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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做个小地主吧 > 做个小地主吧_24
  随着秋意一点点加重,兜里钱袋子中的银两聚拢的越来越多,由古至今,卖吃食永远是最赚钱的买卖之一,有了本钱,林立轩打算在县里租赁一间店铺,也省得他与言哥儿来回奔波之苦。
  “我听村里人说,县里的房子很贵的,租一个月好好几两银子呢。”言哥儿不敢想象,林大哥居然打算在县里开店,他没想过林立轩会一直做买卖下去,赵立娘说了,读书考科举才是正道,他以为他们赚的这些钱,是积攒下来明年供林立轩读书和买地用的。
  赵立娘也是这么认为,“开啥店铺多费钱,据说一租就得租半年以上人家才答应,这一个月好几两银子的,我们那花得起?”好不容易挣点钱,可不能白白流出去。
  第24章 租赁
  林立轩可没打算考科举,对这个朝代的“四书五经”也没有半点兴趣,他虽有原主的些许记忆,要他去写“八股文”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在这种皇权大破天的社会,何苦去混官场。林立轩知道,赵立娘执着于让他考科举做状元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林老头的关系,赵立娘她一个普通村妇,没那么大志向,她就想家里日子过得好些,能在村民面前装模作样惹人羡慕罢了,这种显摆的小心思,普通人都有。
  林立轩当然没那么傻,现在就告诉赵立娘自己不去读书了,任何事情要达到目标都不能太着急。
  他们靠古代流动摊贩卖豆花在碧溪村里虽然招人眼热,实际上每个月十两银子上下在县城里根本泛不起半点波澜。
  林立轩打算在县城里租个铺子,早上卖馒头豆浆,日间卖各色花样豆制品等吃食,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把豆腐干、油豆腐、腐竹等食材宣传出去,最后主卖食材是最好的,等店铺经营积累资金后,就在碧溪村附近买山圈块地建果园,果园里再修个大庄园……
  “娘,你放心吧,绝对亏不了。这么着,我只拿四两银子出来,其他的钱都让娘你收着,这样,就算我做生意亏本了,咱家也损失不大。”林立轩走迂回路线劝说赵立娘,而言哥儿,根本就不用劝,这种中立的友军随便说说他就能倒戈相向,还帮着林立轩一起劝说赵立娘。
  言哥儿抱着箩筐点头不已:“是啊是啊,就让林大哥试试吧。”言哥儿虽然也心疼钱,毕竟四两银子对他们来说也是大半个月的进项了,但是林立轩尝试开店,言哥儿无条件支持。
  好说歹说,赵立娘终于松口了,“那就开吧……不过,说好的,只四两银子哦。”她已经去问过了,县城里寻常的店铺一个月租金要三到四两,还要交上数目不少的押金,要是林立轩租得到房子,那自然就随他去了。
  得到首肯的林立轩夫夫开始在全水县里找合适的店铺,其实早一段时间林立轩就已经打探过全水县正要出租的店铺,这几天就打算带着言哥儿去到实地选一选、挑一挑,而且,只有四两银子,还真不好租到合适的铺子。
  一大早,他就带着言哥儿骑着驴车进县里,先去了松韵书坊一趟,他带了一摞新写的书稿,有事无事在林家的时候他就会撰写小说,如今他写的这几卷封神传奇,也不单单是对封神演义的改编,自从上次把坊后,他在书坊里买了不少本朝本地的历史地理传记及传奇志怪小说,他一一翻阅,就地取材,将本地一些奇人异事的传奇故事一点点渗透在自己的书稿里。
  此外,他在写书过程中还用了些许现代小说的技巧,情节高潮迭起波澜起伏,节奏分明引人入胜,当然,最重要的是让阅读的人能感受到“爽”,不过,林立轩也不敢写的太过分,适当就好,不要一次性挑战古代文人的心弦,毕竟能识字看书的都是有学识的人,太通俗会招人厌弃,本末倒置就不好了。
  来到松韵书坊,正好林立轩熟悉的楚子航在那里,刚见着他对方就迎上来恭喜他封神传奇的第一卷 在印刷坊开始制作了,估计年底就能出来,“多谢你了,文乐。”文乐是楚子航的字。
  楚子航憨厚的脸上发出爽朗的笑声:“不用谢不用谢,咦,这是你新写的稿子吗?快拿过来让我看看,沈夫人不在肯定要后悔死,她可想知道故事的后续发展了,前段时间,已经来追问好几遍了,就问碧溪村的林家秀才来过没,看来这几天我得抄一份给沈先生寄去。”
  “怎么了,沈先生不在?”松韵书坊的老板即是沈先生。
  “沈先生的儿子在京城里做官,这不,快过年了,先生和夫人被接去京城一家人团聚了,年后才回来。”
  这可有些难办了,林立轩本想着用这书稿换几两银子周转一下,奈何人家老板不在,银子的事还真不好说,第一本书能不能大卖还没着落呢,要人家继续掏钱,那可难咯。
  即使再难开口,为了生计也要说,“不知可否能先预支三两银子……”
  楚子航皱起了眉头:“这个……我也做不了主。”
  “可否通融一下?”
  “我……”楚子航是个老实本分的读书人,不合规矩的事他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林立轩也不好为难人家,得知不行也只好另找办法了。
  “真是对不住了。”楚子航一脸歉意,随后又好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纠结道:“如果林兄实在是需要钱,我这倒有三两银子……”
  “不用了……”林立轩说了一番感谢他的话,笑了笑拉着一旁的言哥儿离开了。
  季言跟着林立轩走到街拐角,忍不住好奇的问:“为什么不要?”
  林立轩停下来,笑着看他的小夫郎,“你看人家像是富裕的人吗?”
  言哥儿头摇得像拨浪鼓,楚子航的衣服上还有补丁呢。
  “所以啊,万一我们借了他的钱他未来几个月就得喝西北风怎么办?”
  言哥儿不懂了:“喝西北风是什么意思?”
  好吧,原谅乡下小哥儿不懂俗语,林立轩笑着逗言哥儿道:“就是没饭吃,挨饿,只能吹西北风,吃土。”
  没饭吃?挨饿?吃土?这几个字就像铁锤一样重重砸在言哥儿心上,对于大胃王吃货来说,最可怕的词莫过于此。
  自从尝到了饱的滋味,就再也受不了忍饥挨饿的日子。
  见言哥儿一副受惊的模样,林立轩笑着牵起言哥儿的手,只是一触碰,便觉冰冷刺骨,林立轩皱眉道:“手这么凉,怎么不多穿些衣服。”
  “已经穿很多了,就是手有些凉。”言哥儿自己没觉得哪里不对,以往每年最冷的时候,他差不多也是穿这么多衣服了。
  林立轩无奈的握住他的手,温热的手掌包裹住他冰凉的手,冰冷的手指猛地触到暖热的掌心,一时只觉得滚烫无比,言哥儿想缩回手,却又舍不得离开那温暖。
  两人走到天桥附近,林立轩远远就瞧见了那卖字为生的黄远,他懒懒的趴在桌子上翻看一本书,他摊位的生意就跟北风呼啸卷起的砂砾一样的凄凉。
  他们最开始的简陋豆花摊子能开起来还得感谢对方的帮助,不但借了板凳碗筷给他们,最初的那几天还帮他们照顾摊位,只是后来说怕影响他们生意,黄远就不去了,林立轩对这个模样普通的热心肠书生极有好感,走过去跟人打招呼,对方一见他,惊喜地从书册里回过神来大叫:“是你呀!”
  黄远站起来挤眉弄眼的笑了笑,看了一眼林立轩,又瞥了一下他跟言哥儿牵着的手,一瞬只觉得吹过来的北风比之前更冷了,他笑着打趣道:“小嫂子也来了?”
  被打趣的言哥儿脸红的跟方才林立轩握住他的手掌一样滚烫。
  林立轩笑眯眯的,突然看向对方木桌上摆着的一堆写好了的信纸,黄远顺着他的目光,就跟被摸了尾巴的大猫一样跳起来,赶紧把那一堆纸藏起来。
  “你在模仿我的字?”不是林立轩自恋,实在他的字太好认了,他有一些习惯,有些笔画会比较特殊,对方不但模仿他的字,就连他写字的习惯也一并学了去。
  “嘿嘿嘿嘿。”厚脸皮的黄远不好意思地笑,没办法,他也不想的,但是林立轩的字就是招人喜欢,他学了对方的字后,生意红火多了,以前他写的字根本卖不出去,最多就几个不识字的找他写信罢了,谁知道,后来还真有人买了他写的字,哈哈哈,虽然也只卖出了两三回……
  林立轩不在意别人学他的字,他的毛笔字也是从小跟随外公学习的,外公的笔画习惯,他这个外孙也一并捡了去,看到黄远这似曾相识的字体,难免有些感慨。
  言哥儿也是照着他的字体学的,为什么见着言哥儿的字就产生不了感慨?因为言哥儿写的字目前还只能说是“有模有样”和“方方正正”。
  “哎,你们是在县里闲逛吗?”
  “不,我和言哥儿想租一家铺子开店。”
  作者有话要说:  十月十九号,也就是明天周四入V,当天下午会掉落三更,喜欢文的亲可以继续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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