也在行酒令,不过也不止局限于酒令,还有作画吟诗成曲的。
一位粉色罗裳的贵女在纸稿中翻看着,忽然惊呼了一声,“沈公子和卫姐姐都是选的兰花啊。”
只见那张纸上画的是一株素净雅致的空谷幽兰,寥寥几笔可见冰心风骨。
落款为,沈淮。
众贵女议论纷纷,“还真是心有灵犀啊。”
“说不准是沈公子特意打听了卫姐姐的喜好。”
如今全京城谁不知道沈淮与卫四姑娘订了亲事,再过两月便是良辰吉日了。便是与卫袖交好的贵女也有打趣的。
“兰花虽好,可惜柔弱易折,禁受不住风吹雨打,命途坎坷啊。”
突然出现这么一句煞风景的话,令众人心生不喜,看过去见说话的是承恩公府的嫡女朱锦夕。
当今皇后的侄女,传言还是命定的五皇子妃。
碍于她的家世,许多人虽是皱眉不喜,却也没有直言和朱小姐对上。
但也有心直口快,还是卫袖的拥趸,那位指出沈淮兰花图的粉衣贵女,“你说话未免也太刻薄了,哪有这样说话的。”
朱锦夕冷嗤道,“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其实她就是故意嘲笑卫袖,谁让方才行酒令时卫袖还特地挑出了她用词中的差错,不就是仗着她有个才女名声么。怎么忘了,才女也克夫呢。
卫袖面色顿时苍白,让人看了于心不忍。她身边的粉衣少女望向朱锦夕的目光仿佛就更刀子似的。
但朱锦夕仍是得意洋洋。
谁都知道朱锦夕暗含的意思,卫袖千般好万般好,就是在婚事上有过几番蹉跎,但哪怕有私下议论的,也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毕竟卫袖的名声这般好。
“女子重才更重德,这是卫贵太妃未入宫前在家中常说的话。”谁也没想到,出言维护的会是卫裳。
但仔细一想也正常,卫家女一体,向来是谦和友爱,相互扶持。
听到卫裳提及在宫中荣养的卫贵太妃,朱锦夕闪过一丝动摇,卫贵太妃要是为自家人罚她,皇后姨母也未必护得住她。
公子这边也听到了些许风声,似是承恩公府的小姐故意为难卫姑娘娘,俱是对朱姑娘不满,沈淮更不愿放任他的未婚妻受人欺负,立刻赶了过去。
宋成器也有些担心自家妹妹,若是被人冲撞犯了心悸之症就不好了。
这还是萧函第一次见到原身所暗恋的沈淮,说实话,论容貌才华不是最出众,但气质很温和,宋矜思对他动心,旁边不是没有别的更好的男子,但偏偏就是喜欢上了他。
沈淮先是对众贵女见了礼,然后看见卫袖容色苍白,却抿着唇,不与朱姑娘争锋,
两相对比,任谁也觉得朱姑娘仗势欺人,故意戳人痛处。
沈淮直言不讳道,“兰花虽美,清幽雅韵,却也需要空谷净土,而非恶语中伤之交。”
他话中对卫袖的维护之意溢于言表,但没有人觉得不妥的。
“沈兄说的不错啊。”
“的确有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
朱锦夕被气得脸色发白,又见其他勋贵子弟嘲弄嫌恶的目光,一气之下直接拂袖离去。
宛若‘英雄救美’一样的场景令卫袖身边的贵女对她羡慕不已,原还觉得沈淮不足以配的上卫袖,但如今这番维护也看得出沈淮对她情深如斯了。
卫袖脸颊红地滴血,别过头去,似是有些羞涩。
沈淮看了她一眼,只觉得她容光更甚,秀色照人,恰似明珠美玉,纯净无瑕。又想到她与他同时选中了兰花为题,正如她不染污浊,美好的品格一般,对她更加仰慕倾心。
而这些全都落入一人眼中,令他心中嫉妒的恶意翻滚。
回去路上,宋成器也忍不住感叹道,“任颖和卫四姑娘还真是天作之合啊。”
“我之前还有些羡慕他能求娶到卫四姑娘呢。”
萧函挑眉看了他一眼,“难道兄长你也仰慕卫小姐?”
“只是仰慕而已。”宋成器摆了摆手,卫袖那样的女子,谁会没有过绮念呢,不过他心思稳重,知道母亲早已为他订了婚事,若非两年前祖母去世,也不会拖到现在,还连累了那位姑娘。
萧函笑笑不语。
敬安侯府这边,沈淮走到卫袖面前,有些拘谨,却仍是压下脸上的烫热,温声道,
“卫姑娘,不如我送你们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