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方子朝进了帝都。
飞云山距离帝都不远不近,他坐牛车,啃着干粮,过了一夜一天才赶到了帝都。
一进帝都,敏锐的方子朝就发觉自己被一群人跟踪。他想着自己看上去就是个穷鬼,怎么会有人盯上自己?
自诩帅气无双的方子朝压根没有往劫色这方面想。
他对自己的剑术还是有几分自信的,为了引出身后跟着的一群人,他刻意往人少的小巷子里走,走到死胡同里的时候,身后跟着的一群人这才大笑出声。
“小美人,不如从了爷吧!”
方子朝大吃一惊,没想到这种经典的调戏剧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瞥了眼朝他靠拢的几个人。
为首的是个大腹便便、富得流油的公子哥。
公子哥流着哈子,仔细瞧着方子朝的模样,一边咽着口水,一边朝方子朝伸出禄山之爪,口里喃喃道:“乖宝贝,你就从了爷吧。爷肯定好吃好喝地待你。”
方子朝冷笑一声,一脚踹在肥胖公子哥的腹部,喝道:“滚蛋吧,居然敢觊觎爷爷的美色,真是不要脸至极!”
公子哥一怔。
敢自称“自己的美色”这也得多自恋?他嘴角抽抽,但是目光再落在方子朝身上又变成了痴迷,不得不说,方子朝的这张皮相实在是好,好到就算他胡说八道,别人也不会多在意。
这位公子哥向来是帝都里的小霸王,仗着自己有个在朝中高位的舅舅,在外为非作歹惯了,也难有人可以制得住他。
眼下他看上了方子朝,哪有让手中美人溜走的道理?
方子朝轻哼一声,他见着几个下仆下盘不稳,心道,怕也都是些酒囊饭桶。对付这些人还是轻易的?
所以,他不着急,他决定给这位公子哥一点颜色看看。
他反倒是上前一步,一手便揪住了公子哥的耳朵,还没等后者来得及反抗,他便轻笑道:“怎么?看上我了?”
近距离的美色冲击力更大,公子哥一时看怔了,竟然也忘记挣扎,只是流着口水“嗯”了一声。
方子朝“切”了一声,笑道:“看来你那个命根子是不想要了。”
什么?
等公子哥回过神来,他一脸惊悚地看向方子朝,这才拼命挣扎起来,但是这已经来不及了,方子朝在对方一声“尔敢”的怒吼中,一脚踹向对方的命根子,顿时疼得公子哥一阵呲牙咧嘴、苦不堪言。
方子朝心道,这鞋子得丢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彻底嫌弃的公子哥厉声喝道:“给我上!今天爷也不怜香惜玉了……哎哟!”
“怜香惜玉?我几时不知,小爷我竟要你怜香惜玉了?”方子朝冷笑一声,当即拔出佩剑。
长剑出鞘,佩剑闪过一道锋锐的光芒,剑尖直指向公子哥,吓得公子哥再也不敢多动弹一下。
剩下的下仆就是想上,也不敢轻举妄动。
公子哥忍着痛,咬牙切齿道:“你可知道我舅舅是谁?你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