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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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的莫炀更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他的演唱会门票在国内属于最卖座的那一类, 基本上在一二线城市是座无虚席。就连现在, 莫炀演唱会的黄牛票一张也能翻好几倍。类似内场第一排的票, 最高的甚至炒到过好几万。
距离莫炀上一次开演唱会其实有两年的时间了。
莫炀的上一张专辑在三年前发行, 专辑发行宣传结束之后他开启了一轮世界巡回演唱会。
林馥馥就是在两年前看过莫炀的演唱会, 那会儿她刚毕业工作一年,有足够多的时间,自己也有了工资, 所以可以任性而为。
那次演唱会的经历林馥馥还记忆犹新。
演唱会的地点在上海,烽市离上海有两个小时左右的高铁时间, 于是林馥馥当天下午启程出发前去上海。到了上海虹桥站后,林馥馥乘坐地铁准备赶往演唱会地点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
一路上,地铁上大概有一半都是要去看莫炀演唱会的人, 他们穿着统一的服饰,脸上画着彩绘,结伴同行的人嘴里全是念叨着莫炀。
林馥馥是瞒着所有人独自一人去的, 她甚至什么东西都没有买,小心翼翼的样子与所有人格格不入。
那也是林馥馥有生以来第一次去看演唱会。
其实一路上林馥馥的心里都很激动,因为暗恋莫炀多年,所以她几乎是莫炀的头号粉丝。莫炀专辑的每一首歌林馥馥都会唱,他的所有周边她都会买。
那天她饿着肚子到了演唱会场馆外,绕着广场走了一圈,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所有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莫炀的标签,或者是一大束向日葵, 又或者是嫩黄色的服饰,还有黄色的荧光棒。
当晚检票进场,周围是闹哄哄的人潮。林馥馥随着人群进入文化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前后左右,座无虚席。
看着那么多人喜欢莫炀,林馥馥打心底里是高兴的。
七点半将近,周围所有人齐声声喊着:“莫炀!莫炀!莫炀!”
林馥馥第一次开口,跟着所有人一起喊:“莫炀!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这里所有人都喜欢莫炀。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声告白。
七点半,音乐声响起,莫炀缓缓从舞台中间升起,他拿着话筒,开口演唱:“恋恋秋。”
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林馥馥的眼眶开始湿润。
整场演唱会下来,林馥馥以为自己会和所有人一样跟着大合唱,但是她没有。
全程她都很认真地看着屏幕,因为距离太远,她看到的舞台上的莫炀其实并不清楚。整场演唱会她都很兴奋,她也想开口跟着唱,但发现自己更喜欢静静地看着他,因为不想所有他的所有。
看着他坐在台上弹钢琴,看着他高举话筒,看着他随性演奏吉他……
他真是十强全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人都无比骄傲。
如果他知道她曾来看过他的演唱会,他会不会有些高兴呢?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跟他说了,跟他讲了自己那一整天是如何去的演唱会,如何听的演唱会,又如何回的家。
那头的莫炀紧紧地看着屏幕里的林馥馥,看着她说着这无比心酸的一路,心跟着酸。
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他叹了口气,对她说:“傻瓜。”
“我不傻啊。”林馥馥无辜地说,“因为好喜欢你啊,所以觉得这一切都好幸福。”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反倒觉得因为有这么一个喜欢的人,她的人生才有了更多有趣的经历。
“这一次,离我很近很近,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闻言有些惊喜,“真的嘛?是不是第一排?”
“嗯,第一排。”
“耶!太棒了。”林馥馥好高兴啊,甚至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说:“莫炀,你是我男朋友诶。”
他更正:“我是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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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因为演唱会时间是周六晚上,所以林馥馥不需要特地请假。她周六一大早乘坐飞机到达北京,独自一人前去。
林馥馥到北京航站楼的时候朱嘉上早已经在等候。
朱嘉上接到林馥馥,解释说:“莫爷还要最后一轮彩排,本来是要来接你的。”
这事莫炀跟林馥馥说过。
两人小半个月没见了,莫炀有多想林馥馥恐怕林馥馥自己都不知道,但是这场演唱会要万无一失。
林馥馥了然,对朱嘉上说:“嗯,我知道的。”
朱嘉上嘿嘿地笑,心想:你不知道的可多着呢,这场演唱会可是莫爷特地为您开的呀。
因为莫炀嘱咐,所以朱嘉上特地带着林馥馥绕了北京一圈,路过了故宫、天.安.门、水立方、国家大剧院、央视大楼……
林馥馥一路上都好奇地望着窗外,这些建筑她只在影视片里见过,亲眼直观看到又是另外一番感受。
最后一站:鸟巢。
亦是莫炀本次公益演唱会的地点。
环顾整个歌坛,能在鸟巢开唱的歌手可以说是寥寥无几。能够在鸟巢开唱,需要足够的市场号召力,其实也是从侧面反应了市场歌手的认可。这也是莫炀第一次在鸟巢开演唱会,预售九万多个座位没有一张余票。
林馥馥到的时候莫炀正好坐在钢琴前。
布置成360度的圆形舞台,能让所有观众看到莫炀。
林馥馥现在的角度刚好看到莫炀的侧面,在舞台正上方是四块大屏幕组成四方形现场投影,舞台上的莫炀一举一动将被放大到屏幕上。
于是林馥馥就看到屏幕上的莫炀伸手轻轻按下第一个音符。
那时的北京天气晴朗,可是温度还是很低。
林馥馥看过天气预报,今天的气温最高的时候只有4摄氏度。
所有工作人员都在关注莫炀能否将整场演唱会完美演出的时候,林馥馥却在担心,他弹钢琴的手是不是会很冷?
她看到,屏幕上他那双被放的大双手,其实已经冻红了。然后林馥馥听到,莫炀顺畅地弹下一段音符,是那次她在他家随意弹的那一段音符。
场馆内尚未有观众入席,但林馥馥是特殊,遥想两年前她曾独自一人赶赴他的演唱会,不禁感慨万分。
林馥馥环顾了周围一圈,见到三三两两的工作人员,但并没有人注意到她。
她忍不住鼓起勇气朝莫炀走近。
双手拢起放在嘴前大声喊道:“莫炀!我喜欢你!”
一曲完毕,莫炀循着声音侧过身,他看着不远处的林馥馥,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
傻瓜,我也喜欢你。
第49章 (*^▽^*)
舞台上的布置基本上已经全部完成, 个别工作人员还在做最后的收尾和检查。这是一场大型的演唱会, 容不得半点闪失。
一场大型的演唱会, 要做的准备工作十分繁琐。像莫炀这种成熟的艺人, 从演唱会洽谈阶段、筹备阶段、宣传阶段是要比其他艺人要省心许多, 但正因为莫炀是个成熟的艺人, 所以他更要注重自己这个人的品牌打造。
如今莫炀这个名字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更是幕后一个上百号人的团队,这整个团队的人都在为莫炀这个品牌服务。
一场经典的, 能够让回味无穷的演唱会,需要台前幕后太多的人精心策划。这场将会有九万多人现场观看的演唱会, 更是采用了时下十分流行的线上直播方式,等于说,同一时间观看的人数将远远超过九万人。所有人都在拭目以待, 这场演唱会会创造一个怎样的记录。
所以,演唱会的每一个细节都要仔细琢磨、推敲和检查。
早在演唱会筹备前夕,因为这场演唱会就已经有多方赞助商涌来。
整场演唱会的所有服饰更是由新锐设计师重新设计打造, 舞台布置更是请来了国内外一流的舞美打造。而这次演唱会,也有莫炀参与的更多创意和构想。
这会儿莫炀和乐队的彩排也已是尾声,林馥馥的大声呼喊让工作人员纷纷侧目。
经纪人陈坤山原本目不转睛盯着莫炀彩排,在听到林馥馥的大喊之后也循着声侧过身。
虽然早就看过林馥馥的各种资料和照片,但真人站在自己面前,陈坤山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女孩子站在阳光底下,娇小玲珑。
一旁身穿便服的莫炀看到林馥馥,直接从台上一跃而下, 陈坤山吓了一跳:“小心点!”
毛毛躁躁的。
陈坤山只见莫炀朝那个穿得像个球一样的女孩奔跑而去,不禁摇头一笑。
两人毫无顾忌地拥抱。
若不是顾忌着在场工作人员多,莫炀这个“接吻狂魔”肯定要一通乱亲。
他的确是很想这样做的。
陈坤山撇过头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知道自己拿莫炀没有办法,索性就由着他来。而一旁的其他工作人员纷纷好奇:原来这就是莫爷的女朋啊?
“冷不冷?”莫炀抱着林馥馥,将她裹得紧紧地。
林馥馥摇摇头,伸手去抓他的手。
果然,他的手都冻得冰冷冰冷的。
林馥馥的印象中,莫炀总是火热火热的,天冷和他一起躺在被窝里,原本她要盖两条被子,但只要他在旁边紧紧贴着,那一条被子都嫌热。
可眼下,他的手却被冻地通红。
林馥馥心疼地抓着他的手,将自己温暖的小手贴在他的手上磨蹭,企图给他多一些温暖。可奈何她的手又实在太小了,双手捧着他一只手都感觉不够。
莫炀笑着看她,终于忍不住还是低头在她额上亲了一口。
很多人关心她飞的高不高时,只有她关心他飞的累不累。哪怕是莫炀的父母,给他传输的教育理念都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自幼习惯了埋头苦学,上各种补习班,天不亮就起床。
所以遇到林馥馥,莫炀内心那片柔软的角落总是会一次又一次地被触碰。他会发现自己是个让她爱着的人,发现自己不是一个上紧发条的机器。
彩排已经结束,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去了化妆间,那里足够暖和。
林馥馥怕冷,穿得严严实实的,到了化妆间之后又热得不得不脱了外套又脱里面的毛衣,她甚至还穿了厚厚的保暖内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