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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千亿盛宠:闪婚老公超能干 > 第1166章 他总是那么让人惊喜
  抄到五分之一时,温平笙跑去跟温戚君说,她不想抄写静心经了。
  还道歉说之前不该跟翊笙那样玩,她知道错了。
  但是温戚君的立场却非常坚定,表示要她抄完静心经,就必须抄完,不然休想见到翊笙。
  即使翊笙已经完成了,他依然不许翊笙见她的。
  温平笙万般无奈,只好继续在工作之余,苦逼地抄写静心经了。
  大概过了大半个月。
  某个周末。
  温平笙午睡醒来,从楼上下来,打算吩咐管家给自己准备一份下午茶和点心。
  看到翊笙坐在客厅沙发上,而她大哥则坐在翊笙对面的沙发,她走下楼梯的步伐一顿。
  “……”温平笙。
  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将垂在身侧的双手放到身后,偷偷拧了一下自己,疼的,不是幻觉。
  她忍着惊喜和激动,故作淡定问,“翊笙,你怎么来了?”
  她的静心经只抄了一半,还没抄完呢。
  “来接你。”翊笙回道。
  闻言,温平笙看向她大哥,用眼神询问她大哥的意思。
  温戚君语气冷硬‘嗯’了句,就没再说别的了。
  “那我的……”温平笙想问她静心经的事,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走到温戚君身旁坐下,挽着他的手臂,彩虹屁地说,“谢谢大哥,大哥你不仅是我们家最帅的,还是全世界最帅的,我最爱你了!”
  温戚君听着她的彩虹屁,没法继续装冷酷了。
  他宠溺地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大哥还有些事忙,你们聊吧。”
  说罢,沙发站起身,离开了客厅。
  “你怎么来了?我大哥居然没有把你轰出去。”温平笙挨到翊笙身边坐下,低声问他。
  “书抄完了,就来了。”他说得风轻云淡。
  “可是我还没有抄完啊。”
  她记得之前她大哥非常坚定地说,她和翊笙之间,只要有一人没完成任务的,都不许他们见面。
  难不成她大哥想通了?
  翊笙,“我帮你抄完了。”
  “什么意思?”温平笙有些听不太明白。
  “我抄完了我的书,就帮你把静心经后面的抄了,抄完了,就拿来京都了。”他耐心地解释。
  “还可以这样?”温平笙有些惊讶。
  早知道能找人帮抄的话,她就请几个人帮她抄静心经了。
  像是看出了她在想什么,翊笙淡淡地说,“大哥只接受我帮你抄的,你找别人帮忙,肯定不行。”
  “噢。”温平笙想起他之前问自己,抄静心经抄到哪儿了,她甜笑着拉起他的大掌,“抄写那么多字,很累吧,我给你揉揉。”
  如果他没帮自己抄的话,估计还要好久才能见到他。
  翊笙侧过脸,看着她的笑靥,目光柔和了下来。
  只是抄写而已,那抵得过对她的想念。
  “我们什么时候回北斯城呀,我好想煤煤了,那么久不见它,不知它有没有把我忘记了。”温平笙闲聊地说。
  “明天。”翊笙忍住想跟她亲近的冲动,“只是好想煤煤?没想我,嗯?”
  “想没想,你不知道吗?”她娇瞪他一眼。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不知道就算了。”温平笙捏了一下他的手心,“那么大一个人了,还让我说些肉麻的话。”
  温平笙对于他来京都的事,又开心又惊喜。
  今天周末,她父母出去逛街了,只有兄长在家,温平笙觉得和他在客厅里聊天,想说些悄悄话不太方便,就拉着翊笙到外面了。
  ……
  隔天,温平笙就和翊笙飞回北斯城,安父安母那儿。
  这些日子由安母照顾的煤煤,骨折的腿基本已经好了,并且还胖了些。
  见到温平笙,立刻跑过来,用脑袋蹭她的小腿。
  “伯父、伯母。”温平笙把猫儿抱起来,浅笑跟安家二老打招呼。
  安母坐在用餐厅里,在准备晚餐的食材,见到双笙回来了,赶紧把手里的东西放下来。
  “平笙来啦,快坐下。”
  跟着,安母走进厨房,将之前就洗干净的水果,还有一些点心端到客厅,还泡了一壶翊笙调配的,温平笙喜欢喝的花果茶。
  “平笙,先吃些水果点心,伯母一会儿做你喜欢吃的菜。”
  “嗯,谢谢伯母。”
  温平笙接过安母给倒的茶,甜笑回道。
  “一家人不用客气,我先忙,你跟翊笙说会儿话。”安母招待了她,就继续去择菜,准备晚餐了。
  温平笙来过几次安家,也熟悉了,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待得很自在。
  她找了个话题,“伯母,多谢您这阵子帮忙照顾煤煤,还照顾得这么好。”
  “平笙不用客气,煤煤挺聪明的,又活泼可爱,我帮忙养着它,弄得我都想养一只小猫儿了。”安母笑着回道。
  “伯母喜欢什么样的猫儿,我对猫还算了解,可以给您推荐推荐。”
  “跟煤煤一样的品种,聪明,又活泼,长得还特别。”
  “……”
  两人一聊到猫的话题,就根本停不下来。
  翊笙安静地坐在一旁听着即将成为婆媳的两个女人聊天,觉得画面和氛围都还挺温馨的。
  在安家吃过晚饭,安母也没有留温平笙在家里住一晚。
  毕竟很多人都觉得,女孩子婚前在婆家住,将来可能会被婆家轻视;她很喜欢温平笙,既不会介意平笙婚前就在婆家住,更不会轻视平笙,只是她不知道温家那边会怎么想的。
  而且这个小区上年纪的人挺多的,看到平笙在他们家住,难免有些人会碎嘴乱说。
  小两口将来结婚,不会跟他们一起住;婚后,偶尔在回来小住个几天,她就很开心了。
  *
  温平笙和翊笙带着猫儿回到她买的房子。
  翊笙走在她身后,把门锁好,他说,“我妈跟我说,没让你在家里住一晚,是觉得你还没嫁给我,在我们家住,被小区的人看到,可能会嘴碎说你闲话,就没有挽留你。我妈很喜欢你的,以后结了婚,我们可以经常回去。”
  毕竟她是他看上的人。
  而且无论她的家世背景和样貌、脾气、人品,都挑不出毛病。
  “嗯,伯母很温柔。”温平笙笑着说道。
  她感觉得出来,安母对自己的喜爱与满意。
  她在漫画作者群里,之前看挺多人在讨论女方去见男方父母之类的话题,比如,在男方家吃完晚饭,建议去住在酒店,住在男方家不太好。
  还有的说去男方家,不要主动帮忙做家务,女方是客人,尤其是第一次去。那样男方父母以后可能会觉得理所当然了,以后的家务全包了,相当于娶了个保姆。
  安母高情商的做法,让她很窝心,也很温柔。
  将煤煤安置好,回到房间。
  “平笙,你之前不是问繁歌的事吗?”两人洗完澡上了床,翊笙看着躺在一旁的温平笙。
  温平笙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自从那次她跟他发完脾气后,就再也没遇到过打他电话占线的事了。
  他不说,她都忘了。
  她说,“你不方便说的话,也可以不说,我也不是非要知道。”
  翊笙听说很多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都喜欢说反话。
  他坚持说道,“这个繁歌,并不是我当年认识的那个,我是为了想知道她接近我的目的,想看看能不能从她嘴里套出些话来,才和她保持联系。她故意挑你在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大概也是想挑拨离间我们。”
  “……”温平笙愣住。
  没想到这件事会这么复杂。
  “你什么时候发现她不是繁歌的?”
  “我们在法国遇上她的时候,我就让人再次调查了她,查出很多东西,我认识的那个繁歌,早在当年她救我的时候就已经死亡了。”
  至于查出了什么东西,翊笙不打算告诉她,不是什么好事,不知道要比知道得好。
  “……对不起!”温平笙声音低低的。
  他原本为自己年少时的好朋友没死,而高兴;结果发现是有人利用亡者的身份接近他。
  而自己还跟他闹脾气。
  他当时应该挺难受的吧。
  “道什么歉?”翊笙碰上她的脸颊,“繁歌的事我不管了,把她交给二爷去解决。”
  山恩·劳兰逊大部分原因是冲着唐聿城去的。
  至于山恩·劳兰逊为什么是向唐聿城身边的人下手,他就不猜不透了。
  温平笙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睡觉吧。”
  翊笙把她揽入怀里,关了灯。
  今天从京都回到北斯城,猜想她也累了,翊笙很体贴地没有折腾她,让她安静地睡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