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哥几个,给我上。”老五怒吼着。
于是,四个人一起围攻他们三个人,在这四个人眼里,对方三个人,尤其是里面还有一个穿着裙子的娇滴滴的女人,所以战斗力就是俩,他们在青云市这边,盘踞多年,能够围霸一方,他们也有自己的实力,所以他们不怕。
而且必胜。
但是过分的自信就是狂妄自大,过分的轻敌,那就是找死。
周启云一人对付俩,秦远翔跟陶曼各自对付一个,秦远翔打的那叫一个漫不经心,毕竟陶曼是童欣乐的好朋友,童欣乐离开,把这女人交给他,他就得护住了她的安全。
他一边打人,一边朝陶曼这边看过来,发现这女人还挺能打的,大概真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问题。
她一直处在上风,她的那个对手,一直在吃亏。
她把人逼的节节退,如果不是他这边也在打,否则,他都想给她鼓掌了。
他一直觉得女人温柔是好事,但是女人最好也得有保护自己的实力,就算护不了周全,至少可以拖点时间,让男人去救。
否则,那种没有点自救能力的女人,在遇上坏人的时候,就真的是悲剧了。
这个社会,太多悲剧了。
从陶曼身上收回视线,秦远翔专注的对付眼前人,然后,那人很快被打趴下了,他一脚踩上去,直接踩在了老五的脸上,他冷冷的问着,“叫五哥,是吗?”
老五混社会这么多年,今天晚上还是第一次让人用皮鞋给踩脸,哪怕这人的皮鞋是他所见过的皮鞋里最锃亮的。
老五没吭声,他不想说话。
他没想到,小毛还真挺有眼力见的,知道这些人是他所惹不起的。
早知道,他就真不该追上来,自取其辱。
这会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的。
“记住一句话,你惹不起的人,以后见了,绕道走,做得到吗?”秦远翔阴冷的问着,同时,脚下的力道又加深了。
老五疼的要命,又不好意思出声,只得嗯嗯嗯了叫了两声,不断的点头,表示他做得到。
秦远翔满意了,“那还打吗?”
“不打了。”
这一次,不止老五应声了,其余三个人同时也点头应着。
秦远翔这才收了腿,同时,周启云跟陶曼也收回了各自压制人的腿。
------题外话------
喜欢咱们的曼曼吗?反正格子是很喜欢的,所以配给格子的二儿子了,秦远翔其实还是挺不错的呀,亲们觉得呢?
嗯,这些人都是来自京城的,所以呢,咱们的第二卷,会直接换地图到京城去,啦啦啦啦。
哎,一不小心就又剧透了。
今天不出意外,是三更哦。
149 留宿(2更)
三个人再次上车,直接离开,留下躺在地上嘶嚎的四个人。
其中一个,最是郁闷,让女人用高跟鞋的鞋跟那样踩着他的小手指,那感觉,真是酸爽不已,而且,他怀疑那女人就是属猫的,不然这么黑的夜,她到底是怎么瞧见他的小手指,然后准确无误的给踩上去的?
四个人狼狈不堪,但是又能怎么着呢?
惹不起的人,只能绕道走。
他么不是不懂,只是在青云市多年的根基,让他们以为,对付这些所谓的有钱人,其实很简单。
哪里知道,人家的有钱跟他们所以为的那种有钱人压根就不同。
那些人是可以任他们宰割的,这种,是他们这辈子都惹不起的角色。
老五最终只能认栽倒霉了。
到最后,他也不敢追着人家要什么医药费,毕竟那两铁棍挥下去,真的要算账,估计他们得倒赔钱,人家没有追究,算是他们的幸运了。
周启云将车开到路口,车内沉寂又带严肃的氛围,让陶曼突然发出来的爆笑声给打破了,看着陶曼突然间像个神经病似的,笑的那般花枝乱颤,秦远翔蹙了眉头。
刚才的动筋骨,让他的酒醒了至少一半了,此刻也没有了想要再喝酒的念头了。
今天晚上,他可以说是超级失态了。
什么原因,他也很清楚,毕竟,就这么放手了,他还是觉得仿若割肉般疼。
同时,他也清楚的知道,如果不放手,最终还是会痛,只是痛法不一样。
他醉酒是因为童欣乐,但是陶曼突然这么跟他醉酒,甚至比他醉的还离谱,他就不知道这人是为什么了。
他对陶曼的了解不深,但是就他所了解到了,他觉得陶曼不应该是那种会拿酒消愁的人,她是一个享乐主义者,不管是喝酒,还是干嘛,她都是用一副享乐的心情。
像今天这样,真的是太让他奇怪了。
同时,陶曼有这样的身手,也真的是令他有些瞠目结舌。
穿着裙子,还有高跟鞋就冲出去打架的女人,大概这人刷新了一次新的世界纪录。
秦远翔想着这些,缓缓的摇摇头,无奈又佩服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