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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脸上的疏离与厌恶不似作伪,她用力咬了咬下嘴唇,将自己心头的那股激荡压下来,试图让自己理智一点,也清醒一点。
  虽然两人长相确实一模一样,但是气质与眼神却天差地别,他看向自己的眼神也实在太过冷漠,可是这张脸她实在太熟悉,也挑不出一分与从前那人的不同。叶挽瓷只好放软语气,近乎祈求,“那……您有没有哥哥或者弟弟?您认不认识一个叫傅沉昼的人?”
  傅景朝厌烦地垂了眼,唇角的弧度冰冷,“没有,不认识。”
  叶挽瓷突然就泄了气,肩膀也耷拉了下来,想到自己现在是在工作,眼前的男人是自己公司重要的合作伙伴,于是只好缓缓地撤回了手。
  “抱歉,确实是我认错人了。”她嘴角牵起一抹尴尬的笑容,有点踉跄地站起来。
  虽然他说自己不是傅沉昼,但是看着这样相似的一张脸,叶挽瓷心中还是百感交集,有无数的话想对他说,可是在那样冷漠疏离的眼神里,还是压了下来。
  “那我就先离开了,傅先生看起来似乎很疲倦的样子,希望您可以照顾好自己。”
  傅景朝闻言,轻微地挑了一下眉毛。
  这是从她来到这里后,他第一次正眼看她。
  而叶挽瓷已经脚步飞快地离开了,只留给他一个纤细的背影。
  她的脚步带着仓惶,像一只断翅的蝴蝶。
  作者有话要说:
  另一本不是很有思路,先写这本看看反响吧,第一次写都市言情,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喜欢。
  第2章 我会忍不住
  叶挽瓷回到编辑部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编辑部的人都下班了,只有责编汤应雪还在等着她,看到她回来笑眯眯地打了声招呼。
  “小瓷,你回来了。”
  汤应雪今年32岁,一头深棕色的短卷发梳成侧分,衬托的人干练利落,却又不失女人味。她是杂志社的老人了,叶挽瓷刚来对手上的工作不是很熟悉,都是她耐心地教导,让她很快就可以上手。
  “汤姐,我是不是回来的太晚了。”
  “没事,我们都知道那个地方不好找。”汤应雪走过来翻了翻两本杂志上的签名说,“不错,辛苦你了。”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还没来得及吃晚饭吧,走,我请你吃饭。”
  “这怎么好意思。”
  叶挽瓷想推辞,可是汤应雪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我先去开车,在楼下等你,你收拾一下就来。”
  “嗯,好吧。”
  她将这些被傅景朝签好名字的杂志放在自己的工位上的抽屉里摆整齐后,才走出了大楼。
  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停在那里,看到她从大楼里出来,车窗缓缓摇下来,汤应雪的笑脸从车窗后展露出来,“快来。”
  叶挽瓷小跑两步打开车门坐到副驾驶上,将自己随手携带的小包放在大腿上,然后系好安全带对汤应雪说道:“走吧。”
  汤应雪带她来到了一家火锅店,在等上菜的间隙两个人聊起了今天的工作。
  “你今天见到傅景朝了吗?”
  “见到了。”
  “看清楚长什么样了吗?”汤应雪好奇地问道。
  叶挽瓷漫不经心地将筷子的外包装纸撕开,语气有些低沉:“看到一眼。”
  汤应雪讶异地说:“你居然看到了,你没来之前一直都是我去处理这些事的,从来没有看清楚过他的脸。”
  “我也是很偶然看到的。”叶挽瓷好奇地问道,“可是他为什么要把窗户都遮起来呢?”
  “两年前他出了一场车祸,好像是伤到了眼睛,不能见到太强烈的光线。”
  “车祸?”听到这个信息,叶挽瓷有些激动,声调都拔高了一点。
  “嗯,怎么了?”似乎不明白她突然的激动,汤应雪抬起眼皮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没什么。”叶挽瓷赶紧掩饰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我就是觉得有点可怕,那他有没有别的问题,比如失忆之类的?”
  “那倒是没有听说,又不是演电视……”
  叶挽瓷觉得自己心中的谜团终于有了个合理的解释,她现在认为傅景朝就是傅沉昼,只不过因为车祸忘记了自己。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是伤到了眼睛,可是那房间也太暗了吧,几乎都看不到脚下的路了,对视觉恢复能有益处吗?”
  汤应雪耸了耸肩膀说:“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是有了什么心理障碍吧。”
  “哦……”
  “你那么关心他做什么?”汤应雪打趣道。
  “汤姐——”叶挽瓷娇嗔道,“我只是随口问问而已。”
  “好好好,我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她笑道,“怎么样?傅景朝他长得怎么样?”
  “挺好的吧……”叶挽瓷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看起来没什么精神,太颓废了。”
  汤应雪说道:“虽然两年前那场车祸并没有伤到他的性命,可是作为一个摄影师,伤到眼睛恐怕让他更难受吧,所以会颓废一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正在说话间,菜已经上齐了,这顿饭叶挽瓷吃得心不在焉,她心里一直在想着关于傅景朝的事情,决定等周末休假的时候再去他那里一次。
  她总要确定清楚两个人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吃完饭汤应雪开车将叶挽瓷送回家。
  “汤姐,今天谢谢你了。”
  “客气什么,今天你也累了,早点休息。”
  “嗯,好,你路上开车小心。”
  汤应雪笑着点点头,然后将车窗升起,驶离了她住的小区。
  因为今天实在是耗费了太多的体力,一直久坐办公室的叶挽瓷感到腰酸背痛,于是洗完澡以后头发都还没有彻底干透就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眉目清隽,目光柔和的男人逆着光半跪在床边,把盖住她整张脸的被角往下掖了掖,“阿瓷,怎么了?”
  “沉昼,我头好痛。”
  贴上她额头的手带着淡淡凉意,接着是他无可奈何的叹息声,“又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是不是?”
  高热的脸颊碰上他的手,她感觉自己舒服了很多,于是脸贴着他手心拱了拱。
  “乖,我出去给你买药。”那只手摸了摸她的脸颊后轻轻抽离。男人站起身,拿起一边的大衣开门出去。
  过了会儿,他裹挟着风雪回来了,头上还有未落的白雪逐渐在发间融化。
  “来,吃药吧。”
  男人将药片和热水给她端来放好,动作小心地喂她将药吃下。
  “呜呜呜你太好了沉昼。”钻进他怀里,仰着脸眨巴着微微泛红的湿漉漉的双眼,“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遇见你真的太好了。”
  男人别过脸笑起来,唇角的笑弧都溢出无奈与纵容。他抬起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揶揄似的轻笑起来,“别这样像个小兔子一样眼睛红红地看着我,我会忍不住的……”
  “忍不住什么?”
  “忍不住想照顾你一辈子。”
  “叮铃铃……”
  叶挽瓷猛地坐起来,她睁大眼盯着面前雪白的墙壁,胸口起起伏伏。半晌,她才从梦境里抽离,转身将闹钟关掉,又重重地躺了回去。
  想到昨晚上做的梦,她心里有些难过。
  她已经很久没有梦到过傅沉昼了。
  他离开自己已经有两年了,而她和他在一起也就一年多的时间,他好像给她亲手编织了一个美梦,然后这个美梦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醒来了。
  傅沉昼对她真的很好很好。
  拥抱的时候会很用力,亲吻的时候会很用心,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自己,把她宠的像个孩子,他完美的像一个童话里才有的虚幻的人物。
  她觉得他大概是除了自己父母以外对自己最好的人了。
  她想跟他永远在一起。
  可是他不见了。
  因为昨天晚上做的梦,叶挽瓷来到公司的时候精神还有点恍惚。
  打卡、签到、整理好工位以后,主编还没有来。
  她将昨天放在柜子里的那些被签好名的杂志抱出来,顺手翻到了傅景朝的作品。
  这是一个系列的作品,命名为——《惊昼》
  下面则是各大媒体对他的评价。
  称赞他的镜头是有生命力和感染力的镜头。
  这个系列一共是十二副图,他似乎是踏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经历了一年四季,看尽了山川湖泊,最终将镜头定格在红色的太阳跃出地平线的那一刹那。
  波澜壮阔。
  史诗般美好。
  这是他眼睛受伤前最后拍摄的一组作品。
  因为他一直都没有再出过新的作品了,于是杂志社整合了一下每个系列,做了个特辑,再加上限量的签字书,还未开卖已经让人开始期待了。
  “叶挽瓷,你来一下。”
  面前的办公桌被人轻轻敲了敲,她回过神来抬头一看,是主编来了。
  《摄世》杂志社的主编叫做穆则,是一个三十六岁的老男人,带着一副金丝眼镜,透着点斯文败类的感觉。
  按说他长得不错,单身,职位又高,杂志社男人也比较少,女孩很多,却从来没有人对他有非分之想。
  叶挽瓷一度都觉得很奇怪,后来来到这里一个多月后,跟他交接了几回工作,她才终于明白。
  因为他太凶了,又凶嘴又毒……
  “啊,好。”
  叶挽瓷赶紧抱起那摞杂志跟在穆则身后,来到了他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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