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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 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第45节
  “家里光线不好,我去外面做。”
  在看到宋启发阴沉的眼神后,她又懦懦的加上一句:“这样也可以做得快一点。”
  潜台词是钱也可以多拿一点。
  宋启发的怒气被她平息了,但想到每天她就赚那么几块钱,心里就又不爽了,骂道:“老子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娶了你这个婆娘,生了两个赔钱货都生不出儿子,还不会赚钱。你看看隔壁村的那个刘婶,做合会赚那么多,你他妈天天就赚个几块钱,真是猪都比你聪明。”
  杨美云不回嘴,就低头听着他骂。这个时候她的情绪反倒比较平静,因为她知道,他只要骂完了,这事儿就过去了。如果是他真的很生气,那会直接上手打人。
  说起来,自从她去做帽子赚钱了之后,日子已经比以前好过多了。
  宋启发骂完一阵,自己觉得无趣,踢了一脚凳子,瞪了她一眼:“不是要去做帽子吗?还不去!?”
  他自己跑到房间,躺在床上,打算睡会儿回笼觉,早上起太早了。但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脑子里回荡着的都是今天别人和他说的消息。
  “听说了没,隔壁村的刘婶做合会,赚了好多的钱。”
  “还有那谁谁,原本穷得要死,裤子都买不起,现在做了合会,家里都在盖楼了。”
  宋启发眯起眼,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作者有话说:
  更好啦。明天也是双更。弱弱的求收藏求灌溉~笔芯。
  第 45 章 [vip]
  十月底的桂花潭村, 已经收完了最后一季的稻子。这次收稻子的时候宋泠没有来,现在面对着的就是空空荡荡的稻田,一块一块的, 绵延到河边。稻田里只有短短渣渣的禾根, 和一垛一垛高高的秸秆堆, 在太阳的照射下泛着温暖的碎金的光泽。
  宋英带她爬上一个秸秆堆,对着河, 风景很好。
  “哇。”宋泠惊叹,这可真是她从来没有过的视野。
  “好看吧?”
  “好看。”
  宋英在秸秆堆上躺下来, 宋泠学她的,张开五指, 看着指缝里如洗的碧空,吹着秋风,很是惬意。
  “收稻子的时候你都没有来。”
  “我在学校上课呢。”
  “城里面不放农忙假的吗?我们放了三天,不过我宁可没放,还是读书比较轻松。”
  “那当然,所以你一定要好好读书, 这样你长大后就可以不用再干这些活了。”
  宋英忽然问她:“泠泠, 你妈妈的那些活儿,能一直都有干吗?”
  “应该可以吧。”宋泠回答。她妈的生意最近好像蛮好的, 她估摸着不出错的话,以后肯定也差不了。当然,她妈是肯定不会出错的!
  “那太好了。”
  “怎么了?”宋泠转过头去,“哦, 对了, 你妈妈也在帮忙做帽子吗?我今天还看到了她。”
  “对。她还赚钱了。”宋英偷偷的凑过去在她耳边说:“她说把钱都给了我奶奶, 不过我看到了, 她偷偷的藏了几块钱。”
  宋泠:“......你千万不要告诉你奶奶,还有你爸爸。嗯,还有宋莲也不要告诉。”
  她重生一遍才知道,钱对于一个人来说有多么的重要。尤其是对于杨美云这样的活在丈夫和婆婆压迫下的农村女人来说,有钱对她们来说太重要了!
  “嗯,我知道。”宋英点点头,眼里闪过愉快的光,“所以要是你妈能一直做帽子,就太好了。”
  这样她妈就可以多赚一点钱,活得也不那么辛苦。
  宋泠拍拍她:“会的。”
  会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事实证明,宋泠给她妈出的主意派上了用场——在经过吴枝花和严如玉的解释后,大家接受了这种协作的流水线模式,效率变得更高了。而因为有一两道工序完全不涉及缝纫技能,来报名的人也越来越多,甚至有些是男人和孩子。现在桂花潭村有的人家,一家好几口,都在替宋锦做帽子,当然,得到的回报也不少。
  桂花潭村一时之间出现了家家户户做帽子的景象。
  另一方面,吴枝花也在往旁边的村子里找人,这年头,只要说有活干有钱拿,没谁会拒绝,尤其现在稻子也都收了晒了,空闲时间比较多。不多时,这股子做帽子的风潮在几人的努力下也渐渐的向隔壁村扩展开来。
  就这样,她们第一周就完成了六百多顶帽子的制作。第二周甚至更高,达到了七百多顶。胖老板的两千订单,她们提前了一周完成,成功的拿到了剩下的所有余款。而这期间,也收到了其他客户陆陆续续的订单,有大有小。总之,宋英的愿望实现了,这做帽子的活儿,估计能延续到过年。
  因为人手逐渐的充足,宋锦和严如玉还能抽出点空来研发新品——她们派老杨出马,搞定了隔壁乡一位养兔子的老太太,采购了她的兔毛,用来做雷锋帽。老太太还专门找了硝皮师,给她们的都是已经硝制好的熟皮。
  这顶帽子做出来的时候,连宋泠都觉得很好看!她妈和严阿姨没有采用现在最流行的军绿色布料配棕色的皮毛,而是用了白色、黑色和灰色的西装软呢料来做,再配上白色或浅黄色的兔毛,颜色很时尚,并且更适合女性。两边的护耳可以放下来,也可以扣到帽子上去。
  宋锦见她喜欢,给她做了一顶小孩子的。柳市的冬天还是挺冷的,每天早上出门寒风凛冽,让人只想缩回被窝里。
  “妈妈,你也可以做小朋友的嘛。小朋友的东西也很好卖的。”宋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当人类幼崽的脸遇上毛茸茸,除了可爱之外就还是可爱。
  “还可以做成手套。”她把手往前面一拢:“就是这样的,里面垫上毛毛,一定可暖和了。”
  她每天上课的时候都不愿意把手拿出来写字,好在她妈给她买了一个塑胶的暖手袋,灌上热水用毛线织的套子装着,可以暖和一下。但这种绝对没有毛毛手套来得可爱!
  宋锦若有所思的点头,的确是。现在的人给小孩子买东西越来越舍得,一顶好看又保暖的帽子即使贵了点儿也不在话下。
  因为有用到兔毛,再加上硝皮的成本,所以价格并不便宜,宋锦给大的定价二十块,小的定价十五块,这只是批发价,她自己店里分别卖三十八和二十五块。但即便如此,也依然不出意外的大受欢迎。除了锦泠商铺,她大部分的货都卖给了陵水的批发档口,但在柳市,她都能时不时的在街上看到戴着自家出品的雷锋帽的女人和小孩。估计是很多去陵水批发的,又把它们给带回来了。
  她趁势推出了手套和手袖,也卖得很不错。
  大家在冬天的时候,总是比夏天时要更不在意价格。就觉得,冬天的衣服帽子都那么厚,贵点也正常,而且你看,这上面还有毛!
  就当她沉浸在了收钱的快乐时,一个从容城发过来的邮政包裹送到了她手上。
  那是一个很大很大的纸箱。
  宋锦这才恍然记起来,这是她当时在展会上定的安雅小黄瓜洗面奶。过了将近两个月,终于到她手上了。离她接到信函通知她付尾款,到现在,又过去了半个月,她差点又把它给忘了。
  “妈妈,你还买了这个?”宋泠和陆冬林看着她一箱一箱的拆开,然后点数。
  “嗯,上次在展会的时候看到了,就买了。”反应过来了,宋锦还是很高兴的,“之前我不是还带了几瓶回来吗?陆姐,好用吧?”
  陆冬林给予肯定的答复:“好用!之前用香皂洗脸,洗完之后都有点绷着,尤其是冬天的时候。用这个就不会。这东西”
  她也形容不出来这种感觉,就是洗完之后觉得滑滑的,嫩嫩的,紧绷感也没那么重了。而且她喜欢这种青瓜的气味,很清爽,尤其是夏天用的时候,简直让人心旷神怡。
  宋泠现在不用洗面奶,但之前妈妈带回来的时候她出于好奇试了一下,使用感其实比不上后世她用过的那些,但气味还是不错的。她比较惊讶的是,原来现在就已经有洗面奶了。
  宋锦点完了:“五百瓶,没错。”
  她拿出一瓶塞给陆冬林,陆冬林不要。她知道这东西现在貌似还挺火的,有听到自己的好几位顾客在聊天的时候提到,但好像不好买。没想到现在宋锦一收就是五百瓶。
  “没关系的,陆姐,我买来很便宜。”宋锦说出她拿货的价格,陆冬林和宋泠都睁圆了眼睛。
  宋泠觉得,她妈这次应该又能赚点小钱钱,嘿嘿。
  宋泠第二天就在自己店铺外面放了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写上了“已到安雅小黄瓜洗面奶,售价五块八一瓶”,然后放到了门口。这块小黑板还是听了女儿的建议做的,用的学校的黑板材质,让她弟宋一成做了一个类似画架的木头架子框着,店铺里新到什么货就写上然后放在门口。宋泠觉得除了不闪灯不荧光之外,和后世的那些也没啥太大区别了。
  正好遇到周楠来取衣服,看到之后大呼小叫:“你居然搞到了这个货!”
  是的,因为安雅黄瓜洗面奶一直都处于缺货、缺货的状态。即使它逐渐的从南方大城市红到了省城,红到了柳市,也依然是缺货,反倒让它更多了几分物以稀为贵的感觉。宋锦觉得可能是他们公司在展会接了太多订单,产量一时之间跟不上的原因。
  这种情节她太熟悉了,简直有种感同身受的唏嘘。
  “给我来五瓶,我得囤点儿货。”周楠果断出手。之前宋锦从广州带回来的那瓶,已经快见底了。她都已经准备让表姐在省城给她买了。
  “也就是你,别的人我都允许买两瓶。”宋锦拿出五瓶来给她,决定待会儿就去黑板上写上一句,每人限购两瓶。
  周楠笑道:“那是,我可是你的忠实顾客。”
  宋锦和周楠两人喜好差不多,周楠喜欢宋锦的爽快,宋锦也觉得她大方潇洒,两人互相欣赏,现在也能称得上是朋友。周楠今天是来拿她的呢子大衣。
  早在两个月前,宋锦就已经上了秋冬装。她发现虽然秋冬装压货款,成本高,但相对的利润也高很多。所以依然是咬牙拿了很多新鲜货。比如呢子大衣就是,一件售价七十块,如果用柳市的平均工资来说大部分的人都消费不起,但结果它却卖得很好。不少人愿意攒两个月的钱来买一件呢子大衣,暖和、好看,而且质量好,可以穿很多年。
  周楠当然不用攒,她挑了一件带毛领的呢子大衣,更贵,要九十块。就是腰身稍微有点不合适,宋锦拿去找陆冬林改了一下,今天她过来拿改好的衣服。
  收下周楠付的钱,宋锦把它们放到抽屉里面,里面已经有了一沓票子。自从进入到十二月以来,锦泠商铺每天的营业额都在三百以上,周末还能再高一点。整个小香港的店主都认识了宋锦,即使是背后有点小闲话,也都得竖起大拇指夸一句厉害。做生意的人嘛,没别的,不管你是男人是女人,是离婚是结婚,最终回归到生意场上,都是要用结果来说话。
  她关上抽屉,看到旁边的日历上圈了一个日子。
  宋泠马上就要过六岁的生日了。
  作者有话说:
  我喜欢闻小黄瓜的味道。
  ps,二更在傍晚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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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6 章 [vip]
  “泠泠, 你生日的时候要不要请你的小朋友们出来玩,然后一起庆祝一下呀?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你们不用上课。”宋锦问宋泠。
  生日吗?宋泠歪头想了想。
  上辈子的时候, 生日对她可不是什么值得庆祝的好日子。
  她爸妈刚离婚的那几年, 她妈都还会来陪她半天, 但半天后就要把她带回程家。后来,她妈去了南方, 每到这时候都会给她寄很昂贵的礼物,但是那些礼物很大一部分最后都会被她同父异母的弟弟程文鸿给抢走, 玩到破破烂烂再还回来。没有蛋糕,没有别的礼物, 最多就是她奶奶田彩霞多炒两个菜,然后在饭桌上说:“我们家泠泠又大了一岁了,懂事了,以后不能和弟弟吵架哦,要照顾弟弟,知道吧?”
  就好像, 她出生之后的使命就是照顾她弟。
  但是到了程文鸿过生日的这一天, 程建军和温小雅都会带他去市里面的游乐场玩,有新衣服, 有礼物,后来还有生日蛋糕。她生气的问,为什么以前她过生日的时候没有,程建军是这样回答的, 以前没蛋糕卖, 而现在你长大了, 是大孩子了, 已经不用再过生日了。
  行吧,从那以后,宋泠真的就没有再过过生日了。
  这会儿听到宋锦说起生日,她一时之间有点怔忡。
  “泠泠,发什么呆呢?”宋锦戳戳她的小脸蛋,嗯,手感不错。
  宋泠回过神来,露出笑容,脸颊两侧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没有,我是在想要邀请谁参加。”
  这辈子,她要开始认认真真的和妈妈一起过每一个生日。
  第二天,她在学校邀请了黄小蕾,还有周乐天和马小迪。在这个班级里,她和他们的关系最好。目前她和妈妈的计划是,她和小朋友下午去人民公园一起玩——对她来说人民公园其实也就那样,但无奈她的小伙伴们好像都喜欢去那儿玩——然后,晚上的时候,宋锦很正式的在本市最大的也是最出名的一家国营饭店,订了一桌菜,邀请她的小伙伴们一起出席。
  “如果你们爸爸妈妈不放心的话,也邀请他们一起过来。”宋泠对小伙伴们说。
  黄小蕾很兴奋:“哇,你的生日!去,我一定去!”
  自己最好的朋友过生日,自己当然要去!她现在脑子里都已经在想自己要送什么样的生日礼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