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了很长一觉,醒来时四肢快要散架,又沉又重。说是床上运动,曾桥就真的像和柯元迟在床上搏击了一场,还是场超长加时赛,哪儿哪儿都酸痛得厉害,尤其是腿心。
还不想起床,她窝在被子里犯懒,翻滚之间才发现床上用品全都换过,一低头,连身上穿的睡裙和内裤也是新的。
曾桥趿着拖鞋跑出卧室,找了一圈,打开书房的门,柯元迟正在打电话。
见曾桥进来,柯元迟冲她展了两下手心,倒还依旧应着手机另一头的问题:“嗯……周五……这个需要问下香港那边的律所……”
招什么手,她又不是小狗。
曾桥识趣地要离开,他上前拉住她,递上一个盒子。抹茶绿的四方丝绒小盒。
曾桥疑惑地看他,没动。
“没问题……我一会儿邮件您……”柯元迟依旧捧着盒子。他用眼睛催促她。
曾桥只好接过,随着干脆的“咔哒”一声,里面露出两颗耳钉。
柯元迟挂了电话,“不喜欢吗?”
“这是什么?”
“从香港买的伴手礼。送你的。”柯元迟拿过盒子,放在她的耳间比划,“很适合你,比你现在戴的合适。”
曾桥不说话,也不动,过了一会儿,轻轻道:“我还是比较喜欢我现在戴的。”
柯元迟停了一下,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寥寥几句,曾桥觉得他忽然变得疲惫,之前的淡然平和全是伪装,委顿好像一直隐藏在哪里,一个松懈,全都跑出来,连笑容都带着倦意,“没关系。放起来吧,想起来就戴。”
耳钉买的很意外。
凌晨四点,日光跳出地平线,项目终于结束,熬了将近一周的所有人都长舒一口气。大约是每天只围绕着那一亩叁分地打转,林司颇有微辞,“本来想说这次printer也太好了,说饭难吃就立马给换,夜宵还给准备好多冻酸奶和哈根达斯,结果一直不变。就算再好吃,吃同样的东西久了,也会厌烦啊。现在感觉胃里都是垃圾食品。如果我因为吃太多高热量食物而猝死,算工伤吗?”
柯元迟松着自己的领带,冲他微笑,“你确定要跟律所讲劳动法吗?”
“唉……你今晚就飞?可以再在香港待一天啊。”
“不用,反正下个项目没准就又要来。”
“这倒是……这么着急,回去看女朋友?”林司笑得一脸八卦,“不买点什么小礼物?”
“礼物?”
曾桥对什么都兴趣缺缺,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女孩。衣服鞋子都是随便穿,一时兴起逛次街或者刷次淘宝,拼命买很多,之后就是有什么穿什么。经常素颜,偶尔化妆,化妆品和护肤品只买必备的几样。为这个,孟昭萍没少说她,痛心疾首,说她不爱打扮,成天邋里邋遢不利落不干练,没点女孩样子,一点都不像自己年轻的时候。
曾桥就任她说着,不恼不怒,也不回话。过了一会儿,等孟昭萍气消了,她面无表情穿着刚被指责很丑强硬要她换下的衣服故意经过,气得孟昭萍又是一顿数落。
她总是这样,话不对头,就难以控制自己,像是故意挑衅找茬,完全的刺儿头。但是,每次碰撞之后,她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愧疚和歉意,语气放软,小心示好。
她有多蛮横固执的强硬,他就有多贪恋她半分间懊悔自责后的柔软。
“对啊。包啊,鞋啊,化妆品啊,香水啊……没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吧?”
曾桥就不喜欢。他在不同地方来回来去地飞,挤出时间照着眼下女孩子的喜好,或多或少,带点回去。但无论递过去什么,她都意兴索然,“不要买了,费钱。你可以多给大伯母他们或者妈妈他们带一带。”
看柯元迟沉默,林司猜测着:“这些都不喜欢?那喜欢什么?”
“吃的。”
有次在大阪出差,临上飞机前客户给塞了盒包装精美的费南雪,说是早上现排队去买的,一定要尽快吃。那个时候曾桥在和他生气,面对他时板着脸,对话都显厌烦,问她房间的装修意见,也要费力把话说的刺耳。一小盒点心拿回去,放到客厅桌上,柯元迟知道她不会主动跟自己讲话,提了一嘴,回房间收拾洗澡。出来的时候,她盘腿坐在沙发,配着茶,吃得很开心,连眼睛也弯起来。见到他,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只心虚不自然了一下,小声地说:“谢谢。很好吃。”
她是真的喜欢,才会很快原谅他。
至此之后,柯元迟要是出差,总会带些不怕旅途颠簸的吃食回去。
“但吃的东西,我觉得不算送她的礼物。”柯元迟回林司,“换个人送她,她一样会开心。”
对方咋舌,用怪异的眼神打量他,“这想法真古怪……你认为送她的礼物,是只应该由你送出她才会感到高兴的那种吗?啧啧啧,听起来像是变态会说的话。占有欲很强的那种变态。”说完他咧起嘴,拍拍柯元迟,又开起玩笑:“还好你是律师,我就不担心了。毕竟你肯定不会知法犯法。”
“知法犯法吗……”柯元迟嘴上挂起一点笑,很淡。
能够爱上自己亲妹妹的人,已经是变态。
之后又有同事来搭腔,说是难得空闲,既然离得近就去中环逛逛。林司来了兴趣,对柯元迟说:“去吧,逛逛,也许能看到不错的。”
柯元迟想推辞,蓦然想到谢琏真要结婚,还需提早准备结婚礼物,于是点头应下。
做完收整结尾,回房短暂休息,柯元迟整好行李和几个同事在太子大厦碰面。
说是一起逛街,除了目的明确的柯元迟和一位女同事,其他几位男性算是陪同。香港是购物的天堂,这个说法已经不再适用,交通和网络发展得迅速,想要的东西哪里不能买到,没人再会为一只手袋专门跑到某个地方,除非连配货都买不到。
而近来熬夜太狠,大家购物欲望直线下降,再加上刚结束一轮疯狂吐血流汗的加班,深知赚钱的不易,以至于面对琳琅满目的奢侈品,谁也提不起兴趣,只有想买个包犒劳自己的女同事和看什么都觉得新鲜的林司逛得最为开心。
太子大厦有几间珠宝品牌的旗舰店,灯光打得好,宛如一片星海,女同事被引去目光,兴奋地对着橱窗展示的项链看来看去。就这么一偏头,柯元迟看到一对耳钉,心形的银白色叁叶草,中间托起一颗小钻。进门,打包,签单,很快拎进手里。
林司转从隔壁出来,吓了一跳,“你动作太迅速了,一分钟没盯着你,你就刷掉了五位数。”又看向他手里的袋子,很有经验地说:“放心吧。她肯定会喜欢。女人和小鸟一样,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
曾桥会喜欢吗?柯元迟有个模糊的答案,却不敢确认。
等真的递过去,答案没错,她不喜欢。
曾桥的耳洞是他在美国时打的,回来抱着她时才发现,订书针一样的银色耳钉,像戳在他指尖,细微的麻疼,连着胸口。她变得太快,交了男友,甚至还打了耳洞,不过短短的时间,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过着完全没有他的生活,已经迅速将他抛到脑后。
好像也并不意外。
“闫恺说我戴耳钉好看。这个也是他挑的。”当时曾桥指着那个一字型的耳钉对他说。
一直戴到了现在。
曾桥合起首饰盒,托在手里,像是握了颗手雷,圆润的四角,竟硌得掌心疼。胡乱地将盒子塞到看不见的抽屉角落,绿色完全消失在视线,复杂的心绪才沉下来一点。
光看盒子上的LOGO,也能猜到大概的价格。柯元迟在金钱上是非常有规划和自制力的人,一般情况下绝不会买这些,也清楚自己对这些兴趣全无。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要送别人,想起自己,恰好看到一起买了。
她抬手摸向耳垂。
柯元迟去美国的那段时间,是曾桥过得最混乱的一段。进入大学,将自己陷于新鲜的校园生活,她拼命做了很多事情。参加聚会,认识的不认识的凑成一桌,谈天聊地,吃饭K歌,到了深夜在学校操场大吼大叫。和闫恺交往,翘课约会,开黑熬夜。那个时候,偶然的停歇,她会猛然想起柯元迟,他的指尖抚过她的耳垂和后颈,停留时低低叫着她的声音,干净而又温暖。似是提醒着她的无用功,让她备感难堪。
几乎是一时兴起,曾桥去打了耳洞。耳钉是自己挑的,简单的银色一根,凌厉且干脆,仿若她缺少的某种决心。
闫恺看见时吓了一跳,“你为什么要打耳洞啊?我觉得你不打比较好看。”
“要你管。你是我哥吗?”她下意识回应。
“如果成为你哥才能管你,我挺愿意。”对方说得没心没肺。
可无论是谁,都成为不了她的哥哥,除了柯元迟。偏偏是柯元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