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蒙和王怜花来到现代。
·与正文无关。
“有人找我去演李寻欢。”
这句话铿锵有力, 炸得林蒙好一会儿都没能说出话来。
王怜花反倒是轻松了,他在那好整以暇地盯着林蒙看。
林蒙回过神来, 不由地咂咂嘴道:“谁这么没眼光,竟然让怜花叔叔你去演一个年轻人?”
王怜花:“……你连‘李寻欢’这个名字都避而不谈了?”
林蒙:“……之前到底是谁斩钉截铁地判定我和我二哥没有爱情的,现在你这态度可是在‘出尔反尔’啊。”
林蒙说完又一想,这事吧, 本来就是有那么点尴尬的,但还至于让她觉得微妙的地步,那她又干嘛不能坦然面对啊。
于是,林蒙就理直气壮起来:“我才要问你呢,你是怎么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份邀约?”这怎么看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
王怜花往旁边一躺,握住林蒙的手摩挲着:“还不是因为我走到哪儿都是人群的焦点,耀眼的光芒怎么挡都挡不住。”
林蒙煞有介事道:“可不是,任谁见了你, 都会大声惊呼‘快看啊,这人往自己脸上贴了金箔’。”
王怜花作势要咬她。
林蒙笑嘻嘻地躲过,玩闹一阵后,林蒙才从王怜花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那部古装偶像剧中, 原定要扮演表哥的演员,因为他最近播出的电视剧人气大涨,便不满在这部电视剧中的戏份, 要求剧组给他加戏, 这么一来二去的, 和剧组闹得十分不愉快。后来那名演员有了新剧邀约, 他干脆和剧组解了约,所以剧组这边就有了空缺。
而王怜花这边呢,因为尹娜娜的直播,被一家经纪公司看上,人家为了能签下他,就给他许诺了扮演李寻欢的试镜,还暗示签约的可能性很高。
这么看来,那家经纪公司也是十分看好他的前景,而王怜花自己形容的倒也没错,他乃人群中最闪亮的一颗星。
林蒙笑了笑,转而问道:“那你是怎么想的?”
王怜花一笑:“好诗音,你觉得我会因为去演李寻欢而不自在吗?”
林蒙垂眼看他:“我不是问你这个。”
“扮演别人,我最在行了,而且我很享受这种事。”王怜花乐在其中,而且也不觉得去做戏子,好有什么心理障碍,但他很享受来自林蒙的关怀就是了,所以他根本不吝啬邀功:“再说了,诗音你跟着我背井离乡,还和家人断绝了联系,我又怎么能让你跟着我受苦受累呢。”
林蒙本来心中一暖的,但她很快意识到不对:“等等,我什么时候和家人断绝关系了?你不会和这里的人暗示我和你一起私奔回国的吧?”
王怜花还洋洋得意道:“不然怎么解释咱们身无分文,举目无亲,还只能低调行事?”
林蒙轻哼一声:“去拍戏可不低调。”
“唔。家中长辈迂腐古板,知道我去拍戏肯定会气得不轻,而我则是人不轻狂枉少年。”王怜花意味深长一笑,“好诗音,这种话都不用我说,他们会自行将故事补全的。”
林蒙一想也是:“就数你最精于世故,行了吧。”
王怜花照单全收:“那可不是,诗音你少了我可怎么办噢。”
林蒙沉吟起来:“那你让我假设一下——”
林蒙没有说下去,她可不想被幽怨淹没。
嬉闹归嬉闹,林蒙也清楚既然他们来到了现代,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得去,那就得做好规划。首先,林蒙得让他们俩的身份合法化,再来说其他事。这其他事反而相对简单,毕竟他们俩都有真才实学,即使到了现代仍旧有用武之地,根本不用愁如何维持生计的问题。
为此,林蒙和电子设备继续死磕,王怜花就施施然地去试镜了。
他老人家和李寻欢就气质而言,根本就不走一个路线,可编剧也不知道真正的李寻欢是什么模样,而不就是个世家公子吗,王怜花一出马,肯定是手到擒来的。
剧组很快就拍了板。
王怜花很懂得避短,所以去上了几堂演技课,林蒙还在旁边为他查漏补缺,让他到时候怡然自得,半点都看不出芯子是个古人。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但等王怜花拿到剧本后,他就开始吹胡子瞪眼了。
要说林蒙出海前的遭遇,其实也是比较狗血的,而在这一剧本中,当年的龙啸云变成了公主,李寻欢退让的理由从为了义,这次变成为了忠。这对王怜花来说倒还好,主要问题在于编剧着重描写了表哥与表妹的两情相悦,什么“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什么“众里寻他千百度”,再有“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等等。
王怜花一面说这不过尔尔,一面向林蒙这个当事人求证。
林蒙好声好气道:“你是知道这都后人编纂的吧?”
王怜花盯盯盯:“请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林蒙只得靠过来,接连将什么结发托情一节,元宵节上走散一节划掉,倒是月下相会一节么,林蒙回忆了下:“我和我二哥确实常常在梅林中散步。”
王怜花:“哦——”
林蒙没好气道:“我想打你。”
王怜花怯怯地看了她一眼,将头缩回到剧本后。
林蒙顿时给气笑了。
过了会儿,王怜花冷不丁问:“诗音,我和其他女人演情情爱爱的戏,你不会不高兴吗?”
林蒙头也不抬道:“你不也说那是演的。”
话是这么说,林蒙回头想起这一小节时,意识到王怜花不是随便说说的。林蒙有反省了下自己,决定好好哄哄吃醋的怜花叔叔。
根据林蒙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后世关于王怜花的记载中,最有着墨的是他海商王森这一身份。林蒙根据搜索提示,还有去了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将关于王森的记载尽可能地都找出来。
这中间,林蒙还顺便浏览了下关于她自己的记载和评价,经过关于“林诗音”相关影视剧的轰炸,林蒙已经能够对评价保持平常心了。
但看到关于“林诗音”的奇闻轶事时,林蒙还是忍不住黑线,她真的没有冲破过那么多枷锁,也没有那样令人起死回生过,以及她真的没有说过这样那样的话。
就连林蒙看公认最客观的“林诗音传”时,有时都不得不停下来思考“这是我吗?”“我有做过这样的事吗?”“我当时真的是这么想的吗”等等,看到最后弄得自己一头困惑,和无可奈何。
索性林蒙不再追忆自己,将注意力放回她原本的目的上。
这么过了一段时间,林蒙去剧组探班。
因为剧组所在地在另外一个城市,而林蒙这段时间因为忙这忙那的,也抽不开身,所以她这段时间都没面对面见到王怜花了。在林蒙跟着助理进到拍摄地时,王怜花似有所觉,转身看向了入口。
林蒙立刻笑开来,她还朝王怜花招手示意,不等王怜花走过来,她自己先走了过去。
王怜花一把牵住她的手:“你怎么来了?”
林蒙回握他:“我想你了。”
俊男美女,相视而笑,脉脉含情,画面如诗如画。
不知不觉间,剧组都变得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自觉不自觉地看向他们俩,整个拍摄地中,就好像只有他们俩在发光一般。
就连“林诗音”的扮演者,在林蒙看过去时,都不自觉地站直了点,还捋了下胸前的头发,尽可能让自己显得更温婉、更好看几分。等到人家都离开了,她才重新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抓过自己的助理就问:“我刚才看起来怎么样?”
助理:“呃。”
女演员顿时明白了,小声嘀咕道:“她应该不会进演艺圈吧?”转念又想就算长得好看,那又怎么样,在竞争那么激烈的演艺圈,她能不能杀得出一条路还难说呢。
但后来听助理回来八卦,说那位根本无心演戏,女演员还是悄悄松了口气,却还觉得对方暴殄天物,那样美的一张脸,干嘛藏着掖着啊,就是她一个女生,也愿意天天多看两眼。一时间,女演员都不知道该羡慕他们俩的中哪一个了。
再说王怜花十分开怀,还“得寸进尺”地让林蒙在旁边等他下戏,林蒙也乖乖等了。
这下王怜花情绪更加高涨,他本来就魅力无限,这下更像是开屏的孔雀,荷尔蒙不要钱地往外飘,弄得副导演不得不把他叫到一边,让他稍微收敛到,不然整个镜头中其他演员都没有存在感了。
其实不止王怜花亢奋,其他演员也都是精神抖擞的。男演员自然不必说,就是女演员也不甘愿就那么被比下去啊,一时间进度倒是比平常快了不少,就是演员们比平时更累。
殊不知在一旁围观的林蒙,身体不累,但是却跟着心累。
王怜花之前给她看剧本时,她只当是个旁观者看了,但是白字黑字变成了动态的,其中还有个王怜花,忽然间就让林蒙觉得怪诞,然后哪里都变得微妙起来。她自己看电视剧时,都没有这样的感觉,没想到这么身临其境的,那种尴尬反而加倍起来。
因而到这一幕戏结束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林蒙拉着王怜花走了,她都想问问王怜花去演她二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体验,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只是夸道:“虽然我不太懂,但我看得出来,怜花叔叔你是最闪耀的。”
王怜花半真半假道:“你真看出来了?”
林蒙则认真地点了点头:“我其实一早就知道这件事,只是我直当是寻常。当我去看后来的人为我立的传时,我总是在想这儿不对,这儿缺了一部分,那儿也不对,那儿也少了什么,哪怕后来人看它时,不会觉得怎么样,但对于我本人来讲,却是不一样的。
“如此,我才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这份寻常,对我和我的人生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没了这份寻常——”
林蒙凝视着王怜花,“没有了怜花叔叔你,我这辈子怎么都不会那么圆满。”
王怜花怔怔良久,用温柔的语气埋怨道:“你就是个坏孩子。”
林蒙似乎是有意要看王怜花变脸,她又从背包内拿出一本自己装订的书来,“这是我自己写的‘林诗音传’,内含王森篇。”
王怜花叹道:“你知道的,我在意的从来不是是否流传后世。”
林蒙知道这个,但她装订这样一本书,也不是要为王森传名啊,所以她不客气戳破了王怜花:“你眼睛红了。”
王怜花:“……”
王怜花“恨”得很,咬了林蒙一口。
这下林蒙也呆愣起来,不再想着煞风景了。
事到如今,其他的对王怜花来讲,都不太所谓了。他现在就是心花怒放的代名词,任谁都能看出他春风得意。剧组内有人看不惯他这样志得意满,就暗示他他还没出道,如果就传出恋爱的新闻,那可不好哦。
王怜花听闻,先是唉声叹气了一番,最后总结道:“那没办法了,只好让我家那位来养我了。”
众人:“…………”
冷冷的狗粮拍在脸上,谁愿吃谁吃!
不过王怜花说的那种情况,没能在这个时代发生。
在他的戏份拍完没多久,他们俩在一阵天旋地转中,又回到了他们所属的时代,而且林蒙是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们在现代发生的事,王怜花却记不得了,对他来说就像是做了一场美梦,那种身心满足的感觉,仍旧充斥着他的内心。
林蒙感觉到了某种不可言说的意志,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系统。
林蒙在心中问候着系统,过了好一会儿她还愤愤不平:‘至少,至少让我看一看拍出来的电视剧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蒙仿佛听到了系统的电子音:‘能量不足。’
林蒙捶了下桌子,但她看了眼美滋滋的王怜花,觉得这件事中也不是没有好的一面。
只是吧,王怜花太得意了,他就去出海回来的熊猫儿他们跟前晃荡。
沈浪见状,只微笑着说了恭喜。
朱七七明白过来后,也恭喜了王怜花一番。
只有形单影只的熊猫儿,怎么看王怜花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怎么觉得不爽。偏偏王怜花一点都不知道收敛,熊猫儿酒喝多了后,就一拍桌子跳了起来,指着王怜花的鼻子道:“我今天一定要揍你一顿!”
熊猫儿的武功是相当不错的,王怜花和他打起来,也不定能全权占得上风。可王怜花眉眼一转,就摇起了扇子道:“熊兄,你可要想好了。你今次揍了我,等会儿诗音问起来,我可是会如实回答的。她的剑法之不凡,你也是见识过的。”
这下连沈浪都看不下去了,轻轻瞥了王怜花一眼:“说来,我正想和诗音切磋一二。”
熊猫儿哈哈大笑道:“瞧见了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啊王怜花。看你得不得瑟。”
朱七七一掐腰,给了王怜花最后一击:“诗音可是很讲理的,王怜花你确定她到时候会帮你?”
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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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
由王怜花参演的那部电视剧,播出后叫好不叫座,毕竟这就是打着为“林诗音”立传的幌子,拍摄的爱情古装偶像剧,但是剧情够波折,演员演技还可以,最主要的是扮演表哥的演员够英俊,够风流倜傥,单靠个人狠拉了一波收视率。
而且他演得太好了,人也太有魅力了,以至于这部剧播出后,原本不少认为林大仙的表哥,就是个负心汉的网友们,都不得不扭转印象。
剧中表哥哥深情的印象,可谓是深入人心,虐得观众那叫一个哇哇大哭,然后谁再说表哥哥是负心汉,这部电视剧反手就丢过去,搞得好像表哥就该是这部电视剧中这样深情不悔(这在某种程度上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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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的讨论还有很多,而且这对青梅竹马cp还上了好几次热搜,也算是为以后的编剧提供了新方向吧。
比较悲催的就是经纪公司了,他们家这么个新人一炮而红,往后前程大大的好。结果呢,人被家里人抓回去了,说是要回去继承亿万家业。
这算什么,上天给你那么好的颜值,却又给你那么好的家世,人干事!
而这件事最微妙的部分在于,表哥是情敌王怜花扮演的,结果他演得实在太好了,还让表哥与表妹这对cp成为热门cp,还是深入人心的那种。
得亏王怜花不知道后续,不然他可能原地就是一个爆炸。
当然了,更可能他即便知道了,也并不太放在心上,因为他已经将珍宝掬在了自己怀中,放在了自己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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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番外发糖吧,不知道大家觉得甜不甜。
·明天新世界走起,应该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啦o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