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芊看着如此之多的高楼大厦说道,“这些房子好漂亮啊!”
“是啊!”杨毅转过头看向萧芊感叹道,“现在是十九世纪,没想到我们一沉睡就过了几十年!”
没错,两人正是杨毅和萧芊,从杨毅感受到自己留在珠子内的气息,然后来到了香港,他们身上的所穿的衣服是杨毅用一颗珠宝拿到珠宝店里去当了,然后买的。
在买衣服的时候,萧芊对于红色的裙子甚是喜欢,可能也是因为曾经他是哪个王爷或者是什么官宦人家的千金,所以对于裙子,尤其是红色裙子特别钟爱,不过他的容貌极美,再配上一身红色的裙子看上去更如仙女下凡一般。
杨毅喜欢的是休闲的,本身曾经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还是一身的休闲装,不过后来由于成为僵尸以后,那一身衣服也很快就变得破破烂烂的了。所以杨毅就买了一身休闲装。
两人一路前行,当来到一处看上去有些破旧的老房子门前时。
“毅哥!你说的就是这里吗?”萧芊看着面前看上去有些很古老切有些破旧的屋子,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杨毅点了点头道,“是的。”
不时,杨毅敲了敲木门,过了一会,一个男子将门打开,在打开门的瞬间男子愣住了,呆呆的看着站在门外的杨毅。
男子身着一身黑色的皮夹克,一头的短发,面庞刀削斧凿的一般,看上去很刚毅。
“毅哥!!”男子激动的喊道。
杨毅嘴角上翘,露出一个笑容,旋即道,“好久不见。”
“毅叔叔!!”一个尖锐充满童稚的声音响起。
这时杨毅看到,一个小孩正从里面快速的跑出来,在小孩身旁跟着一位女子,女子也微笑的看着门外的两人。
“复生,”杨毅看向复生,复生还是曾经离开时那样一点没有变,脸蛋依旧是圆圆的胖嘟嘟的,看上去很是可爱,可是杨毅立即意识到了什么,老脸上有些不自在,那就是复生叫他叔叔,不过杨毅也并没有太多的在意,对他来说复生叫他叔叔也是应该的。
旋即复生又将目光看向一旁的萧芊,立即高声的喊道,“萧阿姨!”
萧芊脸上浮现出很美的笑容,旋即温柔的声音响起道,“复生。”
复生脸上笑开了花,再次看到杨毅和萧芊,他心中很是高兴。
况天佑见到萧芊的容貌时也不由的一呆,上一次见到萧芊的时候,是晚上,他只能通过月色看到萧芊很漂亮,但是现在一见顿时看到了萧芊的倾城容貌,对于男人来说,美女总会吸引他们的眼球。
不过他也立即反应过来,随即介绍道,“这是我的妻子,阿秀。”
杨毅点了点头,看向阿秀道,“你好。”阿秀杨毅见过,那就是当年他和萧芊一起前往村子的时候,那时候他遇到过阿秀,如今的阿秀看起来比起曾经来说好了很多,也会打扮了。
阿秀也微笑着回答道,“毅哥好!”
况天佑立即让到一旁道,“毅哥快进来吧!”
杨毅和萧芊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屋里,屋子有些昏暗,不过对于僵尸来说,住在这种地方还是很舒服的。
杨毅来到一旁的沙发上坐下,萧芊则是坐在他的身旁。
况天佑、阿秀和复生则是坐在杨毅他们的对面。
况天佑看向杨毅道,“毅哥,曾经我还以为你们...”
“是不是感受不到我的气息?”杨毅淡淡的道。
况天佑点了点头道,“是的,那一次我拿出珠子,但是却感受不到你的气息,当时我们还以为你们两....”
“嗯!那一次我在度雷劫,所以沉睡了几十年,就在前一个星期前才醒过来。”杨毅知道,自己沉睡过去那么久时间,珠子之中是根本感受不到自己的气息的。
杨毅和况天佑交谈着,在坐在一旁的复生和阿秀则是静静的听着,不过阿秀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萧芊的身上,萧芊那倾城的容貌不管在何时何地,都会让别的女人嫉妒不已,包括现在的阿秀。
阿秀的容貌可以说的上很美了,可是和萧芊比起来却是逊色了很多,她现在也是僵尸,可是只要是女人,不管是僵尸还是人,每个女人都会对比自己漂亮的女人残生嫉妒之心。
况天佑立即道,“原来是这样啊!”其实在况天佑心中对杨毅一直存在着芥蒂,就是因为杨毅让他咬了阿秀,从那以后他就变得离不开活人的鲜血,不过他对杨毅也存在着感激的心情,那就是因为他的话,让自己和阿秀终于走在一起,阿秀永远的陪伴着自己。
况天佑继续道,“毅哥,你有什么打算?”
杨毅道,“打算,现在没有,再看吧!”对于杨毅来说,他什么都不需要,因为他如今带着那么多古董,如果将古董拿去拍卖了的话,那么就会有一笔财富,不过对于僵尸来说财富什么的,有没有无所谓的,他们喝的都是人的鲜血,所以财富对于他们来说只是身外之物。
杨毅现在想的是,他要如何提升实力,毕竟僵尸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当人们知道他们是僵尸的时候,不管是谁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诛杀。
现在是九六年,从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面看来,现在马小玲还没有来到香港,现在马小玲应该还在美国留学,学习心灵学。
在西方有着吸血鬼,其实吸血鬼也就是僵尸,可以说是吸血鬼是将臣的后代,只是那些西方的人们来到中国,然后被将臣咬了以后回到西方,最终就成就了现在西方所流传的吸血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