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炀似乎是故意的,他不亲吻她的唇,只是看着她。看着她脸上微妙的变化,看着他因自己而情难自禁。
不过两分钟,林馥馥就忍不住轻颤,她终于小猫似的轻轻唔了一声。
莫炀放开了抓住林馥馥的手,转而抓住她的下巴,让她侧过头来对着自己。
“喜欢么?”他轻声问。
林馥馥知道自己是喜欢的,尤其现在,她整个人虚脱无力,想要攀住什么,于是她伸手圈住他的脖子。但事实上她是不想动弹的,可是她真的很想吻他。
林馥馥第一次主动朝他靠近,想亲吻却又害羞。
但莫炀却始终不主动,互相近在咫尺的唇,他看了看,笑着。
“来,亲亲我。”他太了解她了,于是给了她一个台阶下。
林馥馥的情难自已早已经抵过了矜持,事实上,即便是他不说这句话,她也会试着鼓气勇气吻他。
唇齿交缠,她把自己刚才所有想要呻.吟全部化在这个吻里。
她凭着记忆学着他的动作,先是亲他的唇,再小心翼翼地用自己的舌尖撬开他的唇齿。
莫炀也引导着她,他的手轻轻摩挲着她的颈,让她放松,让她慢慢来,不着急。
……
林馥馥早就有预料自己可能在浴室里就被莫炀吃干抹净,果然不出所料。
当两个湿漉漉的身影交叠出现在镜子里,画面是无限的春光。
虽然林馥馥的手部受伤,但不能阻止莫炀为所欲为。
年轻的莫炀,用自己行动证明了什么叫做如狼似虎。
= = =
爱睡懒觉的林馥馥第二天直接睡到了日晒三竿。
她觉得自己实在太累了,而且实在太困了。
林馥馥悠悠转醒的时候,身边的莫炀早已经不在了。床很大,所以只有她一个人的床就显得特别空旷。她心里有那么一刻小小的失落,继而翻身起床。
他去哪儿了?
林馥馥甚至都还光着脚,她几步走到楼梯口,才发现厨房里好像有动静。再往下走,就看到莫炀站在琉璃台前。
上午的暖光打在莫炀的身上,他穿着居家休闲,白色的棉质长袖,烟灰色的棉质运动裤。琉璃台前放着一个pad,莫炀时不时看看pad,时不时动动手里的食材。即便是一脸的疑惑,但他的五官还是依旧好看。
那么多年,莫炀的脸似乎长得越来越精致,褪去少年的青涩,现在他俨然是一副成熟男人的模样。但他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六岁。
人们都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四十花中花。莫炀现在显然还是一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正是最美好的时候。
但到了女人这里好像就大不相同。
这个社会上对女人总是有很大的偏见,都说女人到了四十就成了豆腐渣。
林馥馥其实很不喜欢这个社会上对女性的这种说辞,就她接触过的很多女性来说,像杂志社的主编今年也已经四十岁了,副主编也已经三十多岁了。但她们在林馥馥的心目中就是很优秀的人,她们美丽大方又有头脑,不比任何一个同龄的男人差。
林馥馥就这么静静站着看莫炀了一会儿,看他认真看他忙。
他在做早餐对吗?
可是他的样子看起来好生疏,却也真的很迷人。
莫炀不经意抬头,就看到了站在楼梯口的林馥馥。
“醒啦,睡够了?”他明显是在笑话她。
林馥馥听出他的语气,害羞地点点头,“你在干什么呀?”
莫炀拿起了自己手上的黄豆,说:“我准备打豆浆。”
林馥馥闻言走过去,问他:“你知道要怎么打豆浆吗?”
“好像很简单。”莫炀单手插在腰上,“就是把泡好的豆子放到豆浆机里就可以了,是吗?”
他看食谱上就是这样的,不过这样是不是太简单了?
林馥馥点点头,“别忘了加水。”
“哦对,加水。”莫炀准备接水,余光里却看到光着脚的林馥馥。于是他放下手上的杯子,二话不说朝她走去,一把将她抱起来。
林馥馥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坐在了琉璃台上。
“你在这里也好,直接教我。”像上次那样的,在录制《甜心时刻》到时候,她教得又认真又细心,他最喜欢学。
林馥馥作势要下来,“我来做吧。”
莫炀按着她的肩,“不用,我来。”
他说着折到玄关处拿了一双新的拖鞋套在林馥馥的脚上。
于是接下来,林馥馥就看着莫炀为了早餐忙里忙外。
他的动作很生疏,但是一说他就懂。
林馥馥说:
“冰冻的饺子拿出来要一个个隔开放,不然容易黏在一起。”
“热锅里先倒一点油。”
“转小火把饺子一个个放下去,然后再倒水。水量盖过饺子的1/4就可以了。”
“盖上锅盖,转微火,不能开大火。”
等着水烧干的功夫,莫炀转过来将林馥馥圈在自己双臂之间,炫耀似的说:“我是不是很厉害?”
林馥馥调皮地拧了一下眉毛,“是吗?我怎么觉得是我比较厉害。”
莫炀哈哈大笑,“是,你厉害。”
他在他唇上啄了一口,“给你奖励。”
林馥馥伸手推了一下他,“我要去看宝宝了。”
她昨晚被他折磨到凌晨,现在真的是怕了,怕他一大早又在这里来了兴致。
那四只小奶猫,大宝,二宝,三宝,四宝,现在在林馥馥这边简称为宝宝。刚才莫炀因为要做饭不让她从琉璃台上下来,但现在都快忙完了,她就想去看看那几只喵喵叫着的小奶猫。
莫炀抱她下来,和她一起去看那几只小奶猫
小奶猫们这会儿也饿了,到处在找吃的。莫炀见状,问:“要给她们喂奶吗?”
“嗯。”林馥馥点点头。
“怎么做?我来。”
莫炀像是家中任何事情都要一手包办的丈夫,他揽着所有的活,做早饭,给小奶猫喂奶。
林馥馥一直在一旁看着,看着他修长的手翻动着锅铲,看着他轻轻抚摸着小猫。
而他这双好看的手,创造性的双手也总是在她的身上制造波澜。
“这样喂够了吗?”莫炀问。
林馥馥怔怔地点点头。
这一早上,她心里不知道没什么东西塞得满满当当的。他们两个人待在一起也可以很和谐,没有外界的质疑声,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现在他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停留的时间太久,林馥馥突然闻到一股焦味,她心想完蛋,忙跑到厨房里。
饺子都焦了……
莫炀尾随而来,乐呵呵地说:“我重新再做一份。”
他倒是一点都不恼。
= = =
两个人早餐连着午餐一起吃了。
午餐过后林馥馥钻到了莫炀的书房。
书房很大,大概是为了满足他日后的创作需求。
书架上也有很多书籍,大多都对林馥馥的胃口。
她随手挑起一本,是余华的《活着》。
这本书她看过一遍,心里难受了好几天,发誓再也不想看余华先生的创作。可后来忍不住又将这本书再看一遍,心境同第一次大不相同。
林馥馥将这本书放下,转而又重新抽了一本自己没有看过的书。这是一本琴谱。
像是在更深地了解莫炀,林馥馥打开这般琴谱,一页页翻阅。
学生时代学的是简谱,所以林馥馥根本看不懂这本书上的五线谱。事实上,她这个人音律极差,唱歌走调不是什么稀奇事。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从不会当着别人的面唱歌。
莫炀在楼下喊她。
林馥馥看了眼窗外,他坐在外面的草地上和她挥手,“来,晒太阳。”
阳光打在他的脸上,迷人又耀眼。
眼前就是花海,他们可以惬意地晒太阳,不管今夕何夕。
林馥馥很快便被这个提议打动,她最后看了一眼书上的五线谱,将其放回原位。
草地上有几张藤椅,而且人性化地带有阳伞。
莫炀虽说让她下来晒太阳,可真的等到她下来了,他又支起那把阳伞,说:“估计你晒两分钟就要脸红,还是在阳伞下比较好。”
这算什么晒太阳?
但林馥馥也不管那么多。
她想和他待在一起,看看这满地的向日葵,度度这悠闲的时光。
眼睛刚眯下,莫炀便走了过来。
他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脸颊,俯身,亲吻上她的唇。
莫炀说:“你知道吗?这一刻我期待了多久。”
只是分开片刻,他的唇又吻上她。
急切又热烈,明明昨晚弥足,可这会儿又饥渴难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